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二一二章 凡爾賽和約(十八)
這個難,就在于新大陸的家庭小農經濟的最低標準按照歷史上杰斐遜的改革,有個很著名的四分之一買地最低額度分割。
按照此時北美的“貧農”標準,是40英畝,也即240畝;而北美的“下農”標準,是160英畝,也即960畝;真正的“中農”標準,是480英畝。杰斐遜的改革措施之一就是將原本的“買地最小中農標準”,切成了四分之一。
即使按照新大陸的“貧民”標準來,240畝,在大順這邊也是個相當有誘惑力的數字。
就按照一戶授田240畝,三分之二輪作休耕養地力、三分之一做飼料地養殖畜牧來算,這個數字依舊會讓大量的百姓趨之若鶩。
這里的百姓,放在大順的劃分,可不是貧農,而是殷實鄉紳和軍功小地主,依舊可以算在這里面的“百姓“的范疇。
但這種趨之若鶩的蛋疼之處,在于在大順,家里沒有個240畝地的,怕是付不起遠渡重洋的票錢。
因為這個時代,想要保證壞血病死亡率低,那么從大順去一趟北美的花銷,那是相當大的。
而真正影響大順王朝安穩的,恰恰又是家里別說240畝地,就是24畝地都沒有的人群。
李欗說的“難”,說白了,就還是所謂“保大順”還是“為華夏”的區別。
抽象的“為華夏”的話,那么就按照朝廷出錢移民,把一些小地主、軍功世襲戶、五六品軍官庶子移過去,三五十年時間,西海岸依舊可以有百萬華夏人口,抗住東海岸的西進毫無壓力。
但實際上,把這批人移民,對大順而言,連錦上添花都算不上。因為這些人是造反意愿最低的一群人。
甚至于,其實搞“契約奴”方式,對大順都不合適。因為,契約奴的本質就是剝削,需要完成“商品的最后一跳”,資本跑到那邊又是雇人又是開墾的,不還是圖錢?那在西海岸種啥玩意兒能賣成錢?能參與世界貿易?
現實和理想的差距是巨大的。
理想中,大順收錢,朝廷出錢移民,定向移民,把最貧苦的佃戶移走。既可保大順,又可為華夏,皆大歡喜。
現實里,大順收錢,朝廷出錢移民,移走的多半是軍工地主庶子、士紳子弟、官員的不算窮的窮親戚。
因為即便再把北美份地的數量減半再減半,北美份地依舊有個無法超越的優勢:不需要服徭役,不需要攤派地方稅。
以山東為例,劉玉就算把河道挖成了,黃河走山東了,那么河堤要不要維護?維護要不要人?夏天雨季來臨的時候,要不要人人上堤?就算改了募役法,富戶出錢、窮戶出力,那么不還是需要攤在身上徭役嗎?
大順正稅收多少,這是個尷尬的數字。
就算“三餉”理論上似乎也不算太多,但上面收一兩、下面收十五兩;地方財政又沒錢,朝廷也一直默許地方上搞火耗攤派捐獻之類的。
理論上還有個辦法,那就是把大順這邊的“百萬生員”,遴選出一批人,送過去。
可實際上現實操作起來也不行。
年齡小的,人家還想著往上奔一奔,從秀才混個舉人什么的。
年齡大的……基本沒奔頭的,大順把一群爺爺輩的窮秀才,送到北美墾荒?且不說愿不愿意去,就算愿意去,作為“生員福利”,那么這些人墾的了嗎?
最后就是要是這么干,大順的實學派就真的要反了:哦,我們是邊緣人認了、沒法做正官也不走文官體制也認了,移民做“福利”這等好事,也輪不到我們?那打仗是我們打的、探索是我們探的,你要說為了社稷、為了公平、為了緩解人地矛盾,把無地無業的貧苦百姓移過去,我們也就認了,為了大義、大理嘛,可以。但弄了半天卻作為“生員福利”,給那群人,那還扯什么王八犢子,那直接找個領頭的,準備好黃袍,“閣下,干吧!”
所以李欗才說“難”。
當他說“難”的時候,他是站在大順王朝的角度上說難的。
站在血緣族群的角度,難什么?有什么難的?怎么可能會難?
