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之無敵進化 第四百六十一章 LPL建隊令
也沒想到,塔塔她住的地方其實一點都不小,是一棟兩層小別墅,看不出她還是一個小富婆。
塔塔仿佛是早料到葉星會這么想,進來就跟葉星他解釋。這房子是租的,并且是她閨蜜瑤瑤租的,她不過是沾光住的。
葉星對這些細節也沒太在意,在塔塔給葉星安排了一樓的一個客房,然后上去二樓她房間做直播去后,葉星這個時候也終于有時間好好看一看升級后的系統什么情況了。
宿主:葉星
職業:LOL電競選手(初級)
綜合戰斗力:70/100
細節:3
反應:3
走位:3
意識:3
幸運:3
可支配屬性點數:20
這個人屬性一欄稍有改動,總數值看起來好像沒有什么變化。但唯一不同的是,個人屬性的點數被重置,有了一個可以重新分配的機會。
但葉星發現變化最大的是,那通過擊殺人頭來提升狀態的機制沒了,折算成了固定的數值。
給葉星選擇的話,葉星更傾向于升級過后的這種固定數值,能夠保持穩定的狀態。
可怎么提升個人的屬性呢?
葉星估算了一下,當下系統顯示出來的屬性,剛好是未升級的初級狀態的屬性。但葉星還想在提升到高級、甚至是超級狀態的屬性,好像升不上去了。
這到底是升級還是降級?不可能是反向升級吧?
還好很快,葉星在系統的無敵商城內找到了答案。
系統更新后,連商城也跟著一起更新了,上面不再是限定時間內刷新限定的商品了,而是變成了一個超級大,琳瑯滿目的商場。
以前見過的英雄專精卡,許愿卡等等道具,此刻都變成了可購買,可購買的數量還沒有了限制。其中,葉星還發現一種叫進化藥水的東西,需要5萬積分一瓶,價格非常的昂貴。
進化藥水,服用后,永久獲得自由屬性1。
這的確是好東西,除了貴之外,讓人無法挑剔出它的毛病來。
雖只是一點屬性,可喜的是前面有永久兩個字眼。以前的進化系統,提升的條件苛刻,只用過了才知道有多傻逼,并且還有時間限制。
這升級之后,如果有足夠的積分,連買15瓶,就可以將所有屬性給點滿。那個時候,豈不是超越超級狀態?還是不限時的那種,那在賽場上,豈不是真的要無敵?
葉星想想就激動,看了一下自己目前累積有了多少積分,直接全部購買進化藥水。
這些積分應該是世界賽最后結算下來的,看著似乎真是不少!可如果買進化藥水,卻只夠買兩瓶。
“咦?等等!這是什么?竟然要十二萬積分這么貴?”
正當葉星要購買進化藥水的時候,突然留意到旁邊還有一樣更貴的道具,
商城的商品很多,不過足夠積分購買的東西才會亮起來,不夠積分購買的道具都是灰暗狀態,只能看見一個大概輪廓,并不能查看具體的屬性。正是因為這樣,這件價值十二萬積分的道具,在商城內顯得十分耀眼。
點了進去一看,發出要亮瞎眼睛的金光。
LPL建隊令!使用之后,完成指定任務,可選擇獲得當下任意一支LPL戰隊,相應價值的股份(可購1/1)。
“臥草!LPL建隊令?這種道具都能在商城買得到?系統它這么牛逼的嗎?還是忽悠人的?”
葉星在看了這LPL建隊令的注釋之后,人都驚呆了,呼吸都變重了起來。
并且,葉星有注意到。其他道具都沒有限購,目前商城內所見的道具就只有這么一個是有限購標志的,這豈不是說明這個LPL建隊令的價值?
買它!把它給買下來!
經過了十秒鐘的考慮之后,葉星決定花費大部分的積分,兌換下這個LPL建隊令。
自由屬性提升兩點,是能讓葉星實力提升不少,但暫時的提升很有限。想比獲得一支LPL戰隊的股份,顯然更香。
拋開金錢這個世俗的因數不談,如果系統的這個LPL建隊令是真的,真的能夠獲得現實中的LPL戰隊相應的股份,那可不正好解決葉星他回到LPL的賽場這個問題嗎?掌控了該戰隊的股份,想要與該對簽約,擔任,那還不是一句話的事?
叮!兌換成功!
獲得LPL建隊令1!
使用LPL建隊令!
兌換下來,葉星就迫不及待使用了。
請選擇戰隊……
系統這一下子彈出了淋淋灑灑,十六支LPL戰隊的圖標出來,給葉星來選擇。
葉星激動得,手指在顫抖,這LPL戰隊這么容易就能獲取得?
這還要選嗎?當然是選擇RNG,也不是葉星有心想報復人家白老板,要搶奪人家白老板的股份,實則是葉星對RNG比較熟悉,自然是成了首選。
是否選擇戰隊RNG的0.5股份
當葉星點了RNG的圖標時,看見系統反饋來這么一句,當場要一口老血給噴出來。
0.5的股份?這鼻屎一樣大小的股份,那能夠做什么?
別說回去擔任,這簽約都夠嗆!
是否選擇戰隊IG的1股份
葉星隨手再點開IG的圖標,這個稍微好一點,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于是,葉星又繼續往下翻,他要找一支能夠獲得股份更多的,至少也要超過50的,那樣葉星他才好走后門。
是否選擇戰隊FPX的2股份過!
是否選擇戰隊EDG的2.5股份過!
是否選擇戰隊JDG的3股份過!
是否選擇戰隊LGD的13股份過!
是否選擇……
一口氣,葉星連續點了十來個戰隊,都沒有一支戰隊的股份超過50的,頓時開始有些慌了!就知道,天底下,是不會有餡餅掉下來的。
十二萬積分啊,如果選不到一支能有控制力度的戰隊,那這獲得一點點的股份也沒有用,這十二萬積分就白費了。
是否選擇戰隊V5的50股份過!
咦?等等!50?這個好像不錯,可以考慮一下!
只是,V5這支戰隊的實力,葉星要沒記錯,好像在LPL一直是墊底的吧?到這樣的戰隊去打比賽,是福是禍還真不好說!好像還有最后一個,看看最后這一支……
是否選擇戰隊VG的100股份
100?我去,VG這支戰隊這么沒有牌面的嗎?竟然能獲得百分之百的股份?
當點到最后一支戰隊,顯示可獲得100股份時,葉星呆了呆。一看隊名是VG,那就沒事了,完全可以理解。
這個LPL建隊令也太坑了,說是給了很多選擇,但最后能夠選擇的就只有V5和VG兩支戰隊,都是LPL出了名的經驗寶寶,常年在LPL墊底。
二選一,葉星想都不想就選擇VG的百分之百股份。兩支戰隊實力相差不大,葉星自然是選擇股份最多。
兜兜轉轉,葉星也沒想到最后又回到VG去。
當然,拿了VG的股份,并不表示葉星一定要回到VG去打比賽,暫時算是一條退路。再看看,有好的戰隊可去,葉星也可以選擇到別的戰隊去,然后兼職當VG的幕后老板。
聯盟之無敵進化 第四百六十一章 LPL建隊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