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末長劍 第十二章 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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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啦啦!”甲葉子鏗然作響,聽著就讓人賞心悅目。
“還不錯。”邵勛看著身上的鐵鎧,滿意地笑道。
這是一領筩袖鎧,是這會最流行的鐵鎧。
東漢后期出現,三國時諸葛亮曾對其進行工藝改良:“敕作部皆作五折剛鎧,十折矛以給之。”
我們都知道,古代是很難進行技術保密的。于是,比原版更精良的諸葛筩袖鎧很快流傳了出去,風靡于三國兩晉時期。
一直到南朝宋,依然視諸葛筩袖鎧為珍品。
由后世出土資料可以看出,此鐵鎧呈魚鱗狀,胸、背連綴在一起,由肩部向下有筩袖,袖口收于肘部以上。
筩袖鎧之外,還有一種用皮革制成的筩袖甲,整體呈龜背形狀——所以,一般書中提到“甲士”,并不一定身著鐵鎧,也可能穿著皮甲等其他護具,鎧和甲并不完全等同。
邵勛很滿意身上這件筩袖鎧,但總覺得還缺點什么。
他想起了昨天收到的幾樣物事。
一件大紅色的戎服,是他特意列出款式,最后由莊園內工匠制成的。
戎服名櫜鞬(gāo jiàn),“紅帓首,靴袴,握刀左,右雜配,弓韔服,矢插房”。
簡單來說,戎服左邊佩刀,右邊有盛放箭囊和弓梢的地方,再配上綁扎于額上的“絳帕”(紅抹額,日軍“月經帶”原版,紅色),下身穿著袴奴,腳蹬靴,非常實用,穿上后活脫脫一副中晚唐大將、節度使的造型。
魏晉軍隊有獨立建制的“弓營”和“弩營”,他們沒有專門設計適合弓手、弩手的作戰服。唐代要求軍士全員會射箭,全員參與近戰搏殺,全員長短兵器都要會用,因此戎服設計較為復雜,弓這種每個人都要攜帶的標配武器更是重中之重——唐代尤其是中晚唐以后,部隊里沒有專門的弓營,因為理論上每個人都是弓箭手。
鬼知道邵勛怎么對櫜鞬服如此熟悉的,反正他自己想了很久都沒想起來原因。
但這種作戰服是真的好用,左邊抽刀,右邊拿起弓梢就上弦、校準,然后拈弓搭箭,左手手臂上還有專門綁扎小圓盾的地方,背上還可插一把長刀、重劍,沒有使用步弓的時候,右手一般還拄著根長槍——如果嫌長槍太輕,可以專門打制一把步槊,接戰時可以敲擊、橫掃敵人的長矛。
總之十分方便,武裝到牙齒的感覺。
“隊主穿上鐵鎧,果然英武。”什長黃彪笑得合不攏嘴,趾高氣揚地站在他身旁,用挑釁的眼神掃著其他隊,說道。
被他掃過的人,紛紛低頭。
邵勛也瞟了一眼。
這些兵太溫順了,大概上級克扣他們糧餉,都不敢反抗的。
這既是優點也是缺點,在如今天下大亂的情況下,弊端更明顯一些。
夫戰,勇氣也。
士兵沒有心氣,還指望他們爆種?
面對敵人的鋒刃,你敢不敢扒了衣甲,赤膊上陣,肉袒沖鋒?
全幢五百人,他看不到任何一個敢這么做的。
難搞。
“幢主來了。”突然有人喊道。
遠處轔轔駛來一輛馬車,很快停在陣前。
幢主糜晃不知道是從哪個聚會場所匆忙趕來,居然一副峨冠博帶的裝扮。
微風輕拂,衣袂飄飄,腳踩木屐,氣度不凡。
就是這個味,太沖了。
有人很喜歡,覺得這才是士大夫該有的風范,憑風而立,衣袂飄飄,瀟灑不羈,溫潤如玉。負手而立之下,算無遺策,木屐踢踏之中,頑敵頓破。
一定要有不食人間煙火,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的感覺!
也有人很不喜歡。治軍是系統、科學的工程,它需要繁瑣細致的工作,需要傾注大量的心血,甚至需要你與將士們同吃同住,渾身臭烘烘的。
出征之時,日曬雨淋,臥冰吃雪。
決勝之時,輾轉反側,夜不能寐。
誤餐點誤出胃病很正常。
冬天凍得雙手開裂、流膿也很正常,豈不聞“都護鐵衣冷難著”?
