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六四零章 南洋印度貿易區(中)
這些都是單純的、自由貿易意義上的純粹商業問題。
包括戰爭導致的供小于求的漲價、英法爭奪印度導致的大順趁虛而入壟斷一些商品的銷售等等。
在純粹商業問題外,還有一個很特殊的地方。
那就是對南洋的統治,大順與荷蘭的統治成本是完全不同的。
首先明確一點:
東南亞,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不是荷蘭政府的。
南洋,是大順朝廷的,不是大順西洋貿易公司的。
由此才衍生出了諸多的差異。
荷蘭人在東南亞的統治,一切為了壟斷,一切為了利潤。
大順在南洋的統治,壟斷,只是統治的副產品。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南洋的壟斷,是要公司全額承擔成本的。
大順在南洋的壟斷,作為統治的副產品,是有一部分國家財政支撐的。
而這部分財政支撐的海軍、駐軍、歸義軍、陸戰隊,不是為了南洋而專門設置的,是將來奪取印度、皇帝想收印度的土地稅的副產品。
現在閑著也是閑著還得發軍餉,順便就暴力壟斷了。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非公司雇員,VOC不歡迎他們來東南亞。
來干啥?來當私商,分走公司的利潤?來當走私販子?
東南亞是公司的,不是荷蘭政府的。
所以巴達維亞的糖廠甘蔗園,八成是華人在干;各個島嶼之間的貿易,八成是華人在做;公司與土著之間的中介,八成是華人在當。
荷蘭非公司員工控訴巴達維亞總督對華人太好而對本國人民太差,又不是沒發生過的魔幻事件。
本族人口不足,中間階層的媒介又被多加提防,這本身就是個極大增加統治成本的要素。
南洋是大順的,不是大順西洋貿易公司的。
大順朝廷是鼓勵百姓下南洋的,不然留在內地,人地矛盾,準備讓好容易無害偶像化的鏟平王,再出人間化身?
趕緊滾去南洋,去的越多越好,只要能去,啥政策都給,反正政策不花錢。
本族人口巨量,基本控制著經濟中間環節和上層環節,統治成本就比荷蘭人低得多。
荷蘭的私商,有能力把貨運到歐洲去銷售。
大順的私商,只能去大順國內賣,資本雄厚的大公司在歐洲尚且站不住腳,私商憑什么去歐洲賣貨。
荷蘭東印度公司,重要的利潤來源就是南洋。
大順的西洋貿易公司,南洋只是個普通的貨源地,論價值都比不上茶絲。
荷蘭東印度公司,要以嚴苛的手段,控制丁香之類的產量,確保價格。因為資本不厚,只能增加單位利潤。
大順西洋貿易公司,資本雄厚,要以寬松的手段,增加丁香的產量,從而打價格戰擊潰巴西的丁香木,重奪歐洲的丁香市場,趕走替代品,重新完成歐洲香料市場的壟斷。
在土著眼里的荷蘭,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就是那幾千駐軍,首都就是巴達維亞。
而南洋是中國的傳統影響范圍,土著眼里的大順,是個從西域到鯨海的巨大帝國。
土著眼中的荷蘭,荷蘭人吹噓的自己大西洋上也闊過的艦隊,既來不了,那就不存在。
所以是可以反抗的、有機會贏的。
土著貴族眼中的大順,是無法反抗的,是贏不了的——反抗荷蘭,意味著只需要攻下巴達維亞;而反抗大順,意味著需要攻下大沽口、炮擊紫禁城,否則就要面臨泰山壓頂一般的報復。
尤其是剛伐過日本,奪取南洋,炫耀了一波武力的、千年來聽多了名字的天朝。
二者的心理抉擇難度是不一樣的。
荷蘭公司的駐軍,既是“衛所兵”、也是“京營”。
打不了大仗,三五千人的極限規模,使得往往一場起義、一場反抗,就要打個七八年,拆了東墻補西墻,兵力總是捉襟見肘。
大順公司沒有駐軍,在南洋的駐軍是朝廷的駐軍,只是守備軍。大順真正的野戰部隊,另有規模。
真要是爆發了大規模的貴族反抗,正規野戰部隊可以迅速集結。大順不用拆了東墻補西墻,只要借用一下廣州、錫蘭的野戰部隊即可。
這里面對公司而言的成本就大不相同。
荷蘭東印度公司必須養兵,但不能養太多兵,否則養不起。
大順朝廷必須養兵,平日哪怕不用,那也得養。
今天南洋打仗了,就把廣東錫蘭的兵調過去,公司只需要支付調動軍隊的開支,不需要支付平日里養兵的錢。
總不能說平日不用,朝廷就不養兵了吧。
軍費的真正大頭是平日養兵——這也恰恰是荷蘭東印度公司選擇極限壓榨的原因,平日養兵也是花錢的,干嘛不打仗獲取壓榨利潤呢,公司算計的明白著呢。
荷蘭東印度公司眼中的南洋,是個一切為了賺取利潤的殖民地。
大順皇帝、朝廷眼里的南洋,是大順穩定的泄壓閥。
只要南洋能保證每年容納足夠的下南洋人口,能容納十萬,這省下來的統治成本,可就比靠竭澤而漁的手段榨取的那點點油水強多了——去年蘇北水災,救災銀28萬兩、漕米70萬石,蠲免十幾個州縣三年稅收,調動五千軍隊防止出事。
