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官 17.三唱得正字
既然是大家下達的命令,霍競良當然不敢怠慢,急匆匆順著宣政殿向皇城方向跑去。
這下霍競良跑得可就遠了,待到他疲累欲死地奔回來后,汗水早已濕透衣背,對殿上的皇帝上氣不接下氣地說,“前,前進士,高,高岳請求三唱,言不厭(滿足)太子正字,說校書若不,不得,那就,就秘書省正字,或集賢院正字。”
“果然三唱了!”代宗皇帝哭笑不得。
這下皇太子李適感到極大不快:雖然我不希望你擔當春坊司經局正字,但高岳你居然滿是嫌棄的態度,是什么意思?
“陛下,此人狂悖,三唱不可反復,不然吏部選顏面何存?可直接交給嶺南節度使。”李適當即進言。
唐朝有部分官員那是不需要注擬的,即是去嶺南這地方的,只要節度使愿意帶,即刻打包帶走,任期滿后如還活著回來,還能優先銓選。
誰想李豫卻搖搖手,示意太子不用急躁,接著看看檐角上開始西沉的日頭,這吏部的一日選馬上就要結束,總得有個結果,“劉卿你是天官尚書,依你看這高三唱應該如何注擬?”
劉晏不慌不忙,只是對陛下說,“陛下可先問高岳為何三唱而不厭。”
皇帝點點頭,階下站著的霍競良暗叫慚愧,幸虧剛才他跑到皇城承天街吏部南曹時,高岳為了怕他再跑一趟,直接告訴他求官的理由。
“前進士高岳說,自己年齡尚輕,不知官業道理,恐怕就潯陽縣尉不稱其職,辱沒圣主和吏尚名聲,希望先于秘書省、集賢院涉獵群書,待精熟后再遷轉縣尉,方可不誤百姓。”
聽到這番話,皇帝還是頗有感觸的,之前劉澡身為畿縣縣令,堂堂六品官員,居然干出那等齷蹉不堪之事,看來以后在擇官方面,不但要文藝純熟,更要器識優先才是。
不過朕不會被高岳區區一番話給打動的,朕要親自看看他的判文再做決定。
于是皇帝叫中書舍人崔佑甫,將高岳的判文擱在書案上,先看的是梨橘之判。
高岳是這樣判的:“榮澤名區,長洲澳壤,土宜雖異,川路攸通。故使賈客相趨。乘時射利,商人遞委,從有之無。大谷元光,言移汴北;江陵朱實,欲渡淮南。於是鼓帆侵星,俱辭故國,扣船忘夕,并屆徐城。兩鹢爭飛,雙帆不背,異虛舟而見觸,均斗艦之相逢。遂使橈逐蘭摧,疑建平之柿下;棹隨桂折,若河上之查來。落果於焉星散,傍人由其鶩沒,一游一泳,橘包裹而全收;載沉載浮,梨漂零而半矣。然防慮之術,未聞責已;而深溺之弊,直欲尤人。乍尋似合酬填,審細便難允許。何者?梨因散失,船則共傷,若為梨覓陪(賠),過自歸於毀櫝;如損船索償,理乃齊於指馬。既非情故,徒事披陳。”
其實這段判文,和唐朝大部分判相同,P話一堆,為了湊字數而湊字數,一些典故和門道全是劉晏所贈判文百道括里的,案子明明很簡單,甲的梨子因包裝不好而導致漂沒損失過半,不應讓乙賠償,此外甲和乙的船互相撞壞,責任也是對等的(畢竟唐朝還沒先進到能做責任認定檢查的程度)——所以前面那些“榮澤名區,長洲澳壤,土宜雖異,川路攸通”及“鼓帆侵星,俱辭故國,扣船忘夕,并屆徐城”也就是用駢賦形式,復述下案件過程罷了。
這道判文似乎平平無奇,于是代宗皇帝又接著看下一道不修橋判:
“津橋不修,何以為政?車服有命,安能假人?丁職是崇班,體非威重,輕漢臣之寵,失位于高車,徇鄭相之名,濟人于大水,志雖恤下,道昧葉中。與其熊軾涉川,小惠未遍,曷若虹橋通路,大道甚夷?啟塞既闕于日修,揭勵徒哀其冬涉,事關失政,情近沽名。宜科十月不成,庶辨二月無政。”(這判文直接抄了白居易的)
那位刺史丁的所作所為,高岳的看法是,“這修橋是你的分內之職,按照法律規定,州郡的刺史必須在十月將轄境內的橋梁修繕完好,保障百姓通行,結果你不但不修橋,還把朝廷賞賜你的車駕用來小恩小惠、沽名釣譽,你與其像個演員般玩這些虛頭巴腦的,不如好好履行職分,將州郡里的橋梁和大路全部修好,如是百姓何至于要遭受冬日徒步涉水之苦?故而判治政無方,罰二個月的俸料。”
“依朕看,這樣的刺史還罰什么俸料,直接罷黜得了!”李豫對這道判文極有觸動,不由得發言說到。
接著他想了想,本來想授高岳秘書省著作局校書郎的,但猛然察覺——這小子,我看過他的春闈賦文和覆試賦文,再和這道判文比較下,筆跡似乎有所不同,想必找到胥吏代書謄錄的,豈可讓高三如此猖狂,朕便將品秩往下壓壓,便宣布說“傳話給南曹,讓那高岳不要再求唱,便授他大明官集賢院正字之職!”
想到這,太子李適反倒緩緩舒口氣,總算沒送到春坊來。
皇帝的聲音不大,但十分清楚,回蕩在宣政殿和殿中省宮殿之間。
崔佑甫身為中書舍人,當即坐在書案邊,將該日平判入等的諸人,包括高岳在內共七人,共制一張敕書之內:
“高岳可大明宮集賢院正字。
(下六人略)
敕:某官高岳等:士子不患無位,患己不立,茍有所立,人必知之。唯爾等七人,蘊才業文,咸士之秀者,朕得聞姓名,各進其秩,分授以職,故因科選,得登臺郎,宜楙乃官,允茲良選。可依前件。”
接著李豫提起筆來,在崔佑甫擬就的敕書上,畫了“日”,阿不,是畫了日期即“大歷十三年某月某日”。
“送御日敕至中書省!”崔佑甫高亢的聲音響起。
中書省抄錄份送入制敕甲庫備案后,又送到了門下省。
常袞嘴角哆嗦著,但最終還是舉起官印,在高岳的敕書告身上重重落下......
又在委任狀“前進士高岳,起家集賢院正字”這行上,再戳了一記。
吏部南曹處,夕陽西沉,解孝集捧著黑木脫函走下來,里面即裝著抄付好的告身,鄭重地交到了高岳的手中,“恭喜郎君賀喜郎君,抄付的告身錢都包含在先前內里,郎君無憂,只管接下即可。”
黑木函在溫暖的春日陽光下,邊角閃著亮晶晶的毫光,高岳接過來,只覺得是份沉甸甸的收獲,“這才是真正的起點,我終于走出了第一步!”
大唐官 17.三唱得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