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六六九章 名與實
來到揚州之后,鄭玉緒沒有叫下人打發二三十兩銀子,而是親自出宅來迎,打消了吳敬梓內心最后的一點糾結。
現在鄭玉緒最關心的正是鹽政改革的問題,但吳敬梓卻沒有直接和鄭玉緒說鹽政的事,而是講到了大順當年的那場科舉改革。
“鄭兄還記得當年的那場科舉改革吧?傳聞那場科舉改革影響了很多人,興國公手底下的首席幕僚康仲賢,就是因為那場科舉改革最終放棄科舉的。”
“之前有人談,取士之法,培養不出真君子,都是些尋章摘句之徒。遂要以選君子的方式,選拔人才。”
“甚至極端者,提出務要通六藝、曉六經。要知五禮、六樂、五射、五馭、六書、九數;要曉《易》、《書》、《詩》、《禮》、《樂》、《春秋》;要涉墨、道、陰陽;要通史、漢、三國、唐宋;要考實務;要論局勢……”
“如鄭兄這樣的家庭,到底是喜歡八股文章選拔呢?還是如后面這種詩書禮義都要考的選拔呢?”
這個問題,看似和鹽政改革沒有任何關系。
鄭玉緒也不明白吳敬梓要說什么,想了想,笑道:“對我們這等家庭而言,自還是后面那種更好一些。”
“平民百姓之家,讀書尚且不易,又豈能駕車、騎馬,再讀四史、論大勢呢?”
“反倒是固定格式的八股文章,每年竟有平民百姓出頭。是以最后國朝仍舊保留了八股格式,卻擴大了選題范圍。”
吳敬梓點頭道:“其時要求改回八股的大臣,就說,如此前選材,不過以科舉之名、行孝廉之事。”
“那八股文章,著實是好東西。”
“這八股文若做的好,隨你做什么東西,要詩就詩,要賦就賦,都是一鞭一條痕,一摑一掌血。”
“我略有些文名,也正是束發時候,八股文練出來的。這八股的好處,便是固定格式,選材有限,使得平民百姓出身,亦有與那家學淵源之輩相爭的機會。”
“世間的道理,都是相通的。”
“回顧本朝當年科舉改革之事,再想今日的鹽政改革,鄭兄還不明白該怎么辦嗎?”
“這次鹽政改革,已經不可不改了。”
“今日不改,明日還會有人提。明日不改,后日還會有人提。”
“改,方能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孝廉就是好,誰這么提,誰傻。
“以科舉之名、行孝廉之事,這才是鄭兄要發力之處!”
“如果當時科舉繼續搞君子模式的選拔,天下人會不會覺得不好呢?比起商鞅變法之前,王侯將相的確有種,是不是依舊看上去是公平的呢?”
鄭玉緒哎呦一聲,似乎明白了什么,忙道:“是公平的。科舉嘛,就是公平的。你沒錢學騎馬、沒錢學彈琴、沒錢去讀陰陽史漢、沒人脈去了解朝廷政策,那是你沒本事、你家沒本事。規矩就擺在這,又不是按照出身門第來選的,這有什么不公平呢?”
吳敬梓見鄭玉緒已經有了眉目,點頭道:“我欲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如今鹽政之法,天下洶洶,皆以為要改。但要改的最大的民意,就在于鄭兄等大承包商,手里的鹽引是父死子繼的。這是王侯將相、的確有種。”
“但是,鄭兄可以想想,錢父死子繼,天下人會覺得不對嗎?”
“鹽引,到底是錢?還是權?”
“王侯將相,的確有種,這會讓天下反感。但豪商家產,其子仍有萬貫家財,天下人會反對吧?”
“把權,變成錢;從明,變成暗。”
“用我之將講的故事,那便是廢棄舉孝廉之法,乃天下大勢,順之者昌、逆之者亡。但,廢棄舉孝廉行科舉,科舉怎么考,卻是可以做到‘以科舉之名、行孝廉之事’。”
“類比于鹽政,則是‘以票鹽之法、行綱鹽之事’。改而不改、變而不變。由原本的權力,變為更公平的銀錢;由原本的因為你姓鄭,變為因為你有多少錢方可入場做此行。”
“如此,天下無話可說。之前是他不姓鄭,所以沒資格入場;可現在,趙錢孫李周武鄭王,誰都能入場,只要你有白銀。這還有什么話可說呢?”
“以鹽綱論,鄭兄你和那些散商的區別,就是你姓鄭,而那些散商不姓鄭。”
“以票鹽論,鄭兄想想你和他們的區別在哪?”
這簡單的幾句話,正提點到了關鍵處。
“以票鹽之名、行綱鹽之實?若如以科舉之名、行孝廉之實?”
鄭玉緒仔細體會著這兩句話,越品越是品出其中滋味無窮。
聽吳敬梓這么一問,恍然道:“若以白銀公平論,我與他們的區別,在于我有白銀百萬,而他們只有三千五千?”
