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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反逆蟊賊

更新時間:2024-06-08  作者:赤軍
漢魏文魁 第九章、反逆蟊賊
馬齊怪道:“三市合一,使無時無售賣者,無時不可貨買者,斯善政也,何得謂惡?”就不提咱們還能僥幸趕上點兒冷食,光說整個白天,商賈隨時都可以賣貨,購者隨時都可以買貨,那就比原來方便多啦,怎么能說是“惡政”呢?

正說著話,小廝送上來一甌熱酒,并碗碟、干果,隨即表示,有上午新烤的餅,尚有余溫,新煮的肉,可以切片冷食,以及三五道腌菜——要不要都給三位端上來?馬齊說趕緊的,我肚子都快餓癟啦——“若得飽腹,必別有賞賜!”

小廝退下了,馬齊轉向陳纻,再次追問:“何得謂惡?”

陳纻冷笑道:“三市合一,自然方便,前人豈不知者?”難道從前人都是傻瓜嗎,就想不到這樣買賣雙方都能夠得著便利?為什么不這么做呢?是因為管理起來太過煩難了呀。坐商和行商,稅率不同,隨便賣點兒東西掙零花錢的老百姓,更是不繳稅的,所以要把他們分開來,方便管理和征稅。可是如今合三為一,哪兒有那么多小吏來管理啊?難道不會造成混亂嗎?

“鄭縣非止三市合一也,且早開晚閉,所為者不過厚其稅賦耳……”其目的就是為了多收商稅,但是因為管理混亂,必然造成收稅不公,長久下去不僅商業難以繁榮,恐怕還會人心離散——這是涸澤而漁、殺雞取卵之法也。

馬鈞不明白了,便問:“何、何得必云亂也?若乃增、增、增……”馬齊接過他的話頭:“若乃增其吏,未必便亂也。”

陳纻說那就更可怕——“農食其田,工食其技,商食其殖,吏食其祿。前兩者,增物也,后兩者,減物也。雖然商賈不可得無,官吏不可得無。但要在抑制之,使物均平。若百農養一吏,是農將輸其稅半分,若養十吏。是農將輸其稅五分——則吏愈多,而事愈繁,且稅負重,民乃不堪,由是可知矣……”

如今朝廷變更舊制。已經在各郡縣增添了很多官吏,原本長吏私征,吃用長吏祿米的幕僚,如今都變成了拿朝廷俸祿的正經職位。如此一來,朝廷在官吏俸祿方面的開銷,比從前大了多少倍你們算過嗎?這些糧食、布帛,難道都能憑空產生出來嗎?最終還不都得轉嫁到平民百姓的頭上去?

其后上行下效,朝廷增加官吏數量,如鄭縣這般又增添了很多小吏數量,全都吃用國庫。國家真能承受得起嗎?一兩年可能沒有問題,時間一長,要么朝廷破產,要么賦稅沉重,,這都是可以預見得到的事情啊!

陳纻痛心疾首,說得馬鈞一愣一愣的,馬齊倒是并不在意,一邊享用小廝才剛送上來的餅、肉、菜,一邊笑道:“此非茲免所當言也。”

陳纻一瞪眼。說:“國家事,士若不言,何得稱為士耶?”咱們讀書人都不敢講真話,這國家還能好得了嗎?

馬齊說我不是這個意思——“若朝廷不增置吏。安得開科舉?舊選人法,一郡止歲舉二孝廉、茂才也,安有吾等?故謂他人可言,茲免不當言也。”你本人就是這增設官吏政策的獲益人,怎么還好意思噴這條政策呢?

陳纻正氣凜然地說道:“吾應科舉,為謀國也。非謀身也。若試題有所涉及,必直言增吏之弊,望達天聽,以挽頹風!”

馬齊一撇嘴,說你可別胡來——“吾聞增吏與科舉同,皆是公之策也,若乃誹謗之,安可得中?且欲言達天聽,必先為吏,若不得舉,誰聽汝歟?”你別吹牛皮了,皇帝哪兒能瞧得見你的考卷?你得先順應時勢,好好地考過了,當上個官兒,官兒做大了,才能有機會上達天聽,發表你的意見哪。

旁邊馬鈞沉思良久,終于忍不住插嘴:“即、即以吾郡觀、觀之……”陳纻說你別著急,先喝口酒,再慢慢地說。馬鈞趕緊順一口熱酒下去,這才咬著牙關,一字一頓地說道:“過往有訟,比、比年不斷,民有難事,吏不、不肯問。今增吏也,大有改觀……”郡里官兒多了,各司其職,辦事就簡單、方便多啦,對各縣、鄉的掌控也更加深入了,要是不增設官吏,很多事情都辦不成啊。

陳纻搖頭道:“鄉間自有三老,非大事不必問吏也。”各縣、各鄉的大戶人家是干嘛吃的?有他們掌控地方不就成了嘛,干嘛什么事兒都要勞動官府呢?

