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斬殺線”這個詞一出,很多人在書友圈發帖,問我怎么看。
作者只能說,我簡直是沉冤得雪。我說了多少遍了:美國東海岸的特大城市就是這個鬼樣子!沒有人信!!!
遙想當年,這本書描繪哥譚慘狀的時候,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評論區發表反對言論,覺得哥譚好歹也是紐約級別的特大城市,怎么就能是這個鬼樣子呢?
還有人覺得,布魯斯一個這么聰明、這么厲害的角色,怎么到了貧民窟就能吃癟呢?覺得我是在故意黑蝙蝠俠。甚至包括后來超人去哥譚暗訪的時候發生的那些離譜的情節,也有人覺得只是在搞笑,怎么可能這么奇葩呢?
這就不得不提到,本書哥譚創作的大部分靈感來源,都來自于作者在美國芝加哥的真實經歷。
我相信大家還記得一個情節,就是貧民窟里面的一個老人,他賣的所謂的可以治病的藥其實是毒品。這個是作者印象最深刻的真實經歷改編的。
在作者小時候,家里人因為工作原因,要去那里待一段時間。剛出國的時候年齡小,跟隨家人住的社區治安也比較好。我記得,當時社區是有警察巡邏的,經常能看見警車停在我家出門那條路的兩頭,把路都給堵上了,別的車子都開不進來。
然后,離這個社區大概三百多米遠的地方,有一個類似于社區中心一樣的建筑。那里具體是干什么的,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但是我就記得會有很多人在那里來來往往。
出于好奇,我問過我的家人那里到底是干什么的,但是他們都不回答。然后那個時候,我和旁邊的鄰居家的兩個小孩玩得很好,他們跟我說那是“診所”。
我當然就以為那里是社區診所,就是我以前生病的時候打吊瓶的地方。
然后直到我長大之后才知道,那里是賣毒品的。我知道這個事實的時候,三觀都震碎了。我還再三追問,我說是不是表達有誤,那里是藥店什么的,然后我就得到了令我更加震驚的回答。
他們說,那里就是藥店,就是你去醫院看不起病,然后去那里買鎮痛的藥。說是鎮痛的藥,其實就是毒品,而且是純粹的毒品,注射的那種,不是什么止疼片之類的東西。
這還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社區里的所有人都認為那真的是診所。甚至我們住的這個社區里就有人去那里買藥——他們不認為自己在買毒品,他們認為自己在買治病的藥。
我現在回想起來當年的情況,在那個社區中心里面來來往往的人,絕對不是大家想象的那種衣衫襤褸的流浪漢,或者是那種打扮得奇形怪狀的小混混。幾乎所有人都穿得很體面,可是細看又覺得有哪里不對。
當時有一個老頭,他的上半身穿的是那種很好看的西裝,好像是棕色的,然后還打著領帶,但是他下身穿的是一條那種緊身的皮褲,而且好像有點短,還露腳腕,還踩著拖鞋。這身奇怪的裝扮,給年幼的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后來我才知道,他上半身的西裝有可能是他以前還有錢的時候留下來的衣服,然后他下半身的緊身褲,可能是他在垃圾桶里翻出來的,或者是撿別人不要的,所以才會穿成這樣。我當時還以為這是什么流行的風潮。
而且社區里也有人去這個“診所”看病,我親眼見到過。他們不開車,而是走路去,哪怕是住在社區的另一頭,他們也是走路去,完全不是大家想的那種偷偷摸摸的,而是光明正大,走過去的時候還和警察打招呼的。
小時候我其實不知道什么社區之間的分別,但是長大了之后我才知道,以前住的那個社區算是非常好的社區了,警察遍地都是,而且那警車看著也很新,警察一個個都挺強壯的,看著也挺開心的,周末冰淇淋車來的時候,他們還會圍著買冰淇淋。
但是,他們所有人都覺得這個“診所”的存在沒有任何問題。在他們眼里,這就是一個正經的治病救人的地方,誰去那里都是正常的,以至于我小時候也沒有發現任何異常,真的就以為那是個診所。
你們能知道我得知真相的時候有多絕望嗎?
就好像我周圍的每一個人都是深潛者,他們絲毫沒有覺得對方的樣貌有什么奇特之處,他們覺得長成深潛者那個樣子就是正常的,而我則是一個誤入這個小鎮的正常人類。
或者,我可能掉入了什么認知扭曲的虛無之地,有東西把所有人的認知都給錨定了——在他們的認知當中,人類生病之后應該去的就是這樣的“診所”,每個人都理所當然,絲毫不以為奇,就連警察都是一樣。
我所在的那個社區并不是華人聚居地,大部分的住戶都是白人,包括我鄰居那一家子。那里的人其實都挺有錢的,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有一年圣誕節,他們搞了一棵巨大的圣誕樹,也不知道是因為當時我太小,還是那棵圣誕樹確實就那么大,我感覺那棵樹比房子都高,上面掛滿了各種各樣的裝飾品,每一個都特別精致好看,很多都是會發光的,超級漂亮,那是我這輩子見過最好看的圣誕樹。
然后因為當時那個小廣場旁邊停著車,他們把車上也都掛上了燈和裝飾品,往遠處看,所有人的房子也都做了圣誕裝飾,全掛著那種亮閃閃的小燈,整個社區亮得像白天一樣。
然后與此同時,他們生病了不去醫院,而是去那個所謂的“診所”。或者說,那個“診所”能離這個社區這么近,就是為了方便社區里的人去消費——這屬于這個社區的“配套設施”。
在得知了這個真相的很長一段時間里,我以為是他們自甘墮落,就是為了獲得快感,才去買那些東西嗑。畢竟你想想,退一萬步講,你就是去不起醫院,自己買點藥不行嗎?就非得用那玩意嗎?
