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圖慎重的DND冒險者 第七百四十九章 又群魔亂舞了
就這樣,伴隨點火,在眾人都將注意力放在這一塊被火焰環繞的地方的時候,林云卻是悄悄地離開了。
因為他要做的事情,已經完成,林云本身并不喜歡火刑,他更加喜歡干脆利落一些的手段,火刑這種東西,一般來說,都不會是直接燒死的,更多是因為火焰燃燒起來的黑煙,然后熏死了之后,這才真正地開始燒焦。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非常痛苦的過程。
反正這個大爺有心臟病,那么就不要那么眷顧了。
再說,原著中,這家伙也會被蛇皮怪殺死,就是單純因為蛇皮怪對他這樣的軟蛋不感興趣了,他只想燒殺擄掠。
所以,這一個只顧著保護自己的家伙,最終還是被殺死了。
而現在的話,毫無疑問,壞人受到了懲罰,而無辜的人最少不會死去。
至于之后的事情,林云又不是保姆,所以,之后的事情,交給帝國自己搞定就可以了。
雖然說。。。。。現在,帝國估計都沒有太多的空余時間管理這里了。
因為在將那些女人救回來的時候,林云就旁敲側聽地稍微打探了一下情報,沒有比起這些女人更加懂得“情報”。
本來帝國,就是類似于聯邦一樣的存在,基本上,每一個“領”都有一個名為選帝侯的存在。
這些選帝侯,差不多就類似于公國的國王一般的感覺。
而現在,名為卡爾弗蘭茲的皇帝,不,或者應該說,叫做瑞克大親王,才剛剛開始“登基”,雖然說他的這一個登基,并沒有太多的選帝侯支持,甚至可以說,他這一個“皇帝”的稱號,還是對面讓他的結果。
對面的選帝侯是名為鮑利斯。托德布林格,他是米登領的選帝侯,而白狼大教堂就在米登的首都米登海姆之中,那里擁有著,如果說人類勢力之中,戰斗力第一的騎士團是圣杯騎士團,那么在人類勢力之中享有最大名氣的毫無疑問就是白狼騎士團了。
這個騎士團建立在西格瑪帝國成立之后的第二年,是人類勢力最古老也是最龐大的騎士團,整個白狼騎士團下轄足足十五個連隊,騎士的總數超過一千八百人,他們是一個具有高度紀律性和優秀軍事技能的狂暴野蠻戰士,就是北方蠻人那些投奔混沌的最嗜血野蠻的戰士也無法招架。
可以說,在這樣的條件之下。。。。。要不是鮑利斯對于皇帝不是太感興趣的話,那么卡爾弗蘭茲那就真的是個弟弟了。
畢竟,宗教也是有投票權的。
雖然說白狼教會大教宗只有1票,而西格瑪教會則是,大教宗1票,2個大主教分別1票。。。。。
不過,也是,畢竟鮑利斯本人也是白狼尤里克的忠誠信徒,所以自然是相比起當個“吉祥物”,還不如去打架。
而且還有一大堆的爛攤子還要處理呢,之前聽那一個奸奇的信徒說,大肚王打到了米登海姆那一邊了,雖然說之后已經消失了,而如果林云記得沒錯的話,這一個大肚王,應該就是有且只有綠皮傳奇軍閥,從某角度來說,可以說是最Waaaagh的大肚王咕嚕了。
嗯,換個帥一點的翻譯,那就是格羅姆。。。。。。
這位老大,林云記得可是曾經。。。。。幾乎將整個帝國外加半個矮人帝國,半個巴托尼亞,甚至。。。。。一部分的高等精靈,基本上可以說,這個世界大部分的秩序勢力全部車了一遍,名副其實的從東天門殺到西天門的Waaagh的存在。
不過,從這里并沒有算是受到太大波及來看的話,那么估計,這已經距離大肚王的經過,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畢竟沒記錯的話,威森領的首都,就是努爾,而大肚王就是打完努爾之后,再打米登海姆的。
