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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兵制改革2

更新時間:2022-07-27  作者:羋黍離
漢世祖 第54章 兵制改革2
任何事務的變革,都伴隨著利弊,都該從正反兩面看待,在變革當下,也是隨時局發展而具備其必要性的。若不以現實條件,不顧客觀規律,靠著帝王抑或當權者拍拍腦袋決策,一意孤行,那就不是變革,而是禍國殃民的瞎折騰。

大漢朝廷或者說劉皇帝決定對兵制改革,自然也不是受了幾道諫章,聽了一些進言,便腦熱心動,拍板決策。

在前面,已經有幾年的醞釀,也經過多方的調查與綜合考量,方才定論。財政面臨的壓力,也屬于客觀情況,是現實需要。

當然,并不是大漢的財政真的出了什么問題,以當下兩稅、商稅及鹽鐵茶棉等稅收大項的收入,是足以維持國家軍事行政的正常運轉的,十年當可無虞。

趙普等大臣所考慮的,也不是要打壓軍隊,也不認為朝廷的財政真就到了不裁軍就會崩潰的地步。

國防鞏固,邊境維護,軍隊建設,這些涉及到國家安全與政權穩固的大事,其重要性他們也同樣明白,只是覺得在和平年代,以那般高昂的代價維持著那般龐大的軍隊,確實沒有必要,軍費的開支是可以也應該得到限制的,至少該限制到一個健康的水平下。

劉皇帝這些年在維護漢統,在治國理政上,也是在不斷調整,更加務實,更加看中當下。但是這不意味著他就完全喪失了遠見,不再具備預見性。

作為帝國的皇帝,王冠之沉重也逼得他做些長遠的考慮,而不是完全待事待臨頭,再去倉促應對。至少,他不愿意在十幾二十年后,當問題深入、情況嚴重到不得不改的地步,再被動地去解決。

當然,他自己還能不能活二十年,還是未知數,但只要他還在位,他能夠做的,該去做的,還是要堅決地去做,盡量不要把問題拋給繼世之君。這是劉皇帝作為“開國”之君的擔當,也是性格使然。

但凡改革,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在糾正時弊、緩解舊矛盾的同時,也需注意到新問題的產生以及新矛盾的擴大,這是十分必要的。

在過去大漢那么多輪的變革中,也有無數案例證明了此點,沒有任何一項新政的誕生,新制的改革,可以做到一勞永逸,百利無害。因此,在這一方面,大漢的君臣還是很理性的。

從此番兵制改革來看,如果成功了,能夠按部就班地根據中樞制定的方案去落實,那在未來,大漢的軍費支出是能夠得到有效控制的,國家財政也能更加趨于理性與健康。

這是利處,也改革的根本目的,但同樣的,也帶來了新的問題,帶來了國家財政與國防建設的新矛盾。如果這個問題不能得到解決,那么改革也難稱成功,甚至可能造成災難性的后果。

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在進行大規模的軍隊裁撤、的軍費削減之后,如何維護統治,如何鞏固國防,如何保障大漢這萬里疆土的安全。

被裁撤的軍隊,他們原本所承擔的國土守衛、治安彈壓的職責,必需得找到替代的方案,官兵的規模可以削減,但不能以犧牲國家安全為代價。

因此,削減軍隊規模,只是兵制改革的第一步,緊隨其后,當同步進行的,則是組織一股能夠填補國防缺失的力量,那便是鄉兵。

經過多年的建設,大漢早已從全國范圍內建立了一套基本的鄉兵體系,每年的軍費之中,也有一部分專門針對鄉兵武器、訓練、給養的撥款,由各道州都司負責。

按照大漢鄉兵建設條制,凡在冊之鄉兵義勇,每年在農閑時,都要接受都司下屬作訓都尉為期45——60日訓練,包括基礎訓練以及軍事條令的灌輸,代價是可以免除一定的勞役。

在戰爭年代,這些有基礎訓練經驗的鄉兵義勇,毫無疑問是大漢軍隊最重要最可靠的兵源,是樞密院最主要的招募對象,對統一及對外戰爭的消耗做到了有效補充。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和平的降臨,在鄉兵的組織建設上是進入了一種停滯狀態的,不論是財政投入還是操訓上。

畢竟,當大漢打遍四海無敵手,當戰爭正事實上地遠去社會恢復穩定與安定之時,人們的視線自然也從戰爭上轉移,心思也徹底放到生計的勞碌奔波上。

邊境道州尚可,環境民風也適合鄉兵發展,再加上軍隊以及都司的大力扶持,都導致邊地的鄉兵建設都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氛圍也很濃厚,李繼隆所言邊地鄉勇在邊防事務上承擔更多責任也是事實。

相較之下,內地道州的情況,顯然不容樂觀,雖然大漢民間依舊習武成風,并受到了官府的引導,但對大部分百姓來說,習武的成本還是高昂的,也沒有那么多的時間與精力深切參與其中。

而經大漢此番兵制變革,對于鄉兵的建設,也將加大了。而與此前那種維持基本簡單的訓練不同,變革下的鄉兵,對其要求要更高,所承擔的職責要更大,在大漢軍隊中的地位也要提高,待遇更要提升。

當然,這指的是那些被選拔出來,充實入大漢國防體系的鄉兵。不只是邊地需要正兵削減后的補充,對于地方道州上,也將成為駐軍的輔助部隊。

樞密院擬定的策略,是從鄉兵之中,選取精壯者,編練成半軍性質的軍隊,稱為團練,是在大漢的軍事體系中重新規劃出一股力量,這股力量,將填補國防戍防上的空缺。

根據樞密院提出的要求,地方上的團練兵每年當保持至少兩百天的訓練,并要承擔維護治安的職責,且異地服役。邊境上的團練,則以三年為期,三年期滿,再調回原籍,年齡限制,也放寬到四十歲。

最為關鍵的是,這些團練兵除了戰爭抑或執行剿匪戡亂等特殊任務時,是不給軍餉的,取而代之的,是朝廷免除這些團練家中丁稅、兩稅以及每戶每年兩人的勞役。

而朝廷養這些團練兵的正常支出,只有日常的訓練、被服、軍械、給養,裝備上的要求也要低上一等,這樣的待遇,與朝廷那些在籍正兵相比,可謂低廉了。當然,傷亡撫恤也是要給的,同樣要次于在籍官兵。

對團練兵的建設,也是朝廷對兵制改革中,實行的最為重要也最根本的舉措,而那節省的軍費,也就是從中的而來。

毫無疑問,團練兵比起朝廷正兵,是要弱上不止一籌的,裁兵的影響也不是靠區區團練兵就能彌補的,大漢的國防實力會有大幅度的下降。

但是,在基本保障國防的基礎上,能達到維持一個正常軍費開支的目的,同時,也更加完善大漢的軍隊體系。

而整個兵制改革,唯一沒有變動的一支軍隊,大抵只有拱衛劉皇帝的宿衛軍了,那是皇帝的親兵,是守護皇城、拱衛劉皇帝的最后一道防線,無論何時,其地位、其實力都不會動搖的。

另外,曾一度作為大漢軍隊組成部分的番兵,也遭到了裁撤,朝廷不再維持基本的編制,其中一部分有功者、心向大漢的將被挑選編入漢軍。

當戰爭爆發,在有需要時,再進行臨時征召,臨時花費,組織作戰,這也是消除胡民軍事威脅的一種考慮。當然,如西南飛塹軍這樣的軍隊,還是保留下來的,他們已經不算番兵了。

漢世祖 第54章 兵制改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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