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漫威當法爺 第001章 走過最遠的路
蝸居的出租屋,窗外高樓大廈絕妙的擋住了這邊所有住戶的采光,并且還偶爾伴隨著火車經過的轟隆隆聲響不得安寧。
白牧被吵醒了,抓著亂糟糟的頭發走向洗手間,放水時還在想著剛才那坑爹的夢,夢里有個聲音問自己渴望魔法嗎?廢話,我當然渴望啊!
可他禁不住對方的蠱惑,說只要掌握了魔法,要多少有多少。他就帶著真誠上車了,卻想不到對方帶著套路飆黑車!
想離開?先出師!一本魔法書,他埋頭苦學三年但毫無進展,研究發現三年不成這叫鞏固。又三年無果?那叫模擬!再三年我都忘了是啥玩意兒。
千辛萬苦翻到后面,還有一行字說:如果以上方法均未奏效,原因只有一個——這個世界沒有魔法能量,前面的作廢,請看下一頁。
白牧忍著看完“我們去個有能量的地方重新來過”這一句后,一口老血終于沒忍住,掛了。然而更瘋狂的是,他發現這并不是在做夢。
因為這兒不是他的地方,也不是他的玩意兒……重點這張臉也不是自己的,但奇怪的是竟然生不起半點嫌棄的感覺。
可能主要是這顏值非常過關,在西方人普遍認為亞裔都是扁平鼻子單眼皮的模樣時,他還混了這一副超越絕大部分人的尊容,欣然接受了。
也可以說自從被接二連三的驚喜和天坑埋了以后,白牧就覺得世界上不會再有什么事情,能夠動搖他波瀾不驚的心。
穿越?自己不還活得好好的。紐約?以前成天想來美國玩。窮光蛋?外國賣腎可值錢了。只讀過初中?放心我上過大學。
慢著慢著!記憶深處有這家伙對托尼·斯塔克這名億萬富豪、花花公子生活的羨慕?偶爾也會中二一下,想象自己是拯救萬千民眾于水火之中的星條盾隊長?
這兒竟然是多災多難的漫威世界!
這可是個處處有坑的地方,你將要面對層出不窮的大反派、陰謀家的威脅,搞不好某個綠胖子就會發狂砸掉一座城市,某群外星人就對地球勢在必得,某些反派要控制或毀滅世界。
在這里如果沒有高超的本領和求生技巧,你恐怕連一秒鐘都活不下去!
但白牧沒忘了他前輩子用了大把時光研究魔法,在漫威世界里,魔法師也是層出不窮的,這就證明——
濃郁的魔法能量!精神處在一種前所未有的亢奮狀態中,心意一動,手中重現了魔法書魔法全集!
名字是俗了點,作者署名“法神”也拽了點,但不可否認這是一本陰魂不散的書,前世他曾經火燒、水泡,碎紙機伺候,都沒能消滅它。
但這輩子卻成了他唯一從前世帶來的禮物,摸著它古樸的封面,白牧翻開它的第一頁,序言就寫著——
“那些區分冰法、電法或死靈法,圣騎、術士還是別的魔法使用者,都是對能量低劣的利用,恕我直言,以上都是垃圾!
貫通萬法方為神,記住我這句話——魔法的本質是能量,法術就是操控它的表現信息,真正領悟它時,你將無可匹敵!”
白牧的手有些顫抖了,因為他走過最遠的路,就是這本書的套路。自己又是奇遇,又得穿越,跌宕起伏都有了,接下來還要有什么?
但他還是無法抗拒要試一把……火球術!
只可意會的咒法構建后,指尖立即凝聚出一個炙熱的火球,手一甩它就砸在了墻壁上,炸開的火花是法師獨有的浪漫。
眼看這房子要被烈焰點著,他反手釋放一個冰凍術,結冰的墻面立即控制了火勢,房間的溫度驟然下降到怡人的程度。
“魔法,竟然這么簡單?”
白牧臉上盡是難以置信,前輩子怎么都學不會的,現在隨隨便便就來?還能好的好按劇本來演嗎?
原以為要繼續的天坑卻沒有上演,他翻著書本,反復琢磨很久后,他知道自己是看不透這本書的套路了。
經歷了這么多,他也知道除了接受沒第二種選項。可不是有那句話嗎?生活就像強*,無法反抗那就閉上眼睛享受。
作為一名極富冒險精神的人,白牧還是挺期待的。因為一個正常人,也不可能抱著一本魔法書研究九年,天才的有些行為等于瘋子。
漫威世界的魔法環境重燃了他的熱情,前世平平淡淡的地球生活已經被拋到腦后了,全新的人生開端,他有著充沛的激情。
雖然這輩子的起步點還是一窮二白,除了比上輩子好看、比上輩子高,但他的冒險血液,從來就不懼挑戰。
窮光蛋沒有錢?那就去弄!坐著哀嘆現狀可不是他的風格,跑去洗了個澡,換了一身自己覺得不錯的行頭,準備出門。
話說前輩子沒來過紐約,難免稀罕這座大都會,走到樓下習慣性的去推自行車,翻身就要上去騎,但白牧發現這根本不是自己的風格。
一腳踢飛到角落,要什么自行車!
魔法書在流光溢彩的五塊錢特效里出現,翻開目錄,嘴里念叨著如何迅速掙一筆錢或點石成金的魔法……沒有。
不過智慧是最寶貴的財富,在他曾經的生涯中,他發現但凡是資本的積累都是血腥的,火速發家的人就沒有幾個底子能干凈。
所以真正發家的快捷門路在于“黑”——黑暗魔法就是這種黑,道理等同于任何快速賺大錢的招數,早已經被寫入了刑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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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為了節約大家的時間,聲明本書主角走boss流,輕松但不黑暗。。想看升級打怪、猥瑣發育、跪舔的套路,都可以直接點X了。
另外作者看過不少漫畫、電影,想從與其它漫威文不同的角度,寫一個少套路化、多歡樂的故事。謝謝。
混在漫威當法爺 第001章 走過最遠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