荷蘭東印度公司,考慮的是怎么賺錢。
大順朝廷考慮的,是怎么省錢。
尤其是賑災、維穩的錢,這是大順幾乎全部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用處。
荷蘭東印度公司,賺錢才是盈利。
大順朝廷,省錢就是賺大錢。
種種差異下,在巴達維亞周邊,在西爪哇,這個荷蘭人原本統治、被大順接盤的地方,出現了強烈的對比。
某種程度上講,甚至是非常搞笑的。
“先進的”、“自由的”、“商業的”、“進步的”、“資本主義的”荷蘭,在巴達維亞周邊,搞最落后的、農奴制變種、快退到奴隸制的“強迫種植制”。
所謂“落后的”、“集權的”、“小農的”、“封建王朝的”大順,在巴達維亞周邊和西爪哇,搞激進的、此時最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的土地改革:自由買賣、土地私有、按畝納稅。
當然,這在大順的字典里,叫“均田”。
因為按照大順理想化的統治模式,或者說歷史造就的慣性,大順對征服地區理想化的統治模式是這樣的:
均田。
編戶齊民。
里正負責收繳稅。
官府進行統治。
沒有豪紳、當地貴族來妨礙統治。
形成皇帝——六政府——地方官——里正保甲——一個個小農,這樣的垂直模式。
包括在內地,這也是理想化的統治方式。
問題是內地士紳階層盤根錯節,沒法動。
按此時的一些說法,叫“朝廷在中原吃了士紳一千年的屎,去了南洋還要受這鳥氣,再去吃南洋土司的屎?”
內地士紳的屎,誰當皇帝都得梗著脖子吃,不吃不行。
這到了南洋,既沒有科舉出身的官僚關系,也沒有開國功勛的土地占有,幾十萬華人百姓,多數都是底層。少數可以乘馬車出入前總督府的高等華人又是根本不被信任的。
朝廷這邊自是想都不用想,以萬丹開刀,直接來了一場最激烈的均田改革。
最難處理的關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最容易處理的關系,是一群外來人,該殺的殺、該抓的抓,簡單粗暴。
地方官是科舉或者武德宮出身的,來到這一看,認得這萬丹的這些豪紳貴族是誰呀?
找關系都找不到。
自小的儒學教育,能井則井、不能井則均,在內地只能喊喊口號,跑到這總算是有機會嘗試了。
大量新學出身的年輕人如今也都成年了,一個個又識字,又不能參加科舉。
妥妥的社會不穩定因素,皇帝巴不得都滾蛋去南洋當小吏,給個活干。
應該說,大順朝廷眼里的西爪哇模式,在他們的視角看來,是一種儒學意義上的、變種的復古西周封建制。
大量的實學年輕人,是士,脫產。
城市及城市周邊的華人,是國人。
本地土著,是野人。
只不過,不能井,而是均。
稅收上去給政府,政府再發下來給這些“士”做俸祿,保證他們脫產。
國人是統治的基本盤,隨時可以武裝起來編入軍隊,而且也有大量的家庭從軍,獲得減免賦稅的特權。
士,取代原本當地人的貴族、教士、地主等,對“野人”進行管轄,主要是收稅、處置糾紛、勸農教耕。
詭異的是,這種模式出奇的好。
不但萬丹地區的稅收,足以保證多出來的這些“士”小吏的俸祿開支,而且征稅效率遠高于內地。
百姓也頗為擁戴。
連做買賣的小商人也非常開心,因為土改后的萬丹地區的貨物銷售量,遠高于其余地方。
朝廷也非常開心,因為不但保證了收支平衡,甚至還有許多盈余。
當然肯定也有不開心不高興的,但不開心不高興的,比如原本的當地貴族。
只是,要么死了,要么被送去蝦夷做苦工了。
但這種模式也嚇壞了國內那些葉公好龍的、喊著復古真儒,能井則井不能井則均的士紳。
皇帝也不得不出面公開表示:南洋與畿內不同,南洋模式絕對不會用于畿內。
新學出身的人,也只能在南洋做官為吏,或者去公司謀事做,絕對不會新開諸科,不會占原有官缺。
但既然萬丹這邊的嘗試取得了成功,那么便可在大順接盤的荷蘭統治的西爪哇地區進行推廣。
以土地稅,代替強迫種植制。
以貨幣稅,代替實物租。
以一條鞭稅率,取消勞役,募役錢算在畝稅中。
應該說,萬丹模式,就是宋朝王安石改革開始的、到明中期一條鞭法、再到大順立國之后的諸多改革的完全體模式。
沒有士紳掣肘。
沒有本地官僚士紳,導致作為外來者可以使用開國時候的極端暴力手段。
足夠的非本地人和非土地擁有者出身的“邊緣化”的讀書人。
良好的海運條件和市場使得租稅貨幣化。
大順自身極佳的手工業基礎,使得直接瓦解了這里小農的家庭副業。
土地足夠肥沃、氣候足夠好、人均土地數量足夠多。
極端迅速地推行政策,同時貨幣稅收取紙幣。
等等因素,都使得這里成為了大順、大明甚至大宋想做但沒做到的、完全體的小農經濟示范改革區。
這種改革的隱含前提,自然是土地是歸國家的,不是歸村社的、貴族的,否則為啥向政府納稅呢?
