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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8章分權織經緯,契文定乾坤

  在華夏古代王朝,如果削弱儒家,引入法家和墨家,使得儒家掌握德治主教化,法家制定禮制主律法,墨家注重民本主農工,在分出三個內核之后,是不是有可能建立起屬于華夏自身的,全新的一種三權分立的政治階級統治模式出來?

  斐潛不知道能不能達成這樣的目標,但是他覺得可以試驗一下。

  三權分立,并不是西洋獨有的概念。

  華夏古代就有,但是也和后世的近現代的三權分立有很大的區別。

  周朝就有三監制度,甚至試圖用祭祀權牽制行政權,以史官監督形成當代事功加上歷史評價的雙軌制約,但是最終么,還是被周公推行的制禮作樂的體系所吸收。

  漢代也同樣形成了三角形的博弈。皇帝和中外朝之間,然后加上了御史系統,不過也很顯然這種三角形在皇權獨大的情況下導致雙邊不穩。

  在唐朝,以及唐朝之后,其實統治階級的中間管理層已經意識到皇權過大導致的危害性,連皇帝本人也心知肚明這一點,所以英明的皇帝都會有意識的抑制個人情緒,而偏向于理性的,多角度的解決國事之中出現的問題。

  比如唐朝就出現了五花判事,宋朝的中書門下樞密院,明朝的內閣六部九卿等等…

  但是華夏的三權分立,或者說類似于三權分立的維度和西方是有差異,也有相同點的。

  首先華夏的權力來源,是從所謂上古時期的神秘天命,轉變成為周朝的祖宗血統,然后再到改變血統也可獲得的天子傳承,可以看出有一條非常清晰的傳遞脈絡,而對于西方來說,更像是原始部落的合議推選,橫向之間的選擇一個老大來當頭。

  其次,因為其本身的來源不同,也導致了政治制度的目的不一樣。縱向的華夏權力,第一首要任務就是維持王朝的穩定,子傳孫萬萬代。雖然誰都知道這不可能,但是誰都想要多傳幾代。而西方主要就是利益保障,選取某人當老大,是因為某些利益的交換,當有新的利益出現的時候,隨時可以換老大。

  最后,在華夏和西方的各種表面特征,權力機構名稱,分管職能不同等等現象的掩護之下,但是實際上其核心本質都是利益,或是權柄的爭奪。

  不管是華夏的縱向權威,還是西方的橫向契約,都是可以歸納為一點,獨裁,或是壟斷,必然會出問題。而追求壟斷,或者叫做大一統,又是每一個公司,組織,國家等等的必然追求。

  斐潛認為,將皇帝扯下來自己坐上去,那么無疑是將自己主動置放于舊有的輪回體系之中,屠龍勇士轉職成為惡龍,然后等待下一個屠龍勇士的到來。

  或許三五百年,或許時間更短。

  所以斐潛就設想,華夏古代王朝如果削弱儒家,同時引入法家和墨家,分別讓儒家負責德治和教化,法家制定禮制和律法,墨家注重民本和農工,然后推衍這樣的制度,會有什么演變,及其對古代華夏發展有沒有什么新的意義?

  斐潛一度想過,要約束皇帝的權力,但是隨后他在青龍寺的建設和討論的過程當中發現,實際上華夏之中,還有一個隱形的皇帝,那就是儒家。

  于是斐潛就開始思考,如果歷史上儒家沒有成為主導思想,而是與其他學派結合,華夏的發展會有何不同。

  有了這樣的前提,斐潛需要的就不僅僅是得到一個簡單的答案,而是希望能有一個系統的推衍,包括制度演變的具體階段、各學派的分工協作、可能的沖突與融合,以及對華夏后續經濟、科技、社會結構的影響。

  于是乎,斐潛就回顧了歷史上的儒家、法家、墨家的核心思想,以及它們在實際歷史之中產生的影響。

  墨家幾乎是被法家和儒家等,再加上統治階級聯手干掉的。

  畢竟原本墨家的思想實在是太超前了…

  即便是在后世,普通的百姓也談不上什么自由平等,需要普通百姓賣命的時候,大爺大伯大嬸子叫得一個親切,然后轉頭就是拿著針管準備來一針,表示這是刺激政策,就像是給牛馬抽血注射興奮劑一般。

