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卷第五十二
●卷第五十二
漢紀四十四起閼逢閹茂,盡旃蒙作噩,凡十二年。
孝順皇帝下陽嘉三年(甲戌,公元一三四年)
夏,四月,車師后部司馬率后王加特奴等,掩擊北匈奴于閶吾陸谷,大破之;獲單于母。
五月,戊戌,詔以春夏連旱,赦天下。上親自露坐德陽殿東廂請雨。以尚書周舉才學優深,特加策問。舉對曰:“臣聞陰陽閉隔,則二氣否塞。陛下廢文帝、光武之法,而循亡秦奢移之欲,內積怨女,外有曠夫。自枯旱以來,彌歷年歲,未聞陛下改過之效,徒勞至尊暴露風塵,誠無益也。陛下但務其華,不尋其實,猶緣木希魚,卻行求前。誠宜推信革政,崇道變惑,出后宮不御之女,除太官重膳之費。《易·傳》曰:‘陽惑天不旋日。’惟陛下留神裁察!”帝復召舉面問得失,舉對以“宜慎官人,去貪污,遠佞邪。”帝曰:“官貪污、佞邪者為誰乎?”對曰:“臣從下州超備機密,不足以別群臣。然公卿大臣數有直言者,忠貞也;阿諛茍容者,佞邪也。”
太史令張衡亦上疏言:“前年京師地震土裂。裂者,威分;震者,民擾也。竊懼圣思厭倦,制不專己,恩不忍割,與眾共威。威不可分,德不可共。愿陛下思惟所以稽古率舊,勿使刑德八柄不由天子,然后神望允塞,災消不至矣。”衡又以中興之后,儒者爭學《圖緯》,上疏言:“《春秋元命包》有公輸班與墨翟,事見戰國;又言別有益州,益州之置在于漢世。又劉向父子領校秘書,閱定九流,亦無《讖錄》。則知《圖讖》成于哀、平之際,皆虛偽之徒以要世取資,欺罔較然,莫之糾禁。且律歷、卦候、九宮、風角,數有征效,世莫肯學,而競稱不占之書,譬猶畫工惡圖犬馬而好作鬼魅,誠以實事難形而虛偽不窮也!宜收藏《圖讖》,一禁絕之,則硃紫無所眩,典籍無瑕玷矣!”
秋,七月,鐘羌良封等復寇隴西、漢陽。詔拜前校尉馬賢為謁者,鎮撫諸種。冬,十月,護羌校尉馬續遣兵擊良封,破之。
十一月,壬寅,司徒劉崎、司空孔扶免,用國舉之言也。乙己,以大司農黃尚為司徒,光祿勛河東王卓為司空。
耿貴人數為耿氏請,帝乃紹封耿寶子箕為牟平侯。
孝順皇帝下陽嘉四年(乙亥,公元一三五年)
春,北匈奴呼衍王侵車師后部。帝令敦煌太守發兵救之,不利。
二月,丙子,初聽中官得以養子襲爵。初,帝之復位,宦官之力也,由是有寵,參與政事。御史張綱上書曰:“竊尋文、明二帝,德化尤盛,中官常侍,不過兩人,近幸賞賜,裁滿數金,惜費重民,故家給人足。而頃者以來,無功小人,皆有官爵,非愛民重器、承天順道者也。”書奏,不省。綱,皓之子也。
謁者馬賢擊鐘羌,大破之。
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戊寅,以執金吾梁商為大將軍,故太尉寵參為太尉。商稱疾不起且一年,帝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詣闕受命。商少通經傳,謙恭好士,辟漢陽巨覽、上黨陳龜為掾屬,李固為從事中郎,楊倫為長史。李固以商柔和自守,不能有所整裁,乃奏記于商曰:“數年以來,災怪屢見。孔子曰:‘智者見變思形,愚者睹怪諱名。’天道無親,可為祗畏。誠令王綱一整,道行忠立,明公踵伯成之高,全不朽之譽,豈與此外戚凡輩耽榮好位者同日而論哉!”商不能用。
秋,閏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烏桓寇云中,度遼將軍耿曄追擊,不利。十一月,烏桓圍曄于蘭池城;發兵數千人救之,烏桓乃退。
