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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明官員胥吏致仕、丁憂、停職、開除適用條例(下)

更新時間:2020-06-12  作者:煌煌華夏
日月永在 第一百六十三章明官員胥吏致仕、丁憂、停職、開除適用條例(下)
還有什么話說?

郁新四人對視一眼,都苦笑一聲。

你那么講理,我們哪里還有話說,就按照你說的來吧,反正規矩是你定的,錢也是走國庫出,我們只負責記下來,到時候邸報抄送發到地方,日后國庫按照章程支銀便是。

致仕和丁憂都涉及到國庫的支出問題,能省的地方是一定要省下來的,跟禮法那些亂七八糟的糟粕規矩,其實并沒有什么直接關系,說到底,無非是這些官員又想拿錢又不想上班,才找盡借口給自己謀私利罷了,給自己批一層道德的外衣,就真拿自己當人了?

后世沒有丁憂制,甚至很多的官吏在父母喪禮的時候都忙在第一線而不去參加,反而被社會認可和夸贊,老百姓對這種官從來不吝嗇自己的愛戴之情。

怎么不見日常一噴的那些人站出來拿祖制說事,來抨擊這些第一線為了百姓殫精竭慮的優秀干部?

真以祖制來說,周禮還沒有定丁憂這個說法呢。

生老病死不就是世間常事嗎?

“致仕、丁憂這兩項的開支你們戶部記下來,日后朝廷在這兩塊的開銷要有明細,該花的不能省,該省的,多一個銅板,朝廷都不出!”

朱允炆見四人都記了下來,便一擺手:“行了,下去執行吧,今日事今日畢,現在就去通政司,按照這個標準以內閣和戶部的名義發邸報,抄送地方,所有自今日起尚在丁憂期的也要通知到,地方也要開展自查,歲數到線的一律清退,官吏的問題,朕召吏部來議。”

四人便齊齊領了命。

“召毛泰來。”

等四人離開后,朱允炆便喚了一聲,而后開始埋頭考慮官吏的補充問題。

朝廷三年一科,這個時間跨度有些大了。一旦按照這新的退休標準來走,公務員的補充速度跟不上離任的速度,那就必須要多考,但是這個科舉是大事,三年一考朝廷才能有足夠的時間來摸清楚每一個進士、貢生的水平。

考定問題向來麻煩,如何才能保證選材是足以配得上地方的位子呢?

還有就是中樞到地方,很多官員的私人問題比較嚴重,有的官一邊做官,一邊家里人忙著經商,官商不分、官商勾結的現象屢見不鮮,這也要把控。

毛泰來的時候,朱允炆才剛剛寫好想法,一看毛泰想要施禮,就被朱允炆打斷,然后老規矩。

賜座,上文房。

朱允炆哪有功夫跟他們商議,他腦子里想的東西這些當官的沒有一個會去想,根本不存在商議的基礎。

“朕方才讓戶部酌定了新的致仕、丁憂細則,所謂牽一發而動全身,致仕和丁憂要改制,那勢必會牽扯到吏部的選官和安置,所以朕召你來,有些新的政策要頒行,你記一下。”

毛泰這才知道朱允炆上文房的原因,當下便忙的拿起筆來。

“地方上七品銜以下官吏到五十五歲和五十歲就要自動離職卸任,人員的補充是個大問題,朕這邊打算在朝廷每三年一回的科舉之外,地方要酌情補考選拔官吏。”

這一點,朱允炆借鑒了后世的國考和省考,只不過后世這兩種公務員考試都是一年一考,朱允炆這里打算在地方上的考錄略作微調。

“地方各省每年可以舉行一次針對舉人、秀才功名之類學子的考錄,考題以各省民事、時政為主要內容,考定過的,補進省府衙門做胥吏、在各縣充任副職,領朝廷俸祿,而且每三年的科舉,他們仍然可以參加,工作不耽誤學習。”

省府縣三級的主官選擇,仍然是以科舉為主,每年科舉的進士、貢生都會在翰林院待一陣,然后經過吏部和都察院的考定,等地方縣缺主官后下放赴任,但是胥吏這種就完全沒必要中央來操心了,地方有負責官吏安排、調動的署衙,職責類似于后世的組織部,既然如此,這些舉人秀才就可以發揮他們的作用了。

大明朝讀書人就那么多,還沒到人均治國的地步,這群文化人一次科舉過不了就回家繼續寒窗苦讀,實在是浪費,讓地方組織時政民事考定,不考八股文,要的就是看他們實際能力,門檻和難度放低些,過了關直接當差吃皇糧,也正好在一線,貼近百姓基層積累些治國治地方的知識。

一邊當值,一邊讀書,等將來科舉過了,做了縣令,也沒必要花錢再買一本《官員到任須知》這種為官指南。

而且等求是報刊發之后,科舉的內容也會改,改的更接地氣,更貼近基層。這些打一線就開始積累經驗的舉人秀才,就有了足夠的施政基礎,會逐漸走上主官領導崗位,不會再用古賢典籍中那些死板的教條來施政治國。

