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永在 第五百二十九章:法治大明(五)
一起案件,兩條人命,各有心思的君臣。
鬧得最后,內閣首輔下野,總參謀長被罷。
天底下的人都覺得皇帝是不是老了、昏聵了,這是什么滔天的案子嗎?是需要如此大動干戈甚至不惜動搖國本的案子嗎?
三五計劃還在推行、西北、西南都在打仗,這個節骨眼上把楊士奇和朱棣踢出中央,只是為了給老百姓出口惡氣?
愛民如子、為民伸冤不是這么來的。
這不是治國,這是戲曲舞臺上的過家家。
沒人能讀懂朱允炆的心,只有當時在謹身殿的幾名內閣閣臣。
這起案件中釋放的政治信號是極其多的,絕不只是案件本身朱高燧醉駕撞死路人這么簡單。
案件只是一個引子,引出來的是皇帝、內閣、新舊官僚體系轉換對整個正在進行蛻變中國家的行使統治方式是否需要改變的反思。
楊士奇搬出了他的內閣首輔大院,這個他居住長達十四年的家,踏上了返回江西老家的歸途,而在離開之前,楊士奇如愿等到了許不忌,并與后者聊了整整幾個時辰。
在自家那顆巨大的榕樹下,那個十幾個春秋中一直陪著楊士奇在政治、宦海中沉浮經歷國家滄桑巨變的遮天大樹。
想要搞明白朱允炆為什么要這么做,首先需要復盤整個案件發生過程中的參與進來的人物。
朱高燧行兇對整個國家來說簡直是小到近乎微乎其微的案件,也根本不是這次政治動蕩的主要原因,所以朱高燧這個引子反而是存在感最低的,沒任何值得一提的地方。
然后第二個出場的人物,也是這起案件的第一責任人,應天府尹王雨森。
整個案件中,王雨森的表現沒有值得加分的地方,也同樣沒有減分項。
當他得知案件的第一時間,楊士奇、許不忌、朱棣、徐輝祖都到了,這四個人聯袂到場,相當于是整個大明所有具有政治影響力的團體都到齊了,下一步如何走已經不是王雨森說了算的。
就好比包拯鍘駙馬案,姑且咱們當他是真的,那老百姓看到的永遠都是最終結果,也就是陳世美血灑狗頭鍘,正義得到伸張,壞人伏法。
那身背后的事,便是包拯代表的宋朝士大夫階級跟趙家王朝的皇權角逐和交互,沒有任何人知道趙家到底跟士大夫階級達成了哪些默契,最終交到包拯手里的,就是將陳世美處以死刑。
所以,包拯只是個執行者,而不是決策者。
同樣的性質,王雨森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定位和份量,他沒有任何的資格再來插手這起案件的走向,所以當朱棣問他事猶可為否的時候,王雨森該出主意出主意,卻沒有上趕著把這起案件快速辦結,而是說了一句‘拖個三五月’。
拖個三五月,傻子都不會相信皇帝不知道。
所以這個球踢給皇帝了,王雨森也提醒了一句‘可以辦,但前提是皇帝不知道。’
已經很明白的告訴朱棣,這個案件最終還是要鬧到御前,所以你找我想辦法沒有任何的作用,搞不定皇帝等于白扯。
在這種勢必造成極大影響力的案件面前,王雨森作為一名官員,展露出來的政治立場不明確,唯唯諾諾和中庸兩邊倒。
既幫助朱棣出了主意,又表態自己沒本事定案,要等你們搞定皇帝才行。
能搞定皇帝,還要你這個主審官做什么?
王雨森的表現跟楊士奇、朱棣、許不忌等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因為這三個人都在當場表露了自己的內心想法和支持的觀點,只有王雨森選擇了中庸。
這也是為什么楊士奇在離開前會說王雨森。
“你跟許不忌同出常熟,但你比起他來差遠了”
而在最后,楊士奇感慨自己要退了,文華殿當屬許不忌,是隱晦的預感到了結果,所以王雨森心中當然懊惱,有做包拯的機會而沒做,本該旗幟鮮明的支持跟他一樣同出常熟的許不忌而未支持。
那么對于朱允炆如何知道許不忌大鬧應天府這件事,其中誰告的密是不是就清楚了?
緊跟著我們再來分析一下楊士奇和許不忌兩人的表現。
兩人在對待這起案件持了截然相反的觀點和看法,楊士奇主張朱高燧有罪而非大罪,可以酌情寬赦。
許不忌則主張應嚴懲。
這兩個人哪一個是大理寺的法官?哪一個是從事法律領域的主管官員?
兩人一個是堂堂內閣首輔、一個是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兩人都是這個國家乃至整個明聯的最高領導人之一,根本不需要去分析法律層面是否嚴懲和寬赦其中的度,他倆只是拿這種主張來向皇帝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場。
楊士奇的政治立場還是以穩為主,認為當一件事情牽扯到了國家層級的時候,能寬則寬,能過則過,切忌大動干戈,波及瓜蔓。
而許不忌的政治立場就是激進,堅持一狠到底,辦事辦絕。
大明正在經歷中國幾千年未有之時代大變局,在這風云激蕩的時代背景下,在這個前所未有的恢弘王朝的前進過程節點中,需要尋求對舊有的行使統治方式進行新的改變。
兩人一者提倡‘水至清則無魚’,一者提倡‘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楊士奇詰責許不忌‘人至察則無徒’,隱晦的提出如果法辦朱高燧,萬一將來朱文奎、朱文圻等皇帝的親生兒子犯了罪怎么辦,你還能逼著皇帝去殺嗎?
而許不忌則回答‘皇權不出宮,太后要什么面子?’