馬鈞緊皺雙眉,總覺得他這想法不對,可是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馬齊卻笑:“即有三老,本村無份也。今多置吏,使行科舉,吾等乃可有仕宦之途,豈不佳耶?”要不是有國家增吏、科舉的政策,我馬家休想再復過往的輝煌——我可沒你那么大公無私,我覺得對自家有利的就是“善政”,對自家沒利的才是“惡政”哪。

話不投機,陳纻也懶得再跟馬齊廢話,只好撇嘴一笑,自顧自垂下頭去用飯。這頓冷食說不上有多豐盛,但以他陳家的財力,亦不能餐餐有肉——至于馬鈞,估計要倒過來說:生年一十六載,未必餐餐無肉也,比方說趕上馬齊冠禮之類的族內宴請,還是能夠見著點兒葷腥的——如今離家在外,倒得肉吃,也算意外之喜。

隨口便道:“得無鴨肉耶?”馬齊搖頭:“此野雁也。”陳纻不禁腹誹:也就你這般富裕人家,才能分辨得出鴨肉和雁肉的區別,人比人真的要氣死人……

正餐之際,忽聽門口腳步聲雜沓,三人抬起頭來一瞧,卻見氣洶洶沖進來七八名鄉卒,手中有執桿棒的,有提繩索的。當先一名小吏,進得門后便將雙三角眼橫著一掃,隨即抬手戟指馬齊:“拿下!”

馬齊還沒能反應過來,塞了滿嘴的肉也說不出話,便被一名鄉卒狠狠一棒掃在頸項上,撲的便倒,撞翻了面前食案,漿水淋漓,糊滿一臉。隨即另幾名鄉卒過來按住了,以索套項,便待捆綁。

馬鈞驚得呆了,只是觳觫,卻難置一詞。還是陳纻頗有膽色,趕緊站起身來喝問:“汝等何人,何故胡亂拿人?”那小吏瞥他一眼:“此必同黨也,一并拿下!”

鄉卒們一擁而上,當場便將馬鈞也按翻在地。還有兩個來拿陳纻,卻被他后退半步,抄起面前食案來,奮力格住來棒,隨即飛起右腳,將一名鄉卒踹翻在地。

那小吏見了倒不禁膽寒,朝后便縮,口中卻道:“蟊賊,安敢拘捕!”陳纻大叫道:“吾等乃往都中應科舉之士人,何得謂為賊耶?!”

陳纻陳茲免本籍長沙,其父少年時曾為郡中小吏,從長沙太守孫堅孫文臺北上,以討董卓。結果陽人一戰,西涼軍敗績,隨即孫堅便得以進入已被燒成一片白地的洛陽城,遣將四外巡哨——陳父也在其中。在巡哨過程中,陳父劫殺了一位逃難的官員,奪其財物,擄得一名婢女為妻——也就是后來的陳纻之母。但因此舉違犯了孫堅軍令,他不敢再存身于長沙軍中,便領著幾名心腹西走,想要去投奔西涼軍。只可惜無門可入,多方輾轉,部屬亦皆星散,最終夫妻二人便定居在了武功的馬氏邨。

所以陳纻勉強也算半拉將門之后,少年時亦隨其父學過一些粗淺的拳腳功夫。

只是雙拳難敵四手,再說這雙拳本來也就二把刀罷了,兩名同伴徹底幫不上忙,很輕松便被繩捆索綁,放翻在地,鄉卒們騰出手來,一擁而上,打得陳纻滿臉烏青,終于同樣淪為了階下囚。

那小吏搶了三人喝剩下的熱酒,一口氣飲盡了,鄉卒們忙著將冷肉、烤餅塞入懷中,這才押著三人離開食肆。陳纻、馬齊又是喝罵,又是解釋,小吏和鄉卒全都充耳不聞,時間不大,便將三人押至縣署,搡入側廳。

廳上早有一吏高坐,陳纻抬頭一瞧,單梁冠、赭黃袍,腰懸墨綬——難道是鄭縣縣令是峻不成么?梗著脖子,才叫:“縣尊在上,吾等……”話才說到一半,卻覺腿彎處劇痛,不自禁地就跪了下來——原來是一名鄉卒橫起棒來,給他們一人來了一下:“既見縣丞,蟊賊安敢不跪?!”

原來上坐這名官吏并非縣令,而是鄭縣縣丞。

按照漢制,大縣為令,千石,其次為長,四百石,小縣亦為長,三百石,俗稱“墨綬長吏”。縣令、長以下,設丞一名,典文書,掌倉獄,尉一到二名,主盜賊,這些都是朝廷正式任命的官員。此外亦分曹理事,一如郡府,褚曹掾史多由縣令、長自主征辟,算是編外人員。

魏制則不同,改松散的諸曹為明確的吏選、戶商、禮文、辭刑、虞度、兵工六科,各命科員,此外還設廷掾以掌監察,都由朝廷任命。只是鄭縣原非魏國五郡,制度初改,難免配員不齊,故此縣丞兼了辭刑,縣尉兼了兵工。如今坐廳的,便正是鄭縣縣丞兼辭刑科員、吳郡人陸平陸均之是也——據說乃臨川郡守陸議之同族兄弟,也不是一個沒有根底的俗吏。

當下眼瞧著鄉卒們押進來三人,打跪在地,陸平不禁冷笑一聲,端起醒木來狠狠一拍,面如嚴霜,斥喝道:“反逆蟊賊,竟敢入我鄭縣,實乃自蹈死地也!速將汝等根底供來,以免吃苦!”

漢魏文魁 第九章、反逆蟊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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