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從解約開始 265、兩首歌都被選中了
但王欣對于這種結果,顯然并不在意。
因為她這一步棋的目的已經達到了,她就是要在這個關鍵的點上,拋出徐茜戀愛的這個煙霧彈,擾亂所有人的視線,然后再讓林雨涵發力,直接拿下這一場勝仗。
所有的一切都十分的完美,但是她卻忽略了本次戰爭中最重要的一樣東西。
那就是決定這場勝負關鍵的歌曲。
不管是徐茜還是林雨涵,她們心里都十分的清楚,如果誰能夠寫出讓華興滿意的歌曲,幾乎就直接決定了最后的勝利。
在陸凡和徐茜的事情熱度快要降下去的時候,華興手機卻突然宣布了宣傳曲的名單。
華興手機的官方微博賬號,發布了這樣一條微博。
“經過為期半個月的活動時間,我們負責這次活動的同事經過了多次的討論,最終選出了讓大家都滿意的歌曲。恭喜陸凡,創作的歌曲《我的夢》,成為華興手機的世界宣傳曲。同時我們還要在這里宣布另一件事情,由于一開始我們只打算選出一首歌,但陸凡先生的歌曲實在太過優秀,所以他參賽的兩首歌,都被我們給選中了。在這里我們先賣一個關子,這首歌暫時先不公布,到時候再和大家揭曉。”
華興手機的微博粉絲數有1300多萬,再加上由于選擇新的合作代言人這件事情傳的沸沸揚揚,許多人都在關注事情的結果,這條微博一發出,立刻就有大量的粉絲評論了。
“快說,這里面是不是有潛規則?要不然陸凡一個人,怎么能入選兩首歌?/狗頭”
“對啊,陸凡給了你們幾千萬,你們竟然破壞規則?/狗頭”
“樓上的友軍,把敵人的衣服脫下來吧,直接說一句陸凡牛逼,不就完事了嗎?”
“我就說這幾天微博上為什么老是有一些陸凡的負面新聞,原來他們早就知道陸凡會入選,所以放出煙霧彈,擾亂所有人的視線。”
“可是這沒用啊!武俠小說中有一句話是怎么說來著,叫作一力降十會。”
“在絕對的實力面前,所有的陰謀詭計都不堪一擊。”
“其實我更想知道,《我的夢》這首歌會讓誰來演唱?”
“這還用說嗎?肯定是徐茜啊,難道還會讓林雨涵來演唱嗎?”
“呵呵,如果這次和陸凡傳出緋聞的是林雨涵,倒也有這個可能哦。”
“陸凡不是入選了兩首歌嗎?除了這首《我的夢》,還有一首是什么?”
“官方賣關子不說,我們可以去問陸凡啊!/狗頭”
如果說之前王欣還抱著很大的信心,覺得自己這一次一定有勝出的希望,但是隨著官方微博的宣布,她知道林雨涵輸了。
“怎么會這樣?”王欣此時此刻還沒有想明白,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說,都是林雨涵占優勢才對。
就是林凱宏寫的那首歌,她也是親自看過的,覺得十分不錯,才會報名參賽華興手機的宣傳曲征集活動。
她認真布局了這么久,甚至不惜花費50萬的代價,請維哥出手對付徐茜,就是希望在這個關鍵的時候,讓徐茜受到影響。
她覺得一切的環節都沒有出錯,失敗的真正原因,或許就在那首歌上。
“林凱宏寫的歌已經很不錯了,那么陸凡到底要厲害到什么程度,才能夠將他也打敗呢?”
王欣自言自語,陸凡能夠勝過林凱宏,已經讓她覺得十分不可思議。
但陸凡能夠讓華興手機官方更改比賽規則,就更加讓她意想不到了。
那兩首歌,到底優秀到了一種怎樣的程度?
林雨涵此刻也不知道是一種怎樣的心情。
作為一個明星,她自然是想拿到本次的代言。
簽約費得多少倒沒什么,最主要是這的確是和徐茜的一場競爭,丟掉的不僅僅是代言,而且還是雙方的一個實力表現。
但作為一個粉絲,她覺得陸凡能夠讓華興手機改變規則,兩首歌被她們選中,成為世界宣傳曲,偶像能夠這么厲害,做粉絲的自然是很高興的。
所以,她現在也不知道是該難過,還是該開心了。
她出道這么多年,人氣已經很高了,而且每年都有許多的代言可以接,實際上已經不怎么缺錢了。
她其實很想發一條微博,祝福一下陸凡,但考慮到之前發生的事情,還是放棄了這個打算。
華興官方賬號發布了這個消息之后,他們第一時間,就聯系到了徐茜,商談合作的各種事項。
雖說《我的夢》這首歌是以陸凡的名義參加活動,但雙方都心知肚明,如果林凱宏的歌被他們給選中,那么這一次的代言人自然是林雨涵。
其實各種代言細節,華興手機已經有工作人員和他們說好了,現在急等著選出一個結果就可以。
因此很快就和徐茜說好,代言華興手機三年,每年的代言費是2000萬,三年之后,再選擇是否繼續續約。
對于這些條件,徐茜方面都是可以接受,所有的條款都是當前代言合同里都存在的,比如說如果代言人出現形象問題,華興方面可以選擇終止合約,并且向徐茜提出賠償。
這并不是華興手機單獨加上去的條款,而是所有的品牌代言,都默認的一個條款。
“徐女士,一個星期之后,這是我們華興手機選擇新代言人的典禮,同時將會有新品發布,到時候你必須要來現場。”
“好的,你把具體的時間發給我。”
聯系完徐茜之后,華興相關的工作人員又和陸凡打電話,告訴他《我的夢》《榮耀》同時入選華興手機宣傳曲,接下來將會有其他的工作人員和他商談版權的是事情。
同時工作人員還邀請陸凡,七天之后,華興手機將會有新品發布,到時候希望陸凡能夠到達現場,演唱這兩首歌。
到目前為止,陸凡所有的音樂版權都在自己的手里,幫別人寫的那些歌,他們有使用權,也可以拿去商演賺錢,但是如果沒有陸凡的允許,是不可以進行翻唱的。
聽這個工作人員的意思,華興肯定要購買他這兩首歌的所有版權。
陸凡笑了笑,心想我的第一次難道就這么沒了嗎?
ps:今天只有兩更了,這個月一共還了十五更給大家,還有九更暫時欠著,明天或者后天再還!
巨星從解約開始 265、兩首歌都被選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