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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五章 城里城外(下)

更新時間:2021-04-05  作者:望舒慕羲和
新順1730 第二一五章 城里城外(下)
嫌棄連懷觀慫了的人,名叫黃班。在城外的華人中,算是個晁保正似的人物,講義氣,有手段,華人多有信服者。

而連懷觀,因著自己也在城中有產業,倒像是個黑三郎似的人物。與華人甲必丹、雷珍蘭等都有生意往來,與荷蘭人也多有接觸,黑白兩道都吃得開,有什么難處,也會接濟接濟那些窮弟兄們。

兩人之前的關系不錯,但于此時,是現在起義奪權、自立為王、效水滸后傳中混江龍故事?還是指望朝廷,做朝廷的馬前卒,將來做“征遼先鋒”?

路線出現了分歧,之前的交情再好,終于還是要說清楚到底跟誰走的。

城外的華人,是真的活不下去了。

要錢?沒有,但凡有錢,也不會背井離鄉,信了“去南洋謀生”的話,上了船,到了之后“在糖廠做事還船票”的話。

要身份,糖廠想賺錢,就不可能用有正式身份的。一年兩個銀幣,相當于發工資的時候,得把這兩個銀幣發出去——當然,也不用發到手里,城里的甲必丹、雷珍蘭們承包了人頭稅,直接交給他們就好。

想進城乞討?沒有居留證,只要被抓到,就要關監獄、服苦役。

荷蘭倒是沒有讓人生不如死的濟貧院,但是服苦役也差不多了。

黃班是好漢子,平日也敬重連懷觀,認為也是個敢干大事的人。可黃班是真沒想到,在這個節骨眼上,連懷觀居然慫了,居然把希望寄托在朝廷的圣君賢臣身上。

這里是巴達維亞,終究不是大順。就算是在大順,底層罵皇帝的人也有的是。

跟在連懷觀身邊的孩兒軍,或是樞密院那條線上的人,聽著黃班說什么“姓朱、姓李都一個吊樣”,倒也沒有太多的想法,心想不過是江湖上的人物隨口說便是,真要論起來,《西游記》里還有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呢。

他們是公家圈子里的人,自是瞧不上江湖手段,也不會將江湖人士的口嗨當真。

只是,不管是皇帝孩兒軍這條線上的,還是樞密院這條線上的,亦或是海軍參謀們安排的這條線的上,也都不同意這時候起事。

朝廷和樞密院,以及海軍這邊,都有自己的考慮。

但黃班和他手底下的一幫弟兄們,卻不可能站在朝廷的角度考慮。

若是站在朝廷的角度考慮,李自成當年就不該造反,乖乖餓死為大局犧牲,讓朝廷集中兵力去打東虜才是。

既是當年的開國皇帝都不為朝廷考慮,那怎么可能苛求百姓為大局考慮呢?

連懷觀素知黃班的脾氣,這時候只得賠笑道:“班哥,你要是用激將法,兄弟我就忍了。但你要真以為兄弟我慫了,那咱倆就得論道論道了。兄弟我是什么樣的人,你不是不知道吧?”

黃班剛才既是氣話,也有激將之意,知道這時候不能鬧分裂,見連懷觀給了臺階,也只好道:“懷觀兄弟,我跟你說,朝廷靠不住。就算朝廷來了,又能怎么樣?如今的朝廷,早不是當年太祖皇帝時候均田免糧的朝廷了。”

“要是朝廷真的為了咱們這南洋的兄弟來打荷蘭人,我和弟兄們二話不說,自也跟著朝廷一起來,做這義士。”

“可朝廷能來打荷蘭人嗎?要不來,朝廷又能怎么樣?”

“再說了,你我雖有些家財,可這么多弟兄如今都沒飯吃,你我這點家財又能撐多久?”

“糖廠今年都干不下去了,糖賣給荷蘭人,每一斤都要虧錢。荷蘭人管的又嚴,也沒辦法賣給別人。弟兄們只是求個活路而已,不然早晚要死。”

“就算荷蘭人說的是真的,真的是送去安汶、錫蘭或者開普敦,可去了那些地方不也是服苦役嗎?給荷蘭人服苦役,能活幾年?媽的,秦始皇修長城、隋煬帝挖運河,都沒這么狠。”

在巴達維亞的華人,都很清楚給荷蘭人服苦役意味著什么。

活五年就是大賺,三年算是命大。

就算荷蘭人說的是真的,不是說船跑到一半,直接把人往海里一扔好省錢,是真的準備運到那邊,可也就是現在死、和三五年后死的區別。

這就是為什么巴達維亞的糖廠之前能賺錢的一個原因:敢鬧事、敢要錢,就去巴達維亞舉報沒有居留證,抓去服苦役,保準一個個老老實實的在糖廠干活。在糖廠,或者甘蔗園,雖然沒有西瓜吃,但最起碼偷著吃根甘蔗還是能吃的吧?

大部分華人是能忍耐的,不到活不下去的時候,誰也不是起義成癮。

但現在,是真活不下去了。

大家互相接濟,這幾個帶頭的大哥還算有些產業,但又能撐多久?

之前還打了來抓人的荷蘭人,荷蘭人豈能不報復?難不成到時候,把打人的兄弟交出去?交給荷蘭人?

出賣兄弟,那他們這幾個做大哥的,以后還有誰信服?