后來,我從我鄰居家的那對雙胞胎口中得知,他們的媽媽對普通的止痛藥已經沒有反應了。
我指的普通的止痛藥,就是美國的那種止痛藥,一開一大瓶、有效成分含量高得驚人的那種。
好像是因為當年生他倆的時候,出現了一些意外,沒完全好,但是又不能一直在醫院治,出院之后就一直靠止痛藥維持,然后吃到現在已經完全沒反應了。
然后當時我就想,那也不能所有人都是這種情況吧。結果您猜怎么著?還真就是所有人都是這種情況。
小時候我的牙發過炎,當時整個右側上牙齦鼓了一個大包,劇痛無比,而且右半邊的臉頰都脹起來了,像嘴里含著個糖豆似的。然后我出去玩的時候,就被別人問嘴里含著什么東西,我說我是牙齦發炎了,他們就問我有沒有吃藥,我就說我吃了。
我家里人確實給我吃了消炎藥,而且是一天吃兩次,然后那個大包很快就消了,牙齒也好了,大概可能也就兩三天的樣子。
我再出去玩的時候,嘴里沒有那個大包了,又被人問,牙齒是不是好了,我說當然好了,然后他們就一直追問我吃的是什么藥。
當時我年齡小,也說不清楚,就讓他們去問我爸媽。然后當天玩完回家之后,我爸媽就跟我說:“以后要是有人問你是不是吃消炎藥了,你就說沒有。”
當時我也不明白為什么要這么說,后來我才知道,他們牙疼不吃消炎藥,而是吃止痛藥——這是兩種東西。消炎藥是抗生素,止痛藥就是止痛藥,而且止痛藥只能止痛。要是我這種癥狀吃止痛藥的話,那個大包至少要存在十天半個月,甚至可能會讓整個口腔都感染。
所以他們發現我兩三天就好了,就以為我用的鎮痛藥更好用,然后就去找我家人打聽牌子。結果得知我用的是消炎藥的時候,他們也很無奈,因為他們買不到消炎藥。
至于他們為什么買不到消炎藥,我到現在也不太清楚。按理來說,要是牙齦腫成那個樣子的話,再怎么也該開點消炎藥了,但是他們就是吃止痛藥硬扛,然后吃到耐受,等到止痛藥也不好用了,就開始吸毒。
我所在的那個社區的房子,雖然也不是鋼筋混凝土的,但是還真不是那種很廉價的紙板房,是那種帶一點愛爾蘭風格的郊區別墅,餐廳有落地窗,后院有游泳池,整個社區綠化率很高,草坪和林地上經常能看見聚在一起遛娃或者遛狗的鄰居,每個人都是懶洋洋的,很輕松很愜意的狀態。而且基本上沒有外人來,社區的人好像也不怎么出去,警察的車子在那里一堵就是一天,整個社區好像都是封閉的。
而且一到重大節日,家家戶戶都是一桌好菜,就是大家在電視劇里面看到的那種,擺一個長桌,鋪上桌布桌旗,插上蠟燭,然后各種各樣的菜肴。我為什么知道,是因為有一年圣誕節,我家里人有事出去了,我和鄰居一起過的。
當時我們一起吃完飯,然后就在客廳的大沙發上,一邊吃薯片一邊看電視,他家那條金毛就一直往我身上拱,蹭了我一身毛。看完動畫片,就一起打游戲,然后他媽媽在旁邊拿卷發棒燙頭發,有一種燒東西的氣味。后來我對于圣誕節的印象,就是那棵大得離譜的圣誕樹和那天晚上的味道。
現在想想,這種回憶好像都有點不真實。他們家所表現出來的生活狀態,和他們告訴我的某些真相完全對不上。回國這么多年,要不是有照片告訴我這些是真實的,我真的會覺得這是我小時候的幻覺。
這是一個完全魔幻現實的國度,很多東西都是很割裂的。有些你以為是常識的,其實非常獨特,就比如牙疼了要用消炎藥;有些你以為很獨特的,其實在他們看來是常識,就比如去“診所”開藥。我不能想象任何人在那里長居,還能保持正常的精神狀態。
但是我認為,我長大后的許多精神癥狀,都來自于我在這個國家所度過的魔幻現實的童年。這種認知扭曲的狀況,極大地影響了我的精神穩定程度。因此,我不建議任何父母帶著自己的孩子過去,哪怕是工作原因,也最好不要。
我知道這篇文章會有些語無倫次,也不是我平時寫作的風格,看上去非常像是在胡言亂語,因為這段記憶在我的腦海里都是混亂的,我只能想起什么寫什么。
只能說,小說是需要邏輯的,因為你要說服讀者,因為你要是瞎寫,讀者就會退出;可是現實是不講邏輯的,它就算瞎寫,我也不能退出。
你不能指望一個直面古神的人,還能用非常清晰的、富有邏輯的話語向你描述,他到底看到了一個怎樣不可名狀的東西。我大抵是瘋了,但是對于躲在庇護所里面的人來說,無知是一種權利。如果你看不懂某些胡言亂語,你應該拍掌慶祝,而不是追根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