而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最少平民們,還有士兵們,都沒有太過于緊張,仿佛處于戰爭之中的感覺,那么估計是已經過了一段時間了。
人類的忘性總是特別大的,相較于那些長壽種族來說,1,2年的事情,人類可能就已經忘記了。
審判已經完成,林云,不,巴薩卡的名聲估計也該開始蔓延開來了,通過那些吟游詩人和商人的嘴中。
是的,這才是林云的目的,不管是哪一個世界,先將自己的名聲宣言開來才是最需要的,因為這代表著,以后還能不能重新回到這一個世界,然后利用這一個世界的資源。
揚名的方式有很多,而在思考了一段時間之后,林云最終決定地是以獵魔人的方式進行揚名。
首先還是那一個原因,獵魔人的來源非常復雜,然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有足夠的官方背景,在兼并貴族身份的情況下,有一定的便利性,雖然說僅限于在帝國范圍內。
而且其實還有一個方面,那就是獵魔人并不會受到太多官方上面的限制,不會受到太多的政治因素影響,當然,也會有一些其他的麻煩,不過,那些事情的話,就只能以后看著辦了。
總之這里暫時就搞定了。
只不過,林云卻是再次被攔截了下來。
出現在林云面前的,正是之前的巨劍兄貴。
“你似乎,對于那些家伙很熟悉的樣子,能夠告訴我,神之手在哪里嗎?”巨劍兄貴向著林云問道。
“不知道。”林云雖然說知道一些東西,不過要說到底在哪,林云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聽上去,你似乎專門狩獵這種家伙,是吧。”巨劍兄貴對著林云說道。
“可以這里理解。”林云微微瞇了瞇眼睛,然后說道。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要雇傭我嗎?我勉強算是一個傭兵,我只有一個要求,那就是我想要通過那些家伙知道神之手的存在,放心,我不會拖累你的,要試一下嗎?”巨劍兄貴顯得很急躁的感覺。
甚至,可能是怕林云不相信他的戰斗力,畢竟以前做過雇傭兵,他很清楚有些時候,都是眼見為實的,簡單來說就是,實際最重要。
其實可以的話,他完全就不想要和任何人組隊的,任何人,無論是什么人,因為這涉及到他的心理陰影。
只是因為那腦海之中的那一個身影,讓他仿佛處于噩夢之中一般,然后以往雖然說他經歷過了不少的戰爭,但是面對那些家伙。
第一次的時候直接吃癟了,幸好有隊友在一邊,最后,只能說活下來了。
第二次的時候,差點就團滅了,也幸好,有另外一個怪物幫忙了,只是,那一個怪物偏偏卻是第一次遇到的那個家伙,在他的面前手撕了這另外一只的怪物,然后直接飛走了。
第三次,直接就是大團滅,而且最重要的是,不僅僅被當面大草原了,而且隊友全部團滅,最最重要的是,這一切都是因為他曾經最最最好的朋友,背叛了所導致的。
最后一次,當時的他雖然說處剛剛重傷初愈的階段,也是他第一次拿起這一個鐵板巨劍戰斗的那一次,他雖然說勝利了,但是非常艱難。
之后就是這兩年之中,他為了能夠尋找這些家伙,一直都在“復仇”之中,雖然說也斬殺了不少的這些怪物,但是基本上,每一次都遍體鱗傷,而最重要的是,依舊是什么都不知道。
不像林云,仿佛摧古拉朽一般,直接就以比對方更加兇殘的姿態砍崩對面,并且還懂得一些他不知道的東西。
而這才是最重要的。
雖然說他不喜歡動腦,但是并不代表著,動腦就不好了。
可以的話。。。。他倒是想要有一個外置的大腦啊。
雖然說不想要接近任何人,但是,他的“野心”卻是促使著他這么做。
“雖然說我很想要說一句,我拒絕,但是我想,就算我拒絕了,你也一定會仿佛跟尾狗一樣,死命地跟著吧。”林云沉聲地說道。
