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呂布戰紀 第21章 錢是小事
漢靈帝昏庸到什么程度?
認太監為父。
把驢當心肝寶貝。
給狗穿上朝服,戴上進賢冠,堂然坐于朝堂之上參與朝政,然后當著滿朝文武的面,欣然說道:“好個狗官!”
還有,這貨不滿于做那事還需要先脫衣服,于是命令后宮宮女全部穿開襠褲!
只有人想不到,沒有他做不到!
當然,最出名的,莫過于貪財成性,所有人當官先交錢,包括官員調度上遷等,也必須交錢!
其實,在漢代,賣官鬻爵算不得什么。
因為,漢文帝,漢景帝,漢武帝等人也做過這事。
但人家賣官鬻爵有分寸,而且得來的錢,也是用在國家建設上面,并不是私人享受。
漢靈帝則完全相反,不分緣由,所有人必須先給錢后當官,得來的錢財,則全用于個人享受。
所以說,一個王朝的衰敗,不是沒有原因的。
當然,漢朝衰敗,原因繁多,也不能完全歸于漢靈帝,而且,作為成年人,一舉一動不會毫無動機。
說不得其中蘊含了什么政治謀劃呢?
后世猜測,是為了籌備軍費。
誰知道呢!
就算是,沒成功,那就等于不是!
誰讓他失敗了呢!
總之,這些荒唐事情,只是整個腐朽王朝的冰山一角。
想要細說,千萬字巨著難以敘述,且不多言。
“買官?”
嚴冰一皺眉,向莒主薄問道:
“欲買郡守,不知需準備錢財幾何?”
漢靈帝賣官之事,天下人皆知,嚴冰自然也有所聞,但他只是一寒門小吏,所知不多,所以有此問。
莒主薄伸出兩根手指。
嚴冰尚在琢磨,呂布卻完全明白了。
漢靈帝賣官,走的是生意路線,各種官位價格不等。
大體上,按照官吏的年俸來計算。
年俸的一萬倍!
比如,郡守是年俸兩千石的官位,標價就是兩千萬錢!
這是無人競爭的情況下,郡守的行情。
若有人競爭,則‘價高者得’!
“特么的!”
呂布無語,搖了搖頭。
這等高額買官費,尋常富戶豪紳也買不起啊。
而且,買官費用是年俸的一萬倍,老老實實的當官,誰當得起?
根據這個買官規則,很容易就得出一個結論。
每一個上任的官員,做的第一件事,和任職期間做的所有事情,一定是橫征暴斂。
不如此,不可能收回成本!
這種情況下,大漢境內百姓的生活境況,可想而知!
所以說,黃巾起義是歷史必然。
沒有黃巾,也有綠巾,紅巾,白巾……
大漢衰亡,漢靈帝責無旁貸!
最可恨的,這貨竟然不是亡國之君!
說起來,大凡王朝落幕,最后一任皇帝,其實大都不是昏君,只是無法力挽狂瀾的無能之君罷了。
比如漢獻帝,崇禎……
他們,可謂是倒了血霉。
“二千萬錢?”
嚴冰驚呆了。
五原郡本就貧瘠,別說他們,誰也拿不出這么多錢來啊!
“無需一次性付清!”
莒主薄解釋道:
“天子仁、仁慈,允許分期付款,交四分之一首付即可上任,當然,后續的錢,未來數年必須補足!”
說到漢靈帝仁慈的時候,莒主薄忍不住吭哧了一下,不過,到底是把重點說出來了。
嚴冰和呂布面面相覷。
“賢婿,可能支付這筆錢?”
嚴冰把握不定,向呂布詢問道。
都是九原本地人,互相知根知底,何況,二人還是親家,他自然知道呂布拿不出這么多錢。
“我能,但哥不想!”
暗地里罵了一句,呂布還是說道:
“前番追殺胡人,略有繳獲,勉強能支付五百萬錢!”
“好!”
聞言,嚴冰一拍大腿,說道:
“若是不夠,吾可資助部分,只要能支付第一筆錢,后面便好辦了!”
嚴家也是寒門出身,若出個太守女婿,未來當有翻身成為世家的可能。
所以,對呂布謀取郡守,嚴冰舉雙手贊成,并不予余力給予支持。
“甚好!”
莒主薄也面帶喜色,對二人說道:
“如此,當需妥善運作一番!”
……
送別嚴冰和莒主薄后,呂布一個人安坐書房,怔怔無語。
“難怪歷史上督瓚之后,無人出任五原郡守!”
“五原郡偏僻貧瘠,油水稀少,花那么多錢買來郡守之位,光是回本就無比艱難!”
“還要勞心費力的和胡人征戰,動輒有身亡之危,誰愿來?”
他總算是知道,為什么歷史上,督瓚之后,五原郡再無郡守了。
還有長史,都尉之位,也長期處于空缺狀態。
哪個正常人,會花這個冤枉錢?
怪不得歷史上的呂布,空有聞名天下的武勇之名,卻無法在家鄉立足,還需要攀附丁原才能出頭。
除去重重掣肘外,沒錢也是一大原因。
“好在這次繳獲了八千萬錢!”
呂布喃喃自語。
“不過,最多給個首付,剩下的一千五百萬,一個子也別想從哥這里拿走!”
他憤憤的想道。
雖說黃巾起義被鎮壓了下來,但未來數年,天下格局紛紜變幻,誰特么的老老實實給錢?
先給首付,當上郡守再說,后面的錢拖就是,漢靈帝再昏庸,還敢不顧邊疆安危?
惹火老子,直接放一波胡人南下!
目光閃爍,呂布心里開始盤算各種壞主意。
雖然敬仰大漢朝,但他敬仰的是‘一漢當五胡’,‘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這樣的大漢。
可不是現在這個腐朽到極點的末代王朝。
“錢是小事!”
郁悶了一陣,他才暗自思忖。
如何得到刺史張懿看重,并愿意向朝廷舉薦,才是真正的難題!
他和張懿素不相識,五原郡也無人認識張懿,對此人完全不了解。
史書上,關于張懿的記載,只有寥寥幾句。
‘中平五年春,黃巾余賊郭大等起于河西白波谷,寇太原、河東。三月,屠各胡功殺并州刺史張懿。’
這就是關于張懿的唯一記載。
也就是說,幾年后,河西黃巾余賊肆虐,在太原、河東作亂,同時,休屠各胡人部落造反,將張懿殺了。
很簡短的記載。
知道張懿會被胡人殺死,但其為人如何,性格怎樣,完全不知。
“莒主薄說的,聯合郡屬官員和本地鄉紳,上書請命我為郡守,這個計劃,不知道行不行的通?”
這次呂布攜三千騎兵,擊潰十萬胡騎,并追殺千里,斬胡首萬余,可謂戰功赫赫。
理論上,完全有資格擔任郡守一職。
但僅僅如此,遠遠不夠。
混官場可不簡單!
在漢代,想當官,尤其是想當大官,除了漢靈帝那荒唐的買官制度外,還必須滿足其他條件。
新呂布戰紀 第21章 錢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