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人是小說家 第二十一章 同樣是雨,青春和選擇
別看他個子不高,長相平平,就他那張能說會道的嘴,已經夠讓女孩子離不開的了。
據說女人喜歡會哄她們高興的男人,從這一點來看,會說也是個S級武器。
“這是你同學?你同學倒是十分年輕。”
“佳佳,你說什么呢?林然和我能一樣?我是個社畜,林然不一樣,他一直活得超凡脫俗,沒有沾染過社會的毒打。”
“哦?”眼角微皺,林然也猜不透準新娘在想些什么。
當下這局面,再待下去只會讓自己跟著出丑,無端已經揚起星星戰火,保不準接下來會發生什么。
秦瘋子,你這時候可要管住自己的嘴啊。
剛把注意力轉移到于夏身上,秦風接下來一句話就讓林然生了遁世離塵的心思。
“林然,你現在在哪工作呢?還寫書嗎?”
秦風這么一問,林然腦子嗡嗡直響,一萬只雄蟬在他腦中努力尋求雌蟬的壯烈交響曲,堪比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又有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陸那般澎湃,總之一個字——想逃。
寫書?能承認嗎?如果接口說自己還在寫,就一定會被問起寫了些什么?書名是什么,我們去買來支持一下之類。
或者,“哇哦,竟然是作家啊,好厲害的樣子哦。”
到底哪里有什么厲害的?還不是一個宅在家里日復一日忍受著寫作這份工作的普通人嗎?甚至連普通人的生活都是一種奢望。
秦瘋子都已經有了妻子,算是三十而立,也可能在工作上早已小有成就,和他相比,自己當下的生活,遠比作家給人的感覺要陰暗,不,是要陰暗許多才是。
“我,沒有沒有,我只是來看看這個女孩子。”
“女孩子?”小瘋子嘴角勾起熟悉的笑意,這是八卦的音符,是向著嚼舌根而生的狗尾巴草。
“原來是寫書的喲,你看,我們家風啊,只知道賺錢,難怪才不到三十歲就已經長得跟人家四十多歲似的,對吧,你的同學看起來就像大學生,為什么差距那么大?”
“都說了不一樣,我一直在忙著賺錢,要不然哪有錢啊不是嘛,林然么一直都是閑云野鶴一樣,不愁吃喝,無憂無慮。”
說著,小瘋子一把抓過林然手臂,兩人轉身背對著兩個女人,悄聲道:“你先跟兄弟透個底,怎么回事,那邊站著的姑娘看起來腦子不太正常,是你妹子的話,我也能琢磨下怎么說,我老婆這人啊,說一不二,弄不好一會吵起來也是有可能的。你那個妹子也是的,一股子倔脾氣,人家老板都說了,再給她找一塊一模一樣的面料,她非不要,就是纏著這塊布不放了,你說說看,要是因為一個頭紗我這婚結不成,我豈不是太冤了嗎?”
“不是,不是你想的那種,我只是她的——房東。”
“房東?”小瘋子的眼神流露出林然這句話有多令他不可相信。
“啊,就是房東和房客這樣。”事到如今,只能硬著頭皮說下去,本來這也是事實。
“那——我懂了。”小瘋子一個機靈,拉住未婚妻,竊竊私語了幾句,未婚妻的視線在林然和于夏之間來回蕩起秋千,最后,她拍了一下秦風的腦袋,說道:“既然這樣,看在作家同學的面子上,這塊頭紗我就不需要了。”
聽她這么說,林然松下一口氣,這時,老板不樂意了,都已經做成的生意突然就沒了,老板當然有幾分有不滿,急急忙忙拉著新娘問,“怎么了,這個婚紗你穿著挺好看的,這個小姑娘也就是鬧鬧脾氣,你快跟她說說,別鬧了,人家還要結婚呢。”
這話一半對林然說,一半對新娘說,唯獨沒有對于夏說,看起來已經不指望于夏能有什么反應。
“老板,沒關系的,說起來我先生和這位姑娘的男朋友也認識,我們也不能為了一件衣裳就不開心嘛,所以,這件婚紗我換下來,我也不要了,我再去逛逛。”
“這,不是啊,你穿著挺好看的,我再給你換個頭紗你試試看。”老板娘不愿放棄,鉆進柜臺下面找了起來,一邊嘴上留著顧客一邊雙手不停翻找,一分鐘后,兩條新的頭紗就被找了出來。
“這個也很搭你這條婚紗的,沒關系,下雨天生意,我給你們打個折就是了,這個頭紗就只算四百塊錢。”
“可以,那我就四百塊買這個頭紗。”這話是于夏說的,眾人瞠目結舌,把她看成怪人。
“四百塊我給您現金好了。”
林然納悶,秦瘋子和他老婆更是眨著眼睛一時不知道該說什么,林然明白大家一定把于夏當成了有精神問題的女孩。
這地方總共五個人,沒有一個人幫著于夏,林然忽然心生出一種同情,看著于夏牢牢護著頭紗的纖細雙臂,明明是弱不禁風的女孩卻像保護自己最重要的東西一樣保護著頭紗,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小姑娘,我是在和新娘子說話,四百塊是因為她買了婚紗,頭紗被你搶了,人家大度讓給你,我就找了一條更好的,打折給新娘,總不能因為這點小事就放棄好不容易選中的婚紗對不對?”
“說得也是,要不然,就按照老板娘的意思好了。”小瘋子連忙救場,在他看來用不用頭紗,哪種款式的頭紗本來也不是什么要緊事。
婚紗這種事,只有女人當一回事,男人真的不會太過在意,選哪一種頭紗,就和去超市選可樂一樣,只要是可口可樂,哪一種包裝的都無所謂,秦風認為,男人本身是一種透過現象看本質的動物,只有女人才會在現象上絞盡腦汁甚至浪費錢。
“沒事沒事,老板娘一起算吧,把這條頭紗的錢也算在我們一起,我們是同學,我們買了送他,這東西不能讓他們付錢。”
林然不解,這算哪門子道理?大學畢業那年,秦瘋子早早就找到了實習單位,一家世界五百強的美國公司,實習期間的收入就有5000每月,誰也不知道是家人早就給他安排好了畢業去向還是說這家伙真有些能耐。
同住人是小說家 第二十一章 同樣是雨,青春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