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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0章 論槍

更新時間:2021-04-17  作者:河流之汪
柯學驗尸官 第530章 論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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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準備之后...

灰原哀獨自回家找姐姐去了。

由林新一、降谷零、貝爾摩德三人組成的、成員里沒有一個是正經警察的“警視廳專案小組”,也終于踏上了前往群馬縣進行現場勘察的旅程。

而旅途開始的第一步自然是出門、下樓、去地下車庫。

來到地下車庫之后,林新一習慣性地掏出車鑰匙,準備將自己的豐田小轎車開上。

但降谷警官卻微笑著把他帶到了另一輛車前面:

“林先生,克麗絲小姐,還是坐我的車吧。”

“我的車技還算過得去。”

“這次就讓我給你們當司機好了。”

“嗯。”林新一倒是也沒堅持。

他們一共就三個人,本就沒必要開兩輛車。

而降谷零這次準備的是一輛看造型就很有勁的越野車,跟他自己那輛平民款豐田轎車相比,顯然更適合此次前往群馬縣山區的旅行。

于是林新一便和貝爾摩德一起上了降谷警官的車。

而他們上車才知道...

降谷警官堅持要開自己的車,不僅是因為他的車更好,還是因為他車上放著很多他為此次行動準備的裝備,轉移起來麻煩——

因為事先看過那份現場報告的質量,所以他早就為重返現場勘察的旅途做好了準備。

其中一些登山裝備、野外用品就不說了。

最捉人眼球的裝備還是...槍。

“這么多槍...”

林新一為車內這武德充沛的“豪華內飾”瞠目結舌:

其實車里放的武器數量并不算多,但品種卻異常齊全。

從手槍、步槍、沖鋒槍到霰彈槍樣樣都有,滿足了車主在不同使用環境下的各類槍戰需求。

而這些槍還被整齊而隱蔽地擺放在乘客伸手就能夠著的座位底下,解決了用戶拿槍用槍的最后一分米難題,實現了在緊急情況下用戶手對槍短平快的快速響應。

“這次去勘察...”

“用得著帶這么多武器么?”

坐在這輛移動軍火庫里,林新一都有些緊張了。

他感覺他們這不像是去群馬縣查案的,而是去洛圣都逛街的。

“哈哈...不用擔心。”

“這只是我的職業習慣而已。”

“我們這次是以警視廳調查小組的身份去群馬縣勘察的,明明上和曰本公安都無關,應該不會惹上什么麻煩。”

降谷警官這話說得有道理。

沒人會對一些只是單純負責查案的“普通刑警”動手。

不管是黑衣組織,還是什么其他對手。

“不過...”降谷警官聳了聳肩:“有備無患嘛。”

“林先生你放心,假如我們真的不走運,遇到了什么需要用槍的事情。”

“我們公安也有充足的安保力量,可以保證你和克麗絲小姐的安全。”

“‘足夠的安保力量’...”林新一愣了一愣:“‘難道這次行動,你們公安還另外增派了安保人員?”

“不不不...”

“林先生你誤解了我的意思。”

“我說的‘充足安保力量’...”

降谷警官露出了一個克制的笑:

“指的就是我。”

林新一:“......”

盡管知道面前這位特工先生身手相當不凡,但他的嘴角還是忍不住抽了一抽:

“就你...一個人?”

“我一個人夠了。”

降谷警官發出了曰本蘭博的聲音。

林新一無言以對。

而降谷警官也不急著開車出發,只是語氣輕松地對林新一和貝爾摩德說道:

“你們要是還不放心的話,也可以自己挑把槍帶上。”

“雖然大概率用不上,但有槍總比沒有好。”

“對了...”

說著,他又沖林新一笑道:

“林先生,我看你的檔案里有登記過合法的持槍證。”

“你也是個槍械愛好者,槍法應該不錯吧?”

“額...我的槍法...咳咳...”

“跟降谷警官你相比,應該還是有那么一點距離的。”

林新一非常“謙虛”地避開了這個話題。

然后他低頭在這輛移動軍火庫里挑了一挑,最后信手挑出來一把...

對槍法要求最低的霰彈槍。

這把霰彈槍和那種常見的長管霰彈槍不同,它大概只有半條手臂長短,看著特別短小精悍。

“這是什么槍?”

林新一有些好奇地問道。

“這個...”降谷警官正想回答。

貝爾摩德卻隨意瞟了一眼,搶著答了上來:

“看樣子,這應該是拿雷明頓M870改的截短霰彈槍。”

“而且這把槍的槍管長度比市面上任何一款M870的衍生型號都短,目的應該是縮小體積,把便攜度和隱蔽性都提升到最高。”

“我想...這應該是曰本公安為自家特工量身改裝的特殊型號吧?”

