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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四章 黃河問題的最后一步(四)

更新時間:2022-08-09  作者:望舒慕羲和
新順1730 第二三四章 黃河問題的最后一步(四)
維倫德里的理解,基本是正確的。

但北美的這根絞索,很特殊。拉動這根絞索的,其實是自耕農。

墾殖和狩獵、種植和采集的分歧,在450毫米等降水線下,以及在此時的農業技術和金屬冶煉技術下,很快就會分出勝負。

新法蘭西的豪強們,全是干毛皮生意的。

十三州的豪強,有土地投機商。但新法蘭西的豪強,不可能出現土地投機商,因為新法蘭西不是弗吉尼亞,不能種煙草也不能種面向歐洲的農產品。

維倫德里也算是清醒的。

但這種清醒,又是無意義的。

他知道,每一次擴大和新益州的酒類或者牲畜貿易,就是在出售絞死毛皮人參公司的絞索。

但他,以及全體股東,甚至王室,又不得不出售這根絞索。

每一次擴大酒類的貿易額,就意味著又可以為大順提供數百、甚至上千的遷徙人口。

長遠看,這很危險。

但短期看,甚至在十年內、二十年內看,每一個股東、王室、皮毛商人,都會為再度擴大的酒類谷物交易而歡欣鼓舞,每年的分紅就越多。

翻譯副官卻又適時地插了一刀,道:“實際上,更多的人會加入這場遷徙的。你可能不能理解,他們對土地的熱愛,以及對于有自己的一份耕地的渴望。”

“人越多,這里的遷徙就越容易、成本就越低。”

維倫德里點點頭,并沒有說什么,而是和翻譯副官等幾個人,繼續往前,進到了王龍兄弟的合作社酒廠。

工場里,在濃厚的酒味兒和蒸騰的熱氣中忙碌的人,并沒有人抬頭去看看這些模樣古怪的人。就像是京城禁教前的教堂街區,沒有人會對這些模樣古怪的鬼老們震驚一樣。

這里的人,已經見多了,也習慣了。

不管是來運送牛馬的、買酒的,每年都會見上一波。

正在工場里忙碌的王龍,見到這幾人,知道多半是來談生意的,便迎了上去,略微詢問了一番后,得知了對方的身份,便和翻譯副官道:“你們來的正好。之前就聽說你們要擴大酒類的貿易,這一次是定下來了嗎?”

這并不是什么商業機密,雖然大順在這邊的酒類貿易也是有管控的,但擴大經營產量這樣的事,還是需要提前溝通的。

因為……這里的情況,就是這么特殊。幾乎是半計劃制的,生產多了,壓根賣不出去。

倒也不是說只有印第安人喝酒,比如金山、銀山等礦區,那里的酒類消費數量更多。

可問題是,誰會來這里,翻越山口走崎區的路,來運酒呢?楓林灣的酒,沿海直接運到金山,可比這里便宜多了。

王龍等早就在琢磨著擴大生產了,包括通過收購當地自耕農的土豆來擴大產量。至于增產的資本,這幾年扶植下的積攢,償還了朝廷的扶植借貸后還有余錢,升級酒廠倒也足夠。

維倫德里很自然地說明了這一次貿易擴大的事已經定了下來,然后便問道:“你也是從黃河那里遷徙來的嗎?”

這個問題,讓王龍有些不知道該怎么回答。

好半天,才笑道:“我們那之前是沒有黃河的。但以后會有的。你要這么問,那也可以說,是從那里遷來的。”

“那么……這些做工的,也都是從那里遷來的吧?我可以詢問一下他們嗎?你放心,我很清楚你們的政策,我并不是傳教士。而且我有通行證。”維倫德里很門清兒地把大順朝廷非常在意的事說清楚,傳教士來這里可是大忌。

好在這幾年歐洲的天主教出了點大事,西班牙、法國等,聯合向教皇“逼宮”——要么解散耶穌會等已經嚴重威脅到王權的組織、要么西班牙法蘭西退出教廷。

即便說……其實之前法國在北美的幾次戰爭里,耶穌會也是出過力的。但用完就甩,法國的隸屬于王權和政府的對外傳教協會,接管了耶穌會的許多業務。

這對大順來說,當然是好事。

因為教廷那群人,新法蘭西的政權和他們無關,傳教也完全不顧國家利益——或者說,不顧法國的利益,而顧教皇國的利益。

包括大順那邊的扭曲基督教要求按照道士和尚等由禮政府度牒管理,其實也差毬不多,都是在試圖完成政權對教權的掌控。

法國現在把傳教業務收歸為法蘭西對外傳教協會。

那么,耶穌還是國王、上帝還是國家,那就分的比較清楚了。

至少不會閑著沒事非派人往大順這邊跑。傳教,也是要講政治的。

“密西西比河以西,不歸耶和華管”,這是當初戰爭結束后和法國談判的條約,維倫德里既是毛皮公司股東有切身利益,也有法國的政府官方軍官身份,是以對此還是很小心的。

在征得了王龍等人的同意后,維倫德里給一群正在那休息的酒糟工人遞了煙,詢問道:“你們算是契約奴嗎?你們對這里的生活滿意嗎?”