皮膚被風沙打磨得黝黑、粗糙,更是難以避免之事,畢竟“半夜軍行戈相撥”之時,“風頭如刀面如割”。
至于身上的傷疤,但凡上陣,就不可能避免。
糜晃這個樣子,真的讓人無語,相當不專業。但說句讓人傷心的話,此時像他這種人太多了——不是沒有愿意沉下心、腳踏實地做事的世家子,但真的很少。
清談清談,太特么不接地氣了。
糜晃身后還有一人,便是之前來過的司空府參軍王導了。
只見他倒背著雙手,目光四下掃視,片刻后就收了回來,顯然不感興趣。
糜晃在他面前,倒像個隨從一般,滿臉堆笑說了幾句話,遠遠聽不真切。
王導耐著性子聽了會,隨后便擺了擺手,不言語了。
糜晃不以為意,踩著木屐來到陣前。
五百多人的隊伍已經集結完畢,包括前幾日新送來的百名募兵。
糜晃的目光在他們那里多停留了一下,畢竟是他遣人送來的,且都是自愿當兵的精壯,素質比其他人好多了。
是不是自愿當兵,差別太大了。
昔年馬隆在洛陽選募遠征涼州的將士,定下了嚴格的考核標準,包括體格、力量、箭術、武藝、意志等多方面因素,綜合選拔,得三千五百人。
這三千五百人就是自愿從軍,想要搏一把富貴的,因此耐苦戰、士氣高、心理素質強,被胡人騎兵包圍,與后方斷絕音訊時,仍然能維持車陣,遠行千余里,大量殺傷胡騎,成功沖破包圍圈,抵達涼州。
如果是征發而來的耕戰之兵,在后路斷絕,完全陷入包圍的狀態下,是做不到這種程度的。他們很容易慌亂,最終全軍覆沒——以步兵對付騎兵,步兵不慌亂,沉著戰斗,是最基本的要求,可惜九成以上的步兵做不到。
“魏武步戰令云‘伍中有不進者,伍長殺之;伍長有不進者,什長殺之;什長有不進者,督伯殺之。’皇朝因之,故有督伯整訓部伍,為幢主左膀右臂。”糜晃清了清嗓子,道:“我事務繁忙,不能親理軍務。短時尚可,時日長了則不太妥當,故上稟大王,得允準增設督伯二人……”
督伯,也稱“督戰伯長”。此非標準職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更像是一幢之內的督戰官,權責不小。到了晉代,伯長開始出現常設的苗頭,有的督伯就管理百人隊,有的管兩百人。
一幢五百人中,伯長的數量也開始變得不固定,一般是一員,但兩員、三員的情況也不鮮見,再往下發展,大概率會成為隊主、幢主之間的一級常設職位。
糜晃原本只請設督伯一員,參軍王導聽說之后,認為不妥,應再增設一員,以為鉗制。
司馬越對這幢兵不是很關心,但他不會拂王導的面子,于是同意了。
兩個督伯,各管一半人,互相監督,互相競爭,如此甚好。
“本幢之兵,人數雜亂,今有五百六十一人,故編為十二隊。”糜晃繼續說道。
簡單來說,一二三隊多為孩童少年,人員滿編,稍有超出;四五六七隊為老人,原本滿編,現在缺編了二十多人;八九十隊為精壯,同樣不滿編;十一、十二兩隊是新來的募兵,素質相對不錯,處于滿編狀態。
“隊主楊寶,向有忠義之心,拔為督伯。”
“隊主邵勛,武藝出眾,帶兵有方,亦拔為督伯。”
糜晃飛快地念完兩個人的名字,隨后看了一眼王導。
王導清了清嗓子,上前附耳說了幾句。
糜晃面露難色,低聲道:“楊寶此人,本事有限,怕是帶不好兵。王參軍過于抬舉他了。”
王導皺了皺眉,貌似不悅。
這兩個人他都見過。
楊寶沒給他留下太深的印象,唯唯諾諾一武夫,撐死了有那么點武藝和帶兵能力,算不得多高明。這類人,他見得多了。
邵勛此人就有點看不透了。雖然禮數不缺,但整個人就給他一種很不好的感覺。一開始他沒想明白,回去后一琢磨,反應過來了:不愿對他低三下四,沒有諂媚的巴結,沒有把自己擺在低賤下等人的位置上。
王導出身瑯琊王氏,是北方最有名望的一批士族。日常生活中,他早就習慣了小姓、寒素門第對他的巴結,更習慣了普通人見到他時那種景仰、自卑的態度。
誠然,邵勛在禮節上沒有任何問題。但在禮節之外呢?他沒有額外或者說“多余”的表示景仰的巴結,在王導看來,這就是桀驁不馴,讓他不太喜歡。
這是一種微妙的情緒,沒法對外人言說,但確實存在著。
因此,在涉及到督伯問題時,他建言增設一員,互相鉗制。在討論兩位督伯分管范圍時,他再次插手,打算讓邵勛分管一批老弱殘兵。
這些,對他而言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隨手為之罷了。但他知道,對邵勛這類普通人而言,往往決定了命運——上層的一粒沙,落到底層,可能就是一座山,讓人難以承受。
“王參軍……”糜晃稍稍思慮了下,斟酌道:“其實,如今很多什伍并不堪戰,或可裁并。譬如那些老人,武帝時便詔令歸家。而今正是用人之際,卻不能這么做,不如令其在塢堡屯田、警戒小盜,不再參與操訓,明年放歸家鄉,也是一樁積德之事。年幼孩童,一般料理,如何?”
王導默然片刻,忽然一笑,道:“糜督護倒是有些急智。”
糜晃心中一突,覺得王導說話陰陽怪氣的,不過在想起裴妃的許諾后,硬著頭皮說道:“聽聞王參軍與瑯琊王睿交相莫逆……”
王導聞言,雙眼一凝,冷笑兩聲后,一甩袍袖,道:“我還有事,先行一步,此間之事,糜督護自決即可。”
瑯琊王家族與瑯琊王氏關系密切,多次聯姻。
到了這一代,司馬睿與王導本人更是知交好友。但司馬睿現在陣營不明,其叔父司馬繇甚至是鄴城司馬穎陣營的,而王導的主公司馬越則是長沙王司馬乂陣營的。
司馬穎、司馬乂目前看起來還算融洽,合作愉快,實則關系不睦,早晚要大打出手——司馬乂刻意拉攏禁衛軍,就是為了將來翻臉做準備。
糜晃此時把話說開,已然得罪了王導。就本心而言,其實有點惶恐。瑯琊王氏這座大山,壓得他心頭沉甸甸的。
不過,人已經得罪了,還能怎么辦?
想到此處,他做出了決定:將新招的百名募兵交給邵勛管帶,其他該裁并就裁并。
人生,就是在不斷地做取舍,如此而已。
晉末長劍 第十二章 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