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人王 章節61 你的名字
達貢在太陽和天空下面眩暈了一會兒,然后慢慢適應。適應之后,他仍是一個頂天立地的堅古人。
“矮人王子,你暫時住在那邊的馬車上。”
土黃色頭發的半身人臉上長滿痤瘡,一大一小的眼睛下面是濃重的黑眼圈,他說話的時候會露出歪斜殘缺的牙齒,有這樣的面貌這不難理解,因為他總叫達貢為矮人王子,這讓達貢很想在他的臉上來一拳,擊碎更多牙齒,順便打爆那些痤瘡。
“我的名字是達貢·奧力森·尼爾,我不是什么王子。另外,我是堅古族人,不是矮人。”
“如果你不是王子,那我不在乎你叫什么名字,除非你愿意額外給錢。”那半身人說道:“現在叫你矮人是為你好,讓你好好適應適應。我剛在堅古城賺了錢,怎么會不知道堅古族這個名稱。來,達什么貢先生,我是什么種族的?”
“半身人。”
“對,對對。你不可以是矮人,但我可以是只有半個身高的人?”
“對不起,應該稱呼你為霍比特……”
“噓!閉嘴!那個稱呼只有我們自己能夠稱呼自己,你們這些外人不能用。”半身人搖搖頭說道:“我叫托比,現在我來給你上一課。”
托比一揮手,從衣領后面抽出一桿小三角旗,紅色的旗面上寫著“童叟無欺小精靈”幾個字。他走在前面,領先大約半步左右的距離,充當達貢的導游。
“我在金狗商隊已經呆了十一年,只要能賺錢,你叫我什么都行。你是矮人,我是半身人,那些是人類。精靈在北方,而精靈和人類的雜種叫做半精靈,精靈和什么的雜種都教半精靈,但是和獸人的雜種叫做半獸人。對了,嘴唇和下巴能長胡子的半身人被叫做侏儒。你說這里面有一個好名字嗎?”
“人類和精靈還好。”
“好什么啊!你想,人類就是沒特點,大概是人那個類別的,僅此而已。人類兩個字突出的重點就是:沒特點,不重要。這就像你看地上的泥巴,它就是泥巴,不是陶土、不是黏土,就是泥巴。至于精靈,大概就是得了精神病的靈魂,也不怎么樣。你覺得他們的名字好,是你把他們想的太好了。難道你叫他們美人,他們就一定美了?我不這么認為。”
“照你這么說,這世界上就沒有名字正常的人?”
“你錯了。每個人都很正常,但你在別人眼中的標簽不正常。別人怎么叫你,其實是在找你身上能夠被他理解的某個特點。叫你矮人,是因為你的矮能夠被他們理解,其他的他們一無所知。你不需要為他人的無知而憤怒,那純粹是浪費時間。不如掙錢,不如掙錢。”
托比搖晃著腦袋,此刻他仿佛一個正在講述人間重大哲理的思想家。
達貢看著托比的神態,覺得他很有趣,果然半身人都是歡快和活潑的嗎?“托比,我仔細想了想你的話,覺得很有道理。如果每次別人叫我矮人、矮子或者其他稱呼我都生氣的話,那我一整天都不用干別的事情了。”
“是這樣的呦,矮人王子。”
“嗯……好吧,隨你吧,爛牙仔?”
托比激動的揮舞旗子,手舞足蹈地唱著:“歡迎來到金狗喔,我們都是賤骨頭;吃完上頓想下頓,喝完菜湯就想肉。殺人放火干不了,黑吃黑都被識破嘍;無奈只好四方溜,低買高賣揩點油……”
“閉嘴,托比,你這臭小子就會到處敗壞我們的名聲!”