“所以,你的意思是。。。。。”巨劍兄貴呲了呲牙,很顯然,在原本,他就想要這么干的。。。。。至于說跟尾狗,雇傭兵都是這樣的玩意。
“我從你的眼中,看到了無比的仇恨,雖然說我也想要有一個助手,但是。。。。。我需要你說一下關于你為什么想要尋找神之手,不然的話,我沒辦法幫助你。”林云看著巨劍兄貴,直接說道。
聽到林云的話,巨劍兄貴一下子就陷入了沉默之中了。
不過在過了一會之后,他最終還是說道,“我叫格斯。”
然后就開始簡單地說一下自己的故事了。
他以前曾經是帝國南邊的邊境親王領那里的雇傭兵,后來被當地的一個比較有名的名為鷹之團的雇傭兵拉攏,加入了里面。
他和鷹之團的團長,格里菲斯是好朋友,甚至可以說是摯友地存在,他也沒有什么不開心的。
邊境親王領本來就是一個非常混亂的地方,雖然說也有收到帝國冊封,不過大多數的時候,都是自封。
“是的,我們這有親王。哎呀,去年我們還有一打呢!他們在這片土地上很流行。”一個骯臟農民訴說著。
在這些土地上擁有主權的地方統治者被統稱為邊境親王,這片土地也因此得名。每一個親王都會統治一個小王國,這個王國有一個享有盛譽的、過分夸張的公國頭銜,但要是在文明程度更高的國家,這個王國通常很難稱得上是騎士的封地。
大多數親王都有一個法庭,一群隨從,他們幫助親王管理他的公國,以換取回報,或者直到他們有足夠的權力取而代之。
宮廷的大小確實隨著公國的大小而增大,但關聯性不強。
這更依賴于親王的個性。大的宮廷往往意味著軟弱的親王需要支持。一個非常小或根本不存在的宮廷也往往意味著軟弱,因為親王覺得他不能讓任何人擁有真正的權力。
在邊境的親王們中,大大小小的宮廷是很常見的。
有些親王堅持把與其他親王的交往稱為“國際外交”,這些親王顯然夸大了他們自己的重要性。
比較現實的是在與其他親王打交道時以當地關系比劃,在與真正的國家,如巴托尼亞或帝國打交道時準備好“國際”的禮節。
每個人都認識到,最重要的關系是與其他親王的關系,因為舊世界的主要國家并不認為這些小國有多重要。
因為帝國的一個市長,都可能比大多數親王擁有更多的權力。這就可以明白他們的態度了。
然而,邊境親王們的政治是非常激烈的,因為賭注很小。一個失去公國的親王,在經歷了幾場幸運的戰役或一次幸運的暗殺后,或許又能得到一個新的公國。
因此,有很多親王認為,為了攫取更多的權力或安全,不惜一切代價非常值得。在這一地區,謹小慎微的僵持和小心翼翼的和平非常罕見。
這使得這兒的生活令人氣血沸騰,極不平靜。
而之所以會稱之為親王,或者說,戲稱為親王,是因為曾經有一個快到50歲的雇傭兵成為的領主,卻是。。。。自稱為現在年齡不到30歲的卡爾弗蘭茲的私生子。。。。。這就是親王的名頭了。。。。。。
總之,在那里,傭兵團成為一個“國家”的軍隊,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而在邊境親王領的米特蘭公國,將鷹之團收編了,作為團長的格里菲斯,甚至從一個平民,慢慢地晉升到了伯爵。
然后不可避免的,自然就是卷入了各種政治斗爭之中了,格斯并不喜歡這些政治斗爭,他認為這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然后,格斯就離開了鷹之團,準備重新一個人到處流浪了。
只是。。。。。格里菲斯卻是認為,這是格斯背叛了他,他試圖挽留格斯。
當年,格里菲斯之所以能夠將格斯收入鷹之團,是因為在他和格斯的決斗之中贏了,所以格斯就成為了他的“人”了。
只是,本身格斯和格里菲斯的實力僅在一線之間,在加入了鷹之團之后,格斯要不就是在斷后的時候,將對方砍崩了,要不就是在沖鋒的時候,將對方砍崩了,總之,有他在,基本上就是砍崩對面。