  在華夏古代民智不高的情況下,墨家是必須要改的。

  民本和農工,顯然更加適合墨家的定位,并且也不會太超前以至于扯到蛋。

  法家么,在秦朝的應用還是很成功的,只不過是類似于后世的軍事管制之下的計劃經濟,在戰爭暫停期間,就無法跟上百姓生活的需求,強行壓制必然就是嘭一下,宛如高壓鍋爆炸了。

  在墨家徹底被敲死,法家被一桿子掃下船之后,笑到最后的當然就是儒家。

  儒家撿起了留在船上的墨家和法家的包裹,然后扔掉了包裹皮,將法家和墨家的東西,藏到了自己的袖子里。所以,將儒家拆分出來的前提條件,也是具備的,畢竟儒家之中有一些東西原本就是其他學派的。

  因此,斐潛需要考慮的問題,就變成了三個學派在權力結構中的位置如何?

  又如何避免沖突?

  比如,法家重法律和集權,墨家強調平等和實用,儒家注重道德教化,這三者可能在統治方式上有矛盾的時候,要如何調和?

  法家的嚴刑峻法與儒家的仁政德治如何調和?

  墨家的民本和農工可能會推動科技和手工業發展,但古代中國重農抑商,這是否會改變國家的農業的根本?

  如此,等等。

  而且斐潛還需要考慮這種制度演變的不同階段會不會有什么新的變化。

  比如在初期,可能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權力之間覆蓋沖突的不多,分工也比較明確。然后到了中后期,就出現了三不管地帶,亦或是有油水的大家都想要搶,權利爭奪之下演變成為制度崩塌。

  三者對外的時候無往不利,但是三者對內的時候,就像是在演武堂的拆臺,也是同行才知道毒手應該下在何處。

  土地兼并是王朝衰敗的主因之一,所以斐潛又需要重新設計土地制度。

  要限制土地集中,促進公平分配。

  單純的將土地回收,然后下發給普通的百姓民眾,并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因為百姓民眾是會增加的,而土地的增速,不管是哪朝哪代都是遠遠小于人口的增速,因此在所謂分發給屯田戶,或是自由民等方式,只能在建國初期人口稀薄的情況下進行,稍微過個幾十年,土地分發制度肯定就會崩壞。所以解決的辦法就兩條,一條是土地完全國有化,另外一條就是定期重新分配,但是這兩條路都有一個相同的問題,就是如何避免官僚腐敗是關鍵。

  然后為了減緩和監督官僚的腐敗,三家分權的內部競爭就可以成為相互去除病灶的一種手段。

  同時三家分權確保權力制衡,也可以防止任何一方獨大,但是這又需要有超出三家分權的上級機構,最高首腦,比如皇帝,或是丞相進行平衡或是裁決。

  斐潛覺得,丞相或許會比皇帝好一些。

  而要讓三家都有機會擔任丞相職務,就必須盡可能的平衡選舉選拔機構,比如進行科舉制的改革,讓不同學派的人進入官場的數量大致相當。

  這一點又要求了官僚數量會比分立之前要多很多,所以經濟上面就要保證帝國官僚運作體系的費用足夠支出,也就需要發展工商業,減輕農業負擔,促進經濟多元化。墨家的技術推動和法家的法律規范可以促進手工業發展,保障商業的有序,也反過來減少了對土地的依賴。

  財政制度方面,避免傳統的農業稅為主,可能需要貨幣化稅收,建立穩定的財政體系,防止財政崩潰。墨家的量化分析可能幫助預算管理,儒家和法家道德監督律法監察用來防止腐敗。