這事,倒也不好定義。

辯經,得先講清楚什么是人、什么是奴。

但本質上,其實他們就是。

因為他們的遷徙費用,是這些雇傭者預付的。大順在這邊是有政府的,也是有暴力機關的。

既然有暴力機關,那么就得“尊重契約”。

換言之,這些人萬一要是逃走了什么的,是要出動暴力機關給抓回來的。當然,抓人的法理,不是“逃奴法”之類的玩意兒。

而是,因為他們欠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抓回來不是因為你是奴,而是因為你欠雇主的錢。

所以,本質上他們就是契約奴。

但法理上,他們不是。

而是提前支付了雇傭費用的、簽訂了勞動契約的、此契約符合私有制法權的、被朝廷法律所認可且保護的合同下的、不可視作為奴隸而是人的長工。

這些雇工對這等到底算人還是算奴隸的名稱,并不關注,也不甚在意。

倒是很樂意回答維倫德里的第二個問題。

大部分的回答,還是滿意的。

整體上,勞動強度并不是太大,而且每個人的“價格”都比較高,畢竟運費在這擺著,是以雇主也不敢往死了用。

這和東海岸的那群愛爾蘭人不同。

很多奴隸主會雇傭愛爾蘭人做一些危險工作,因為愛爾蘭人比黑奴便宜,且黑奴是個人財產。就像是自耕農養牛,也知道不能往死了用,死牛賣肉可不如活牛值錢,況且黑奴還不能賣成牛肉。

但問題是,那些愛爾蘭人,是自己跑到北美的。奴隸主并未支付他們的船票。

大順這邊,每個雇工都是雇主出錢運來的,其實相較于自己跑來的愛爾蘭人,僅在“價格”上,倒更似奴隸。

終究,成本還是太高。

橫渡太平洋的船票、從楓林灣穿越山口的再遷徙,這可不是一筆小錢。

這幾個雇工是去年來到這里的,要在這里干滿八年,差不多能還完債、能積攢出可以購買土地的錢。

不過,實際上,他們的“為他人勞作”的時間,可并不止八年。

在老家,他們還參與了河道挖掘、河堤修筑等勞作,再跑到這邊干六年還債、干兩年積攢出買地的錢,這些都算上的話,基本上可視作忙了大半輩子,終于在快要干不動的時候拿到了屬于自己的耕地。

但要說他們是否對這里的生活滿意……無疑是滿意的。

這邊,終究和下南洋不同。下南洋,有勸君莫要下南洋、無向南洋浪死歌之類的民謠,因為實在太嚇人了。死亡率實在是太高了。

而這里是溫帶,單就死亡率來說,比起大順南洋大開發早期動輒20的死亡率——瘧疾、熱病、蚊蟲、霍亂、利什曼內臟黑死病、鉤蟲、登革熱、血吸蟲、熱帶麻風病——相對而言,大順大規模下南洋的死亡率還是低于三年換一茬人的巴達維亞早期的,但這里作為溫帶半干旱氣候,肯定比南洋安全多了。

而且,或者,就有希望。

希望,甚至觸手可及:這里真有土地,自己真能拿到土地成為百十畝地的自耕農,而這希望不過七八年就能達成。

對大順的中原地區而言,只說此時,對一個佃農說“你好好干八年,你就有120畝地”——對任何一個貧下農來說,這都是堪比極樂世界的引誘。

既有希望,那么他們當然是滿意的。

至于這里的生活水平,也確實比在老家的時候,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前有馬薩諸塞州出臺法律,奴隸每周吃龍蝦次數不得超過兩次;后有吃炸雞和西瓜被視作侮辱。

僅就吃這件事上,這里的生活水平就是高,無需贅言的那種。人均糧食產量在這擺著,人均土地面積也在這擺著。

他們又不是早期的第一波移民。

如王龍那波人,最開始肯定是不滿的,因為他們本身在老家就是自耕農。大順開出來的條件,一開始對他們這些原本就是自耕農家庭的人而言,實在是沒有任何的吸引力——傻子都知道,你當地主,只有地沒用,你得有佃戶。而一開始那情況,看起來也不可能有佃戶,所以跨越兩三萬里去換個地方當自耕農,這要是能滿意那才見鬼了。

但后來的這批人就不同了,他們本身就算不上真正的自耕農了。所以,生活水平什么樣,也就可想而知。

到了這邊,別的不敢說,糧食管夠。

至于干活,苦點累點……也就那么回事吧。在老家的時候,得出徭役;得扒拉著手指頭琢磨著顆粒歸倉不說,還得把秸稈都弄回家。

在這里工作,看似很累,實際上可能比在老家還輕松。

聽著這些人對這里的生活很是滿意,維倫德里心想,看來自己得盡快讓兒子們回法國本土買地買莊園了。如果這些人對這里的生活很滿意,也就意味著,三億多的人口里,只怕至少會有一千萬人對這樣的生活很滿意,遷徙潮一旦爆發,可能最多二三十年、三五十年,這里的力量均衡就會被打破。看起來,還是法國本土買地買貴族頭銜買莊園,更安全一些。

實際上,維倫德里估計至少有一千萬人對這里的生活可以接受……實在是低估了一個數量級。對大順而言,遷徙問題,從不是遷徙意愿,向王龍這樣的自耕農屬于是黃河問題而不是遷徙問題。

難的,從來都是怎么把人遷來,這才是大順實學內部激進派的一些暴論的根源。

如果只說遷徙意愿,維倫德里的預估,真的是少說了一個數量級。

黃河問題,和民族的遷徙占地問題,是兩件事。

能接受這種授田百二十畝的百姓,大順隨便就能挑出幾百萬、上千萬。

但黃河問題,大順沒選擇屠戮、也沒選擇直接扒黃河、或者故意逼反而草薙之,那么肯定是比單純的民族遷徙占地要麻煩的。

雖然,實際上其實就封建王朝而言,選擇故意逼反草薙之,才是最有可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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