所以。。。。這“經驗”自然就比較多了。
也因為這樣,所以這一場決斗,自然就是格斯勝利了。
長時間在桌子面前,工于心計的格里菲斯很顯然根本就比不上身經百戰的格斯。
然后格斯就這樣離開了鷹之團。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因為他的離開,格里菲斯感覺格斯“拋棄”了他,然后為了求安慰。。。。他跑到了米特蘭國公主夏洛特公主的床上求安慰了。。。。。
雖然說夏洛特公主本身也喜歡,俊美,并且“完美”的格里菲斯。
但是,奈何的是。。。。。夏洛特公主的父親是一個女兒控,而且還是。。。。。鬼父級別的那一種女兒控,然后。。。。。當年為了讓鷹之團有足夠的資金,格里菲斯甚至奉獻了自己的后門。。。。。
總之,非常劍風。。。。。
所以,在看見格里菲斯這家伙“侮辱”了他的寶貝女兒,這怎么能忍。
于是,就這樣格里菲斯就直接被鬼父國王囚禁了起來,并且將他的手筋腳筋,舌頭,反正一大堆的東西,全部給剃,總之,有多狠,就要多狠地折磨格里菲斯。
而鷹之團自然也是一下子就從“正規軍”變成了“叛軍”到處被追殺。
因為米特蘭公國變得“和平”了一些,所以格斯就跑到了別的國家去繼續當雇傭兵了,一直到1年之后,這才回到了米特蘭公國,想要看看鷹之團。
只是沒有想到的是。。。。。他聽到的是這樣的情況。
在和鷹之團重新匯合了之后,在夏洛特公主的幫助之下,格斯和鷹之團成功地救了格里菲斯。
然而,這卻是真正的噩夢。
因為久經折磨的格里菲斯已經無比虛弱,什么都做不了,完全就是一個廢人了。
而在見識到在面臨“絕望”,也就是第二次遇見使徒的時候,格斯那“英勇無畏”的樣子,格里菲斯他濕了,啊不對,是酸了。
他前所未有地渴求著力量,然后。。。。。根據格斯的說法,反正就是一個奇怪的石頭動了,然后太陽仿佛被吃了一般,變得漆黑無比,他和鷹之團的人身上,都多了一個烙印,聽說,那是代表著祭品的烙印。
大量的怪物出現在他們的周圍,然后玩弄著他們,吞噬著他們,最終,只有他還有另外一個鷹之團的隊長存活了下來,哦,還有當時跑去裝水,不在現場的游蕩者。
其他人,全部都死了,而格里菲斯,也就成為了似乎名為神之手的存在。
而這,就是他為什么想要尋找神之手的原因了。
他想要殺死格里菲斯,為鷹之團的人報仇。
聽完了格斯的話,林云差不多也就重新了解了一下大概劇情了。
格斯啊,可以說是林云這一代,基本上看漫畫的人都知道的存在了。
沒有別的,就一個猛漢嘎子。
烙印戰士,這可以說是一部分非常老的漫畫了,不過卻是年老逢春,在出了之后,很長的一段時間這才開始火了起來,雖然說只是火一點點。
最少,就林云所知道的,玩DND跑團,拿巨劍作為主要武器的戰士,野蠻人,或者是其他職業,他們的名字都叫做。。。。。格斯。
可想而知,格斯的知名度了。
只不過,就如同所說的,這是一部比較老的漫畫了,也因為這樣,所以。。。。林云雖然說記得嘎子,但是卻幾乎不記得太多的東西了。
至于說為什么叫做嘎子,這是因為格斯這個名字,在霓虹語喊出來的時候,空耳跟嘎子很像,所以就很親切地就叫嘎子了。
不過。。。。林云嘴角還是微微抽搐,劍風傳奇居然和中古戰錘混合在一起了,并且,看上去。。。。。。劍風傳奇發生在邊境親王領,似乎還真有理有據啊。
畢竟那里本來就是各種奇奇怪怪的東西都有,吸血鬼,野獸人,混沌腐蝕勢力,甚至隔壁的被稱為惡地的地方,還有一大群的綠皮存在,可謂是非常豐富呢。
對,尤其是在那邊的另外一邊,有著大量的綠皮的存在。
試圖慎重的DND冒險者 第七百四十九章 又群魔亂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