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五九九章 英人目睹之怪現狀(四)
1月19日。上海。晴。
我不得不說,公司的大部分人都是蠢貨,根本沒有什么頭腦。
大順對日本的冊封,引起了我們的討論。
當然,我們討論的重點,是當初我們為什么會在日本失敗,最終全面撤出日本。
在這種時候,當然是擔心公司在中國也遭受和在日本一樣的命運。
公司的參贊等人,完全不懂我們為何成功,也不懂我們為何失敗。
他們認為對日本貿易的成功,是由于三浦按針。并認為法國在中國的成功,因為白晉等傳教士。
實際上,他們完全是錯誤的。
但有一點可以講清楚,我們在中國面臨的問題,和當年撤出日本的情況,是相似的。
只有找到真正的原因,才能知道我們到底如何才能留下中國。或者說,公司的未來,到底該往什么方向努力,該如何改變公司原本的業務。
公司的大部分人,都夸大了三浦按針的作用。
我可以明確的說,公司在日本的成功,與公司在日本的失敗,與公司的努力并沒有太大的關系。
我們不是舊教國家,所以德川氏找到了我們,試圖與我們合作。
公司得到的第一批訂單,就是200斤用來制作火槍子彈的鉛。隨后增加到4000斤。
以及得到了大約二十門大炮的訂單。
可以說,公司在日本看似成功的原因,與公司的努力毫無關系。
完全就是日本方面的需求。
大阪之戰后,不再不需大量的鉛彈、鋼劍、大炮,公司的業務就飛速萎縮。
究其根本,就是因為公司在戰后,拿不出日本所需的上品。而在戰前,許多天主教徒站在了豐臣家那一邊。
我們能賣的,荷蘭人一樣能賣,而且質量更好。
我們不能賣的,荷蘭人也能如香料之類。
公司在日本根本就沒成功過,看似短暫的成功,不過是大阪之戰的戰時需求。
一旦戰爭結束,公司撤出日本是遲早的。
荷蘭人證明了我的觀點。
21年我們與荷蘭合作炮制平山常陳事件;23年安汶島屠殺,荷蘭人對我們動手;23年末我們就退出了日本。
其原因,就是因為我們能賣的呢絨賣不動;我們之前有大量利潤的鉛塊,戰爭結束后賣不動;日本人想要的香料,我們弄不到。
所以,有沒有三浦按針,是否影響德川家向我們購買火槍用的鉛塊?是否影響日本戰爭結束后,不再對鉛塊有大量需求?是否能影響我們的呢絨是否暢銷?
如果能,那么他的作用巨大;如果不能,那他的作用有多少呢?
同樣,在中國問題上,難道不是一樣的原因嗎?
我們能做的事,其余貿易公司也能做。
公司只有拿出“我們能做的、其余東印度公司做不了、我們無可替代”,才能取得對華貿易的真正優勢。
否則,大順把我們驅趕,不要說影響其經濟,就連單純的對外出口都無法影響。即便他們沒有西洋貿易公司,瑞典丹麥法國普魯士也會高興地分走我們的份額。
而我們能做的、無可替代的一樣東西,既是茶葉關稅。我國的喝茶人口,是歐洲之冠。甚至可以說,包括瑞典丹麥在內的大部分公司在中國買的茶葉,都流入了我國。
只要解開這一點,那么公司就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以茶葉關稅向中國討價還價。
而現在呢?我們手里有任何籌碼嗎?
只有先降低關稅,才能用提高關稅做籌碼,討價還價。
現在關稅這么高,我們是沒有任何籌碼的。
可偏偏,議會的那群蠢貨,根本無法理解這一點。
如果這條路走不通,那么就應該從荷蘭那里學到足夠的經驗。
我們如果不能降低茶葉關稅、卻還想要在中國貿易中站穩腳跟,就需要得到印度。
足夠近的距離,才有足夠大的貿易額。從英國到大順,棉花糧食都是無利可圖的,因為運費和周轉;而如果我們離得足夠近,即便是棉花糧食這樣的低利潤的商品,也有利可圖。
我說,不要再在中國這邊做任何努力的嘗試,毫無意義。
我說,要解決中國貿易的困境,要么在孟加拉解決、要么在西斯敏斯特宮解決。
總之:
中國貿易的問題,無法在中國解決
然而,他們卻對我的想法嗤之以鼻。
呵,一群蠢貨。
甚至,有蠢貨建議,在皇帝過些天可能來松江府的情況下,繞開軍隊的監視,去攔路告狀……
我很震驚!
躲開監視的軍隊,去攔截皇帝的御駕?
去和皇帝講什么犯罪的直接關聯和間接責任?
上帝啊,公司為什么會派這樣的蠢貨來中國?
敵在利德賀街!