而這個前提,實質上也就是一夜之間以暴力手段瓦解了萬丹地區的舊土地制度,也為大順這邊出租土地建種植園等,打下了基礎。
這個一夜之間,實則是荷蘭人之前打下的基礎。
荷蘭人的商業活動,使得這里的村社土地經濟已經到了瓦解的邊緣。
只是荷蘭人非要反動地走強迫種植制、而大順則以本國的統治慣性往前推了一下。
而這,又是必然的。
因為大順不可能把南洋,給某家公司,所以南洋是朝廷的。
朝廷的統治手段,就不可能出強迫種植制,朝廷根本不習慣這種方式,而更習慣分田之后收土地稅。這是統治術慣性。
荷蘭人在這里的人口不足,不可能搞這種垂直的直接統治,只能間接統治。
大順在這里的人口相當充足,多余的邊緣化的識字人口也被劉鈺提前十幾年搞得非常充足,完全可以直接統治。
殊途同歸地講,大順在萬丹的改革,既是理想化的北方儒學的均田派的設想。
也是歷史上英國在七十年后試圖在爪哇推行、但最終被董事會否決的爪哇改革的提前版。
最大的區別,就是英國構想的改革中,本地村社村長,作為政府的代言人。
而大順,則是由大量不能科舉的新學學生,作為政府的代言人,直接取消了本地村社村長存在的意義。
從指導思想上來看,二者都是以自由放任的經濟原則來進行的。
究其本質,終究還是大順自己的手工業生產能力,是此時全世界唯一一個有資格用這種指導思想指導殖民地建設的。
大順有足夠的信心,用北方的鐵器、蘇南的棉布、廣東的雜貨、江西的瓷器、江浙的絲綢,換取西爪哇的剩余產品,并且獲得足夠的利潤。
同時,大順在國內,經歷過普遍性的改稻為桑、改田種煙之類的情況,地方官因為擔心糧食問題,多次上疏,力求朝廷重視。
大順經歷過,所以明白,這里不需要管,農民自然會種植利潤最高的產品,不但不會影響南洋的貿易品產出,反而會相對于強迫種植制增大產出。
不管是大明還是大順,都是一個最“優秀”的自由放任主義的模板——因為土地和放貸收益率高,所以從大明開始流入到中國的歐美加日本的大約9萬噸白銀,都流向了土地。
完全符合自由放任的理論,看不見的手把錢都導向土地和金融放貸了嘛。
土地絕對的自由買賣,配上白銀每年內流,再配上三十稅一的奇葩低稅率,連國家干涉的平糶法均輸法市易法都扔了,再來個激進的“外幣作為本國國幣”的白銀稅改革,簡直絕配級別的自由放任主義模板。
故而經歷過地方官不斷上疏要求注意嚴防“改稻為桑”、“改田種煙”等事情的大順朝廷,雖然不懂這些經濟學術語,但其實對西爪哇改革的前景非常清楚。
如果咖啡靛草足夠賺錢,這些人自然會種咖啡靛草。
如果不賺錢,證明大順在歐洲市場的開拓失敗了。
反正,如果賺錢的話,大順自然一點也不缺能把這些東西換到手的手工業品。
而且,對VOC來說,南洋是公司的財產,盡可能榨取就行。
對大順來說,南洋是朝廷的,國朝那些做手工業的百姓也是朝廷的,當然希望南洋也能利于這些做手工業的百姓。
既如此,為什么不這么改呢?
我大順自有國情在此,豈能沿用荷蘭公司之舊制?
新順1730 第六四零章 南洋印度貿易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