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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三章 最后的鬧劇(十九)

更新時間:2022-09-12  作者:望舒慕羲和
新順1730 第二九三章 最后的鬧劇(十九)
當然,這并不是說不征稅、或者不統治。

而是說,在這里,征稅是為了摧毀或者扶植印度的某項產業;統治是為了資產階級更為方便地劫奪利潤。

李欗想要通過一些手段,摧毀印度的制糖業,是如此。

劉玉想要通過對種棉業的扶植,發展印度的棉花種植業,也是如此。

可能前者許多加稅、而后者不但不加稅甚至一定程度的免稅。

對于李欗的這個思路,整體上,的確是有可能性的。

好望角以東、日本以西,真正能夠在制糖業上競爭的,無非就是南洋和印度。

區別就是,南洋制糖業,可以使用華人、也更傾向使用華人,方便遷民、也方便連接東北大豆產區和甘蔗種植區的貿易。

印度制糖業,即便說種植園主、糖廠主是華人,但他們也絕對不會用大順的遷徙者,因為用工成本顯然高于用本地的印度人,尤其是配合印度的種姓制度和土地制度。

除此之外,倒也沒什么“競爭”可言了。

歷史上日本在18世紀倒是嘗試過引種甘蔗自己榨糖,因為日本的飲食問題,使得日本嗜糖。

《萬古神帝》

但顯然,日本嘗試自己種甘蔗,與瑞典人嘗試自己種桑樹養蠶,沒有任何區別。這玩意兒,說白了,真就是個看老天爺臉色的產業,你再有本事也沒辦法在緯度頗高的地方種甘蔗、種桑樹。

是以,這一套東西若用得好,確實是非常有助于移民的。不只是南洋,更是松遼分水嶺以北。

見李欗已經算是可以熟練地掌握這一套東西,劉玉也就聽完了李欗關于剩下兩個方向的“大豆市場”的論述。

整體上,思路是可取的。

甚至可以說,是考慮了具體情況、具體問題。

蘇、魯地區的思路,無非就是適當轉型,利用海運優勢,不必考慮糧食不足,強制贖買后發展小農經濟的經濟作物。

而日本地區的市場,則是以蘇魯地區的農業作物轉型為基礎。

一來日本的稻米可以繼續增大出口。

二來日本也可以適當發展一下銅、硫磺等采礦業。

三來嘛,就是日本的人口壓力、各藩的地租米收入、蘇魯地區工商業繼續發展后的糧食需求等,也會促使日本在知道豆餅可以肥田后,作為一項進口的國策,來擴大貿易。

至于說日本人吃的那點味曾、醬油、納豆什么的,并不是主要的市場增長方向。

大豆畢竟是一種經濟作物。

如果這要是已經到了后膛槍、甘油炸藥的時代,大豆作為上等的油脂作物,若是趕上一場世界大戰,倒是也能大規模產業擴張。但現在,這個方向就暫時不必考慮了。

日本的土地制度,封建藩閥的大米收入,日本人口的增長壓力,大順這邊沿海地區工商業發展對稻米的需求,應該說,李欗的思路是清晰的。

只要大順這邊憑借已有的軍事上的優勢略加手段,日本完全可以成為本土、南洋之外的第三大大豆消費市場。

既有了這三大市場,只要再把運輸問題解決了,李欗所說的松遼以北一年移民二三十萬的數字,倒也完全不夸張。

甚至于,可能更多。

并且,鑒于這種完全商品化的種植業發展,半工業水平的農用機械的采用來降低成本、替代人力,也是完全可能的。

再加上,以商品肥料大豆業為導向的種植業發展,并不只是需要農業人口。

與之對應的榨油、運輸、壓榨等產業,也是需要人手的。

總之,思路就是要為資本讓路。

海軍、艦隊、駐印軍團、國家政策,要為資本服務。

需要市場,就找市場。

需要運輸,就修鐵路。

需要土地,就低價允許他們在松嫩平原圈占土地,低價售賣國有的土地,或者作為“政變支持”的“酬功”。

遷民靠的資本主導,目的只是解決中原的人地矛盾。人,遷到西域、東北、扶桑、南洋即可,只要遷過去后是當小農,還是在農場做雇工,他不在意。

李欗這樣的思路,應該說,已經為大順未來的混亂,埋下了伏筆。

以史為鑒的話,那便是歷史上的“杰斐遜與漢密爾頓的土地政策之爭”。

杰斐遜認為,北美這么多的土地,應該耕者有其田。而之前的土地售賣制度,最低640英畝,也就是最低將近4000畝才起賣。到頭來,真正需要土地的失地百姓、拓荒者,根本拿不到地。

到時候,固然說,經營性質的大型農業發展起來了。但,商業資本肯定會鉆漏洞,仗著4000畝起賣的高價老百姓買不起,自己趕緊囤地,然后再分成小塊賣出去,賺差價。

這對耕者有其田、杰斐遜信奉的重回農業社會、重農輕商的構想,是相悖的。

并且,商業資本什么樣,商人什么德性,杰斐遜可謂非常清楚:他當時就把話放那了,如果要是這么搞,沒有大的商業資本囤積土地,然后再自己分成小塊賣出去或者租出去賺差價,那就見鬼了。