1月20日。上海。天氣未知。
我拒絕參加那些蠢貨的討論。躺在床上一整天。如果他們真的做出了弱智的決定,我只能選擇在2月4日跟船離開。
我可不想在中國的監獄里度過一生。
公司內部當然可以存在爭斗和勾心斗角,但卻不能因為派系緣故,派一些根本不懂東方現實的人來中國。
他們用在美洲、非洲、甚至印度的經驗,來套用中國。
這是對每一位股東的犯罪!
1月21日。上海。天氣未知。
我依舊拒絕出席他們的討論。不過公使先生站在我這邊,他認可我的看法,看來至少他們不會做出極不明智的決定。
無論如何,我要給董事會寫一封信,并且中途需要印度方面的建議。
這件事,只有通過召開股東大會來決定。
幸好,公司的股東大會的特點,決定了我很有勝算。
根據1689年的壟斷授權法案,公司董事長不再由政府任命——以此,作為迎接荷蘭人做我們國王的條件。
他不答應不再由政府任命董事長,我們便不認他做國王。
之前的國王對我們的控制太緊了,我們必須把他趕走。荷蘭人樂于接受這樣的條件,我們也樂于要一個這樣的國王。
同樣,當年的壟斷授權法案,也進行了針對他們的修改。
公司只有持股1000磅以上的人,才有推選董事會成員的權利。
只有2000磅以上的、且必須在英國出生的人,才有成為董事會成員的權利。
但是,無論有1000磅的股額,還是1000000磅的股額,都只有一票。
這可以保證,自我而上,人人平等。自我以下,皆無票權。
王室、大貴族、地產所有者、大投機商,他們在董事會的推選中,無論擁有多少股本,也只有一票。
而那些窮人,小職員,出資低于1000磅的,沒有任何資格參與公司管理。
只有這樣,才能讓公司的董事會,由一群稍微聰明一點的、腦容量大于野獸的、靠自我奮斗而成功的精英商人們控制。
也確保了公司不會被王室和政府控制,擁有真正的自由。只要不是壟斷授權法內的義務,公司無需去做。
這也保證了,公司真正掌握權力的董事會:
既不需要狂熱愛國,搞出類似于詹金斯耳朵事件的表態——出于利益支持對西班牙開戰的,是在西印度和美洲有貿易的;而主導輿論態度的,卻是那些低級的、沒什么錢的狂熱的人群。本公司的董事會制度,杜絕了被狂熱主導的可能。
也不需要事事聽從政府和國會的統治,避免了法國或者西班牙那樣的情況——主導他們貿易的,是政府。而政府總會給公司添加太多的國家義務,比如培養海員、比如履行軍事義務、比如捐款、比如移民等。
這一點,大順的貿易公司也存在,而且更加嚴重,比如要履行軍事義務、要履行培養海員水手的任務、要配合作戰提供后勤支持等。
或許,區別就是大順的貨物不愁賣,否則他們這么沉重的非商業義務,一定難以為繼。
大順的商人很羨慕我們公司的制度。
可惜,他們沒膽量、也沒能力學我們,絞死自己的皇帝,請一位外國人來當天子。
我們的制度優勢,可以確保一切以盈利為目的。
依照委任狀第七款之規定,我這樣級別的公司高級員工、且持股1000磅以上的人,是可以提出召開股東大會、改組董事會提議的。
只要董事會半數通過,即可召開董事會,討論公司轉型之問題。
依據1726年之新授權法,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制定法律、開設法院、制定稅收政策。這已經為公司的轉型鋪墊好了一切。
現在,需要的,就是我這樣的、以及在印度等地的公司高級職員,寫一份非常明確的企劃書,說明公司轉型、加大在印度投資、擺脫對中國貿易的依賴、以及這么做將為公司帶來高額利潤即可。
既然我們的制度優勢可以確保一切以盈利為目的,那么我這份建議書的出發點,也應該完全以盈利為目的展開說明。
我認為,只要外面還在開會的那些蠢貨還沒有做出真正愚蠢的決定、使得中國方面勃然大怒把我們全部抓緊監獄,我就有機會通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方式,調整公司的戰略。
影響公司轉型的,只是很多人的思維定式。
誰說,一家公司盈利,一定要靠貿易或者生產呢?
收稅也可以盈利啊。
荷蘭人都知道,如果股票投機和炒作可以盈利,那么盈利就好,為什么非要貿易和生產呢?
我想,我應該能夠說服他們,對華貿易的利潤依賴,會讓我們陷入VOC一樣危險的境地。
畢竟,我是公司里最懂中國的。當年的茶葉事件和對荷蘭公司競爭,我為公司立下了汗馬功勞。
但不知道印度方面,會不會有一個真正懂得印度看似闊大,實則不堪一擊的人呢?
但愿印度方面的公司高級員工里,有一位我們自己的弗朗西斯科·皮薩羅。
新順1730 第五九九章 英人目睹之怪現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