“沒錯。”降谷警官點頭表示認可:“這的確是我們曰本公安內部使用的定制型號。”

“不過,你竟然一眼就能看出這是M870的改款...”

一般女孩子可不懂這些。

就跟男生很難分辨出口紅色號一樣。

所以看到貝爾摩德如數家珍地說出這把槍的型號,降谷警官不禁生出了些許好奇:

“克麗絲小姐,看來你也很懂槍啊!”

“當然,我可是正宗的南方姑娘。”

貝爾摩德露出了紅脖少女的微笑。

她絲毫不掩飾自己精通槍械的事實,也不怕因此引得別人懷疑。

原因也很簡單,還是那個道理:

這年頭誰還沒點業余特長了?

高中生都能在夏威夷學會打槍、拆彈、開直升機了。

她一個在籽油空氣里長大的正宗米國人,懂點槍法不很正常?

降谷警官果然沒有對此感到懷疑。

而貝爾摩德則趁熱打鐵,饒有興致地圍繞起槍械這個話題對降谷警官問道:

“降谷警官。”

“說起來我還真有些好奇,你們這些秘密特工平時都用什么武器呢!”

“有沒有電影里那些奇奇怪怪的玩意?”

她擺出一副槍械愛好者的樣子,不動聲色地吸引對方與之討論。

“當然不像電影那么夸張...”

“我們大多數情況下用的也都是些常見的軍警制式裝備,只不過選擇上比較自由,哪種順手就用哪個。”

這對特工來說只是些無關緊要的信息,所以降谷警官也沒保密。

于是貝爾摩德緊接著便好奇問道:

“那降谷警官...”

“你作為特工,一般都喜歡用哪種手槍啊?”

她表面上是在跟對方進行無關緊要的閑聊。

但實際上,對降谷零的試探已然在看似毫不重要的話題里開始了——

現在降谷警官對他們毫無防備,而這個問題看著又絲毫不涉密、不敏感,所以他很有可能會下意識地說出自己的心理話。

而他喜歡哪種手槍...

這其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情報。

因為組織成員配槍是有講究的。

作為一個具有高組織度的準軍事化恐怖組織,“酒廠”外圍的那些打手都是由組織統一訓練,統一配備相同款式的手槍。

而這些嘍啰用的,都是酥蓮產的TT33。

因為前幾年酥蓮才剛剛被分食解體,現在還正處于“休克療法”下的經濟總崩潰狀態。

吃不上飯的軍工部門為了賺錢連核原料都能搞失蹤,槍械這種小玩意,那就更是成噸成噸地往外賣。

大量酥制槍械因此流入國際軍火市場,并且以量大管飽、物美價廉的優勢,擊敗了來自世界各國的競爭對手,成了地下黑市的寵兒、犯罪分子的伙伴。

林新一此前碰到的涉槍案件,兇手用的無不是黑市上買來的酥制TT33手槍。

(這也是柯南原作里出現最多的匪徒專用槍)

就這樣,這款槍幾乎成了爛大街的“街槍”,成了曰本年輕罪犯的第一款手槍。

而正因為TT33在曰本犯罪界的廣泛流行、大量出現,使用這款酥制手槍進行犯罪,便最難被警方追查到槍支來源。

更別說,買酥蓮貨還省錢。

所以組織給那些外圍嘍啰們統一配備了黑市上買來的TT33。

除非這些打手閑著沒事去自費花錢買槍,否則他們就完全沒有選擇自身武器型號的余地。

但組織的核心成員就不一樣了:

那些核心成員待遇好、權限高、自由度大,想用什么用什么,組織都給安排著。

因此他們在選槍配槍上都各有各的愛好——配槍的信號不同,甚至都成了他們各自的招牌特色。

比如說,琴酒就鐘愛伯萊塔M92F。

伏特加愛用勃朗寧M1935。

愛爾蘭喜歡SIGP220。

波本走到哪都帶著他那把HKP7M8。

至于貝爾摩德自己,則特別中意勃朗寧M1906、瓦爾特PPK這類體型袖珍的小玩意。

現在她已經大約確定了這位降谷警官在組織里的范圍:

活動在東京都地區的組織成員,有自由活動權限,格斗能力較強,疑似為有代號的核心成員。

如果能再知道他喜歡什么手槍,說不定就能幫著進一步縮小調查范圍。

要是他喜歡的還是什么比較冷門的型號,那效果自然更好。

而這靠看是看不出來的...

