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大章節,200章已經寫完。
均訂從最初的55長到了150,千言萬語匯聚成一句話:我比梵高強!
我的書在我“生前”還是有幾個人看的。
哈哈!
其實,我也知道這東西小眾。而且我這種寫法也并不討喜...
寫了50萬字,主角還沒走出家鄉,經營一座小村莊,掙扎著在時代的旋渦里生存。
或許這和我個人的經歷相關。
各位想必也能猜出來,我的歲數不小了。
半生在高度競爭的行業里掙扎,你讓我寫出什么主角閑晃一下就無敵,斬獲各種美女,隨手拍死boss。
還有從天而降個系統什么的。
這種橋段我寫不來。
因為我這種...天天被社會吊打,每天都在和同行艱難競爭的人根本不相信那是真的。
我從這些書里也感受不到什么“精神慰藉”。
反而只會讓我更加憂慮。
但我很坦白說,我真的很羨慕他們可以月入10萬。
如果沒有全勤獎,我在起點的月薪只有300。
而這300是每天下班工作5個小時換來的。
慘...是有點慘。
這沒什么好否認的。
但是我并不覺得我這種人不應該存在。
如果網站是一個片場。
白金作家是主角,大神作家是配角,還有一群LV3,LV4是群演。
但是,一部成功的電影就不需要尸體了嗎?
我覺得是需要的。
我暫時無力改變我在網站的階級地位。
但是我至少能做到....我簽約演一具尸體,我把這尸體演好。
畢竟1萬人看一部電影...
9000人將視線落在主角身上。
900人將視線落到配角身上。
90人將視線落到群演身上。
9個人在看墻壁上偶然落下的一只蚊子。
依舊還是會有1個人...在凝望我這具尸體!
我寫一個故事,我就按照我的思路,把我的故事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