  軍事方面,保持防御性力量,防止軍閥割據,墨家的城防技術和法家的軍功制度結合,同時儒家的教化減少內部叛亂,以及對外的文化侵襲。

  文化方面,維持儒家教化,但融合法墨思想,促進實用主義和道德的結合,防止思想僵化。

  要在華夏古代王朝之中,構建出可持續的政治制度,就需突破傳統王朝的土地權力綁定機制,建立動態均衡系統…

  千頭萬緒,而落在筆端的,可能就是一條條簡單的律令。

  著令。

  斐潛和龐統商議到了后面,便是基本上理清楚了一些思路,然后開始布置起來。

  參律院重修《九章律》,編大漢法典。不求律法完美,只求有例可循。以十年為期,添補增刪。另設「明法臺」,歸于參律院之下。以類講武堂,專述法例,巡判陳案,以平冤屈,復清明。

  著令。

  大考工制定《考工典》立度量規范,監立鑄造,鍛打,水利等事。下立「均輸臺」以平各地物資,交通輸流。

  著令。

  守山學宮增設格物博士,律令博士,與明經博士等同級別。

  著令。

  西京尚書臺下設三事大夫,事徒大夫掌教化,事寇大夫掌刑律,事品大夫掌工農。相互輪值,三年一輪換,成績優異且三者皆有輪換者,方可進尚書位。

  著令。

農學士清查各地耕田戶籍,編制《田戶書》,以定戶上下,人多遷,人少補,以均天下田畝  著令。

  青龍寺科考三分,設明經科,明律科,明算科,各自取士。

  斐潛敘述著一條條的命令,然后在龐統手下一條條的成文。

  這些命令,有一些是龐統熟悉的,也有一些是他完全陌生的,但是不管是熟悉還是陌生,都讓龐統感覺到了一種新的活力,新的生命。

  就像是看見新生命的誕生,雖然明知道這小家伙小胳膊小腿小鼻子小眼,身上還帶著血污和斑紋,卻能感受到一種血脈的延續,文明的傳承。

  除此之外,斐潛緩緩的說道,飛鴿傳書到山東之處,廣為散布…特別要說我們除了新政之外,還要設立大漢長老院…

  地方三老?龐統問道。

  斐潛搖頭,類似,但不是。長老院…類似青龍寺之中,大儒辯經之處…

  三家分立,肯定少不了相互爭執,甚至是無謂的攻擊,包括但是不限定于章程,事例,人身,道德等,而且絕多數這種攻擊都是小題大做,并且耗費時間。有可能在朝堂之上,雙方相互噴噴口水,就可以混過好幾天,尤其是在遭遇外族侵略,又或是什么突發災害的時候,分權之后的內閣之中相互扯皮,也不是大萌才獨有的產物。

  因此,斐潛就想要將扯皮和做事分開來,類似于青龍寺一樣。在青龍寺之中,誰想要扯就可以扯,甚至還可以租賃高臺大殿,邀請眾人前來觀禮旁聽,專門扯皮辯論。同時間可以開十幾個議題,也不耽誤什么,但是在長安西京臺內,就是處理事務,細化方案,推動具體落實。

  引經據典的去引經據典,處理事務的去處理事務。

  任何制度都是無法讓人閉上嘴的,這一點在后世白色恐怖統治之下,依舊有暗流涌動,就可以證明強硬的行政,或是刑罰,甚至屠殺的手段,都無法徹底的阻擋民眾之口,那么就何必去阻擋,不如改成疏導呢?

  長老院,就是用來專門議政的。

  雖然稱之為長老院,但是實際上并不只有長老才能入院,而是讓地方士族鄉紳入院。

  爭辯,議政,雖然有時候會出現異口同聲的情況,但是也同樣的會出現因為意見不同而導致肝火大盛,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讓這些地方的士族鄉紳有參政議政的權力,同時也避免其相互抱團,為禍地方。

  長老院每年可提一政案,由長老院動議而成,三分之二同意遞送上達,每項提案需經儒(道德論證)、法(律令論證)、墨(實效論證)三輪質詢,通達可行,便可提交丞相,或是尚書令之處審核,附加成本、收益、風險三損益預計之后,再行駁回,或是施行。

  斐潛笑著,最重要一點,大漢長老院,設于京都。

  龐統一時沒能反應過來。

  斐潛依舊笑著,居京者,大不易啊!