十二月,甲寅,京師地震。
孝順皇帝下永和元年(丙子,公元一三六年)
春,正月,己巳,改元,赦天下。
冬,十月,丁亥,承福殿火。
十一月,丙子,太尉寵參罷。
十二月,象林蠻夷反。
乙巳,以前司空王龔為太尉。
龔疾宦官專權,上書極言其狀。諸黃門使客誣奏龔罪;上命龔亟自實。李固奏記于梁商曰:“王公以堅貞之操,橫為讒佞所構,眾人聞知,莫不嘆栗。夫三公尊重,無詣理訴冤之義,纖微感概,輒引分決,是以舊典不有大罪,不至重問。王公卒有它變,則朝廷獲害賢之名,群臣無救護之節矣!語曰:‘善人在患,饑不及餐。’斯其時也!”商即言之于帝,事乃得釋。
是歲,以執金吾梁冀為河南尹。冀性嗜酒,逸游自恣,居職多縱暴非法。父商所親客雒陽令呂放以告商,商以讓冀。冀遣人于道刺殺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放之怨仇,請以放弟禹為雒陽令,使捕之;盡滅其宗、親、賓客百馀人。
武陵太守上書,以蠻夷率服,可比漢人,增其租賦。議者皆以為可。尚書令虞詡曰:“自古圣王,不臣異俗。先帝舊典,貢稅多少,所由來久矣;今猥增之,必有怨叛。計其所得,不償所費,必有后悔。”帝不從。澧中、漊中蠻果爭貢布非舊約,遂殺鄉吏,舉種反。
孝順皇帝下永和二年(丁丑,公元一三七年)
春,武陵蠻二萬人圍充城,八千人寇夷道。
二月,廣漢屬國都尉擊破白馬羌。
帝遣武陵太守李進擊叛蠻,破平之。進乃簡選良吏,撫循蠻夷,郡境遂安。
三月,乙卯,司空王卓薨。丁丑,以光祿勛郭虔為司空。
夏,四月,丙申,京師地震。
五月,癸丑,山陽君宋娥坐構奸誣罔,收印綬,歸里舍。黃龍、楊佗、孟叔、李建、張賢、史泛、王道、李元、李剛等九侯坐與宋娥更相賂遺,求高官增邑,并遣就國,減租四分之一。
象林蠻區憐等攻縣寺,殺長吏。交趾刺史樊演發交趾、九真兵萬馀人救之;兵士憚遠役,秋,七月,二郡兵反,攻其府。府雖擊破反者,而蠻勢轉盛。
冬,十月,甲申,上行幸長安。扶風田弱薦同郡法真博通內外學,隱居不仕,宜就加袞職。帝虛心欲致之,前后四征,終不屈。友人郭正稱之曰:“法真名可得聞,身難得而見。逃名而名我隨,避名而名我追,可謂百世之師者矣!”真,雄之子也。
丁卯,京師地震。
太尉王龔以中常侍張昉等專弄國權,欲奏誅之。宗親有以楊震行事諫之者,龔乃止。
十二月,乙亥,上還自長安。
孝順皇帝下永和三年(戊寅,公元一三八年)
春,二月,乙亥,京師及金城、隴西地震,二郡山崩。
夏,閏四月,己酉,京師地震。
五月,吳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斬之。
侍御史賈昌與州郡并力討區憐等,不克,為所攻圍;歲馀,兵谷不繼。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屬問以方略;皆議遣大將,發荊、揚、兗、豫四萬人赴之。李固駁曰:“若荊、揚無事,發之可也。今二州盜賊磐結不散,武陵、南郡蠻夷未輯,長沙、桂陽數被征發,如復擾動,必更生患,其不可一也。又,兗、豫之人卒被征發,遠赴萬里,無有還期,詔書迫促,必致叛亡,其不可二也。南州水土溫暑,加有瘴氣,致死亡者十必四五,其不可三也。遠涉萬里,士卒疲勞,比至嶺南,不復堪斗,其不可四也。軍行三十里為程,而去日南九千馀里,三百日乃到,計人稟五升,用米六十萬斛,不計將吏驢馬之食,但負甲自致,費便若此,其不可五也。