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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席藁待罪

更新時間:2024-06-06  作者:赤軍
漢魏文魁 第二十五章、席藁待罪

曹昂是曹操的繼承人,官拜五官中郎將——這職務原本跟左、右中郎將一起,都是分統三署郎官的,然而漢末已無三署郎,五官中郎將就成為了一個空頭銜。前不久郗慮推薦曹昂擔任,以為丞相之副貳,說白了,品級驟然提升,變成了副宰相。

如此尊貴之人登門來訪,按道理是勛應當親自出門去迎接。可是曹昂遞了名帖進去,卻只見是府管家魚他迎將出來,不禁疑惑地問道:“汝主安在?”魚他畢恭畢敬地回答道:“席藁待罪矣。”

所謂“席藁待罪”,就是官員穿上一身白衣,打扮成個囚徒模樣,跪坐在草席上等待發落——是勛前一世在古裝韓劇中就見到過類似花樣,或者一大票官員,或者一大票妃嬪,素衣負席,跑去堵國王的大門請罪。不過那多少有點兒要挾的意思了,真正席藁待罪,就是在自家待罪,沒有堵上門去的道理。

史書上記載,田稷子曾經身負草席,去向齊王請罪,那就跟負荊請罪是同一個意思,只是表明一種姿態。就如同很少有人真的抽出請罪者背負的荊條,當場抽他一頓似的,也很少有人讓撞上門來的負席者就地坐下等著。是勛雖然也是為了表明姿態,但不想把事情鬧太大,也不想讓曹操不好下臺,所以沒去堵門,直接就跟家里坐著了。

當然啦,他是聽說曹昂上門來了,這才想起來換了衣服,鋪張席子跟自家院兒里跪下的。

曹昂聽了魚他的話,不禁大吃一驚,趕緊命魚他領自己去瞧。是勛演戲演全套,不但一身白衣,還把發簪給拔了,讓頭發披散到肩上,挑了張家里質量最次的草席鋪在院子正中,斂衽而坐,外帶表情悲戚。曹昂見狀,趕緊也給是勛跪下了:“姑婿何為而如此啊?”

曹昂那意思,我如今的身份不算你的上官,而是你的晚輩,所以可以身著官服拜你,咱們親戚之間說點兒掏心窩的話吧。

是勛瞟了曹昂一眼,淡淡地答道:“勛請罪之表,子修未得見乎?”曹昂說當然見著啦,所以我才奉了父命,親自登門來問問你——“何至于此啊?”

是勛說我表章上已經寫得很清楚啦,吳質獲罪,我為薦主,按律——“任人以為吏,其所任不廉、不勝任以免,亦免任者。”

他說的這是《置吏律》中的條文,也就是說所推薦、任命的官員若是犯了法,或者因為無法勝任職務而被免職,則薦主亦當連坐、同罪。這一律條,最初是秦代規定的,當年秦相范雎推薦鄭安平為將,結果鄭安平率軍出征,為趙軍所圍,被迫投降,范雎就只好去“席藁待罪”。按律,降敵者當收三族,也就是連本人帶親戚全都得逮捕下獄,鄭安平本人是逮不著啦,但薦主范雎及其三族可以逮著啊。

是勛還特意提起這段古事,跟曹昂類比自己如今的處境,其實是在耍心眼兒。因為秦昭王最終并沒有按照律條責罰范雎,反而“恐傷應侯(范雎)之意,乃下令國中:‘有敢言鄭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而加賜相國應侯食物日益厚,以順適其意……”

曹昂是個老實頭,果然就上了他的圈套了,當即反駁道:“秦法雖苛,秦王終不罪應侯也。況今吳質之罪未審,亦非降敵也,姑婿何必如何?我大漢以仁孝而治天下,終不復秦之政也。”

漢初這條連坐法,其實到了東漢朝中后期,雖然沒從法律條文中刪干凈,但基本上也形同虛設。東漢官僚為了援引朋黨,擴大自己的勢力,薦起人來比漢初要瘋狂得多,也輕率得多,加上貪官污吏層出不窮,倘若照此例辦理,朝堂隨時都可能空上一半兒。所以曹昂就奇怪啊,說姑婿你怎么就想起這條深埋在故紙堆里的條文來了?你不是那種泥古不化的人啊。

是勛搖頭道:“吾嘗語于丞相,今之薦人,多不合式,當復國初舉薦連坐之法也。況吾今任丞相司直,即負薦舉、監察之責,若不能自律,又如何律人耶?”別人也就算了,我的職權范圍就是向朝廷、相府舉薦人才,并且審核各地選拔上來的官員,所以在這方面,一定要比別人更嚴格地要求自己才成。

論起口舌之辯,是勛甩曹昂三條街去,曹昂實在說不過他,只好揪住一個漏洞不放:“吳質之案未審,其罪未定,姑婿何得而自責也?”你硬想湊上去跟吳質連坐,那也得等到案子審結之后再說吧。

是勛苦笑著反問道:“校事之罪人,安有得全身而出者乎?”這要是正經朝廷官署審理此案,我也就不著急待罪了,可如今吳質是落到校事手里去了啊,校事抓的案子,不管是不是冤枉,你聽說過有寬縱的嗎?

曹昂聞言愕然。是勛趁機幫曹大公子往深里一層分析:“吳季重之罪,傳言為暗輸鹽、鐵入胡中也。其自畿內而調廣衍,為某之薦,為其能任事也,并語其互市之利;與之市易者,為鮮卑拓拔部,吾假子是魏所在。校事素廣勾連以為能,興大獄以為功,異日必拷掠季重,使攀誣我,則我難以自辯,不如先請罪也——茍求生活,不亦鄙乎!”

