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一一八章大肚子不一定是懷孕
騎兵對步兵擁有著先天優勢,騎兵就像裝甲車一樣,對步兵有著碾壓性的優勢。
只是非常可惜,這股響馬太過自以為是,或者說,他們只是響馬,不是騎兵,就這樣冒然就沖了過來。
騎兵對步兵雖然有優勢,但是,卻不能靠近步兵,要不然,近戰亂戰,騎兵目標大,不靈活,反而容易被步兵圍毆。
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三四十名響馬,被迅雷銃一陣亂射,當場就倒下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再想跑,已經晚了。
這場突如其來的戰斗,開始得匆忙,結束得更加迅速。
短短一柱香工夫,戰斗完全結束。
全旭的家丁兵有兩名在近戰中被砍傷,傷勢不重,并不影響行動,傷勢最重的是一名叫楊栓住的倒霉蛋,他在去牽馬的時候,被那只脾氣暴烈的大紅馬,用頭撞了一下,躺在地上半天沒有爬起來,估計摔得腦震蕩了。
全旭有些興奮,這次繳獲,獲得了二十二匹馬,雖然響馬的馬,也不見得是什么良馬,至少,他們可以形成騾馬化行軍。
大車上裝上他們宿營時,用的鐵锨,家丁兵們拿著鐵锨,直接在官道邊上的溝渠里,直接就地挖個大坑,將響馬的尸體扔進去,迅速清理現場。
那些被火銃擊中的馬尸,自然也沒有浪費。
剝皮的剝皮,開膛的開膛,全旭的家丁兵標配就是斧頭,現在可是派上用場了,拿著斧頭,把馬肉大卸八塊。
徐彪望著這些馬肉道:“全爺,天氣太熱,馬肉容易變臭,這可怎么辦?”
全旭很想直接說丟掉,三娘一臉不舍得的道:“前面有個松樹林,拿松樹一烤,馬肉可香了!”
全旭想了想道:“如此也好,咱們進林子!”
現在已經是五月上旬,全旭不知道袁崇煥殺毛文龍的詳細時間,可是無論他如何趕路,想到抵達皮島,至少需要五月中旬,甚至下旬。
也不是一時半會可以把速度提上來的。
聽到全旭的命令,眾家丁大喜,他們馬上動手,把馬肉放在大車上。
這些大車用人推的時候,一輛大車裝著五六百公斤東西,現在有了馬,再裝七八百公斤也壓不壞車輛。
總共十九匹死馬,擁有的馬肉加起來也就八九千斤,倒也不算費事。
眾家丁兵抵達松樹林以后,開始處理馬肉。
這次全旭帶了一哨家丁兵,也就是五十個人出來,攜帶了五口不銹鋼桶,充當做鍋的大鍋,這種不銹鋼桶是一百升的,使出起來非常方便,挖著爐灶,就可以燒火做飯。
大塊的馬肉直接剁成拳頭大小的肉塊,洗干凈之后,用水煮去血沫子,然后整包整包的火鍋底料倒進不銹鋼鐵桶里,把馬肉倒進去,大火猛燉。
不多時,五口不銹鋼桶里就冒出誘人的香辣氣息。
五口不銹鋼桶其實遠遠無法燉下十九匹馬的馬肉,更多的家丁兵們則是拿著松枝,用刀止削掉松枝枝的皮,穿著馬肉塊,放在火上燒烤著。
很快就肉塊就發出誘人的香味。
全旭自然不用吃大鍋飯,馬車上裝著全旭的爐子,不過,馬肉其實小鍋燉肉不香。
全旭也跟著眾家丁兵們一起燒著馬肉,當然,孜然和調味品是三娘的專屬,眾家丁兵只有細鹽和辣椒面兒。
隨著一個時辰過后,馬肉燉得松軟可口。
眾家丁兵們大口大口的吃著馬肉,絲毫沒有任何不適應。
五十余人最多也就干掉一匹馬的馬肉,剩下的馬肉在煮熟以后,再用火烘干,制成馬肉干,就不用擔心變質的問題了。
繳獲的駿馬,讓全旭麾下的家丁兵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原本他們每天既使強行軍,也不過百八十里地,現在有了二十二匹馬,加上全旭馬車上的兩匹,共計二十四匹駿馬,速度提高了一倍。
大名府到登州府,全程一千三百多里,全旭原計劃半個月才能抵達,然而,隨著這些駿馬的繳獲,他直到五月初七這天,就抵達了登州境內,全程用了九天時間。
看著登州的界碑,全旭笑道:“今天晚上之前,咱們趕到登州城,有熱水、熱飯,大魚大肉,隨便吃,管夠!”