設軍所在,死亡必眾,既不足御敵,當復更發,此為刻割心腹以補四支,其不可六也。九真、日南相去千里,發其吏民猶尚不堪,何況乃苦四州之卒以赴萬里之艱哉!其不可七也。前中郎將尹就討益州叛羌,益州諺曰:‘虜來尚可,尹來殺我。’后就征還,以兵付刺史張喬;喬因其將吏,旬月之間破殄寇虜。此發將無益之效,州郡可任之驗也。宜更選有勇略仁惠任將帥者,以為刺史、太守,悉使共住交趾。今日南兵單無谷,守既不足,戰又不能,可一切徙其吏民,北依交趾,事靜之后,乃命歸本;還募蠻夷使自相攻,轉輸金帛以為其資;有能反間致頭首者,許以封侯裂土之賞。故并州刺史長沙祝良,性多勇決,又南陽張喬,前在益州有破虜之功,皆可任用。昔太宗就加魏尚為云中守,哀帝即拜龔舍為泰山守;宜即拜良等,便道之官。”四府悉從固議,即拜祝良為九真太守,張喬為交趾刺史。喬至,開示慰誘,并皆降散。良到九真,單車入賊中,設方略,招以威信,降者數萬人,皆為良筑起府寺。由是嶺外復平。
秋,八月,己未,司徒黃尚免。九月,己酉,以光祿勛長沙劉壽為司徒。丙戌,令大將軍、三公舉剛毅、武猛、謀謨任將帥者各二人,特進、卿、校尉各一人。初,尚書令左雄薦冀州刺史周舉為尚書。既而雄為司隸校尉,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任將帥。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曰:“詔書使我選武猛,不使我選清高。”舉曰:“詔書使君選武猛,不使君選貪污也。”雄曰:“進君,適所以自伐也。”舉曰:“昔趙宣子任韓厥為司馬,厥以軍法戮宣子仆,宣子謂諸大夫曰:‘可賀我矣!吾選厥也任其事。’今君不以舉之不才誤升諸朝,不敢阿君以為君羞;不寤君之意與宣子殊也。”雄悅,謝曰:“吾嘗事馮直之父,又與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是吾之過也!”天下益以此賢之。是時,宦官競賣恩勢,唯大長秋良賀清儉退厚。及詔舉武猛,賀獨無所薦。帝問其故,對曰:“臣生自草茅,長于宮掖,既無知人之明,又未嘗交加士類。昔衛鞅因景監以見,有識知其不終。今得臣舉者,匪榮伊辱,是以不敢!”帝由是賞之。
冬,十月,燒當羌那離等三千馀騎寇金城,校尉馬賢擊破之。
十二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大將軍商以小黃門南陽曹節等用事于中,遣子冀、不疑與為交友;而宦言忌其寵,反欲陷之。中常侍張逵、蘧政、楊定等與左右連謀,共譖商及中常侍曹騰、孟賁,云:“欲征諸王子,圖議廢立,請收商等案罪。”帝曰:“大將軍父子,我所親,騰、賁,我所愛,必無是,但汝曹共妒之耳。”逵等知言不用,懼迫,遂出,矯詔收縛騰、賁于省中。帝聞,震怒,敕宦者李歙急呼騰、賁釋之;收逵等下獄。
孝順皇帝下永和四年(己卯,公元一三九年)
春,正月,庚辰,逵等伏誅。事連弘農太守張鳳、安平相楊皓,皆坐死。辭所連染,延及在位大臣。商懼多侵枉,乃上疏曰:“《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止首惡。大獄一起,無辜者眾,死囚久系,纖微成大,非所以順迎和氣,平政成化也。宜早訖章,以止逮捕之煩。”帝納之,罪止坐者。二月,帝以商少子虎賁中郎將不疑為步兵校尉。商上書辭曰:“不疑童孺,猥處成人之位。昔晏平仲辭鄁殿以守其富,公儀休不受魚飧以定其位。臣雖不才,亦愿固福祿于圣世!”上乃以不疑為侍中、奉車都尉。