談完了基層官吏的補充問題,接下來便是裁汰的問題。

朱允炆說起來是毫不客氣的。

“自中樞往地方,官員多子嗣數人亦或數十人,其子中有不第則另謀生路,父為高官封疆大吏,子必為一省豪商,此事其中或有隱秘污穢,自今日起,應嚴查于微末。

凡有子嗣、兄弟為商者,應立即予停職,限期整改和申報,著科道言官、都察院、地方錦衣衛千戶所會同稽查,但有不法行為按大明律懲處。

凡好揮灑春秋、作詩繪畫出售的官員,立即予以停職,誡勉談話,著科道言官、都察院會同稽查,若有借出售書法字畫變相受賄的,按大明律懲處。”

關于停職的相關細則,后世有專門的條例,這都是刻在朱允炆腦袋里的東西,但是他沒有一次性全部拿出來潤色修改使用,他今天是只打算拿出一點來,真弄得多,他自己會亂,地方更會亂。

這兩點,一是家族經商,這是通病,一人為主官,子嗣兄弟經商的形態在洪武年便露了苗頭,不這樣不行啊,俸祿養不活不是。

而現在開商禁,復商籍,經商行為只會越來越繁榮昌盛,那些一家百十來口的宗族式家庭,會有多少人經商?

對這種事,朱允炆的態度很堅決,加了俸祿后你本身就可以吃飽,如果還想經商,那就要接受稽查,干凈為官也就罷了,若是有枉法的行為,那就等著掉腦袋吧。

對于大明的官,刑罰可是很重的。

至于科道言官、都察院下到地方后的稽查,地方上的錦衣衛千戶所也會派人參與,三方聯查,朱允炆就不信都是亂臣賊子,連一個忠誠與他這個皇帝的都沒有。

當然,也不排除有漏網之魚,但這是沒辦法的,誰也沒本事全面杜絕貪污腐敗,后世還查不完呢,這種事沒必要雞蛋里挑骨頭。

只要保證八成以上的清查率和省府一級主官的廉潔度就足夠了,尤其是省府主官,能保證這兩個級別的清廉,地方就不會出現大的人禍和腐敗。

至于第二條,那就是地方有官員靠出售書法書畫來變相受賄,這種毫無技術含量的行為幾千年經久不衰,屬于典型的以權謀財,但這也是最好查的,地方千戶衛所和科道言官監察到,舉報上來,都察院下去核實,查實后直接殺頭抄家。

“除了犯這兩點的官員要停職稽查外,還有兩種官員要開除!”

朱允炆話鋒一轉,語氣便冷了許多。

“凡在職期間,喜往寺廟、道觀上香崇奉者,一律開除!

凡在職期間,喜祈畏神靈、結交江湖術士者,一律開除!

地方要自查和自首,官員崇奉而隱瞞不報的、地方清查發現而不懲處者,待中樞發現后,一律斬立決!”

宗教的洗腦能力堪稱可怕,明朝這種古代,古人對神靈的敬畏更是猶為甚深,經常做出許多迷信的事情來,比如現在地方府縣的很多官員,就愛在自己的中堂擺上一口棺材!

這可不是學停棺死戰的龐德,標榜自己打算殫精竭慮、死而后已的為國家事,單純就是為了升官發財這四個字!

而閩南、湘楚之地,兩周時期的巫學、神學殘留還保存著,經常有一群跳大神的玩意借著蒼天的名義蠱惑人心,甚至蠱惑官員,弄得地方烏煙瘴氣一團亂麻。

而有的官員信佛信的深,對于佛寺侵占田畝、隱瞞數目,躲避交稅的行為,更是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這種官,要來做什么?

你不是信佛祖、信上帝嗎?(咱們的玉皇大帝古時叫上帝,不是西方那個耶哈哈)那就滾回家慢慢信,要是在任期間還信,那朱允炆的任務,就是送他們去見佛祖上帝!

毛泰嚇得背后冷汗涔涔,慌忙腦子里回憶起來,自己這些年有沒有去過寺廟、道觀之類的地方降香。

“自條例頒行后改正的官員既往不咎。”

朱允炆瞥了一眼毛泰,似乎看穿了后者驚惶面容后的想法,便出言道:“只有那些不愿改正的,才要嚴抓、嚴查、嚴懲!”

毛泰忙站起身躬禮:“臣領命,必傳達地方,日后仔細查處,不敢松懈。”

“嗯。”

對毛泰的態度,朱允炆還是比較滿意的,看了一眼楊溥,招手:“朕今日說的,都記下來了嗎?”

楊溥便將奏本遞上:“陛下口諭,字字句句皆無遺漏。”

雙喜接過遞呈,朱允炆自上而下遍覽后點了點頭。

“可,拿回去潤色下,編成條陳的形式留檔,待將來再有添加,可取出附言于后。”

“是。”

致仕、丁憂、免職、開除。

這四項是朱允炆這幾日想到的,等將來時機成熟了,關于官員的管理自然會有更詳細的規范條例補充,革故鼎新的事多花些時間,總會有做完的時候。

日月永在 第一百六十三章明官員胥吏致仕、丁憂、停職、開除適用條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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