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二零六章 凡爾賽和約(十二)
如維倫德里這樣的,便是大順要重點“照顧”的龍虎將軍人選。
有法國敕封的軍銜,他爹還拿了個圣路易斯勛章,拿這個勛章不算是正經貴族,但是國王直屬的騎士團。不是法蘭西貴族,但是國王直屬的騎士團榮譽騎士。
歷史上,英國人也知道這些人對法國將來可能重返北美的重要性,所以辦了一件和之前大順在印度差毬不多的事:戰后把121名法屬北美的探險家、外交官、邊軍、印第安部落聯絡人,裝載船上遣送法國,結果船只“意外沉沒”,一波直接把法國最懂北美的人全都送走,這里面就包括這個維倫德里。
對大順來說,歷史上被英國“送走”的這百十號人,就是大順在北美的最佳潛在盟友。
因為完全不必擔心他們和大順這邊發生沖突,兩邊的利益完全不同,這就是一群挖人參、搓毛皮、采東珠的。
只要他們活著,整合了法國在北美的力量,那么他們外可以阻擋十三州西擴、內可以阻礙法國向這邊以墾殖為目的的移民。
當然此時大順這邊的探險家并不知道上面的戰略,不過他們還是很高興眼前的局面。
局做到這種程度,有些事其實聰明人就很容易想到了。
靠挖人參、狩獵、取皮的印第安人,和法國人,戰斗力是有的,尤其是在森林里的戰斗力。
對法國來說,想要維系他們在北方和森林地帶的優勢,主要的問題是啥?
糧食。
只要有足夠的糧食,法國在森林地區的優勢就會繼續擴大。
但法國的農民,并沒有太大的興趣跑到這里來種糧食。
而大順這邊,當然,大順這邊靠種糧食,也是完全沒有經濟效益的。
且不說太平洋太寬,以此時的運輸能力,從太平洋對岸運糧食去大順,那真的要賠死。哪怕不去南洋買大米,去印度買大米運回來,都比從北美西海岸運回來更合適。
只說橫在草原區和港口之間的落基山,那就是個根本過不去的坎兒。要是大順能解決這個問題了,那么松遼分水嶺以北的大片平原,現在就能作為商品糧基地了,顯然這個問題這時候解決不了。
但是,大順卻可以生產糧食,形成一個人參大順松蘇地區白銀白銀回流到毛皮產區再用白銀從大順移民區買糧食烈酒沿著河流而下的完美商業循環。
說其完美,關鍵就在于,白銀是世界貨幣,可以通過東西方貿易直接走賬糧食沉重,順流而下,最省人力。
即便說,大順的目的也不是生產糧食、對于北美西海岸的經濟價值只認黃金白銀。
但是,大順極為尖銳的人地矛盾,使得移民本身就是大順的迫切需求。
而移民的人種糧食這屬于額外的事。而大順這邊的移民,不種糧食是不可能的。而且,只要能賣,不多種糧食也是不可能的。
探險隊的年輕人對于北美西海岸移民一事,是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的,很清楚“金礦搭臺、移民唱戲”的道理。
于是,很容易地,他們就舉一反三地推出來了一種可能。
是不是,落基山以西的平原區,也可以用這種方式呢?
只不過,搭臺的,不是金銀礦挖出來的金銀,但卻是人參貂皮等貿易品變成的金銀呢?
如果,大順朝廷集舉國之力,不計成本、不考慮利潤回報、不以經濟為導向,那么的確可以不擇手段地完成移民。
但顯然,現在看起來朝廷并沒有這個意思。實學系里的激進派,都是些沒啥影響力的年輕人,人微言輕,因為實學派里的老一輩爬上去了人不微言不輕的,已經成為了大順這一波擴張潮的受益者,他們當然不怎么激進,反而被評價為和劉玉一樣混成了保守派。
激進派年輕人居多,又沒啥權,至少在朝廷內部影響力不夠大。
考慮到現實,那么退而求其次,去考慮經濟利益來推動移民,也未嘗不是一個可選項。
想到這,大順探險隊的年輕人便試著旁敲側擊地詢問了一下維倫德里。
“前朝時候,東虜也是搞人參貂皮東珠貿易的。他們總是缺糧食。要交易糧食、烈酒、鹽巴、鐵器、絲綢、布匹等。”
“你們如今也是搞這個貿易來賺錢的。天朝有句話,自古大河向東流,這里倒也如此,我看這些人交易多用小舟,想來從東海岸運糧食等物到這里,很是麻煩吧?”
這一下子便說到了維倫德里的癢處。
因為不只是這邊弄糧食麻煩,就是和英國開戰的時候,連路易斯堡那等海岸地方,弄糧食都費勁。
他在這一處堡壘,基本上算得上是“鎮守一方”的羈縻衛指揮使,管轄范圍往大了說,百十萬平方公里是有的。雖然他手底下的衛所兵加起來也就幾十個人。
他的前任科恩騎士,之前被調去了東部,組織阿卡迪亞民兵和新教徒作戰。
兩人是繼任關系,交流很密切,故而他很清楚法國在這邊缺糧食的窘境。種地的人太少不說,而且法國本土愿意來的人更少,當初路易十四想法設法弄人,也沒弄來幾個。
而來的人,則基本又都從事運輸、私掠、毛皮、挖人參等,這玩意兒可比種地掙錢容易。
誰也不想在苦寒之地過一輩子,何不如賺點錢,衣錦回鄉,回法國定居,豈不美哉?