三月,乙亥,京師地震。
燒當羌那離等復反;夏,四月,癸卯,護羌校尉馬賢討斬之,獲首虜千二百馀級。
戊午,赦天下。
五月,戊胡,封故濟北惠王壽子安為濟北王。
秋,八月,太原旱。
孝順皇帝下永和五年(庚辰,公元一四零年)
春,二月,戊申,京師地震。
南匈奴句龍王吾斯、車紐等反,寇西河;招誘右賢王合兵圍美稷,殺朔方、代郡長吏。夏,五月,度遼將軍馬續與中郎將梁并等發邊兵及羌、胡合二萬馀人掩擊,破之。吾斯等復更屯聚,攻沒城邑。天子遣使責讓單于;單于本不預謀,乃脫帽避帳,詣并謝罪。并以病征,五原太守陳龜代為中郎將。龜以單于不能制下,逼迫單于及其弟左賢王皆令自殺。龜又欲徙單于近親于內郡,而降者遂更狐疑。龜坐下獄,免。
大將軍商上表曰:“匈奴寇畔,自知罪極。窮鳥困獸,皆知救死,況種類繁熾,不可單盡。今轉運日增,三軍疲苦,虛內給外,非中國之利。度遼將軍馬續,素有謀謨,且典邊日久,深曉兵要;每得續書,與臣策合。宜令續深溝高壁,以恩信招降,宣示購賞,明為期約。如此,則丑類可服,國家無事矣。”帝從之,乃詔續招降畔虜。商又移書續等曰:“中國安寧,忘戰日久。良騎野合,交鋒接矢,決勝當時,戎狄之所長而中國之所短也;強弩乘城,堅營固守,以待其衰,中國之所長而戎狄之所短也。宜務先所長以觀其變,設購開賞,宣示反悔,勿貪小功以亂大謀。”于是右賢王部抑鞮等萬三千口皆詣續降。
己丑晦,日有食之。
初,那離等既平,朝廷以來機為并州刺史,劉秉為涼州刺史。機等天性虐刻,多所擾發;且凍、傅難種羌遂反,攻金城,與雜種羌、胡大寇三輔,殺害長吏。機、秉并坐征。于是拜馬賢為征西將軍,以騎都尉耿叔為副,將左右羽林五校士及諸州郡兵十萬人屯漢陽。
九月,令扶風、漢陽筑隴道塢三百所,置屯兵。
辛未,太尉王龔以老病罷。
且凍羌寇武都,燒隴關。
壬午,以太常桓焉為太尉。
匈奴句龍王吾斯等立車紐為單于,東引烏桓,西收羌、胡等數萬人攻破京兆虎牙營,殺上郡都尉及軍司馬,遂寇掠并、涼、幽、冀四州。乃徙西河治離石,上郡治夏陽,朔方治五原。十二月,遣使匈奴中郎將張耽將幽州、烏桓諸郡營兵擊車紐等,戰于馬邑,斬首三千級,獲生口甚眾。車紐乞降,而吾斯猶率其部曲與烏桓寇鈔。
初,上命馬賢討西羌,大將軍商以為賢老,不如太中大夫宋漢;帝不從。漢,由之子也。賢到軍,稽留不進。武都太守馬融上疏曰:“今雜種諸羌轉相鈔盜,宜及其未并,亟遣深入,破其支黨;而馬賢等處處留滯。羌、胡百里望塵,千里聽聲,今逃匿避回,漏出其后,則必侵寇三輔,為民大害。臣愿請賢所不可,用關東兵五千,裁假部隊之號,盡力率厲,埋根、行首以先吏士;三旬之中,必克破之。臣又聞吳起為將,暑不張蓋,寒不披裘;今賢野次垂幕,珍肴雜遝,兒子侍妾,事與古反。臣懼賢等專守一城,言攻于西而羌出于東,且其將士將不堪命,必有高克潰叛之變也。”安定人皇甫規亦見賢不恤軍事,審其必敗,上書言狀。朝廷皆不從。
孝順皇帝下永和六年(辛巳,公元一四一年)
春,正月,丙子,征西將軍馬賢與且凍羌戰于射姑山,賢軍敗;賢及二子皆沒,東、西羌遂大合。閏月,鞏唐羌寇隴西,遂及三輔,燒園陵,殺掠吏民。
二月,丁巳,有星孛于營室。
三月,上巳,大將軍商大會賓客,宴于雒水;酒闌,繼以《韭露之歌》。從事中郎周舉聞之,嘆曰:“此所謂哀樂失時,非其所也,殃將及乎!”