眾家丁兵非常開心。
這一路上,眾家丁兵確實是沒少吃馬肉,然而問題是任何東西吃多了,就感覺不到美味了。
剛剛開始第一頓吃馬肉的時候,他們五十個人,干掉了足足一匹馬,平均每個人吃了將近五六斤馬肉。
到了第二天的時候,他們只吃下了半匹馬的馬肉,第三天更少,只有一條馬腿肉,每個人不到半斤肉。
六七天下來,這些馬肉依舊還剩下大半,不過他們拿著馬肉,在跟上跟百姓們換了不少野菜和蘑菇,也算是改改口味了。
就在路過一個面積不大的池塘里,突然看到池塘邊上圍著兩三百號人,眾人拿著木棍、榔頭、扁擔,喊打喊殺,亂成一團。
全旭以為這是附近的村落因為水源的問題發生械斗,這種事情在古代、哪怕是幾十年前,都非常常見。
走的距離更近一些,全旭這才發現,眾人包圍中,用豬籠子裝著一個披頭散發的女人,女人的衣衫有些凌亂,嘴里被塞著破布。
一名十五六歲的少年,長得黑壯黑壯的,拿著一把柴刀,與眾人對峙著。
少年的身手相當敏捷,十幾個百姓硬是沒有拿下他,反而被他接連放倒五六人。
一名族老模樣的人,氣得胡子亂抖,指揮更多的人包圍少年。
由于是山東方言,全旭反而聽不太懂。
通過三娘向全旭解釋,全旭這才了解到。
原本這名女人男人死了三年多,突然間肚子大了起來,眾人以為女人不守婦道,要把他沉塘。
可是這個少年,也就是女人的兒子不干了,他拿著刀與眾人拼命。
三娘有些急了:“相公,咱們走吧,這樣的臭女人活該被沉塘!”
全旭對這名女人并不關心,只是看著那名少年身后不錯,顯然是練過的,他身邊缺少一個能打的家丁。
如果可以像《瑯琊榜》里梅長蘇的貼身侍衛飛流一樣,他以后出行,也可以多一份保障。
想到這里,全旭決定管這個閑事了,他朝著徐彪擺擺手,在他耳邊輕聲低語起來。
全旭讓三娘給徐彪一把銀幣,徐彪拿銀幣,朝著那名族老走去。
全旭沒有讓家丁兵動手,直接劫人。
這些百姓只是觀念問題,本性淳樸,那名少年被幾名百姓按在地上,動彈不得,他大吼大叫,百姓們倒也沒有傷害他。
果然,一切如全旭所料的那樣。
起初,族老聽著徐彪的話,顯得非常憤怒,可是當徐彪將銀幣亮出來的時候,眾人反而沉默了。
什么叫不守婦道,為了錢賣兒賣女的多了,典妻這種毀三觀的事情在古代也不是沒有,反而非常常見。
所謂的典妻,就是把妻子當物品一樣典當,是一種臨時性的婚情方式。不過,卻也很是講究儀式的,一般要經過媒證、訂約、下聘、迎娶等環節。
一般典妻均經過訂立契約的過程。契約主要寫明出典妻的時間、租價及備往事宜。典期一般為三至五年,典租價以婦女的年齡大小、長像典租時間的長短而定。
對承典的人說來,對自己所要典的女人都會提出條件的,比如必須具備生育能力,出典期間不得與原來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哪怕看一眼也不允許等,并將這些要求寫到契約中去。
在《漢書·賈捐之傳》記載:“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當徐彪亮出一大把銀幣的時候,那名族老以及周圍的百姓的眼睛都亮了起來。
徐彪將一枚銀幣遞給族老:“這是一兩重的銀餅,你可以驗驗。”
全旭鑄造的銀子,成色比一般銀錠更鮮亮,那名族老接過銀幣上下打量起來,用牙齒一咬,就出現一個牙印。
徐彪接著道:“一大一小,兩個人我們東家都要了!”
說著,徐彪將手中的銀幣一二三的數了起來:“十五枚,就是十五兩銀子,能買一大一小兩頭牛,這價格買個黃花閨女都綽綽有余,做人哪,不要太貪心!”
眾人不約而同的望著全旭的方向,全旭此時帶著一輛帶著車廂的奢華馬車,十三輛平板馬車,二十多匹馬,四五十名壯強的家丁,一看就知道是大戶人家。
那名族老伸手抓向錢。
徐彪急忙一閃:“還有契約,不許賴賬!”
又用了,好在保長識得幾個字,擬寫了一份文書,一式兩份,簽字按手印,這才完成交易。
眾百姓與族老拿著銀幣走了,留下了豬籠里的女人和那名少年,沒有其他人按著他,他急忙起身,撿起柴刀,瘋狂的砍著豬籠。
徐彪望著少年:“小子,你別想著跑,我們東家可是花了十五兩把你和你娘買下來了,你們兩比牛都貴!”
少年一言不發,從豬籠里把他娘扶起來。
“多謝老爺活命之恩!”
全旭看著婦女臉色蒼白,明顯不是嚇的蒼白,而是一種病態的蒼白,她的腹中隆起,卻瘦得不像樣子。
難道說,這是大肚子病,而不是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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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一一八章大肚子不一定是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