因為對方現在在以“降谷警官”的身份活動,他不一定會帶著自己在組織里用的手槍。

還是得靠套話,套出對方下意識的回答。

如果和他現在的配槍一致,那就查這個型號。

如果不一致,那種兩種型號都查。

最后能查到就是血賺,查不到,試試也沒什么不好。

總之,作為一個專業的情報人員,貝爾摩德非常擅長從這些看似毫無意義的瑣碎信息里獲取情報。

而此時此刻...

降谷警官似乎對她的試探毫無防備。

他想都沒想,就要回答上貝爾摩德的問題:

“我最喜歡的手槍是...”

貝爾摩德期待地豎起耳朵。

然后...

“等等!”

剛剛始終保持沉默的林新一,突然咋咋呼呼地喊了一聲:

“我想到了!”

“......”貝爾摩德笑容一僵:

你想到什么了?!

“我想到一個問題...”

林新一全然忘了自己這次行動的最大目的,其實是試探降谷警官的身份。

他只是捧著手里那把短款M870霰彈槍,若有所思地問道:

“這個案子里,兇手的用的也是霰彈槍。”

“你們覺得...他們用的會是這種截短霰彈槍,還是那種長管霰彈槍?”

“......”貝爾摩德一陣無語:

讓你出來破案,你還真就只記得自己是警察了?

怪不得他之前兩次和降谷警官合作,結果什么都沒試探出來...

“唉...”她在心里無奈一嘆。

但還是順著林新一的思路,回答上了他的問題:

“應該是長管霰彈槍吧?”

“這種截短的霰彈槍...在曰本應該不太好弄到。”

曰本也是一個嚴格控槍的國家。

尋常人能從黑市上弄到一些走私過來的酥蓮手槍,就算是很有門路了。

想搞到霰彈槍這種威力的大家伙,還得是截短款的衍生版本,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據我們公安的數據...”

降谷警官也附和著說道:

“曰本歷年發生的霰彈槍槍擊案中,幾乎就沒有是短管霰彈槍作案的。”

“因為這種截短霰彈槍普通人的確很難弄到手。”

“那些槍擊案中最常出現的霰彈槍,還是各種獵槍。”

曰本雖然禁槍很嚴,但在打獵用槍上卻管得相對較松。

所以民間保有的獵槍數量很多,而這些能從正常渠道購買的獵槍,無一不是那種體積龐大的長管霰彈槍。

“對...”降谷警官分析道:“兇手用的,應該就是這種長管獵槍。”

“這樣一來,他從現場帶走彈殼的行為,就更加容易理解了。”

民間人士雖然容易弄到獵槍,但這些合法獵槍的槍彈痕跡數據在相關部門那里都是有備案的。

如果兇手用的是合法備案的獵槍,那他要是不把彈殼從現場帶走的話...

警方就能直接從彈殼上體現的槍彈痕跡特征,找到這個兇手。

順著這個思路...

他既然特地帶走了彈殼,就很有可能用的是合法登記的獵槍。

不然如果他用的槍是黑槍,就算把彈殼留在了現場,警方也沒法從茫茫人海中把他找到。

“嗯...”

“既然這種猜測是最有可能的。”

林新一仔細想了一想,說道:

“那我覺得,兇手應該和死者認識。”

“他們不僅認識,而且還都熟悉那個案發現場的位置——”

“他們有可能,是約在那里見面的。”

“這...”降谷警官有些無法理解林新一這跳脫的思維:

大致猜出兇手用的是長管獵槍,怎么就能判斷出,他是和死者約在案發現場見面的。

而不是提前在山外會合,一起進山的呢?

“很簡單。”林新一笑了笑:

“長管獵槍體積太大,如果帶在身上,是不管怎么藏都藏不住的。”

發現尸體的位置在深山之中,只能靠腳走。

而搬運尸體可是一個力氣活。

一個正常人是沒辦法把一具一百多斤的尸體,從山下搬到山里的。

所以案發現場大概率就是陳尸現場。

死者是活著進了山里,才被人在那里用槍打死的。

“降谷警官,你想想...”

“假設兇手是提前和死者在山下會合的。”

“那如果你是死者死者,你看到一個和自己因為巨額贓款而產生矛盾的人,身上背著一把再明顯不過的獵槍,邀請你和他一起鉆到深山老林里‘單獨’談話...”

“你還敢進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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