有利大哥拿,出事兄弟頂?這樣的大哥是做不長久的。

連懷觀這時候有苦說不出,就算朝廷出面解決,那也是之后的事。但現在,還要解決一個當務之急,就是城外這些華人的吃飯問題。

“這樣吧,我把產業賣一賣,總還能維系一段時間。我再找人和城里的人談談,讓他們和荷蘭人談談,或是接濟接濟,出幾個錢。”

一說這話,黃班以及黃班手底下的一群漢子都笑了出來。

“城里那群人靠得住?懷觀兄弟還指望他們呢?”

他們和城里的高等華人,不是一類人。

城里的高等華人可以和荷蘭人談笑風生,有正當的產業,或是包稅、或是承包專營總還能交得起那兩個銀幣的丁稅。

城外的華人許多就是一群奴工,歷史上荷蘭在奧斯坦德茶葉事件后,成立了對華貿易委員會,直接與滿清在廣東交易,巴達維亞中轉港的優勢地位漸漸消失,一些船主去巴達維亞賺錢的營生,就是運送福建契約奴,要不也得空船去。

城里城外,兩邊的心思根本就不一樣,勁兒也使不到一處去。

站在城里華人的角度,又分為兩類。

一類,是甲必丹、雷珍蘭、糖廠承包者、富商、包稅人、放貸者。

他們也不希望城外的華人起義。

一則兩邊的階層不同,根本不是一路人,悲歡并不相通。

二則城里的華人作為經營者,城外的暴亂也會影響他們的產業。

三則他們一直試圖融入荷蘭的統治階層,一個穩定的荷蘭殖民政府,有助于他們的產業和利潤增長。

四則就是擔心城外的華人起義,他們會受到牽連,導致覬覦他們產業金銀的荷蘭人,趁機把他們流放,把金銀吞掉。

第二類,是小手工業者。

比如廚師、開飯館的、做小生意、貨郎、磨剪子戧菜刀補鍋的手藝人等等。

他們完全是騎墻看的態度。

如果起義成功,或者迫使荷蘭人接受了條件,廢除了人頭稅,當然是好事。

他們也得繳納人頭稅,若能城外那些人死一些人,流一些血,他們也能跟著沾光,當然是好事。

如果起義失敗,按他們想,荷蘭人也不會為難他們。

因為巴達維亞除了大宗的海運貿易、和公司壟斷經營的之外,可以說是這些華人撐起來了巴達維亞作為一個城市的繁榮。

沒了他們,不但公司每年要少收幾十萬銀幣的稅,而且巴達維亞也就癱瘓了。

而且因為荷蘭人的殖民政策,這些小手工業者對荷蘭人的恨意,其實在他們頭頂的華人包稅人之下。

畢竟荷蘭人一般也接觸不到,華人有自己的圈子。但是,米市、魚市、賭場、唱戲、小生意、酒水等等這些,都是被高等華人承包的,衣食住行,連拉屎都有包稅的。

可以看成是宋時的買撲制,年初拍如米市,花1000盾拍下來,先把錢往殖民政府一交,今年能收多少稅,全看各自本事。包稅人……是有本事刮地三尺的。

對于城外的華人,這些小手工業者則處于一種無所謂的態度。心里同情,但要讓他們跟著一起干,也會猶豫;有窮弟兄跑來藏著,也能幫一把;但和外面那些交不起人頭稅的苦哈哈一起造荷蘭人的反,卻又不太敢。

就算城外那群人打進了巴達維亞,遭殃的是荷蘭人和高等華人。就算“均田免糧”、“分配土地”、“糖廠充公”,也和這些這些小手工業者沒關系……

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

就像是賣餛飩的,他就不信城外的奴工華人起義成功,能把他的餛飩攤子搶了?

最多也就是吃碗餛飩不給錢而已。甲必丹倒是不屑于吃餛飩,但要是真吃餛飩,就算給錢,也不敢要啊,無甚區別。

城內城外因為階級不同,心思各異,此時也很難用一種和階級敘事不同的共同體,把他們團結在一起。

城外的人多,有力量,有膽魄,敢犧牲,敢流血,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

但是,沒錢、沒人際關系。

沒錢,也沒有人際關系。也就搞不到槍、搞不到炮、搞不到火藥。

城里的人,有錢,有人脈有關系,能搞來槍、炮。

但根本又不支持起義。

歷史上起義爆發的時候,城外的奴工已經開始了武裝斗爭,城里的人半數在騎墻,半數還相信荷蘭人會公正地對待他們,畢竟荷蘭人“是講法律的”。

結果就是城外打的熱火朝天,城外的華人烏衫黨、無褲漢,和荷蘭人打、和印尼雇傭兵打、和綠教酋長騎兵打;城里的人,卻遵守荷蘭人的命令,將手里的武器哪怕小刀都交了出來,直到荷蘭人的屠刀落在手無寸鐵的他們頭上。

而那些沒有被屠戮的高等華人,或者提前告密的四位雷珍蘭,則對城外的起義者恨到了極點,認為是他們的暴亂才牽連了自己。順帶雷珍蘭和甲必丹,在起義爆發之前還在勾心斗角,雷珍蘭繞開了甲必丹直接去總督那打小報告,為的是將來做甲必丹。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今連懷觀居然說出要靠甲必丹、雷珍蘭們與荷蘭人勾兌勾兌,跟請愿似的解決這件事,也由不得黃班等人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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