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一六三章 拼命是錯的、掙錢是對的(二)
除了以上這些原因外,貴格會成員迎接大順軍隊,還有個挺別扭的宗教因素,或者說挺叫人哭笑不得的因素。
是的,就是哭笑不得。
賓夕法尼亞的建立,是一群貴格會教徒,相信一件事:他們可以建立一個宗教寬容、各種不同的教派和平地生活在一起的神圣之地。
這是基督教史上很出名的神圣實驗。
貴格會反對任何形式的戰爭,包括服兵役。后世他們也不服兵役,寧肯拒絕服兵役蹲監獄,也不服兵役。
挺奇葩的,唯一一個和印第安人真的和平相處的教派,和印第安人盟誓和平,并且居然把印第安人當人看。
然后,實驗了不到八年,就失敗了。
不同教派的人之間,腦漿子差點沒打出來。
失敗的原因也很有趣:
因為貴格會反對暴力,所以他們拒絕拿武器,甚至當民兵也不當。
因為他們要做神圣實驗,所以不同教派的、哪怕是燒過他們的教派的人,也能在這里享受平等的權利。
因為他們不拿武器,其余教派的人拿武器。
這要是不失敗,反倒奇怪。
只能說,貴格會到處被屠,不是沒原因的……在英格蘭被屠、在威爾士被屠、在波士頓被屠、在馬薩諸塞被強制征收“異端丁稅”等,不拿槍有啥辦法?
兩千年前墨翟都知道,要愛與和平手里得有暴力組織,不然哪來的和平?
槍桿子都沒有,就敢做“各教派和平相處”的神圣實驗?
故而,貴格會的神圣實驗失敗后,這幫貴格會教徒,仍舊念念不忘。
就聽說在大順,儒教徒、道教徒、之前的天主教徒、佛教徒、不信教的……居然能他媽在一起生活?
不但在一起生活,竟然還超過了八年?
而且居然沒有把腦漿子打出來?
這是怎么做到的?
就感覺有點不可思議,不可想象,覺得不可能存在。
怎么可能會有這樣的事?
怎么可能那么大一個國家,居然沒有天天因為信仰問題互相燒?
不說異教,儒教內部也得有不同派別吧?這些不同派別,難道不互相屠殺?
這,也是貴格會教徒并不以暴力反對大順登陸的重要原因,甚至登陸后不久就有貴格會的女傳教士來到軍營,想要見一見大順的軍官。
貴格會這群人,只是在燒人、審判這種事上,不那么魔怔。
但并不說他們不魔怔,相反他們在燒人、審判之外的事上,相當魔怔。
兩種魔怔。
比如貴格會早期的傳教士瑪麗。
她在都信基督的馬薩諸塞,被人扒了衣服、差點餓死、身體檢查、被驅逐,差么點死了。
她在異教徒的君士坦丁堡,雖信仰不同,但卻受到款待,蘇丹派兵護送她回國,她拒絕了,獨自溜達回國,全程無險。
很黑色幽默之外,也足見這兩種都是魔怔。
清教徒的魔怔,是愛燒人、愛屠殺、愛審判。
貴格會要是不魔怔,能孤身去君士坦丁堡,找奧斯曼蘇丹談談信仰,希望蘇丹改信?
在這種魔怔下,聽到一個各教派和平共處、而不是全國性的異端異教大屠殺的國家居然真的存在,而且登陸了威明頓,她們也是真的忍不住要來歡迎一下。
只不過,很顯然,大順這邊絕不可能允許這些傳教士進入軍營。
在軍營外觀察了幾天后,這些貴格會教徒驚奇地發現,這些大順的士兵有著非常的好的軍紀。
相對于此時的歐洲軍隊,尤其是被富蘭克林吐槽說連“侵略者法國都不如的”英隊,大順登陸部隊的軍紀,更是好的不得了。
大順的這些精銳部隊,是發足額軍餉的!
