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地主 第771章 分家
“等打完這一仗,我也求陛下給我在陰山外一塊牧場,當做我的采邑領地,那時我們做個鄰居。”
涼拌高梁魚魚的味道還不錯,但李秀寧更高興的是能和心愛的男人一起做飯。吃過了換,也重新換上了征袍戰甲,李秀寧還有些沉浸在剛才的氛圍之中。
“好啊。”李超笑著回應,他手里拎著一頂鳳翅麒麟金盔,連同身上的麒麟明光金甲,一整套都是李世民親賜,這是李世民以前穿過的鎧甲,這次李超掛帥出征,統一指揮北方之戰,李世民把這套甲賜給了李超。
“你那時舍得離開朝堂嗎?”李秀寧為李超親自系上猩紅披風,望著他的臉,她有些恍然。
好想跟他一起,在塞上放牛養馬,如同草原上的牧民一樣,帶著帳篷牛羊,逐水草而居。沒有太多的俗事紛爭,兩個人過著自給自足相守相衣的日子。
“沒有什么舍得舍不得的,我巴不得扔下肩上的擔子呢。”
這次李世民請他掛帥,李超拒絕過,但沒有堅持拒絕,是因為他覺得北方突厥人將南下入侵,李超有責任為中原出一份力。而若是打退了突厥人,局勢安穩了,他也愿意退隱。
他也清楚的感受到如今地位太高的問題,所謂月滿則虧,物極必反。
李超也是個很喜歡中庸的人,中庸,他的理解就是不極端,留余地。他為李世民拼過,為大唐戰過,有天下百姓也擔憂過、努力過,這幾年,也為自己的小家拼博下了足夠的一切。
如今,是時候可以退出朝堂,過些舒適的日子了。
李世民給他封了一塊領地,不是普通的牧場、莊園,而是封國領地。這讓李超最近一直有著一個想法,大唐立國之初,一直有個很嚴重的內部問題,就是世家豪強的實力太強,左右著朝廷的穩定。
大唐朝廷與世家豪門一直在爭奪著,爭奪著土地爭奪著人口爭奪著稅收爭奪著思想等等,矛盾很深。李超覺得,這就好比是大唐的一個嚴重的遺傳病。
一出生,這病就有了,然后一直在惡化,然后才有了后來初唐中唐的種種起伏。
這個病很難醫治,李世民李治武則天李隆基等都努力過,都沒治好,這病也爆發過許多次,每次都要傷害大唐的元氣。
現在李世民給李超一塊封地,李超突然想到。
能不能在大唐推行一個郡國制呢,類似漢朝,郡縣與封國并行。
不同的是,大唐把中原地區都設為朝廷直屬的集權統治區,而在如陰山外的漠南、西域地區、西南的高原,甚至是西南的蠻夷之地,在南海的蠻荒,在東北的山林,把這些大唐鞭長莫及的地方,分封給宗室子弟和異姓功臣們。
就如周之分封。
但如漢一樣,對封國要控制的嚴格一些。
比如說領地分的少一些,限制他們擁有的軍隊數量,官員要由朝廷委任,封國內朝廷還可以駐軍,朝廷擁有封國的外交權等,封國的稅收得拿出起碼一半給朝廷等。
總之,就是盡量把中原的世家門閥的力量,引到這中原之外的四夷之地,讓他們既能夠轉移方向發展,同時又能成為中原的屏藩。
讓這些封臣跟四夷們去斗,讓他們去開拓領地,每開拓出一片新領地,可以把其中一部分,分封給這位有功諸侯的一個兒子,實行再分封,另一部分則交給朝廷,朝廷也可以再分封功臣過去。
通過這種再封的策略,也能限制諸侯們的地盤不斷擴大,免得主枝弱干。
當然,李超這樣想,其實與史的潮流有些背棄。
因為自秦始皇起,都是在進行中央集團,都是中央與地方的,朝廷與貴族門閥之間的交鋒斗爭。哪怕漢實行分封制,可最初的本質也是為了收權。用劉家宗室,來對抗異性諸侯,奪他們的權。等到后來宗室奪了那些異性功臣的權后,劉家天子不也就開始要削藩收權嗎。
可正所謂屁股在哪,腦袋就在哪。
李超已經不是以前的那個普通府兵的兒子,灞上李家如今也是新興豪門,財粗勢大,名望極廣。
李超成了豪族,當然得為自己權貴的階層利益著想,他并不希望有一天,灞上李家被朝廷殺豬。
最好保證李家利益的辦法,當然不會是跟皇家聯姻,跟皇家聯姻頂多能保證這一代,甚至這一代都保證不了,跟皇家聯姻越容易淌進渾水里出事。所以最好的辦法,還是這個分封。
若真能歐洲中世紀一樣,搞出一個大中央,然后是周邊諸侯國,兩個勢力能達成一個平衡,就能更加穩固。
大唐朝廷也能更健康的運行,貴族豪門們也有了更高的上升發展通道。
而從更長遠處來說,如此一來,漢民族就能加快對外開拓的腳步,四面發展。這就如同是周王朝分封一樣,尊王攘夷,周王朝的諸侯們,不斷向四邊開拓,最終打下了秦漢時漢人的基本疆域。
世界那么大,為什么要整天自己人斗呢。
若是一個家族,能夠變成一個諸侯國,李超相信,其實很多家族都愿意的。
李超就很愿意,哪怕是封在塞外的陰山北,一片并不富饒的草原,可地方那么大,只要懂經營,一樣能發展的不錯。放牧養殖,也能開礦冶利,還能加工制造,進行工商貿易等等。
李家的領地跨過陰山,南面就是肥沃的河套平原,西套、前套、后套那么肥沃,黃河水運之利,因此交通還是很便利的。
北面是草原。
搞搞貿易很有潛力,背靠著河套平原,也不愁糧食來源這些。那里還有煤鐵等礦儲優勢呢,李超相信,只要朝廷肯放開讓他搞,李家絕對能在塞上發展的很好。
當一個一二十萬人的領主諸侯,家族世代傳承,豈不比呆在中原更有發展?
李秀寧笑的很開心。
“記住你剛剛說的話啊,我們就此約定,打完這仗,一起到塞上做個鄰居。”
“嗯,一言為定!”(
唐朝好地主 第771章 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