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六五九章 王朝的最后一次成功改革(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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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聽出來劉鈺語氣里有些埋怨和牢騷,卻也不甚在意,只笑道:“愛卿何必做此等婦人怨態?青苗貸非是小事,之前多有禍害,不可不察。但若論對錢鈔、經濟的理解,朝中無人出卿之右,愛卿對錢鈔經濟的諫言,朕是信得過的。”
“無論如何,此次改革是要改的。改到什么程度,也就看卿等這些變法派做的如何了。”
“鹽政,錢鈔、淮河、廢運河、漕米……哪一件不是關乎天下安穩的?一下子改這么多,不要說朝中諸多大臣心慌,朕也心慌。”
“既說為了社稷,別人談義不談利,愛卿卻談義出于利。本來變得已經夠多的了,朕實不想再出什么差錯。”
劉鈺心想,變得多嗎?變來變去,明面上能變的,可有一點觸及到根本的土地制度了?若不觸及,那不都是些修補匠級別的改革嗎?
改革、改革,哪有那么多成功的改革?便如后世的日本,頂著個“維新”的名號,那就是改革了?都武裝割據、數萬人會戰賭國家命運了,這也能叫改革,那豈不是可以改名為辛亥變法、己丑維新了?
哪怕是讓商人羨慕的東印度公司的不受政府干涉,那也是商人們“喜迎荷蘭新朝雅政”,趕走了試圖加強王權的國王,和外國國王做交易,交易出來的1000磅以上人人平等、1000磅以下皆是賤民的奇葩不論股本千磅以上一人只一票的制度。
現在大順這般修修補補……劉鈺心想,早晚的事。
無非也就是新時代孕育在舊時代的母體里。
只盼著新時代呱呱墜地之前,這舊時代的母體,吃點好的、喝點紅糖水、吃點煮雞蛋,養好身體,生下來個健健康康的。
別生出來個天生缺陷、胎里病纏身的、半死不活的、骨瘦如柴的。
或者極端點別到時候一尸兩命罷了。
不過皇帝也沒有就這個話題繼續說下去,畢竟這事沒法在明面說。
這只是做了個釣魚的局,萬一那些貓兒就是不貪腥,萬一各個鄉紳都是真君子、真鄉賢,不為錢貨所動,那現在說這些也就毫無意義。
而這,又是青苗貸的基礎,否則確實如劉鈺所言,毫無意義,只是給縣官或者鄉紳送錢的舉動。
“罷了,此事只是假設,就先不提了。千頭萬緒,一件一件做吧。正好,要督辦治理淮河的物資,愛卿既出鎮蘇南諸州,又轄制南洋緝私、漕米等事,這事愛卿就一并辦了吧,恰愛卿是最合適的人選。”
皇帝之前已經說的很露骨了,這時候又給了劉鈺這么個差事,顯然也就是默許了劉鈺對淮南蘇北士紳下黑手的計劃。
能不能出冤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個由頭,把蘇北淮南的事給解決了。當然,最終辦案的不會是劉鈺,皇帝擔心劉鈺下手太……太輕。
而且這等關乎百萬百姓的土地分配問題,無論是恩是威,都不可假于他人。
劉鈺心知肚明,點頭稱謝恩。
皇帝又道:“還有就是淮北鹽政的事。朝中多有上疏,分析利弊,朕也派人查探了。但于這等經濟事,朕還是更信愛卿一些。此番愛卿回去,也順路去一趟淮北。做一番考察,新鹽政是否可行,也匯個章程出來。”
“朕也知道,這鹽政問題,不只是朝廷政策。還有奸商、惡霸、軍隊走私、水運、官商勾結把持鹽業、地方惡霸控制賣私鹽等事。這等差事,自有孩兒軍去辦,有什么事你就和他們商量就是。”
“去辦事的,你也相熟。”
“剩下的,朕也不多叮囑了。”
“愛卿就牢記四個字:輕重緩急。”
“治淮,為第一重,凡事必要為此讓路。明年梅雨之前不能辦成,今年的幾百萬兩就全扔了。不管你做什么,不要耽誤此事完工。”
“漕米,為第二重。即便日本、蝦夷的米,遼東的豆、麥,亦可,若真出了事,亦可保證京城安穩。朕也相信,這艦船連歐羅巴都去的,自南洋江南到天津,更是易事。但千萬不要出事。朕也自會派人知會海軍,由戰列艦押解。”
“外貿,而第三重。秋冬之際,恰逢季風起,雖然海貿諸事漸已成型,但朕也知道商人短視,若憑他們去做,只怕并不利于長久。而且,外貿一事,已是朝廷重要稅源,更關乎蘇南、江西、兩湖、福建等地幾十萬絲茶瓷工商從業之民。”
“鹽政,為第四重……”
說到鹽政的時候,皇帝的語氣有些略微的尷尬,這里面的事沒法說的太明白。
他要修淮河,問鹽商要錢。
可這錢,也不是白要的。
鹽商立刻提出了諸多的……呃,叫要求可好,叫懇求也罷,總之差不多的玩意——減稅,減免,允許鹽引先給一半錢、等賣完鹽再給另一半錢,等等、等等。
前面減稅不提,后面鹽引錢先給一半、等賣完鹽再給另一半,這事看似正常,實則是什么?
