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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六章 毛遂自薦

更新時間:2021-08-11  作者:望舒慕羲和
新順1730 第四五六章 毛遂自薦
“你說的在理。”

對下屬的夸獎,劉鈺是從不吝嗇的。

略微考慮之后,劉鈺道“這樣吧,你們還有什么想法,晚上開個會討論討論。還有關于在淡馬錫筑城之事,也派人盡快去考察,算一算報價。”

“一旬之內,我就要派人先回京城報捷,亦讓朝中準備準備‘萬邦來朝’之盛事。”

“這,可是正兒八經地朝貢,卻不是通譯篡改把外交非要改成朝貢。”

“到時候,若不提前通知,數百人、甚至可能千人規模的南洋諸國貢使去了,倒失了天朝體面。”

月余后。

紫禁城書房中,皇帝李淦將劉鈺關于南洋四軍鎮、以及構建淡馬錫要塞的奏請先放在了一邊。

將南洋諸國要來朝貢的消息,叫人送去天佑殿,由天佑殿和六政府負責。

皇帝先拿起來的,卻是一并送過來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賬目統計表。

戴上眼鏡,皇帝第一次對這種繁瑣的賬目如此上心。

好在送來供“御覽”的賬目,都是經過仔細整理的,雖然繁瑣,但是一些重要的數據都有了統計。

皇帝并不懷疑南洋很值錢。

不管是出于劉鈺一貫判斷正確的信任。

還是出于正常思維也明白香料這東西賺錢。

等皇帝翻看整理統計后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賬本之后,真正看到荷蘭人一年到底能賺多少錢后,皇帝此時唯一的想法,就是花了那么多銀子建的海軍是值了。

不過,這里面最讓皇帝觸目驚心的,還是香料在本地的收購價、在阿姆斯特丹的銷售價之間的區別。

除了香料,上面還有包括茶葉、瓷器之內的中國貨在歐洲市場的銷售價格。

雖然劉鈺出訪歐洲的時候,早已經將這些數據帶了回來。

但此時配合著這詳細的、具體每年賺多少錢的賬目,同樣的東西給人帶來的感覺就完全不同了。

翻閱過這些賬目之后,皇帝摘下眼鏡,緩了緩有些發澀的眼睛,便叫人將劉鈺之前遞上的一份奏折取來。

這是一份不經天佑殿的奏折,直接遞給皇帝,天佑殿也無權查看和批閱的。

上面的內容,就是關于攻下南洋之后怎么辦的。

除了與荷蘭合作這件事外,最重要的還是壟斷公司的形式和性質。

以天朝而論,皇家壟斷算是非常傳統的一種情況。

有鹽鐵論打底子,有鹽鐵專營的兩千年基礎,壟斷專營是最符合天朝朝廷習慣的做法。

不過,劉鈺在奏折上,卻希望采取一種股份制的方式,盡可能募集民間的資本。

朝廷可以以壟斷權直接作為股本,吃干股分紅即可。最好不要讓朝廷專營壟斷,因為朝廷管不過來。

搞成鄭和模式,花費太大。廣闊的南洋,要面臨走私、海盜、起事、暴動、反抗、西洋人滲透種種情況。

如今有東印度公司的賬目配合,方可直觀地了解到,東印度公司到底在南洋花了多少錢。

若不搞成鄭和模式,則又需要皇商負責。而皇商貪了多少,誰也說不清。

與其這樣,不如師夷長技,以股份制募股的行事,聚合民間資本。同時,朝廷以壟斷權入股,每年分紅。

當然,大順的國情和英國荷蘭完全不同。不要說大順,就是法國、西班牙等,也不可能全盤復制英荷東印度公司的模式。

就大順來說,讓一支私人的、民間大豪商參與的公司,擁有武裝、戰艦、海外的治權、法權、甚至開戰權,這根本就不現實。

絕對不可能,這一點毋庸置疑。

包括一直試圖搞南洋貿易的劉鈺,也從未對此有過一丁點的幻想。

誰要是敢提出這個想法,皇帝肯定會發怒,若在朝堂提出來更是會直接炸鍋。

對日本的貿易專營壟斷公司,有其特殊性。其一是日本自己也鎖國,所以在市場端堵住了走私渠道,對日貿易公司本身也不需要大規模的武裝;其二就是對日的貿易壟斷公司,說穿了就是個二道販子,收貨賣貨的,最多也就考慮一下海盜而已。

但若在南洋設置貿易公司,就不得不考慮很多的事項。

管理、治權、外交、政治、朝貢、緝私、對抗西洋諸國的騷擾等等這些,可比對日本的壟斷貿易負責的多。

只靠民間資本,根本玩不轉。

但若是朝廷親自下場,搞成皇室壟斷鄭和模式,亦或是皇商專營模式,又根本無法杜絕走私,而且貪腐得驚出一片天。

故而劉鈺的建議是,既要借用民間資本分擔統治南洋的花費,又要盡可能保證按股分紅講誠信——皇帝若不想講誠信的成本極低,在英國可能會被資產階級摁著頭讓他知道不講誠信的下場,但在大順幾乎零成本。

