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我只想做演員 第四十二章 大失所望
沈林翻了翻白眼:“我去見韓憨,你要來嗎?”
“韓憨?是那個韓憨嘛?我當然要去!”
靠,沒想到何喵對韓憨很感興趣…
飛快的換好衣服,跟著沈林一起去了一間提前訂好的餐廳。
大林子有點奇怪:“你很喜歡韓憨?沒見你買過他的書啊?”
何喵搖頭:“…也不是,就是對他感興趣。”
好吧,這個階段的韓憨是才華橫溢的作家,還沒有開始到處打嘴炮呢…
也還沒成為所謂的意見領袖…
原時空,沈林很崇拜韓憨,覺得他真牛逼,直到…應該是2011年,韓憨在博客寫了一篇文章——黃藝博是個好干部…
直接引發網友對黃藝博的網暴!
黃藝博那時候才十幾歲!
你想罵政府,罵執政黨,你就罵唄,干嘛要針對一個孩子?
人家五道杠的少年就不是青春了?
抽煙、逃課、打架的才叫青春?
學你一樣退學的才叫好孩子?
這個孩子沒怎么地,也沒殺人,沒放火,沒貪污,沒受賄,他就是當了一個五道杠兒而已…
就很離譜,這尼瑪跟3000萬粉絲微博博主掛素人有什么區別?
這個事,讓他就韓憨大失所望,再也沒關注過…
當然,現階段,大家對韓憨都很好奇,包括沈林!
何喵問他:“你怎么跟韓憨聯系上的?”
“博客留言啊…我也算文化人,到了上海見一見本地有名的作家很正常。”
“…那你怎么不見余秋雨?”
“我沒那么老派!”
上海的文人,或者說南方的文人都有一股子清高勁…
這股子清高大概是源于明清時期——北方人做漢奸,南方人擅抵抗…
自以為讀了書,就有治國之力了!
不順心了,就得什么批評什么。
其實,這幫人大都是地主家供養出來的,每次朝廷有了對他們本家不利的政策,就一個個跳出來說什么祖宗之法不可輕動,昏君,亡國始于今朝之類的…
包括矮大緊那么一批人,祖上其實都是江浙人,這幫人都是清北出身——科舉制度雖然破滅了,但民國基本延續的還是學閥制度,高級知識分子基本上出身都挺那啥的…
這幫人不一定藍,但一定不是先天性的紅!
韓憨也差不多,沈林想跟他聊聊魯迅,因為在沈林看來,民國最大的遺產就是魯迅先生!
但韓憨說了‘我并不認為魯迅的雜文有多厲害,真正推動社會前進寫雜文的很多人他們都逃去臺灣了,我并不認為魯迅的文章和功勞超過這些文人。’
逃去了臺灣?
難怪《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金砂也在…
她也挺崇拜韓憨。
本來是沈林問問題,韓憨回答,后來變成了他自己主動找話題,聊了他對教育制度的看法,聊了他對體制的看法…
全都是不能寫的!
私底下這么聊當然沒啥問題…
金砂有點崇拜的看著他,韓憨也很滿足——大部分男人吹逼,為的就是女人!
看了看沈林:“你怎么不說話?”
沈林聳了聳肩:“…我覺得你書讀都的有點少,你不了解共產主義,我建議你讀五本書,《德意志意識形態》、《共產黨宣言》、《資本論》、《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哥達綱領批判》…”
韓憨撇了撇嘴:“我從來不看那些東西!”
“那你知道拉丁美洲最窮的國家海地、非洲最窮的國家利比里亞制度上完全延續美國嗎?”
“你有沒有想過你只是個例,你很走運,遇到了《新概念作文》,遇到了賞識你的編輯,所以,你能出書,但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這么有運氣的!”
“你有沒有想過自己抨擊教育制度,會讓很多你的粉絲效仿你退學?他們可能連謀生的手段都沒有,你能對他們負責嗎?”
沒等韓憨說話,沈林輕輕搖了搖頭:“你現在是公眾人物了,說話的時候注意點,你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對你的粉絲帶來影響…你可能覺得委屈,但當你成為明星作家之后,這就是你的義務,享受多少光環,就要盡到多少義務,很公平!”
“那你的意思,我沒有自由了?”
“你自由了,你痛快了,請問那些聽信你的話,就此耽誤了自己的人生,誰來負責呢?”
“我覺得我沒有義務去承擔那些模仿我的責任。”
“所以你是Refinedegoist!”
何喵問了一句:“什么意思?”
“精致利己主義者…”
韓憨:“利己主義有什么不好?人性自私,天經地義。”
沈林聳了聳肩:“但人類之所以是人類,是因為人類具有共情力,能體恤別人痛苦。”
“成大事者,絕不是圓滑、老道、善于利用規則的那群人,而是有志去制定規則、改變世界、并愿意為之承擔風險并付出代價的那群人,很明顯,你不屬于這類人…”
留下一句話,算是不歡而散了…
挺失望的,以為能聽到什么新鮮詞匯。
也對,韓憨畢竟才23歲,哪有什么真知灼見?
對了,我這邊有個真知灼見:帶英帝國女王單身了,大家都有機會,想不想奮斗一把?
金砂跟著沈林出了酒店:“我怎么覺得你在針對他?”
“沒有啊,我就是有點失望,本來以為他能有什么奇思妙想呢…也就高級一點的噴子!”
“但他的書很暢銷啊。”
沈林笑了笑:“北美版《北京童話》已經登北美暢銷榜,接下來會陸續在歐洲、亞洲各國出版…沒準還會重新翻譯成中文,在內地發行!”
“…你寫的嗎?”
“嗯。”
沈林恬不知恥的點了點頭。
重生者的事情怎么能叫抄呢?
“那怎么國內沒有報道?”
“…可能大家沒怎么注意吧…”
沈林也講不清楚原因,那么大的SL,兩個字母不認識嗎?
好吧,《星運里的錯》跟《北京童話》確實名字不一樣…
金砂看了看他,感嘆一句:“你真厲害!”
“還行吧…”
兩人上了各自的車,然后前往酒店——上海的演唱會,金砂也是嘉賓,不同的是,這次還有林JJ。
當然住在一家酒店咯…
為什么要上各自的車?
沈林已經到了狗仔長期跟隨的程度,這些家伙24小時尾隨,一旦拍到猛料,立馬飛黃騰達!
兩種選擇,第一是聯系藝人所在公司,談價碼,價碼合適,這個事就是算過去了,第二種,就叫出瓜。
一開始,我只想做演員 第四十二章 大失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