實則就是利息。
大順的利息什么樣,皇帝一清二楚,國債都沒法借的高利息。
這就類似于什么?類似于朝廷問鹽商要了100的報效,但實際上鹽商得的好處是150,只不過這150的好處是慢慢給的,而那100報效則是一次性付的。
雖說是君主專制,但也不能說想殺誰就殺誰、想抄誰的家就抄誰的家。
自前朝開始實行鹽綱法,各大鹽商根深蒂固,與朝廷的博弈也有一定的本錢——朝廷可以對單個人說,不想干,滾,換個人來干,但不敢徹底把整個階層的人都得罪了。
皇帝這邊得給好處,地方就更不用說了。
朝廷又不給地方錢,就算給,給的那點錢,按松江府府尹的說法,連辦個慈幼堂都不夠。
這就需要鹽商在地方上報效。
除了在地方上報效,換取好處之外,還有給地方官的好處。
計算地方官都是“清官”,一點不貪,一點不要好處,還有另個事呢——考評。
鹽政的壟斷模式,類似于后世幾大壟斷組織的“卡特爾”,劃分不同的銷售區。
對地方官來說,考評中有一項,就是本地鹽引的銷售情況。
理論上,這地方能賣一萬斤官鹽,可實際上只賣出去五千斤,這證明什么?顯然證明私鹽泛濫嘛,顯然“證明”地方官沒有盡到稽查私鹽的責任。
之前人口隱匿,一方面是和人頭稅掛鉤,稅額越高,完不成的考評就越低。
另一方面,也和鹽的銷售模式有關,人人吃鹽,人越多,要查辦的私鹽份額越多,事也越多。
地方官就算不貪,為了考評,也得和這些鹽商打好關系,適當地給予一些好處。
對一些事,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在鹽政這種事上,皇帝也算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
比如之前問揚州鹽商要錢,剛要完錢,鹽商就哭窮,說資本不足,周轉不暢,懇求先給一半的鹽引錢,等賣完了再給另一半。
錢都收了,總不能立刻翻臉吧?那還能說啥?行唄。
這邊剛準了,那邊又出事了:往湖北那邊運鹽的鹽商,將湖北銷售區的鹽,在運河兩岸悄悄賣了。然后轉運到一半的時候,“船忽遇大浪,沉沒于水,雖極力搶救,但鹽遇水即溶”,請求朝廷給予減免鹽稅,令懇求朝廷予以“加斤”、允許他們“加價”。
那能咋辦?捏著鼻子認了唄,反正加價也是百姓買單。
不認的話,當地今年可能就沒鹽用,或者直接被私鹽販子搶占了全部官鹽市場。
皇帝這次要治淮,派出孩兒軍這樣的錦衣衛翻版的特務組織到處查探,也算是“大開眼界”了。
這鹽商里面,光是那種“專有名詞”,就有淹銷補運、灶私腳鹽、沉船掩私、漕運夾帶、川鹽入楚粵鹽入湘、官商換帖等等,數不勝數。套路之深,比之漕運種種更甚。
是以皇帝是有心改變鹽政的,這里面的花樣太多,就算不考慮百姓吃鹽,那國家的稅收也得考慮啊。
可是這些事,現在又只能排在治淮、海貿、漕米的后面。
皇帝想要解決,但解決起來又很難。淮北鹽政改革,只有改好了,才能推廣到淮南鹽政上。
這里面,肯定是要打一場經濟戰爭的,而現在能調動巨額資本、商賈力量、商業渠道打贏這場戰爭的,劉鈺無疑是最佳人選。
但是,皇帝又堅決不可能同意,讓松江府的工商集團,把鹽政也給吃了。
現在他們已經壟斷了對外貿易,壟斷了絲、茶、瓷,壟斷了國家的白銀“發鈔”,再讓他們把鹽壟斷了……之前的舊鹽商固然不是什么好鳥,那么松江府的這些新興階層就是什么好鳥了?
但現在,要對淮北的鹽商動手,又需要有人起個示范作用。
別到時候鹽政改革,改成鹽票買鹽,結果淮北鹽商來個集體對抗,據不參與,就要朝廷好看,那樂子可就大了。
猶豫了一陣,皇帝最終決定還是實話實話。
“這鹽政改革事,輕重緩急當在第四重。然要么不改、要改就要見到奇效。然而朕又絕對不許松江府豪商連鹽業都把持。具體怎么辦……愛卿此番回去,途經淮北,想想辦法,擬定出一個合適的章程。如果一旦萬一需要朝廷借股,愛卿可先一并辦了,日后戶政府報銷。”
“總之,就是改,是要改的。但若是松江府豪紳把持,那改不改,意義不大。愛卿可明白了?”
“至于剩下的事,都排在這四件事后面。愛卿酌情去辦——十足把握,保證不影響前四重,就去辦;若無十足把握,就不要去辦。”
“記住朕的話。挖淮河,只能在冬天;剩下的事,春夏秋冬總有機會。”
新順1730 第六五九章 王朝的最后一次成功改革(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