武都太守趙沖追擊鞏唐羌,斬首四百馀級,降二千馀人。詔沖督河西四郡兵為節度。
安定上計掾皇甫規上疏曰:“臣比年以來,數陳便宜:羌戎未動,策其將反;馬賢始出,知其必敗。誤中之言,在可考校。臣每惟賢等擁眾四年,未有成功,縣師之費,且百億計,出于平民,回入奸吏。故江湖之人,群為盜賊,青、徐荒饑,襁負流散。夫羌戎潰叛,不由承平,皆因邊將失于綏御,乘常守安則加侵暴,茍競小利則致大害,微勝則虛張首級,軍敗則隱匿不言。軍士勞怨,困于猾吏,進不得快戰以徼功,退不得溫飽以全命,餓死溝渠,暴骨中原;徒見王師之出,不聞振旅之聲。酋豪泣血,驚懼生變,是以安不能久,叛則經年,臣所以搏手扣心而增嘆者也!愿假臣兩營、二郡屯列坐食之兵五千,出其不意,與趙沖共相首尾。土地山谷,臣所曉習;兵勢巧便,臣已更之;可不煩方寸之印,尺帛之賜,高可以滌患,下可以納降。若謂臣年少、官輕,不足用者,凡諸敗將,非官爵之不高,年齒之不邁。臣不勝至誠,沒死自陳!”帝不能用。
庚子,司空郭虔免。丙午,以太仆趙戒為司空。
夏,使匈奴中郎將張耽、度遼將軍馬續率鮮卑到谷城,擊烏桓于通天山,大破之。
鞏唐羌寇北地。北地太守賈福與趙沖擊之,不利。
秋,八月,乘氏忠侯梁商病篤,敕子冀等曰:“吾生無以輔益朝廷,死何可耗費帑藏!衣衾、飯含、玉匣、珠貝之屬,何益朽骨!百僚勞擾,紛華道路,只增塵垢耳。宜皆辭之。”丙辰,薨;帝親臨喪。諸子欲從其誨,朝廷不聽,賜以東園秘器、銀鏤、黃腸、玉匣。及葬,賜輕車、介士,中宮親送。帝至宣陽亭,瞻望車騎。壬戌,以河南尹、乘氏侯梁冀為大將軍,冀弟侍中不疑為河南伊。
臣光曰:成帝不能選任賢俊,委政舅家,可謂暗矣;猶知王立之不材,棄而不用。順帝援大柄,授之后族,梁冀頑嚚兇暴,著于平昔,而使之繼父之位,終于悖逆,蕩覆漢室;校于成帝,暗又甚焉!