好望角一卡,南大洋早晚都是華夏人,百十年就塞滿了;金礦一挖,北美西海岸三五十年內弄過去加自己生,三五百萬人,張飛吃豆芽一樣簡單,擋住東海岸西進不提、甚至可能推到阿拉巴契亞山。
對皇帝而言,伴隨著即將簽訂的《凡爾賽和約》最終定格,皇帝的威望達到了人生的鼎峰。
但,歲月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死亡是最平等的審判。
這種涉及到均田甚至重塑財政結構的改革,如果是改革而不是暴力的推倒重來,那么需要極高威望的皇帝才能做成。
可同樣的,非開國皇帝的話,威望達到頂峰的此時,時間也已經不多了。
李欗知道自己并無繼承的哪怕萬分之一的機會,不管是身體殘缺還是兒時受洗的經歷,都絕對不可能。
而他的兄長,如今的太子……
有些事,他爹憑借極高的威望,說不定能辦成,雖然其實仍舊很難,但最起碼還有萬分之一的可能;而同樣的是,他兄長來辦,則肯定、一定、必然會辦成王莽改制。
他能想到的辦法,無非還是“八府巡按”那一套。
朝廷直接組建精干的審查隊伍,一個縣一個縣的來,直接從朝中抽調和地方沒有瓜葛的人選,精確審查移民的資格。但這背后,還要涉及到人移走之后,是不是均田、是不是重改稅制、是不是要取消土地制度下的佃農人身依附等等。牽一發動全身,一個縣若動,作為樣板,其余地方的人,肯定會有所反應。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李欗覺得,別看如今大順在大西洋上獲勝而歸,但對李家王朝來說,只怕真的就是繁花似錦烈火烹油的最后繁華,之后就是混吃等死、等到周期到來了。
他終究還是沒想到一件事:劉玉之所以沒有選擇繼續改革,因為劉玉打心眼里對大順李家王朝,已然是只剩下三句話:治不了、沒救了、準備告辭了。
其實走到這一步,《凡爾賽和約》對大順而言,實際上為李家王朝準備了兩條路。
一條呢,就如現在的實學激進派所設想的,利用海外的幾十億畝土地后世加拿大的草原三省,種包米和麥子,足夠保證五千萬農民過上殷實的生活,更不用提美國的小麥和畜牧業混合農業帶完成均田大業。
另一條,則是利用和約拿到的歐洲市場、印度市場、東非市場、中東市場,抗住所有的壓力,完成工商業轉型。靠著這些市場,完成沿海地區的工業化轉型,走出一條和過去的小農經濟截然不同的道路。
甚至,如果說,將這兩條路融合,既要工業化、又依靠移民泄壓閥來減輕工業化對小農經濟的沖擊之痛,那么自然是最好的、最完美的、甚至可能是低烈度的、也就死個七八百萬人就能完成的巨大變革聽起來挺嚇人,但實際上,要真是只死個七八百萬人就能完成,他將是一個足以標榜史冊的偉大人物因為如果按照這里說的七八百萬人的死亡標準來算,并不夸張,英國死了多少人?那點人口,不提愛爾蘭、蘇格蘭、更不要說孟加拉大饑饉,這些都不算,只說英國的宗教害迫死了多少?雅各布派延綿幾十年的起義和大鎮壓、以及非圣公會的異端被迫移民的高死亡率,又死了多少?圈地運動后的契約奴遠渡重洋更死了多少?一個弗吉尼亞公司早期號稱“三年所有人都要換一茬”的死亡率有多高?第一家水力織布廠里的“裝滿了葡萄彈對著工人區的、隨時可以點燃炮擊的兩門大炮”,現在還在廠區遺址當文物呢。
但顯然,這兩條路,大順李家哪條也走不通。
華夏可以走通,前置條件依靠著《凡爾賽和約》,已經基本滿足了。
但大順李家王朝走不通。
正如后世人所評價的那般:俄國人會攻破柏林,把旗幟插向國會大廈,但羅曼諾夫家族是看不到的。
即將簽訂的《凡爾賽和約》,對大順而言,其實一共解決了兩件事。
北美的土地、移民周期的緩沖。
歐洲的市場,好望角以東的勢力范圍劃定。
有些道理,在英國說,是很容易說通的。比如說,只要全面工業化,就能解決大部分人的生計,只需要有一個三千萬平方公里的殖民地市場,那么一切矛盾就都澹化了。
同樣的道理,在大順說,是很難說通的。很多實學派的人相信,工業化是未來,但這個未來是多遠?
大順的土地,如果保證“每個農業人口的鐵器牛耕時代的勞動極限”,那么只需要6000萬農業人口。剩下三億人,全都從事工商業?
以后世的角度,覺得問題不大:三億人從事工商業而已,這不很正常嗎?
以現在的角度,哪怕劉玉一直“判斷準確”,但這話……真正篤信到深信不疑的,真不多。
資本,要按照他們的需求,改造整個世界。
而改造,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以印度為例,“未經改造”之前的印度市場,只能“養活”最多20萬大順的工業人口。就現在來說,就是這樣。
這個改造的過程,就不得不質問一個問題:大順,包含在這個“要被改造的世界”之內嗎?