  龐統恍然,頓時撫掌而笑,主公此策甚妙!

  地方士族鄉紳,先天上有追求權力的渴望,這一點無論是在古今中外都是相同的,如果切斷這些人晉升的通道,他們就會想用其他的辦法來實施。

  大漢初期的劉邦割草開無雙,動不動就邀請地方鄉紳全家老小到長安做客,實在是有些簡單粗暴,而斐潛現在的模式就是不請自來,而一旦來到了京都之后…

  普通吃喝居住當然也不算是什么,但是一旦想要奢侈一些,品質一點的話,那么這消費就是哐哐往上飆升啊!

  就像是后世大都市,十元吃飽的有,一口一萬的也有。

  而且斐潛相信,一旦形成了長老院議案的模式,必然就會催生出一種議案掮客的群體,專門游說長老會內部的這些人進行利益交換,便是開啟新一輪的養豬模式,這也就是另外的效用了…

  一旦斐潛的這個大丞相尚書臺三經六部長老會三角制衡的模式形成,這種體制最革命性的影響在于提前孵化出政治契約精神,而這恰恰是華夏古代封建制度當中最為缺乏的東西。

  政治需要契約,而不是杯酒釋兵權,亦或是二桃殺三士。

  干得好,不能只能剩下狡兔死走狗烹,干的不好,也不能病退告老就算是完事。

  華夏自從儒家提出了天命之子概念之后,就形成了單向契約的模式,皇帝擁有最高解釋權,最高裁決權,最終施行權,又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同時還是觀眾。

  儒家則是在皇帝這個主干上寄生的藤蔓,在替皇帝掃平周邊的同時,也活生生的絞死了一代代的皇帝,吸血壯大,然后寄生在下一個王朝身上。

  所以皇帝和儒家,都必須倒下,鯨落方可萬物生。

  而萬物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政治契約。

  漢代不缺契約。

  漢代的先令券書等民間契約文書的高度發達,與政治領域的非契約性形成鮮明反差。

  斐潛特意留下了呂布,實際上就是為了鋪墊出政治契約的重要性。

  只有功臣不死,華夏之中能人才會盡情施展,否則要么就像是韓信這樣,被歸咎于自伐其功,將劉邦的這種政治背叛定義為道德缺陷而非制度問題,而導致每一個上臺的權臣,最后都必須要考慮自己,以及自己的家族究竟要怎么活下去…

  甲魚的自污,也是對于這個病癥的提醒。

  大漢之中,王莽,霍光等人,又加重了這個病癥,也導致了政治契約表面上一再簽署確認,但是實際上雙方都在懷疑下一刻會不會遭遇背叛,自己菊花不保。

  甚至包括現在的劉協和曹操,也是如此。

  那么等斐潛掌控了山東,劉協原本和曹操之間的矛盾,也就會轉移到了斐潛身上。

  按照原本的舊有道路,斐潛剩下的也就是再次廢帝,養一頭豬,度過幾十年,然后像是霍光一樣人一死,族就滅,要么就是類似于王莽曹丕,試圖用禪讓來解決政治繼承權的正統問題。

  而這兩者,顯然都不是什么好辦法。

  所以,斐潛想到了這樣的一套新模式,一條新道路。

  當議案、執行、反饋成為制度閉環,華夏傳統的統治合法性也就漸漸地會從天命轉向履約。畢竟所謂的皇帝,朝堂,是所有這個國家的百姓民眾過渡了一部分的權利,而形成的通用維持秩序機構,是組織生產,保障生活,抵御外敵的機構,這本身就是政治契約,是雙向的,而不是某個人,或是某些人的彰顯無能,滿足私欲之所。

  一旦形成華夏的政治契約,或許就會將華夏民族帶向一個更高更燦爛的巔峰。

  當然,受限于農業文明基礎生產力生產技術等的制約,斐潛的這種新體制最終很大可能會演變為士大夫民主制而非近現代議會制,不過這也就是后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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