已經是正面回答了楊士奇的問題,大明的太后可就是被皇帝生生氣死的。
皇帝已經在親情和國家中做出過抉擇,所以他許不忌不怕。
兩人之間各有各的政治主張,卻用對案件的不同支持觀點的方式來表現出來。
看似是讓皇帝選擇支持兩方的不同觀點,實際上是讓皇帝來選擇下一任內閣首輔和確定大明這個國家未來的走向。
皇帝如果支持楊士奇,那么許不忌就失去了皇帝的圣眷,喜歡上綱上線得罪了如此多同僚的許不忌但凡聰明,要不得幾天就會上表病辭。
同理,朱允炆如果支持許不忌,那么楊士奇的觀點就是一種對犯罪的縱容與袒護,被罷黜便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這個時候的細節就出現了,兩人都發表了觀點,將選擇題交給了朱允炆,朱允炆糾結了,一共嘆了兩次氣。
最后選擇蹲在朱棣和楊士奇的中間,注意,是朱棣和楊士奇的中間而不是楊士奇和許不忌的中間。
問了這么一句。
“四叔,楊閣老說您已經取得了被害者的諒解,諒解書帶了嗎?”
皇帝不知道朱棣連夜的活動嗎?
當然是知道的,但皇帝還是這么問了。
這就是一個臺階。
朱棣只需要順著話接下來,那么皇帝這個問題得到了積極的反饋和正面的回應,皇帝也就可以順坡下驢。
“既然取得了諒解,說明楊閣老說的有道理,燕王已是知罪、悔罪,并積極協調各方對傷者進行診療,加上死傷者家屬的諒解,召大理寺卿高肅來,看是否具備法定的寬恕開恩條件。”
一個郡王犯罪,親王和國公不停的上門道歉,巨額賠償加上犯案的郡王被判終身刑期。
就這個處罰的結果傳遍天下,老百姓哪個不得夸皇帝愛民如子?
這已經是頂了天,連想都沒想過的伸張正義了。
案件到了這一步,楊士奇已經是勝券在握,許不忌自然是瀕臨失敗。
皇帝終究是快四十歲的中年人了,他老了,心態已經發生了巨大的改變。
開始有心顧及親情,做事不在如年輕那般一狠到底了。
有些事情上,能讓步的地方,皇帝選擇了讓步。
朱棣跟著朱允炆十幾年,是親身可以感受到皇帝的心態、性格上的轉變。
這個為了國家鞠躬盡瘁,扛著大明一步步走到今天的皇帝,終究也是個肉體凡胎,不是神。
全面依法治國,保護這個國家可以有章有程的走下去是皇帝的夢想,而現在皇帝卻遲疑了,動搖了自己的夢想。
于是,朱棣做了一個抉擇。
放棄自己兒子的生命、也放棄自己,成全皇帝對這個國家所有的愛。
也用這種方式告訴朱允炆,不僅僅只有皇帝一個人愛這個國家可以付出一切,他朱棣也可以為了大明付出一切,哪怕是自己的兒子。
所以楊士奇傻了眼。
楊士奇只是大明的官,思想中還是舊有官僚士大夫階級的思想,那就是國家只是皇帝一個人的國家,他們都是臣子,食著君祿操心君事罷了,其他的跟他們沒關系。
但朱棣的選擇也是在告訴朱允炆,有的路一旦走上去就沒法回頭。
做皇帝,就一定要做孤家寡人!
朱棣放棄了朱高燧的性命,同時也放棄了繼續陪伴朱允炆走下去的機會,將來這大明中央,皇帝注定是越來越孤獨。
所以朱允炆非常的失落,步履蹣跚的緩緩離開。
這起案件塵埃落定,楊士奇因為錯誤的政治主張被罷免,朱棣的主動請辭被朱允炆允了下來,許不忌如愿以償的登頂大明政治山峰的巔峰。
最后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細節。
朱允炆免去了朱棣武英殿大學士、總參謀長兩個職務,而這兩個職務在一到兩年后朱棣是一定卸任的。
也就是說只是早晚一兩年的區別。
而朱棣宗人府宗正、大明燕王的王爵是一概沒碰。
而這兩個頭銜不是國的職務,而是家的職務。
皇帝免去了朱棣在大明的一切,卻保留了朱棣在朱家中的一切。
就是告訴朱棣,你是朕的四叔,是朕的親人。
這才有了朱棣的痛哭出聲,他哭不是因為皇帝恩赦了他,而是心疼朱允炆那一刻的孤獨。
再看朱高熾和夏元吉兩人的話。
夏元吉可以喊出國家之事甚巨,不可如此的勸阻,而朱高熾身為朱高燧的親哥哥,是不該阻攔的。
朱高熾本應該說的話是‘臣管教弟弟無妨,請陛下賜罪。’而不是出言阻攔,意圖袒護自家親人。
尤其是在自己父親都已經被罷職的情況下。
朱高熾跟夏元吉的默契,就是希望朱允炆收回成命,也不要讓自己最終走成一個孤家寡人。
這一點上,朱高熾多次跟朱棣說過,心疼朱允炆這十幾年的一路走來。
而最后,朱允炆在頓住身影后,選擇了踏出那堅定的一步。
斷了紛擾的雜音,踏碎了所有的優柔寡斷。
既已許國,再難許家。
有的路,走上了就沒法回頭。
這些事情也已不重要了,楊士奇最終和許不忌完成了政權的新老交替。
兩人在大榕樹下鄭重握手。
“十四年彈指一揮,多少風云染秋黃。”
楊士奇苦笑一聲:“我也十四年沒回江西老家過年了,今朝得償所望,還有些近鄉情怯呢。”
握住楊士奇的手,許不忌左手拍了拍楊士奇的手背,鄭重道。
“閣老,保重!”
楊士奇離開了。
一個時代結束了,新的時代開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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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永在 第五百二十九章:法治大明(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