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五五五章 最終還是看天意(上)
治水問題,劉鈺不敢摻和,他控制不了老天爺。
但要說保證京城和駐軍以及野戰軍團所需的600萬石糧食,他便可以拍著胸口擔起這責任。
雖說與天奮斗、其樂無窮;與人奮斗,也其樂無窮。
可終究,比起治水的與天與地奮斗,保證漕米的與人奮斗實在是更有樂趣。最起碼可以自己掌控命運,但治水自己沒辦法掌控是否來一場百年一遇的大暴雨。
這些年過來,皇帝對劉鈺還是非常信賴的。覺得要是劉鈺拍胸脯保證的事,那肯定是胸有成竹的,從當年的羅剎邊境戰爭到這一次下南洋,都印證了這一點。
只是之前皇帝始終覺得,劉鈺有時候總會使一些“先斬后奏”或者“倒逼朝廷不得不從”的手段。這都形成習慣思維了。
耳聽劉鈺又提出這么一個聽起來似乎“十分合理、十分有利于朝廷”的政策,皇帝也幾乎是下意識地想了想這件事可能會引發什么影響?可能又會“倒逼”朝廷將來做出什么決策?
想了半天,覺得好像最多也就是倒逼朝廷不得裁撤海軍、必須保證一支在南洋有絕對性優勢的海軍。
除此之外,暫時倒也看不出什么別的。
之前任命米子明為南洋都護的時候,殿前奏對考教,米子明說要分“內外”。南洋的工業發展不起來,而且雜亂無章的島嶼,都使得南洋很難存在一個強大的割據勢力。
因為南洋雖然有柚木,但是造艦不只是個技術活,還是個吞金獸。
擁有一支十余艘戰列艦的艦隊,需要一個集權的中央政府、需要幾十個省份的稅收保證、需要強大的手工業作為支撐、需要一整套的帆布纜繩鋸木產業、需要一個海軍部下轄的后勤管理處統合……總而言之,南洋都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有個很近的、大順也很熟悉的例子,就是荷蘭。富庶數倍南洋、航海術十倍南洋、遠洋海戰傳統百倍南洋,但結果就是現在連一支戰列艦艦隊都湊不出來。
用劉鈺的話講,那叫在阿姆斯特丹看著歲數和他爹差不多的大的荷蘭最年輕的戰列艦,想著曾經荷蘭縱橫四海,當真有“黍離之悲”,叫人潸然淚下順便忍俊不禁。
是以看起來,只要有一支艦隊捏在天津衛、威海衛、旅順衛這三處距離京城很近、陸軍野戰部隊隨時可以控制港口炮臺的地方,倒也確實不用擔心南洋會威脅到朝廷的漕米穩定。
不用擔心造反、割據。
剩下的,便都好說了。
皇帝暗道,守常的手段果然異于常人,若說他聰明過人,倒也不是,如他所言,不過近水樓臺先得月而已。接觸多了那些西洋開拓殖民的手段,想法也就與朝中眾人大為不同。
但怕的不是他聰明過人,若真是聰明過人,倒還好了。若韓白李岳、若周公武侯,皆非常人也,百年難遇,不可復刻。
怕的便是“近水樓臺先得月”便可想出這樣的手段。
這殖民擴張的手段,西洋人已用的純熟,西洋人不需要近水樓臺,只怕在殖民擴張之上他們便是水。若他們再有聰明之輩……便若朝中科舉出身的狀元們的才智,若有這樣的思維方式,想出的方法怕也比守常想出來的要強,這西洋人中的頂尖聰明者本就有這樣的思維方式……果然,大敵仍在大洋上,而非西北東北了。
無論如何,這海軍還是要繼續建的。
馬六甲,當為山海關。而印度,當為東北地,隔絕羅剎與山海關。此事終是要做的。
既如此,他想“倒逼”朝廷繼續維持造艦,以確保南洋漕米,倒也沒什么問題,反正也要做。
這既沒了問題,剩余種種,倒確實是良策,大為有利。
一石三鳥,一舉多得。
“愛卿所言,確實耳目一新。”
“朕算一下。若養三十萬廂軍,月餉二兩,加上吃飯……愛卿的要求又高,不但要求吃飯,還要求吃飽。這一年就得500萬兩白銀。”
“每年再多支出500萬兩,而且還是年年如此。”
“這筆錢,以前是不走戶政府的。當地地方官攤派和力役就能解決。但現在走戶政府了,就得朝廷花錢。”
“戶政府的攤子越鋪越大,進項卻沒加多少。只怕戶政府不會同意。若由朕內帑出,終究不是這么回事,還需制度化。”
既說制度化,那就是說錢要走戶政府走國庫太倉。
而走戶政府國庫太倉,有天下內外之分,這錢就還得從天朝內弄。
皇帝也是在詢問劉鈺對廖寒輝提出的“淮河加稅”問題的看法。
劉鈺本就對此不是十分熱衷,他覺得不改變所有權這個根本問題,就是修修補補。
而且征稅成本在那擺著,皇帝要征收倒是有手段:一大堆新學學生、手里還有武德宮良家子,以足夠的人才儲備空降兩淮,清查田畝、安插足夠的基層稅吏,進行控制。
長期肯定也會發生“新學生墮落”問題,短期倒是確實能做到一個看似矛盾的巨大成果——加稅的同時,減輕百姓負擔。
這些東西,皇帝深諳平衡之法,自然不可能想不到。
于是劉鈺便道:“戶政府的事,陛下宜與朝廷合議。但淮河尚未治理之前,加稅之事本就不可能,蠲免還差不多。臣以為,這錢,三五年內,還是內帑出為宜。天下非只兩淮。戶政府的錢,不可見底。”
“西南改土歸流、西北移民,此二項,非臣所擅手段能做的。民間資本不可能往這邊投錢的,商人趨利,西南西北事,還是要靠朝廷推動。”
“臣所擅者,也只有鯨海南洋,此等可以商人取利之處。”
“至于說一年多出五百萬兩,算不算冗兵之政……臣以為,有事做,就不是冗兵。”
“淮若能治,除大江大河之外,還有何處治不得?這倒是與海軍異曲同工。”
“若不用,便是冗兵。若用,便不是。”
皇帝嗯了一聲,心道海軍是不是冗兵,朕心里是有數的。日后真要是得了南洋身毒之利,料想太子也未必愚鈍至斯,這你倒不用擔心過甚。
思慮一陣后,皇帝又問道:“若真將漕米寄于南洋臺灣,愛卿覺得,每年可以遷走多少人?安置多少災民?”
