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二四二章 摸石頭過河
李淦不反對變法。
也不反對有人打破這種“破而不立”的局面,搞出一套新的東西,完全契合如今大順的經濟基礎,徹底取代朱子學,把官方的意識形態立起來。
甚至,很支持。
但是,這個人,絕不能是劉鈺。
李淦可以支持劉鈺搞實學、搞科學院、搞海軍、搞軍改。
但是,允許了前者,就不可能再允許劉鈺把這一套整合、發散成體系。
王安石是第一人,可能也是最后一個,既入中樞宰執,又能搞出一套體系的強者。
等到王陽明,那就封個伯,別入中樞,回家搞心學去吧。
后續,可以允許心學強勢,朝中多有心學之徒,但前提是王陽明已經死了、或者已經不可能入中樞了。
放在此時的大順,雖不完全一樣,卻也相差無幾。
就像是大順也不是沒有大儒,也有自成體系的南北派系,也有古儒一派,但派系領袖名聲雖高,進中樞絕無可能。
劉鈺的儒學水平什么樣,皇帝心知肚明。但是,他不會,別人未必不會……武德宮考試劉鈺怎么拿的魁首,皇帝心里還是有數的。
引起這件事的巴達維亞事件,就是這種事的一種體現。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大順治下,怎么對待?這本身就是一個官方學術的問題。
如果是朱子學,作為官方學問,這件事會怎么定性?
如果荊公新學,作為官方學問,這件事會這么定性?
如果漢儒公羊,作為官方學問,這件事會怎么定性?
這是完全不一樣的。
大順不是靠《大順律》治國的,也不可能靠《大順律》治國。
日后工商業發展起來,要擔心的不是官商勾結的問題,官商勾結對皇帝而言,那都小事。終究還是來個青天大老爺、皇帝圣明派個“八府巡按”來查案就能解決的事。
但工商業發展起來,官方怎么看待一些新興事物?這才是皇帝要慎重對待的問題。
事情還是一樣的事情。
但事情是好?是壞?是支持?是反對?是盛贊?是怒斥?這是官方學問的意義之所在。
同樣的寡婦改嫁,在先秦、在漢、在唐、在宋、在明、在順、后世,完全是不一樣的評價。譬如李清照,都成為了“不貞碭婦”。
又譬如崇禎,對唐太宗的種種不道德行為嗤之以鼻,認為拿唐太宗和自己比是侮辱了自己。但若在后世,對崇禎最多也就是“同情”,可哪怕再同情、再感同身受、再哀其生不逢時,也沒人問一句:當皇帝,是崇禎強,還是李二強?
同樣的,如果工商業發展起來了,一些前所未有的事,該怎么定性?以及,該怎么處置?
巴達維亞糖廠的事,荷蘭那邊的情況,是默許使用奴工,最終認為反抗者是首罪。
而如刑政府尚書所言,若在大順治下,首罪是隨意加稅的總督、次罪是糖廠承包者,奴工排到最后,基本可以安個“打漁殺家”的定性。
再比如郁金香泡沫、南海泡沫、密西西比泡沫,歐洲那邊肯定是愿賭服輸,賠了別哭,愛上吊上吊、愛自殺自殺。
但在大順這邊,多半就是以“把持行市”罪,逮捕炒作者、抓捕發起者,眾人鬧騰起來,多半也就是將趁機大發其財者的利潤分出一部分,以安撫眾人之心。
這樣的區別只是冰山一角,或如名臣海剛峰,如果郁金香泡沫發生在其治下,會怎么處理?或者巴達維亞糖廠用奴工之事,其又會怎么處理?
這就是所謂“道”。
《春秋》可以決獄,但如果有人要用《夏冬》決獄呢?要用《墨子》決獄呢?要用《荀子》決獄呢?要用《韓非子》決獄呢?
結果肯定是不同的,只怕第一關的“親親相隱”,態度就肯定會完全不同。
連日本那邊的儒生,都知道打著復古的旗號,用先秦古籍托古改制,說自己是儒生卻搞法、墨、刑名那一套。大順這邊怎么可能會不懂?
皇帝又怎么可能不清楚,拿著十三經,能解出一萬種截然不同的道義,而且還都能打著正統儒學的旗號。
莫說一套十三經,就是簡單的一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要是解不出三種以上截然相反的解釋,都算大順沒有人才了。
開發蝦夷、將來下南洋治理南洋,以及將來可能興盛的工商業,肯定不能用現在這一套東西去管轄。
但是,這一套東西,皇帝也只允許現在特事特辦,積累經驗,以觀后效,
而絕對不會允許出現一種新的如同荊公新學、心學之類的學問,將這一切解釋為“合乎天理”。
哪怕將來證明這一套確實行,而且不會影響到皇權、不會威脅到統治,那也只能是后來人提出來,絕不可能讓此時的劉鈺提出來。
提,可以。
離開中樞,削去爵位,不參與朝政,和前朝的李贄、本朝的顏元、李塨等人一樣,回家去玩去吧,愛說什么說什么。
劉鈺被田貞儀耳提面命已久,回的也算干脆,直接拿出王安石的例子。看似是說,你看王安石變法,但王安石也是靠舊學問的科舉考上來的,舊學問差點中狀元的人,不一樣可以辦成新事嗎?