要不要先把大順自己的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沖毀、沖垮、改造?
英國“圈地運動”,就是開阡陌破井田,確定了土地的排他性所有權,大順如果想走這條路,在所有權上似乎是不需要改造的。
那么,這條道路,實際上就不涉及一個“土地法權”問題,而只涉及到經濟問題:大順,能不能拿出給兩億佃戶和貧農的工商業工作崗位?
《凡爾賽和約》的勢力范圍和市場內容,能為大順提供多少個以外貿出口為導向的工作崗位?未必是好的工作崗位,哪怕是去狹窄的煙囪里清洗煙囪、去礦井里挖煤、甚至去棉田里搓棉花、甚至連為造船砍木頭都算上,一共能容納多少人?
這也是李欗哀嘆的另一個原因。畢竟,《凡爾賽和約》對大順來說辦了兩件事,如果第二件事、也即外貿導向出口,能夠容納足夠多的人口,李欗是不必哀嘆的如果那樣,那么移民問題,就只是個華夏的未來、或者說是錦上添花。那還擔心什么啊?人地矛盾,不考慮租佃體系對生產力的遏制,從資本主義的視角來看,也可以認為就是“我要勞動”和“沒機會勞動”的矛盾。若是出口導向和海外市場,能為兩億人提供“勞動”的機會,那么站在資本主義的視角來看,這就沒問題,那還擔心什么?
但李欗不認為可以容納足夠多的人口,實際上李欗身邊的多數人也不認為可以容納這么多。
所以,移民問題,對大順王朝來說,這就不是錦上添花那么簡單,而是關系到大順最主要的人地矛盾能否緩解,也就導致了“大順是大順、華夏是華夏”的分歧。
為大順,就必須要高強度、提升一個數量級的移民。
為華夏,那就真不用急,劉玉已經在北美和歐洲埋了一堆雷、挖了一堆坑,就算是慢悠悠地來,三五十年后已經可以確保在北美的華夏人口優勢。
其實,大順走到這一步,走到現在這個時候,內外部的經濟運轉的那一套,用的既不是亞當·斯密的經濟學,雖然大順嘴上喊自由貿易喊的兇;也不是用的李嘉圖那一套,因為大順太奇葩了,使得歐洲根本不可能存在所謂的“相對優勢”。
實際上,大順搞得是他媽的馬爾薩斯經濟學。
即:靠商品生產的資產者和工人,根本無法提供有效的需求。
必須要保證一批“只消費、不生產”的人存在。靠這些人,才能提供足夠的“有效需求”。
即,地主、官員、軍隊、食高利貸者、有奴仆的貴族等,他們只消費,不生產。沒有他們,肯定要鬧經濟危機
當然,對大順而言,這種所謂的“有效需求者”,也包括之前挖金子銀子挖的存金銀量極高的歐洲的消費。
即,依靠歐洲的消費者、本國的地主士紳、軍功貴族、生員土地所有者,靠他們維護“有效需求”,來緩解危機的爆發。
大順倒是沒有馬爾薩斯,但是有《管子》。斷章取義地來講,生員說自己的優免也有道理:你看,我們是不生產只消費的有效需求,沒有我們,東西賣給誰去?那不是要經濟危機嗎?所以不但不應該對我們取消優免、限制地租,反倒應該鼓勵我們奢侈消費,像《管子》里說的,燒柴都要把柴上面雇人凋花,那才對呢。
就算說讓我們這些鄉紳地主,減輕地租、那些佃戶難道就能去買棉布消費了?多半還是自己讓老婆搓,以省錢吧?所以說,是不是還不如讓我們加大租子,繼續九出十三歸,以提振消費?因為按照馬爾薩斯經濟學,或者斷章后的《管子》經濟學,我們才能提供“有效需求”,佃戶提供不了有效需求。
地主,也不是一定都反對資產階級的經濟學,而經濟學這玩意兒,本來就是面向不同階層的“經”,一萬個屁股,有一萬種經濟學,而且似乎都說得通、邏輯自洽。地主和食利階層,也有自己的經濟學。
這是大順的經濟基礎所決定的,雖然劉玉當初出于坑日本的想法把這一套經濟學和人口論,扔了過去,準備坑人的。
但現在,真屬于是搬石頭砸自己腳了,出口轉內銷這么一轉,伴隨著《凡爾賽和約》即將簽訂下獲得的歐洲市場,這套東西如今在大順倒是甚囂塵上。
新順1730 第二一二章 凡爾賽和約(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