那票特務最喜歡屈打成招,外帶四處攀誣啦,好不容易逮著這么個機會,你說他們能放過我嗎?終究是我推薦的吳質出任廣衍縣長,還寫信給他出主意,靠與胡人互市,可以收獲財源,建設地方,再加上他互市的目標又是我干兒子所在的拓拔部,這要說是我教唆他給胡人輸送鹽、鐵的,肯定很多人信啊——你爹說不定也就信了。與其到那時候把我逮捕法辦,要去面對校事,受他們的折辱,還不如先做出請罪的態度來,希望可以免罪呢!

是勛最后所說“茍求生活,不亦鄙乎”,此言出于前漢名臣蕭望之。當年蕭望之為權閹石顯所譖,元帝使執金吾圍其府邸,他乃仰天長嘆道:“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茍求生活,不亦鄙乎!”干脆服毒自殺了。

是勛那意思,我如今的心境跟蕭望之很相象,身為朝廷重臣、你曹家的姻親,又為鄭門嫡傳、素有賢聲,這要是被下了獄,那一世之名就毀啦,我才不干呢!所以提前做出認罪的態度來,希望曹操能夠從輕發落,別讓我去面對校事,要是萬一還逃不過牢獄之災,我也死了算了吧!

這可真把曹昂嚇得不輕,連聲道:“何至于此,何至于此?!”是勛心說你也就這點兒出息,這要是換了曹操,肯定不會象你那么起急——我是怕死的,這點兒曹操很清楚——即便換了歷史上的曹操正牌繼承人曹丕,也肯定不是這種手足無措的熊樣。

曹昂是老實人,正所謂“君子可欺之以方”,直接就掉是勛預設的陷阱里了。

曹昂最后只好說:“楊孔渠實審此案,其亦姑婿所薦也,料不會隨口攀誣……”

是勛搖頭苦笑道:“我知孔渠,過于子修也……”楊沛是什么玩意兒了?那就是漢末第一流的酷吏,不知道在原本的歷史上,他有沒有擔任過刺奸令史,但在這條時間線上,必須說曹操用這個人當特務頭子,還是挺有眼光的。

史書上對于曹家的刺奸令史,留下來兩個名字,一是溫恢,二是高柔。為什么就這倆留下名字來了呢?因為他們與眾不同,仍然以士大夫的心態審案,而根本找不準特務的心態。根據記載,孫禮曾為報答救母之恩,私放犯罪的友人馬臺,然后前去向刺奸溫恢自首,溫恢審問清楚案情后,認為孫禮此乃義舉,于是上奏曹操,赦免其罪。至于高柔,曹操讓他當刺奸就是想讓他得罪人,從而找機會收拾他的(因為他是高幹的族弟),但是高柔執法公平,處置允當,終于使曹操對他刮目相看。

吳質的案子要是犯在溫恢、高柔手上,那是肯定不會牽扯到自己的——不過如此一來,關靖也不會預設此計——可是犯到楊沛手上就難說了。所謂“酷吏”,有多方面的含義,一是不避權貴,二是執法如山——這是好的一面;三是用刑唯恐不嚴,殺人唯恐不勝,四是喜歡把小案子辦成大案子——這是徹底的反面。楊沛就是這種酷吏,他巴不得利用某個案子牽扯出什么權貴來,一棒子打死,好彰顯自家的威風呢。

當然啦,楊沛并不屬于徹底無下限的那種類型,否則的話,是勛當年也不會發掘他、舉薦他,有成的可能,楊沛不會把案子扯到是勛身上來。然而——

是勛繼續對曹昂說:“即楊孔渠不勾連于勛,亦不肯輕縱吳季重也。則季重因某之薦而得罪,某又于心何忍?乃欲與之共罪,或丞相看某面上,可留季重一命——人死而難復生,季重可大用者,安忍見其死乎?!”

楊沛未必會牽連我,但他九成九不會放過吳質——左右不過一個小小的縣長,殺了就殺了,校事殺的這類官吏還少嗎?趙達把人逮來了,楊沛轉眼宣布無罪給放了,他以后還想不想在特務群里混啦?你聽說過這種事兒嗎?特務們辦成的案子,你敢保證就全無冤屈?可是哪有翻案的先例啊?!

這話,是勛不敢跟曹操說,但是敢跟曹昂說,因為曹昂不但老實,而且心腸還軟,與乃父大為不同。曹昂就其本意,也是頗為反感特務政治的。

于是被是勛牽著鼻子這么兜了一大圈,曹昂是徹底蒙了,只好說我回去把姑婿的話轉告給大人……是勛說別介,我的話你可不能照原樣復述,那樣反而會惹得丞相不高興。你光說我害怕受牽連,又不忍心見吳質去死,所以做出待罪的態度,希望丞相可以網開一面就成。

曹昂一邊答應,一邊站起身來要走,可是才剛邁步,卻又停下了。終究曹子修雖然老實,但是不傻,他很快就反應過來了,轉過身低聲問是勛:“姑婿既已思慮周全,料有解決之道——須小侄如何相助,可直言不諱也。”要我幫忙做些什么,你明說了吧。

是勛點點頭,說既然你有這份心,那不妨如此如此,這般這般……

漢魏文魁 第二十五章、席藁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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