初,梁商病篤,帝親臨幸,問以遺言。對曰:“臣從事中郎周舉,清高忠正,可重任也。”由是拜舉諫議大夫。
九月,諸羌寇武威。
辛亥晦,日有食之。
冬,十月,癸丑,以羌寇充斥,涼部震恐,復徙安定居扶風,北地居馮翊。十一月,庚子,以執金吾張喬行車騎將軍事,將兵萬五千人屯三輔。
荊州盜賊起,彌年不定;以大將軍從事中郎李固為荊州刺史。固到,遣吏勞問境內,赦寇盜前釁,與之更始。于是賊帥夏密等率其魁黨六百馀人自縛歸首,固皆原之,遣還,使自相招集,開示威法;半歲間,馀類悉降,州內清平。奏南陽太守高賜等臧穢;賜等重賂大將軍梁冀,冀為之千里移檄,而固持之愈急,冀遂徙固為泰山太守。時泰山盜賊屯聚歷年,郡兵常千人追討,不能制;固到,悉罷遣歸農,但選留任戰者百馀人,以恩信招誘之。未滿歲,賊皆弭散。
孝順皇帝下漢安元年(壬午,公元一四二年)
春,正月,癸巳,赦天下,改元。
秋,八月,南匈奴句龍吾斯與薁鞬、臺耆等復反,寇掠并部。
丁卯,遺侍中河內杜喬、周舉、守光祿大夫周栩、馮羨、魏郡欒巴、張綱、郭遵、劉班分行州郡,表賢良,顯忠勤;其貪污有罪者,刺史、二千石驛馬上之,墨綬以下便輒收舉。喬等受命之部,張綱獨埋其車輪于雒陽都亭,曰:“豺狼當路,安問狐貍!”遂劾奏:“大將軍冀、河南尹不疑,以外戚蒙恩,居阿衡之任,而專肆貪叨,縱恣無極,多樹諂諛以害忠良,誠天威所不赦,大辟所宜加也。謹條其無君之心十五事,斯皆臣子所切齒者也。”書御,京師震竦。時皇后寵方盛,諸梁姻族滿朝,帝雖知綱言直,不能用也。杜喬至冶金兗州,表奏泰山太守李固政為天下第一,上征固為將作大匠。八使所劾奏,多梁冀及宦者親黨;互為請救,事皆寢遏。侍御史河南種暠疾之,復行案舉。廷尉吳雄、將作大匠李固亦上言:“八使所糾,宜急誅罰。”帝乃更下八使奏章,令考正其罪。梁冀恨張綱,思有以中傷之。時廣陵賊張嬰寇亂揚、徐間積十馀年,二千石不能制,冀乃以綱為廣陵太守。前太守率多求兵馬,綱獨請單車之職。既到,徑詣嬰壘門;嬰大驚,遽走閉壘。綱于門外罷遣吏兵,獨留所親者十馀人,以書喻嬰,請與相見。嬰見綱至誠,乃出拜謁。綱延置上坐,譬之曰:“前后二千石多肆貪暴,故致公等懷憤相聚。二千石信有罪矣,然為之者又非義也。今主上仁圣,欲以文德服叛,故遣太守來,思以爵祿相榮,不愿以刑罰相加,今誠轉禍為福之時也。若聞義不服,天子赫然震怒,荊、揚、兗、豫大兵云合,身首橫分,血嗣俱絕。二者利害,公其深計之!”嬰聞,泣下曰:“荒裔愚民,不能自通朝廷,不堪侵枉,遂復相聚偷生,若魚游釜中,知其不可久,且以喘息須臾間耳!今聞明府之言,乃嬰等更生之辰也!”乃辭還營。明日,將所部萬馀人與妻子面縛歸降。綱單車入嬰壘,大會,置酒為樂,散遣部眾,任從所之;親為卜居宅、相田疇;子弟欲為吏者,皆引召之。人情悅服,南州晏然。朝廷論功當封,梁冀遏之。在郡一歲,卒;張嬰等五百馀人為之制服行喪,送到犍為,負土成墳。詔拜其子續為郎中,賜錢百萬。
是時,二千石長吏有能政者,有雒陽令渤海任峻、冀州刺史京兆蘇章、膠東相陳留吳祐。雒陽令自王渙之后,皆不稱職。峻能選用文武吏,各盡其用,發奸不旋踵,民間不畏吏,其威禁猛于渙,而文理政教不如也。章為冀州刺史,有故人為清河太守,章行部,欲案其奸臧,乃主太守為設酒肴,陳平生之好甚歡。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獨有二天!”章曰:“今夕蘇孺文與故人飲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舉正其罪,州境肅然。后以摧折權豪忤旨,坐免。時天下日敝,民多愁苦,論者日夜稱章,朝廷遂不能復用也。祐為膠東相,政崇仁簡,民不忍欺。嗇夫孫性,私賦民錢,市衣以進其父,父得而怒曰:“有君如是,何忍欺之!”促歸伏罪。性慚懼詣閣,持衣自首。祐屏左右問其故,性具談父言。祐曰:“掾以親故受污穢之名,所謂‘觀過斯知仁矣。’”使歸謝其父,還以衣遺之。
