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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時髦的紅手帕

更新時間:2021-03-28  作者:疏通
混在19世紀美利堅 第五十八章 時髦的紅手帕
湯姆又說道:“另外,我發現摩根堡罌粟的種植越來越多,我認為,這種東西應該禁止或者限制耕種面積。”

18~19世紀,歐洲很多國家禁止過釀酒,但從來沒有禁止過鴉片。人們普遍持“鴉片無害”的觀念。甚至如果嬰兒哭鬧,有給他服用鴉片的做法。

當時西方鴉片的使用之廣泛是現代人無法想象的,窮人食物不足時,會服用鴉片,以減少饑餓感。別說什么鴉片很貴,自種自用很普遍,還能賣錢。身體不適病痛時,會服用鴉片,認為它包治百病。藝術家們認為它可以帶來創作靈感,1821年,美國有一本自傳小說就叫一個吸鴉片者的自白,作者說主角就是鴉片。

鴉片甚至是軍需品,南北戰爭時,雙方都有明文規定給士兵配給鴉片。

而世界上第一個禁止鴉片的國家是中國。

早在雍正時期,這位皇帝就下令禁止了,確實可以說他的智商在線。雖然他的不肖子孫讓他的禁令變得沒什么用。

這個時期,西方吸鴉片比中國人厲害多了。

馬克吐溫曾經嘲笑舊金山華人吸食鴉片的樣子,其實是大哥笑二哥,不知羞恥。

湯姆深知鴉片的危害,但他并不想全力阻止,目前這是徒勞的,他給喬治的理由是:“這東西從軍事角度來說,遠遠比不上小麥有用。”

喬治點頭:“那就少量種植,鴉片我也認為用處不大,一個獵人吸鴉片是無法獵獲獵物的。”

喬治居然有這樣的認識,讓湯姆有點意外:“這個東西我認為會影響軍官的判斷力,關鍵時刻,是要命的東西。”

喬治這才重視起來,他來回走了兩步。這位從少年時就在不斷的戰斗中長大的老兵對于戰爭有著清晰的認識,對于鴉片也算了解。

鴉片會給人以莫名其妙的滿足感和好心情,對危險的直覺和戰斗本能會大幅度降低,長期吸食鴉片還會讓人失去理性甚至導致精神出問題。絕對不是戰士應有的狀態。

湯姆趁熱打鐵:“你們發現沒有,長期吸食鴉片的人有個共同點。”

克魯格:“是什么?”

喬治拿起墻上的歐洲迅捷劍,無意識的揮動幾下,發出破開空氣的聲音。

湯姆:“他們都很瘦弱。”

喬治停下了。克魯格似乎在想什么,大概是在腦海里尋找認識的那些癮君子印證。

喬治這個武力至上,實際上的軍閥,對軍隊戰斗力是非常重視的。

他對事物的認識分為三種,有用的,沒用的,有害的。

今晚克魯格莊園豪宅二樓書房的嘮嗑,直接讓他把鴉片從“沒用的”變成“有害的”哪一類。

老劉其實想過,為何這個摩根堡在歷史上籍籍無名?以他們的戰績,應該很有名才對。

他認為有兩個原因:第一,他已經改變歷史,摩根堡的開拓者們,實際上在原本歷史中很快被印第安人消滅了。無人知曉。也許,那一年的冬天的雪地森林伏擊戰印第安人是成功了的。

第二,歷史書被人篡改了。這個其實很常見,總有人為了某種利益,或者目的,甚至面子篡改和抹除歷史。

喬治這時候提問:“我們的商隊每次去加州太遠,成本高昂。有沒有好辦法?”

克魯格有點傻眼,這能有什么好辦法?

湯姆笑道:“只要少繞點路不就行了。”

他又想了想:“最近的路就是走直線,可以組織探險隊,進落基山脈探索道路。不過開辟道路這種事曠日持久,我聽說有人從北部從由東向西穿過蘇族地區到達一個叫鹽湖城的地方,好像是一群宗教教徒。而鹽湖城向西也可以到達加州。”

沒想到喬治知道:“是摩門教。以前我認識幾個這種教徒,他們在東部被排擠,好幾年前就跑過去了。”喬治想了想,“應該是47年。”

克魯格:“那就一起搞,派人探路,只要一點錢就行,那些不愛種地的家伙們太多,給他們找點事做,省得整天喝酒打架,動不動就要決斗。”

隨著人口增多,好勇斗狠之輩也更多。這幫人不愛種地,整天就靠狩獵和接賞金任務生活,活動范圍極大,喜歡到處亂竄。跟常見的獵人不同,他們是沒錢了才去打獵。有錢就花天酒地,甚至一晚上就花光自己的賞金,多數喜歡賭博,一言不合就飽以老拳,雖然在這里不敢隨意動槍殺人,但他們互相之間會搞決斗。決斗犯法么?偏偏摩根堡還真沒規定過。

這種人還形成自己的規矩,約定成俗,比如,不針對不帶槍的人。據說摩根堡之外地區,假如你聽到有人說~你帶著槍?最好躲遠一點,說不定就會有一場槍戰。

而摩根堡拔槍就打的人必死無疑,所以對這幫人來說,摩根堡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誰都怕被人背后偷襲,并且并不禁止決斗。于是摩根堡反而成了這種人停留消遣的第一選擇。雖然他們喜歡自詡不法之徒,然而沒人敢在摩根堡犯案。那個無期限的50美元懸賞人人都想遇見,包括他們自己。

實際上,這個制度是有漏洞的,發生過兩次殺人還想騙取賞金的,后來規定,兇手被當場擊斃的必須有本地人在場才有效。至于這幾個騙賞金的不法之徒,被直接吊死。

喬治也懶得管,不是愛決斗么?這種無法無天的家伙多死幾個才好。

克魯格卻非常了解喬治。有一次,他跟湯姆說,其實喬治是認可決斗這種方式的,甚至很欣賞有勇氣決斗的人。他以前也多次跟人決斗過,只是這些年沒人挑戰他而已。說白了,喬治的本性跟那幫好勇斗狠之徒沒什么兩樣。

甚至有些出了名的家伙后來還被喬治招攬了去當小弟。

這一天湯姆下樓,看見坐在樓梯角落的瘸子的脖子上有條紅圍巾,仔細一看,竟然是個紅色大手帕。

瘸子見湯姆注意到這東西,臉色微紅,不過他還是笑道:“最近流行這個,誰不弄一條,感覺就是個蹩腳的槍手。”

自從馬丁戴著這個在圣路易斯一人滅了十四個槍槍不落空的事情傳開后,名聲大噪。而護衛們回到摩根堡后,這個大紅手帕被他們整天戴在脖子上。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們曾經有多牛皮。

而很多不喜歡種地的家伙們還就喜歡追捧這種,護衛們一開始戴著這個進了酒館都有人主動請喝酒,順便問問他們是如何以19個人滅了對方60多個的。

沒一陣子這種大紅手帕就火了,“不法之徒”人手一條,一個個自我感覺時髦的很。

湯姆無語,這特么7月份也不嫌熱?混在19世紀美利堅 第五十八章 時髦的紅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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