而漢密爾頓,以及其背后的資本家、商業資本、種植園土地需求者,則最終制定了《1785土地法令》,最小買地面積,4000畝。一次性買不起4000畝土地的,就別買地了,打工吧。

這里不談漢密爾頓背后的階級支持者,也不談他的《1785土地法》的階級屬性。

只說漢密爾頓的思路,就是北美不缺土地,國家也沒有太大的人地矛盾,但缺錢。

既然這么多的土地,不如快速售賣出去,把土地變現,折算成現金、國庫收入。

一方面可以迅速償還國債。

另一方面,大量國有土地的私有化售賣,可以迅速募集到資金,從而投入到他的《制造業發展規劃》當中。

漢密爾頓也承認,這樣必然會讓金融資本集團迅速擴張,土地投機行為不可避免。

而且顯而易見的,會導致金融資本囤積土地,然后再切割成小塊售賣,賺取差價,甚至金融資本會大放高利貸。

但是,同樣的,依靠小農購買,讓國有土地迅速完成私有化,從而快速變現,用來償還國債和作為發展制造業的補貼,顯然太慢了。

凡事,都有好壞兩面。

土地投機固然是壞的一面,但只要能夠快速地完成制造業發展,那么其好的一面就勝過壞的一面。

漢密爾頓認為,只要能夠建立一個強效的、高效的中央集權的政府,依靠調控手段和國家投資全力發展制造業,那么這種土地法帶來的負面的土地投機問題,就是可以接受的。

歸根結底。

經濟結構上,這是“小農經濟主導”和“資本主義工商業主導”之爭。

政府構成上,這是州權分散和中央集權之爭。

階級屬性上,是資本和小農之爭。

客觀的講,漢密爾頓的政策,失敗了。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這一套土地法,助長了金融資本的快速生長、造成了高利貸和轉租問題長期壓制了土地開發的節奏。

并且因為漢密爾頓的紐堡陰謀失敗、中央集權構建失敗、以及他的制造業發展規劃被否……

他預想的好處,沒怎么見著。

他心知肚明的壞處,卻是處處生花。

但是,最終,漢密爾頓的思路,卻以一種“無心插柳柳成蔭”的方式,完成了。

即,前期的土地投機活動,快速造就了一批資本雄厚的金融集團。

而伴隨著漢密爾頓死后,鐵路的出現,這批完成了積累的資本雄厚的金融集團,以手中的大量從土地投機中積累的資本,投資到運河、鐵路的建設中。

最終,因為運河、鐵路的建設,使得《宅地法》有了現實意義,也最終推動了西進運動。

應該說,漢密爾頓的思路,是清晰的、正確的。但終究,還是少考慮了一個問題。

他認為,北美當時不缺資源、不缺土地,缺的是“積蓄在一起的資本”。這個資本,可以是私人,也可以是國家,比如他的集權構想和《制造業發展規劃》。

甚至,他對工商業的態度,也非常明確:擠死小農、擠死小手工業者,發展大企業才能和歐洲競爭,比如他的《威士忌稅法》。

包括說,他的土地法令,其設想,就在于:消滅潛在的小農,迫使他們隸屬于資本,而不是擁有自己生產資料的自耕農,解決北美工商業勞動力不足的問題。

但他的失敗之處,在于沒有考慮墾殖殖民地的痼疾,妄圖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消滅第一種私有制,并迅速建起第二種私有制。

不過,鑒于北美的現狀,他認識到了缺乏資本的現實,認識到了原始積累的重要性,以一種極端的方式,通過售賣國有的土地來幫助資本集團完成原始積累——在北美制造業完全被歐洲碾壓的現狀下,似乎也只能依靠土地來完成原始積累,這的確為后來的運河和鐵路發展的投資,奠定了基礎。

只不過,大順的情況,要比這個問題更復雜一些。

但本質,尤其是對于那些可以墾殖的荒地,可能還要加上一個更復雜的分歧。

如果說,杰斐遜與漢密爾頓之爭。

經濟結構上,這是“小農經濟主導”和“工商業主導”之爭。

政府構成上,這是州權分散和中央集權之爭。

階級屬性上,是資本和小農之爭。

那么,大順這邊,倒是不需要考慮政府、中央和地方關系的問題。

但是,不可避免地,鑒于井田制的復古空想,以及劉玉說的歪經的“圣西門主義”,只怕,還要再加上一個東西。

經濟結構上,這是“小農經濟主導”和“資本主義工商業主導”之爭,還是再加上拿三的《論貧困的消滅》里那種農業莊園合作社之爭。

階級屬性上,除了資本和小農之爭,還必須要加上軍功貴族,這在大順是個不可忽視的力量,同時也是李欗若有野心必須“回報”的力量。

而如果軍功貴族、原本的封建統治階級,和資本貼在一起了呢?是不是,這玩意兒,叫日式財閥、普魯士容克?檢測到你的最新閱讀進度為“第一四九章有格調的小圈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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