此時能夠足額發餉、且有退伍授田保證的軍隊,可能獨此一份。別看普魯士軍歌吹得震天響,“法王頭油充軍餉、哪像我們月月清”,實則聽聽就是,別信。
既是發足額餉,最起碼,不至于跟英軍似的,在北美駐扎的時候扛活,卷的工資下降,卷出來城市市民的厭惡情緒:原本干一天活能掙二十斤棒子面,這幫龍蝦兵一來,一天十斤棒子面就肯干,這誰受得了。
大順的士兵一來不擾民……這倒不是他們素質多高,而是進入一群魔怔人的家里住,擔心半夜死了都不知道咋死的。再說本來野戰部隊也是有扎營紀律的。
二來也不和當地干活的搶活干,卷的工資降低。
三來這里的物資很豐富,真的是拿著現金白銀,多少商人排著隊往這邊賣糧食。
這就更加助長了貴格會的好奇。
貴格會和賓家族關系密切,鑒于大順這邊禁止傳教士,尤其是女傳教士進入軍營,所以貴格會希望賓家族的繼承人約翰·賓,能夠幫著傳個話。
約翰·賓作為這里的地主,真正的地主,他家的地有12萬平方公里,整個賓夕法尼亞都是以他們家族的姓氏命名的。
大順這邊登陸賓夕法尼亞,約翰·賓也不可能不出面,來和大順這邊談事。
賓家族的人,整體上,道德上講,是個好人。至少相對于那些清教徒瘋子、蓄奴狂人,算是個道德意義上的好人。
賓夕法尼亞是他們家的地產,和印第安人也算是相對而言比較和平,宗教上也沒那么魔怔,算得上北美殖民地的一股清流,竟然沒怎么燒過人不說,甚至天主教徒和猶太人也能在賓夕法尼亞生活。
這年月,不燒人,就算是好人了。
而后來美革時代,賓家族的境遇,也算是十三州獨立“為數不多的進步性”的體現:
他家的1億6200萬畝土地的地產,全部充公,收歸國有。因為比較配合,所以算是開明地主,給了13萬英鎊的補償,不像是其余親英派一樣不但不給錢沒收而且槍斃。
這就是進步,為資本主義發展掃清了障礙。
其反封建性質,主要體現在廢除“退租費”上——其封建性質類似除夜權。
比如說,這塊地產是我的,我租給你,你只是租戶。而根據封建法權,我有權在我的土地上狩獵——雖然一般來說我不會閑的沒事干非跑你的麥地里打獵,但我在我的地產上狩獵,是我的合法權利。我可以不做,但不代表我就沒這個權利。
當然,合的是封建法。
所以,作為佃戶的你,得給我交錢,從而從我這購買諸如“狩獵權”之類的權益。
這和除夜權差不多,我未必要睡佃戶的媳婦,但是我有權去睡。我可以不睡,但佃戶得為我的這個特權付錢好讓我不去睡。
在法理上,惡臭的封建味兒太濃。
所以北美革命期間,沒收賓家族的地產,取消封建退租,絕對的反封建的大進步。
這一點無可置疑。
包括走私販子、沒收地主財產、取消長子繼承制、取消封建法權……這些都是其進步性。
而這種進步性、以及法國啟蒙運動的影響,都使得約翰·賓做出了迎接大順軍隊的決定。他已經意識到了危機正在醞釀,并且可能有些事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果不能避免,最好還是選擇妥協,多換一點利益。
歷史大勢,浩浩蕩蕩,明眼人在這個時代,都能看清楚有些東西已經不可控制。
法國啟蒙運動的火焰,源于歐洲宗教入腦。也恰恰是因為宗教入腦,使得他們這些反宗教的啟蒙運動,又在不自覺中借用了宗教的經院哲學衍生出的天賦、人、自由的意志等等這些東西。
這些東西,在此時的大順,卵用沒有,因為大順這邊又不信上帝的那一套東西,也并不耽誤歷朝歷代造反、均田。
而這些東西,在歐美,是能讓統治階級,尤其是約翰·賓這樣家族擁有12萬平方公里土地產權的地主,心驚膽戰的。
一旦大順和法國卡住西部邊界,沒法對外擴張獲取土地,那就只能對內分地了。
現在富蘭克林在倫敦,主要就忙兩件事:一個是希望允許印紙幣;另一個就是想讓賓夕法尼亞從私有業主殖民地,一步到位轉為王家殖民地。
富蘭克林是承認主權在國王的,所以轉為王家殖民地后,等于土地所有權轉為了主權國有,亦即通過和平的方式完成國有化。
這里的彎彎繞很復雜。
如果主權歸議會,那么北美十三州就是英國的附屬,議會是英國那群人控制的;只有主權歸國王,北美才能和英格蘭在法理上平起平坐。
約翰·賓作為卷入賓夕法尼亞土地所有權之爭的關鍵人物,畢竟他是家族繼承人嘛,對于大順軍隊的到來,充滿了矛盾的感情。
里面的事,很麻煩。
而賓夕法尼亞的大業主,賓家族,主動歡迎大順軍隊登陸,也正是因為這里面的麻煩。
用非常粗略、或者說“庸俗”的話來講。
對外擴張,大資本吃肉,小資產喝湯,吃肉喝湯啃骨頭。
不對外擴張,先來的地主,尤其是像賓家族這樣動輒幾萬平方公里的大地主,可能要被掛路燈。
大致且粗略來講,大致就是這么個“庸俗”的事。
約翰·賓曾經是個樂無邊的少年,叛逆地違背了父母的意愿,追尋愛情,不惜和父母鬧掰,娶了個門不當戶不對的女孩。即便家族里一直提醒他,這個女孩可能只是為了分家產,但他確信這是愛情。
然后,成長了一番,在巨大的……呃,確實挺巨大的,他和堂兄的要繼承的家產是12萬平方公里……巨大的家產的提醒下,他和那個女孩離婚了。
亦算是和自己過去中二的、年輕的、激情的、青春的自己,做了個告別和分離。
過去那個年輕的自己,死了。
現在這個“成熟”的自己,才是自己。
于是,現在漸漸明白該如何爭取利益的他,在家族都在倫敦的此時此刻,果斷地做出了決定,迎接大順的軍隊登陸,爭取更多的、更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和戰后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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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順1730 第一六三章 拼命是錯的、掙錢是對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