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624 第114章 鄭芝龍(3)
李沅見到鄭芝龍已經是三天之后的事情。
曹變蛟派人回來報信。著實給李沅帶來了一個大驚喜,這家伙還假惺惺說什么“請李大人恕了屬下山寨行動的罪名”。
李沅如何會這點肚量都沒有,真要屬下完全依自己指揮行事,那是后世某位光頭干的事情,指揮到團長甚至連長的話,后果可想而知。
真要是上陣殺敵,文官如何比的了那些天天和士兵在一起、和敵人照面的將軍們。
李沅把消息帶給李華梅,李華梅先是一愣,不由得佩服起李沅來,成軍不久的一支隊伍,五十人就幫自己解決了心腹大患。
有了之前的打敗來島家,李華梅對這次的戰果倒沒有表現出太大的意外。
只是覺得,李沅真是自己的福將……哎,不對,真是自己的貴人!對自己的計劃愈發堅定起來。
戚迎春和李華梅派去接應的船隊去到大肚需要時間,裝回俘虜和戰利品也需要時間。
留下一部分人接管了鄭芝龍的地盤,鄭芝龍手下的墾荒的李沅并沒有動,還派人加以安撫。
拿武器的海盜悉數解往北方的港口。
鄭芝龍郁悶了,這不像李華梅的作風啊,海盜間的爭斗,要么是趕盡殺絕,要么是把人趕走,沒有這樣抓俘虜的。
海盜們都是刀尖上討飯吃的人,哪有什么忠義可言,你敢收留他投誠,一有機會他們保不齊就會背后捅刀子,給你一個反客為主,那就得不償失了。海盜人手就這么多人,沒有多余的人手來提防投降的人,與其這么麻煩,還不如殺了或者趕走干凈。
把自己這幫人抓去北方,這是要梟首示眾了?
自己這邊和李華梅沒這么大的仇怨啊,要說是仇恨,也該自己這邊才對。鄭芝龍心想,老子才是先到夷州島的,李華梅這娘們不講先來后到也罷了,現在竟然還要對自己這邊痛下殺手?
鄭芝龍越想越氣,但又無可奈何,早知道在大肚就拼死一戰了,大不了身死當場。
帶著這股怨氣,鄭芝龍在這片之前他們成為達蘭的地方,見到了李華梅。
怎么李華梅身邊還有個小白臉,等等……李華梅嫁人了?身邊這個男人還裝模作樣地穿著新郎官的衣服,還不舍得脫下來呢?
李沅現在穿的這身紅色官袍,遠遠看去有幾分像是男人結婚時候的禮服,當然,比新郎官的禮服精致得多。
也不是李沅非得這么騷包,實在是這身衣服對于普通人來講有太大的殺傷力。耳濡目染之下,大家對大明官員尤其是高官有與生俱來的的畏懼和信任感,尤其是對于這些海外離家已久的海盜們,真是有一種為他們做主的父母官的感覺。
離了官府,居無定所,顛沛流離,不知道自己會葬身在哪里,最終魂歸故土安葬殘軀的機會都沒有。時間久了,反而忘記了一些平時官府的欺壓,開始念起在陸上生活的好來。
等后來的鄭芝龍發展成為東海上的真正霸主,大明的水師完全拿他沒辦法的時候,一個泉州的巡海道來招降他,還是屁顛屁顛地答應了。當然最終鄭芝龍又反了,那是因為朝廷招降后的安撫不到位。
身穿大明官袍的官員,是流落海上的他們念想的父母官,這些之前在泗礁山島上就隱約感覺了出來。因此李沅這次也冒著泄露自身實力的危險,穿了官袍出來……在之前,普通的海盜還不知道李沅的存在。
其實,穿不穿官袍也就是掩耳盜鈴,真要有人告密那也是海盜里的小頭目才有效果和動機,而這些人大多是知道李沅的存在的。李華梅還取笑過這件事,李沅是想多了。
“李華梅,你這臭婆娘!想殺老子就給個痛快,老子皺一下眉頭就是你生的!”不等李華梅問他的話,鄭芝龍就先破口大罵起來。
鄭芝龍年紀雖輕,卻已經在濠鏡、呂宋、倭國等很多地方闖蕩過,堪稱是語言天才,閩南話、粵語、大弗朗吉的西語、倭國的話,他都精通得很,這番罵人的話是大明官話,連李沅都聽得清清楚楚。
罵他是臭婆娘倒無所謂,李華梅聽到說什么她生的,氣得不輕,正要下令給鄭芝龍兩個嘴巴子,卻被李沅攔了下來。
“真要殺你,在大肚就下手了,何必把你們押來這里,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鄭當家的聰明一世,連這點都沒想清楚?”
“你是?”
走進了一看,顯然眼前這人穿的不是新郎官的禮服,在哪里偷來的大明官服?李華梅可以啊,膽子不小。
自然不需要李沅親自介紹,自己介紹自己的官銜,那多煞風景啊。
“這是我們李沅李大人,大明松江知府、松江整飭兵備道、上海市舶司提舉,也是新科的狀元郎!”李華梅在旁邊盡職盡責地數起李沅的官職來。
鄭芝龍是真的嚇了一跳。
這是真的?
二十二歲的鄭芝龍年齡雖輕,但嘗遍了寄人籬下的人間冷暖,甚至還在呂宋加入過天主教,取了個教名尼古拉斯一官。但真的沒見過大明朝這等高官,知縣都沒見過。
鄭芝龍嚅囁著嘴:“當真……你是大明的知府大人?”又審視了一遍,看不出真假,但看李華梅的架勢和他身邊的這些兵將,應該是真的……難怪那些人那么能打,原來是天朝的神兵……哎,如果李沅知道鄭芝龍怎么想的,非得扶額苦笑不可,大明主都是曹變蛟這樣的精兵,那還怕什么建奴啊。
“李大人,你如何發落我們,鄭某……不,草民……草民愿聽大人發落。”
李沅心中嘆了口氣,不顧李華梅等人的勸阻,走上前去,給鄭芝龍松了綁。
在南明日薄西山的時候,還能投降投降明朝的大海盜頭子,終究是心懷華夏的人物,壞不到哪里去,至少不會是窮兇極惡的家伙。
“我給你兩條路,一是歸順我,李華梅已經是我的屬下,你歸順我就算是她的屬下,但給你獨立帶一支船隊。第二條么,離開夷州,到南洋去討生活。”
大明王朝1624 第114章 鄭芝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