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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理藩學(下)

更新時間:2022-03-30  作者:望舒慕羲和
新順1730 第十章 理藩學(下)
這種想法是幼稚的。同時也是大順道統問題影響下的思考延續。

但至少,是個想法。

比玄之又玄的修德、王道,似乎還更靠譜一些。

至少在牛二看來,他覺得更靠譜一些。

因為有這樣的想法。

所以內心對于該怎么辦、怎么辦是對的、怎么辦是錯的,便也有了自己的判斷。

那么他在他判斷中,入鄉隨俗,保留印度原本的征稅制度,就是完全錯誤的。

雖然,似乎這種制度保留下來,很容易,大順可以輕易地在這里征稅——既然帖木兒的后代能在這里征稅、阿富汗人也能在這里征稅、英國人也能在這里征稅,大順想要按照其傳統來征稅自然也不難。

然而在牛二看來,大順的藩屬政策、外交政策、或者說管理藩屬的目的,就應該全部圍繞著發展工商業、圍繞著他的千船大移民計劃來轉。

包括這些年大順對日本、朝鮮的施壓;對南洋的征服等等,在他看來思路都是一脈相承的。

他認為劉鈺的思路就是這樣的,并且內心認為他以為的劉鈺的思路,就是正確的。

既然松蘇改革已經出了許多問題,那么這些問題就可以在下次改革的時候預知,然后解決掉。

比如松蘇的失地百姓,朝廷之前沒錢,所以在牛二看來,興國公苦心孤詣,讓資本發揮力量,把百姓移到關東、南洋。

那么,往南大洋、北美移民,無利可圖,朝廷只要有錢,朝廷難道就不能干這個事嗎?朝廷也可以干啊。

只要解決了這些問題,沿海地區,都可以沿著松蘇改革的路子走。

所以,大順的藩屬政策,就應該圍繞著利于工商業發展、能夠征收足夠的稅賦來移民這樣的思路。

顯然,延續印度原本的征稅政策,是不利于這個長遠目標的。

在這一點上,牛二認為,大順和英國對孟加拉的統治,是必然不同的。

英國可以短時間內帶動孟加拉的工商業發展,因為英國人來買。加爾各答短短數年間,聚集了幾萬人口,都是以紡織業為主。

而大順則是會在短時間內造成孟加拉的舊工商業崩潰,即便賣不出去,也絕不會買一些東西。

那么,孟加拉最有利于大順的狀態,就應該是種稻米、種黃麻、種棉花、搓紗線、賣生絲、燙繅絲。

除此之外的冶鐵、織布、陶器等等產業,都應該全部毀滅。

而種稻米、種棉花、種桑樹這些,想要促進其發展,是萬萬不能采取原本的征稅制度的。

否則的話,大柴明達爾承包1100萬白銀的稅、分包給下一級征收2000萬、再分包給再下一級征收3000萬……這還種個屁的棉花、桑樹、稻米?

大順在這樣的事上吃過多少次虧?現實證明這么搞,大家只會囤土地、收租子,而不是去搞種植、墾農業。

對于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牛二的思路也非常簡單。

把大的全部碎掉。

把小的世襲化,也就是讓他們做真正意義上的地主,全面私有化。

一些小的柴明達爾,理論上土地仍舊是政府的,他們只是負責承包幾個村落的賦稅。當然他們自己也有土地、莊園等。

牛二的思路,就是把承包世襲化,也就是變相的激進的地主所有制改革。

比如這個柴明達爾,包了四個村子。那么,直接畫個圈,丈量出這四個村子的范圍,直接給這個柴明達爾永久承包。

從法理上講,原本是這四個村子的土地,是政府的。柴明達爾只是幫著政府征稅。

而現在,則是把這四個村子,直接打包,稅還是按照原來的收,但土地的永久使用權歸柴明達爾了——政府向柴明達爾征收土地稅,法理上是柴明達爾是向農民收租子,而不是做包稅人來幫朝廷收稅。