劉鈺的意思還是“站在皇帝的利益上”,便說將來想不講誠信、賴賬不分紅、或者直接沒為官有,都行。但這是一錘子買賣,不要萬不得已的時候,最好不要用。

前期嘛,最好還是借著對日貿易公司打下的信譽基礎,講點誠信。賬目盡可能弄清楚,該分紅分紅,該怎么辦就怎么辦。

既說荷蘭東印度公司那么多大股東,最終還是一個十七人的董事會負責一切,大順這邊也可以用類似的手段。

至少,用于前期過度。

大股東只有一些知情權,卻沒有決策權,決策權還是在朝廷手里。

關于這一點,還是有一定的可能的,靠的就是劉鈺這些年的信譽,或者說劉鈺所代表的皇家在海商群體中樹立起來的信譽。

信譽這東西,很脆弱,很容易碎。

不過暫時來看,這信譽還能湊合用。

加上這些年在如威海、松江等地培養出的參股商業氛圍,用來短期過渡是絕無問題的。

而且,只要信譽還沒丟,其實大多數人就和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小股東差不多只要能按時分紅,誰管到底應該是十七人紳士團,還是七八十人的大董事會?誰管到底該一年公開一次賬目,還是十年公開一次賬目?

很多東西,是斗爭得來的。而斗爭的前提,肯定是出過事。

否則若是vo保證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紅率,只要能保證,再過一百年,也沒人真的去質問董事會為什么就十七個人。

日后待過渡期過了,就可以學習一下世紀開始英國對東印度公司的控制方式。

將經濟活動與政治活動分開,參股者大股東只負責經濟活動。

當然,前提是路都已經鋪好了,該處理的問題基本處理完了,只要按部就班搞一些純粹商業活動的方向上。比如建個貨棧、比如在某地種咖啡、造幾艘商船、今年的貨該裝什么之類的。

而朝廷任命的總管,主管政治、軍事、外交等活動。

但南洋以及對歐洲的貿易,又絕對不是單純的經濟活動,其中的主流還是戰爭、外交、和統治。

其實也就是朝廷借用民間資本的力量,均攤統治南洋的費用,不動用國庫的錢。而同時,也能讓民間資本跟著一起吃點肉、喝點湯。

能讓皇帝少吃點肉、漏出點湯的真正理由,其實還是劉鈺報了個大致的賬目,認為皇帝的內帑根本拿不出這么多錢。

尤其是現在是一夜之間全面取代了荷蘭在東南亞的統治,要全面接盤,方方面面都要花錢,絕對不是皇帝內帑拿得起的。

這不是當年荷蘭人才來南洋的時候,從零開始,一點點開拓。靠著最開始的幾百萬股本,逐漸成為一個上億規模的大公司。

而是一下子全面接手了一個上億規模的大公司,維系運轉的資金流水,和從零開始開拓的那點錢,根本沒法比。

至于國庫的錢,劉鈺也說到了皇帝內心的觸點。

下南洋固然是為了賺錢,但朝廷或者說皇帝賺錢,除了個人享受之外,總還有別的用處。

錢得花出去,否則守著一堆錢有什么用?

站在皇室和朝廷的一貫利益上去考慮,可以說,長遠來看,下南洋是為了緩解土地矛盾,維系小農經濟的傳統。

短期來看,朝廷還有另一件大事要做。而這件大事,也是需要很多錢的,并且這些錢,民間資本絕對沒有任何興趣出,只能是朝廷來出。

那就是……廢漕改海、整治黃淮。

從單純的軍事角度看,下南洋,是廢漕改海的基礎。

否則,西洋戰艦在明末就能攻澳門、劫舟山。

這種情況下貿然改海運,皇帝那得是生怕自己的漕米斷不掉、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矛盾壓得住。

現在這個軍事基礎已經有了,之前江蘇省的漕米試走海運也大獲成功。黃淮地區作為南北連接、天朝腹地,年年為了保運河出現的水患,都已經快讓那里成為火藥桶了。

若能根治,這當然是一件功在千秋的好事。若能治好,在皇帝看來,給大順多續個幾十年的命,是絕無問題的。

廢漕改海,當然得花錢。

而且,這錢,民間資本絕對不可能出一分。

最多也就是朝廷希望捐獻,全國能捐個幾萬兩十幾萬兩就算頂天了,相對于這么宏大的一項工程,簡直是杯水車薪。

這種情況下,也算是掐住了皇帝的命門,不得不在南洋貿易上向民間資本讓步。

短期來看,朝廷即將用大錢,不能把家底子都扔在南洋,而且也扔不起。

長期來看,萬一將來錢不夠,松江外圍的野戰駐軍是干什么的?直接開入,沒入官營,也能讓朝廷有錢用。

至于說南洋貿易的一些軍事行動,劉鈺的意思,便是讓民間資本募股之后的錢,來“雇傭”朝廷的軍隊來干,以此確保南洋貿易公司手里沒有艦隊和軍隊。

這雇傭,當然不是私下里雇傭。

而是給朝廷錢,出軍費,由朝廷派將領去幫著或是占領、或是打開國門、或是強迫貿易、或是割讓土地等。

將來分紅的時候,這些都算作成本,剔除即可。

包括南洋的駐軍、官吏的開銷,都要算作成本。這也很合理。

前期過渡很麻煩,既要與荷蘭談判,又要全面接管南洋一大堆的爛攤子。朝廷這邊強勢介入,抓的狠一點,也可以穩定地渡過前期這段混亂時間。

奏折上,劉鈺倒是很坦然地毛遂自薦,希望由自己主持,渡過這個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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