這和十三州那群人不一樣,十三州那群人當初是被迫害的新教徒,英國內部是有國教會的。而且正是因為新教徒認為國教會這群人“修”了,難以容忍諸如國教會還有教會這種“一點不符合原教旨圣經的東西、哪本圣經上說存在教會這種玩意兒”,而選擇分離跑路、以及“出埃及記”來這片應許之地的。
法國人若是能來這里的,肯定是天主教徒,因為新教徒、胡格諾教徒,法國政府不信任他們,壓根不讓他們來法屬美洲殖民地。是以,法國這邊的移民并沒有宗教上的歧視問題,賺錢、衣錦還鄉,依舊是主流。除非是實在賺不到錢的,那就只能老老實實在這里種地了。
是以,法國在這邊的軍事行動,始終面臨一個難堪的“缺糧”問題。
除了缺糧之外,還嚴重缺乏和印第安人進行交易的商品,尤其是酒類。
印第安人嗜酒。酒能換很多毛皮。
而法國又面臨一個“保國內葡萄種植產業鏈”、還是“擴大朗姆酒和人參貂皮貿易”的兩難問題。
結果是每個人都知道的,法國人選擇了保國內的葡萄酒產業。
其實也是個加減法的選擇,的確,人參貂皮和朗姆酒產業很掙錢,但是,國內上百萬人從事葡萄種植、摘果、釀造、箍桶、運輸等,以及法國這幾年正猛發勞役修公路,公路也靠著國內的葡萄酒產業而繁榮。
法國人還是決定保所謂的“百萬漕工衣食所系”,不保也不是不行,像大順一樣,靠著東南沿海的資本力量組織軍隊,鎮壓住就行。但法國顯然沒這能力,因為法國過于充分地參與了世界貿易,而缺乏大順這邊的一個穩固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群體,這些人穩得住,因為參與貿易和貿易改變導致的起義,就壓得住,人口比例在那擺著呢。
這就導致法國在北美的貿易,非常別扭。
有些東西,不是靠仇恨、軍隊、巡邏就能防住的。
就比如所,那些愛爾蘭羊倌,拿著自己釀的威士忌,也即糧食酒,去換毛皮人參。那是什么價?
法國靠著嚴格的貿易管制,拿著國內的白蘭地,再沿河運到這一處湖泊,去換毛皮人參。那又是什么價?
靠人防、靠巡邏,怎么可能防得住走私。
在訴說了一下他們遇到的這些困難后,大順探險隊的年輕人不失時機地提出了一個想法。
“如果,我們在上游種植糧食、釀酒,提供給你們呢?”
“由朝廷出面,組織糧食種植園和釀酒作坊,依靠天朝的人力,提供商品糧食和酒類。你們支付白銀。”
“或者,由天朝的寶船直接運回去。”
“或者,直接走賬,在松蘇的銀行兌付匯票,在交易人參貂皮東珠的時候直接結算。”
“朝廷在松蘇拿到匯票結算白銀后,作為移民的基金和經費,將人口遷徙到這邊。形成一個貿易循環,彌補一下你們在這邊缺乏糧食和酒類的問題。”
“這是不是可行的呢?”
“你應該想到,如果真有夕陽海、日落灣、或者一條適合通航的通向太平洋的河道,那么我想你應該在十年前就會見到我們的人來這里探索尋找毛皮了。”
最后的道理很簡單,也很實在,點透了之后就是那么回事。真要是有什么夕陽海、一條適合通航的大河由東向西流,確實十年前只怕在這里就會常見到大順的探險隊了。
而這背后更多的道理,還在于兩邊的毛皮貿易結構。
對大順而言,牛皮鹿皮什么的,利潤率不足,基本賺不到什么錢。但草原上的毛皮,在歐洲是有銷路和市場的。
維倫德里簡單地思考了一下,便覺得這貌似確實是個好辦法。
種地哪家強?歐洲正在經歷農業革命,從耬車到曲轅犁,一堆東方傳過來的農業工具,你說哪家強?
要說畜牧業,大順肯定是比不過此時的法國的,這無需諱言。但要說單純的種地,法國人很清楚中國人種地的本事,至少此時在沒經歷二百年的正確記憶塑造,農業革命是不是“東學西漸”,此時的人還是很清楚的。
大順的畝產,此時就是世界第一。制約大順農業的,就此時而言,不是技術,就是簡單地生產資料不足,使得每個農業人口理論上使勁兒干能一個人養活三個非農業人口,但沒地方可使勁兒而已。
那么,大順會釀酒嗎?
這顯然也不是個有意義的問題。
那么,大順的酒沿著河順流而下,在貿易站交易,會不會比愛爾蘭羊倌翻山越嶺走私過來的威士忌更便宜呢?
新順1730 第二零六章 凡爾賽和約(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