劉鈺早就盤算過。
既然是民間資本參與的下南洋和“以工代賑”,那么其實按照奴隸貿易的思維來考慮數量就行。
南洋的香料其實已經差不多到頂了,人體四液學說在歐洲退潮之后,香料用的不是那么多了。
稻米種植園、靛草種植園、棉花種植園、咖啡種植園,這些東西,才是南洋將來發展的關鍵。
就南洋之前糖廠和甘蔗園的情況來看,即便有“居留許可證”的特殊情況,但只怕搞種植園之后,那些在種植園干活的,日子也不會好過。
奴隸貿易的航程很遠,大順從兩淮下南洋也不近。
人口來源,要么就是災民、要么就是欠了高利貸還不上的被人“賣”到南洋還債的。
當然大順沒有奴隸,只有可能一輩子都還不完債務的契約長工,從法律意義上講確實不是奴隸。但……本質上到底是不是,劉鈺心里還是有數的。
按照奴隸船一船裝個千把人的效率來看,真要是朝廷將漕米寄于南洋,第一年安置個二三十萬人是不成問題的。
死亡率高點,南洋的壞境黃淮地區必不適應,加上蚊蟲瘧疾熱病之類,三十萬去了,第二年能剩個十五六萬活著的吧。
第一年三十萬人,第二年開始每年還要補充大約十萬左右,等著后續發展起來了,人口多了,貿易拓展了,肯定會逐漸增加的。
挖礦、種咖啡、種棉花、砍樹等等這些,也得在四五年后才能發展起來。
盤算之后,劉鈺道:“除第一年外,日后每年十萬是可以保證的。日后逐漸增加。”
“這十萬人,朝廷就不用出錢救濟了。而且青壯多半被挑走了,剩下的老弱……呃,也就不太可能‘叛亂起事’。”
“算上朝廷出錢編入廂軍的,廢棄運河的這段轉型陣痛,也應該可以把控得住。”
“虛說百萬漕工,但若真能解決五六十萬,也就差不多了。”
皇帝點點頭,這些年他也算是稍微見識了一下“民間資本”的力量。
往西域移民,民間資本根本不參與,無利可圖。朝廷花錢花的讓皇帝都心慌。
仁慈一點,一個人遷徙的成本,得100兩左右,甚至150兩,才能到伊犁定居。
雖然伴隨著定居點日多、糧食漸能自足,遷徙成本逐漸降低,可這錢也是花的心驚肉跳。
人少了沒卵用,人多了花不起。
而之前的鯨海開發、蝦夷開發,朝廷一毛錢都沒出不說,還收了買撲費用。
結果就是因為有利可圖,數年時間,鯨海蝦夷等地,已有數萬人不止。
究其根本,也就是船能方便地從蝦夷跑到日本、跑到天津。而船不能從甘肅跑到伊犁。
現在劉鈺開口就是保證一年十萬左右,且朝廷不花一分錢——理論上,買漕米的錢,專款專用,就是不給南洋,也一樣得花出去買米;或者直接征收大米,那么大米就不是錢了嗎——這確實倒是解決了運河被廢之后的諸多問題。
但皇帝還是問了一個關鍵問題。
“愛卿如何保證,每年這六百萬的錢,都去開發南洋了?而不是被用來在江南買地?”
“朕擔心,會不會本為了緩解人地問題、減緩兼并之害的錢,反倒是促成了兼并事?”
“商人求利,如何保證這筆錢用在朝廷想讓用的地方?若是每年六百萬錢不去洋南,反入蘇南,以致買地囤地,又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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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順1730 第五五五章 最終還是看天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