實際上,則像是跟皇帝表態:等南洋的事一完,我就了心事了。李衛公平突厥之后,蹲在家里關上門,外面的事啥也不管。到時候我也一樣。
反正外面的事誰都能辦,新事物舊學問也一樣能解決,少我一個不缺、多我一個不多。你拴條狗在那,估計也能辦好,無非就跟小牛學拉犁一樣,學唄。
這回答讓皇帝很是滿意。皇帝已經允了劉鈺下西洋之事,也幾乎默認了等他從西洋回來由他為帥攻下南洋。
之后不是不用了,而是新興事物不會用他了。
不管是工商業、開發蝦夷、總督南洋等等事,都會選他影響力之外的人,以確定缺了劉鈺這一系的人,這些新東西一樣可以運轉。
若是劉鈺非要退,那就讓他去主管科學院,封個公爵,榮恩無限,頤養天年就是。
若其還想為社稷出力,倒是可以讓他去督導治水、漕運改革、畝稅清查等“舊”事。
剛才的問題,若是劉鈺脫口而出諸如“科舉出身的,能管明白個雞兒的工商業、工場手工業、股份制公司、南洋殖民地”之類的話,那就完全不同了。
雖然……這可能是實話。
但在朝廷里,十余年前不滿二十歲的劉鈺說實話,那是“初生牛犢不怕虎、膽氣壯勇當為朕之冠軍侯”;現在說,那就是作死了。
朝廷,本來就是一個逼人說假話的地方。
說完假話之后,劉鈺也舒服,皇帝也開心,順勢道:“鯨侯這話,說的當真沒錯。漢之前,何來西域?誰知道該這么當西域都護?后續不也是當的好好的嗎?”
“凡事有利有弊。欲提振興盛工商者,多言其利;欲重農為本者,多言其弊。”
“所謂,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朕高居在上,下面的事,終究要靠聽信。”
“如今,言利、言弊;甚至,只言利、只言弊,都是好事。畢竟這些新事物,誰也不曾見過,哪怕鯨侯雖懂,卻也只是推斷猜測,且心本有所屬,自然只能看到利。”
“朕便這樣想,選派一大臣督查松江、直隸、文登各地的工商業之事。大事小情,三五年內,匯總上報,以為后世之師、后世之依。只管工商業之事,不管其余民政軍務。”
“若如蘇州府齊行叫歇之事,前所未有,但處置一次之后,后續便有可依照者。”
“長洲縣齊行叫歇,一縣之事,直入天闕。但立碑之后,一縣令即可處置。”
“今日特事特辦,明日為法為律,則不過一縣一州之事爾,一縣丞可判、一胥吏可決。”
“至于利弊,朕亦非不明是非之人,是利是弊,朕自觀之數載。”
劉鈺心道你的利弊未必是我的利弊,李家的利弊也未必是華夏的利弊。
但你現在也看不出什么來,真正危險的東西你暫時還看不到呢。
既是如此,你愛怎么折騰怎么折騰。不反對,本身就是一種支持。
“臣以為,陛下所言正當其理。臣站在這,誰都知道臣支持海軍、支持工商。于是臣的雙眼只能看到利,卻未必看到弊。”
“陛下親見,圣明決斷,自比臣這等蒙了眼只能看到一半的人,看的更清楚。”
“既是特事特辦,終究是要辦。辦,才能知道好還是不好、利還是弊。臣也希望數年之后,看清到底是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
皇帝微笑點頭,心想你終究還是擔心這件事又變成“天理”的空對空鬼扯。終究不說利還是弊,而是說“利大于弊”、亦或“弊大于利”。
談利弊,本身就是一種進步。
因為談利弊的前提,是承認功、利。
若以純德教治國,德教沒有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也沒有大錯、小錯。
只有對、或者錯。
為了讓劉鈺安心,皇帝笑道:“利者,民多得益若玻璃窗、國庫充盈、流民有事可做。只要朝廷尚可管控,此即為利大于弊。銀兩多寡,非朕貪心,實賑災救濟、護國保民,無銀不行。”
新順1730 第二四二章 摸石頭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