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劉壽免。
罕羌邑落五千馀戶詣趙沖降,唯燒何種據參絲未下。甲戌,罷張喬軍屯。
十一月,壬午,以司隸校尉下邳趙峻為太尉,大司農胡廣為司徒。
孝順皇帝下漢安二年(癸未,公元一四三年)
夏,四月,庚戌,護羌校尉趙沖與漢陽太守張貢擊燒當羌于參絲,破之。
六月,丙寅,立南匈奴守義王兜樓儲為呼蘭若尸逐就單于。時兜樓儲在京師,上親臨軒授璽綬,引上殿,賜車馬、器服、金帛甚厚。詔太常、大鴻臚與諸國侍子于廣陽城門外祖會,饗賜、作樂、角抵、百戲。
冬,閏十月,趙沖擊燒當羌于阿陽,破之。
十一月,使匈奴中郎將扶風馬寔遣人刺殺句龍吾斯。
涼州自九月以來,地百八十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民壓死者甚眾。
尚書令黃瓊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選,專用儒學、文吏,于取士之義猶有所遺,乃奏增孝悌及能從政者為四科;帝從之。
孝順皇帝下建康元年(甲申,公元一四四年)
春,護羌從事馬玄為諸羌所誘,將羌眾亡出塞,領護羌校尉衛琚追擊玄等,斬首八百馀級。趙沖復追叛羌到建威鹯陰河;軍度竟,所將降胡六百馀人叛走;沖將數百人追之,遇羌伏后,與戰而歿。沖雖死,而前后多所斬獲,羌由是衰耗。詔封沖子為義陽亭侯。
夏,四月,使匈奴中郎將馬寔擊南匈奴左部,破之。于是胡、羌、烏桓悉詣寔降。
辛巳,立皇子炳為太子,改元,赦天下。太子居承光宮,帝使侍御史種暠監其家。中常侍高梵從中單駕出迎太子,時太傅杜喬等疑不欲從而未決,暠乃手劍當車曰:“太子,國之儲副,人命所系。今常侍來,無詔信,何以知非奸邪?今日有死而已!”梵辭屈,不敢對,馳還奏之。詔報,太子乃得去。喬退而嘆息,愧暠臨事不惑;帝亦嘉其持重,稱善者良久。
揚、徐盜賊群起,盤互連歲。秋,八月,九江范容、周生等寇掠城邑,屯據歷陽,為江、淮巨患;遣御史中丞馮緄督州兵討之。
庚午,帝崩于玉堂前殿。太子即皇帝位,年二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丁丑,以太尉趙峻為太傅,大司農李固為太尉,參錄尚書事。
九月,丙午,葬孝順皇帝于憲陵,廟曰敬宗。
是日,京師及太原、雁門地震。
庚戌,詔舉賢良方正之士,策問之。皇甫規對曰:“伏惟孝順皇帝初勤王政,紀綱四方,幾以獲安;后遭奸偽,威分近習,受賂賣爵,賓客交錯,天下擾擾,從亂如歸,官民并竭,上下窮虛。陛下體兼乾坤,聰哲純茂,攝政之初,拔用忠貞,其馀維綱,多所改正,遠近翕然望見太平,而災異不息,寇賊縱橫,殆以奸臣權重之所致也。其常侍尤無狀者,宜亟黜遣,披掃兇黨,收入財賄,以塞痛怨,以答天誡。大將軍冀、河南尹不疑,亦宜增修謙節,輔以儒術,省去游娛不急之務,割減廬第無益之飾。夫君者,舟也;民者,水也;群臣,乘舟者也;將軍兄弟,操楫者也。若能平志畢力,以度元元,所謂福也。如其怠弛,將淪波濤,可不慎乎!夫德不稱祿,猶鑿墉之趾以益其高,豈量力審功,安固之道哉!凡諸宿猾、酒徒、戲客,皆宜貶斥,以懲不軌。令冀等深思得賢之福,失人之累。”梁冀忿之,以規為下第,拜郎中;托疾,免歸,州郡承冀旨,幾陷死者再三,遂沉廢于家,積十馀年。