吳敬梓拍手道:“著!只要畫出一條線,家產十萬方可從事鹽業,那么這就叫‘以票鹽之名、行綱鹽之實’。”
“鄭兄還是把持鹽業,只是把持的原因,由鄭兄姓鄭,繼承了父輩祖輩的鹽窩;變為了鄭兄有錢,夠到了從事鹽業的資格線。”
“直接對抗改革,殊為不智。不如借力化之,另行手段。”
吳敬梓的想法,源于程廷祚懟他的、引用的松江府對赤穗事件的評論里的那個道理——用公開的,去取代隱藏的。用錢,去取代道義身份血統。
看透了松江府那一套“用錢之多少來區分人”的標準,是以一針見血地給鄭玉緒點出來了解決的關鍵。
鄭玉緒思索著吳敬梓的話,漸漸品出了一些關鍵。
朝廷如果要鹽政改革,走的肯定是票鹽法。
到時候,就是要鼓勵小額的資本入場,瓜分掉大鹽商的管控。
鹽引改鹽票,使得有個千八兩銀子就能入場,不再需要股本在上百萬的大鹽商了。
其中的關鍵一點改革,就是取消鹽引的專營制。
比如鄭家,拿著幾十萬的鹽引,這些鹽引就是他的,規定就是他的,是可以父死子繼的。
問題也就出在這。
好比兩淮鹽區,管著百十個州府。
把這些州府,分成甲乙丙丁午己庚辛等等個不同的銷售區。
甲乙丙靠的近,則甲乙丙的鹽一起運過去,再大倉庫分發,再由專門負責甲乙丙銷售區的人拿去賣。
甲的鹽不能去乙、乙的鹽不能去甲,當然私鹽甲乙都不能去。
而甲乙丙丁午己庚辛這些銷售區的特權承包,是繼承的,不變的。
比如鄭家,拿著七八十個銷售區的特權,他需不需要自己去干?
顯然不需要嘛,好比他有七十個銷售區,朝廷問他收70塊錢,相當于一塊錢一個區的專營權。
他為啥要自己去干呢?兩塊五一個區的銷售權,賣給次級承包商不就得了?何必要自己去干?
這幾年議論紛紛的鹽政改革,出發點就一句話可以總結:
利上不歸朝廷、下不能哺小民,而盡歸中飽之輩矣
核心思路,就是取消中間商,沒有中間商賺差價。
怎么取消中間商賺差價?
朝廷那群琢磨著搞鹽政改革的人,想法也非常簡單:市場化。
放棄鹽引、鹽綱制度,讓小商人入場。
一張票,多少鹽,寫的清清楚楚。
買了票之后,只要是淮北鹽區的銷售范圍,都可以銷售。
理論上,這樣沒有了中間商賺差價,就可以解決諸多問題了。
然而,作為這些大承包商、總承包商,怕的就是這么搞。
這么一搞,他們的壟斷權直接沒有了。
現在吳敬梓給出的思路,是不要明著對抗,而是要往“票鹽之名、綱鹽之實”路子上走,頓時給鄭玉緒提供了思路。
作為大鹽商,有的是資本,難道買不起鹽票嗎?
關鍵的問題,不在于買不起,而在于別人也能買了。
所以,是不是有一種辦法,可以既采取票鹽法、又能從財產上制定一個范圍不準那些小額資本的商人入場呢?
只要能做到這一點,問題也就解決了。
只是,該怎么做呢?
吳敬梓見鄭玉緒還在思索,又道:“鄭兄可明白,朝廷為何要改鹽政?”
“根源在哪?所求者何?”
“為百姓乎?”
“為鹽稅乎?”
這是個根本不需要回答的問題,也是一個根本沒法回答的問題。
明明知道,但難道說,朝廷根本不是為了百姓才改革的?
鹽政改革是因為什么?
按照政治正確的口號,是為了天下蒼生,為了百姓。
這是政治正確。
刨除掉這些政治正確,實質原因是什么呢?
是私鹽。
私鹽為什么賣的好?
因為官鹽貴。
官鹽為什么貴?
理論上,按照每引鹽收的稅,私鹽是干不過官鹽的,因為這涉及到一個“最高死刑”的成本。
但是,凡事要講理論上,那就只能是理論上了。
這種變種包稅制下,朝廷問總承包商收稅、總承包商問次級承包商收錢,有二道販子賺差價,于是官鹽越發的貴。
官鹽越發的貴,私鹽越發的好賣。
私鹽越發的好賣,官鹽就越發難賣。
官鹽越發難賣,煮鹽的這些灶戶生產的官鹽就越少。
官鹽越少,私鹽就越來越多。
私鹽越來越多,官方買鹽引的人就越來越少。
買官方鹽引的人越來越少,灶戶就只能把大量的鹽賣給私鹽販子,導致私鹽越來越多。
私鹽越來越多,最終就是鹽政徹底崩盤,朝廷除了土地稅之外最重要的稅收就要完蛋。
理清了這一點,就明白,朝廷要鹽政改革的根源是什么?
是解決官鹽收稅的問題。
之所以要動這些總承包商,是因為他們作為中間商,賺了太多差價,被認為是官鹽賣不過私鹽的主要原因,應該不用加之一。
百姓只是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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