循聲看去,一個戴著寬大遮陽草帽、手里拿著煙斗的消瘦男子抄地上吐了一大團褐色的唾沫。他穿著白色的無袖短褂,圓領和腋下已經被汗水濕透,還有著往短褲方向蔓延的趨勢。
“我是杰洛斯·布維,商隊頭目,這里所有事情我都說了算。達貢·奧力森·尼爾——我相信我的記憶里沒錯——歡迎你來到我管理的商隊。”他向達貢伸出手來。
握手是人類的禮節,堅古族人基本不這樣。在握手的時候,達貢發現這個杰洛斯的虎口以及小指附近的掌沿有豐富的老繭,這說明杰洛斯很可能是一個使用雙向持握武器——比如匕首——的老手。
“我們一般不運送旅客,因為旅客往往事情多、賺的少。但是,我們必須尊重尼爾家族的地位,以及矮人氏族會議的要求。接下來幾個月,你將跟隨我們商隊踏上北進的旅途,大概七到八個月之后就能到達秘納米利斯。”
“你是商隊的客人,只是我們沒法給你準備一個帶有床鋪的專門客車,但我們經過努力,還是調整出一個位置來。”杰洛斯擺擺手,將托比趕走,然后帶著達貢走向車隊倒數第二輛四輪貨車。
“拉這輛貨車的是兩匹溫順的母馬,車子會很穩,你就住在這里,在兩排箱子中間。”杰洛斯用手指在車廂后部畫了一個圈,那個圈里暫時什么也沒有。“我們會給你毯子、睡袋、枕頭,一盞提燈。車廂上會用帆布蓋一個篷子,等出發的時候就能完工。你有兩個瓦罐,用來盛每天的食物,我們會給你勺子和叉,沒有刀。你還會有一個水囊,自己別忘了灌水。”
“將所有貨物從堅古城的小道里運出來再裝車可能還要兩天,因此在第三天的時候我們出發。晚上你可以睡在車廂里,也可以隨便找個什么地方。但你要記住一點:商隊里面我說了算,其他人答應你的事情都是狗屁。捂好你的錢袋子,別給他們任何人。你如果被騙了,那這一路上的麻煩還得我給你擦屁股,這會讓我心情很不爽。”
“你呢就在這里好好住著,尿尿直接往車外甩,拉屎就跑下去道邊解決,然后跑回來追上車。我們的速度不會很快,但也不會慢下來等你。如果路上走丟了,我們絕對會把你的行李送到精英學院,你自己就想辦法。”
杰洛斯用一個小木片摳著煙斗,發出嘎啦嘎啦的聲響,隨后他又拿起來吹吹,噗嗤噗嗤的。他在等著達貢說話,最好朝他發頓火,這樣他就有理由拒絕這單生意,或者向雇主多要錢。等了一會兒,達貢只是看著他,仿佛知道他還沒說完似的。
“日出時就上路,到了日落休息,中間一般不停。早上備好中午的飯,或者你等晚上吃也行。沿途我們會經過幾個市鎮,每個停留一般在三天,絕不會超過五天,那時你可以在附近活動活動。但是我們不會派人保護你。”
“我們是商隊,不是傭兵,這些人都是做買賣的,能夠保證不被狼叼走就很不錯了。遇到穿破衣的強盜或者穿鐵皮的強盜,我們能不動手就不動手,因此沒有余力額外保護你。你可以自己花錢雇傭護衛,或者招募愿意為尼爾家族服務的堅古族人。只是這一應花銷都由你自己搞定,出了事也與商隊無關。”
“如果你想額外要點什么,那就額外掏錢。由于咱們要相處的時間很長,我就善意的提醒兩句:別著急。走走看看,能適應就適應,能忍就忍。你想在商隊里過的和領主一樣,出再多的錢我們也辦不到。看好自己的東西,我能保證商隊里沒人敢偷東西,但靠近城鎮就得小心一點。我暫時想到的就這些,你還有什么要問的嗎?”
“能給商隊干活兒掙錢嗎?”達貢拽拽胡子,說道:“我是個獵人,捕獵的能力很不錯。”
“哈哈,哈哈哈哈!”杰洛斯突然笑了起來。他一邊笑,一邊搖頭,倒也沒耽誤從袋子里捏了撮兒碎煙絲放進煙斗里,然后在身上摸燧石。他的煙斗內側有一邊鑲嵌鐵片,只要用燧石磨打,就能引燃煙絲。
吧嗒吧嗒吸了兩口,杰洛斯最終搖搖頭:“不行,沒活兒給你。你老老實實呆在車上,別給我添亂,這就是最大的幫助。我聽說你沒離開過堅古城,也就是說你沒來過地面。這地下的獵人到地上來還能抓到獵物?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不要獵人。”
達貢想了想,說道:“我在車上坐著,白天能睡覺。到了晚上,我可以在黑暗中視物,幫你們守夜。”
杰洛斯皺著眉頭想了想,緩緩吐出一口煙,然后點點頭說道:“行。只要你白天不下車亂跑,晚上就在營地里守夜,那我愿意為每個安然度過的夜晚給你一個銀幣。錢不多,多了也沒有。你可以不干……”
“我干了。”達貢一甩肩膀,將背包甩到車廂里,然后說道:“若是八個月一點收入沒有,那就是在浪費我的生命。”
“嗯,這掙錢的勁頭倒是符合金狗商隊的傳統。達貢,掙了錢別賭博,買點吃的用的都行,你可以去找地圖頭,就是那個在車隊前面給馬修蹄子的家伙。對,沒頭發,頭上有燒傷的結痂。他是商隊的管家,能給你公道的價格。”
達貢點點頭,他覺得這個商隊到處都充滿了新鮮和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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