農民依舊是農民,并不是農奴,柴明達爾也沒有支配這些農民的法律授予的權力。

遷徙也好、跑路也罷、換家也無所謂。

總之,殖民政府認畝,不認人。

也就是一種激進手段,打碎村社傳統、敲碎土地所有權弄不清楚的問題,把一群界于地主和稅吏之間的角色,通通快速地主化。

日后你是搞種植園,把地租給工商業者、驅趕百姓逃亡;還是強迫百姓種植稻米、棉花;亦或者你就沒有上進心就是要靠收租子活著,這都方便。

因為大順的統治水平,絕不可能直達每一個農戶,而且村社制度、種姓制度這些東西,大順搞起來也麻煩。

所以在牛二看來,這種明確所有權、批量制造地主的方式,就是對大順而言最合適的辦法。

農民原本也要交稅,而且因為包稅制和層層分包制的存在,他們的賦稅并不低。

現在無非也就是換了個皮,把農民要交的稅,在名目上換成了地主的租子。對農民而言,區別不大,甚至可能比之前的負擔更輕。

因為減少了中間環節,雖然還有一個中間商。但比起來傳說中原本柴明達爾制下的8層中間商制,肯定還是減輕了百姓負擔的。

8層中間商,政府能收到的錢還是那么多,下面承擔了多少稅賦,那就天知道了。

那還不如直接搞一層承包商,大順直接在孟加拉,創造幾千戶擁有幾萬畝土地的地主。

由他們,作為大順在孟加拉統治的基層支柱力量,瓦解掉原本的舊勢力、舊貴族的影響。

形成一種殖民政府——縣衙——地主——永佃農的減少中間環節的垂直結構。

大順在稅收上,也只和這些創造出來的地主打交道,不和下面的農民、村社打交道。

這樣做,是有顯而易見的好處的。

政治上,可以將舊的上層勢力一掃而空。

這一點,大順是不需要猶豫的,因為大順不是英國,可以用在孟加拉的兵力,不需要任何形式的對舊上層的妥協。

同時,大順也不缺基層官員,因為大順有大批的實學畢業的學生,他們又不可能參加科舉,直接搞科舉形式的殖民地官員選拔,也絲毫不缺人。

無非就是考試內容,和科舉不同而已。

大順如果在明末,有現在的實力,自然也不會妥協太多的。現在到了外面,實力強勁,自可以選擇不妥協。

而原本下層附庸者身份的人,躍升為永久的地主,他們的這些權力、利益,是源于殖民政府的,他們當然會堅定地站在大順這邊。

同時,減少了中間商,對于農民而言,也是一種仁政,他們也會認可大順的統治。

稅收上,這種形式,絲毫不會影響原本的稅收額度。

理論上大順可以加大壓榨的程度,但牛二認為,這種事還是要細水長流的好,不要壓榨的太狠。

經濟上,這種形式,有利于牛二所認為的美好未來的長遠發展。

孟加拉的人均土地面積比大順要高,這些從原本的國家農民、轉為永佃農的農民,在減輕了負擔之后,會有更大的消費能力。

殺雞取卵是不對的。

要可持續性地竭澤而漁。

大順攻打印度的主體,是朝廷,不是公司股東,可以不完全以盈利和分紅為目的。

同時,確定的這種永久地主承包制,有利于日后的農業轉型,也有利于良種和農業技術的推廣。

在稅收額度保持不變的前提下,地主有多種選擇。只要棉花的價格比稻米強,那么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就會選擇種植棉花。

甚至,在確定了他們對土地的永久占有后,也可以通過商業合作的方式,將一些土地租給大順的資本家,由他們來開辟棉花種植園之類。

這也可以極大地加快農村的貧富分化。

批量制造的小地主,永久性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意味著土地轉租交易的合法化——朝鮮國的儒生現在頭疼的問題,就是土地買賣的出現,以及土地買賣的合法化趨勢——而這,恰恰是大順在印度要主動引導、激進改革的方向。

大順的問題,是土地私有制問題,過于嚴重也過于深入人心,成為了大順進一步發展的阻礙。

而這里的問題,是土地私有制概念,過于不明確,成為了大順把這里搞成原材料產地和消費市場的重大阻礙。

因為土地私有制的概念不甚明確,有些模糊,是以批量制造的這些小地主,延續傳統,只能是和村社的農民,簽訂類似永佃權的契約。

而大順只要承認這種永佃權契約,并且這種租佃權是可以合法轉賣的,那么也就意味著土地私有制的推廣、意味著農村將很快出現巨大的貧富分化。

這只是再用一種符合印度傳統的方式,悄然推廣大順的土地私有制。

當然,這種方法只是針對原有的十幾個大型柴達明爾寡頭的遺產來的。

而剩下的,則當然不會采取這種方式。

比如,一些已經分化的自耕農村社,他們原本就是把稅交給穆佳丹階層,再由穆佳丹階層直接交給政府。

像是這種,那就直接讓大順接管,由大順派人取代穆佳丹階層,丈量土地,給自耕農發地契。允許買賣、稅賦固定。

再比如,孟加拉地區還有大量的未開墾的土地,通通收歸殖民政府所有。大順有愿意移民的也好、或者愿意承包干種植園的、或者愿意招募人開墾的,那都可以。

這種對土地制度的統治構想,短期內,應該是不如包稅、拍賣包稅這種方法掙錢多的。

在牛二看來,這正是大順的優勢。如果以英國公司的形式,股東在意的只有分紅,那么肯定是怎么掙錢多怎么來。

大順征服的發起者是朝廷,那么理論上,是可以有一個長遠的、明確的、有利于國家的長遠目標的。

并且,牛二認為,大順日后對于藩屬、或者殖民地的治理,應該就是一門圍繞著“如何促進國內工商業發展、如何收稅保證國內大量向南大洋洲和北美移民”的學問。

禮政府那一套,過時了。

必須要知道目的是什么,才能知道該怎么走。這是儒學在明末思想交鋒中,常用的一句話,現在這句話牛二也想用,但并不知道朝廷是否同意他的看法。

請:m.tangsan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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