揚州刺史尹耀、九江太守鄧顯討范容等于歷陽,敗歿。
冬,十月,日南蠻夷復反,攻燒縣邑。交趾刺史九江夏方招誘降之。
十一月,九江盜賊徐鳳、馬勉等攻燒城邑;鳳稱無上將軍,勉稱皇帝,筑營于當涂山中,建年號,置百官。
十二月,九江賊黃虎等攻合肥。
是歲,群盜發憲陵。
漢孝皇帝
孝順皇帝下永嘉元年(乙酉,公元一四五年)
春,正月,戊戌,帝崩于玉堂前殿。梁太后以揚、徐盜賊方盛,欲須所征諸王侯到乃發喪。太尉李固曰:“帝雖幼少,猶天下之父。今日崩亡,人神感動,豈有人子反共掩匿乎!昔秦皇沙丘之謀及近日北鄉之事,皆秘不發喪,此天下大忌,不可之甚者也!”太后從之,即暮發喪。征清河王蒜及渤海孝王鴻之子纘皆至京師。蒜父曰清河恭王延平;延平及鴻皆樂安夷王寵之子,千乘貞王伉之孫也。清河王為人嚴重,動止有法度,公卿皆歸心焉。李固謂大將軍冀曰:“今當立帝,宜擇長年,高明有德,任親政事者,愿將軍審詳大計,察周、霍之立文、宣,戒鄧、閻之利幼弱!”冀不從,與太后定策禁中。丙辰,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纘入南宮。丁巳,封為建平侯。其日,即皇帝位,年八歲。蒜罷歸國。
將卜山陵,李固曰:“今處處寇賊,軍興費廣,新創憲陵,賦發非一。帝尚幼小,可起陵于憲陵塋內,依康陵制度。”太后從之。己未,葬孝沖皇帝于懷陵。
太后委政宰輔,李固所言,太后多從之,黃門宦官為惡者一皆斥遣,天下咸望治平。而梁冀深忌疾之。初,順帝時所除官多不以次;及固在事,奏免百馀人。此等既怨,又希望冀旨,遂共作飛章誣奏固曰:“太尉李固,因公假私,依正行邪,離間近戚,自隆支黨。大行在殯,路人掩涕,固獨胡粉飾貌,搔頭弄姿,槃旋偃仰,從容治步,曾無慘怛傷悴之心。山陵未成,違矯舊政,善則稱己,過則歸君;斥逐近臣,不得侍送。作威作福,莫固之甚矣!夫子罪莫大于累父,臣惡莫深于毀君,固之過釁,事合誅辟。”書奏,冀以白太后,使下其書;太后不聽。
廣陵賊張嬰復聚眾數千人反,據廣陵。
二月,乙酉,赦天下。
西羌叛亂積年,費用八十馀億。諸將多斷盜牢稟,私自潤入,皆以珍寶貨賂左右。上下放縱,不恤軍事,士卒不得其死者,白骨相望于野。左馮翊梁并以恩信招誘叛羌;離湳、狐奴等五萬馀戶皆詣并降,隴右復平。
太后以徐、揚盜賊益熾,博求將帥。三公舉涿令北海滕撫有文武才;詔拜撫九江都尉,與中郎將趙序助馮緄,合州郡兵數萬人共討之。又廣開賞募,錢、邑各有差。又議遣太尉李固,未及行。三月,撫等進擊眾賊,大破之,斬馬勉、范容、周生等千五百級。徐鳳以馀眾燒東城縣。夏,五月,下邳人謝安應募,率其宗親設伏擊鳳,斬之。封安為平鄉侯。拜滕撫中郎將,督揚、徐二州事。
丙辰,詔曰:“孝殤皇帝即位逾年,君臣禮成。孝安皇帝承襲統業,而前世遂令恭陵在康陵之上,先后相逾,失其次序。今其正之!”
六月,鮮卑寇代郡。
秋,廬江盜賊攻尋陽,又攻盱臺。滕撫遣司馬王章擊破之。
九月,庚戌,太傅趙峻薨。
滕撫進擊張嬰;冬,十一月,丙午,破嬰,斬獲千馀人。丁未,中郎將趙序坐畏懦、詐增首級,棄市。
歷陽賊華孟自稱黑帝,攻殺九江太守楊岑。滕撫進擊,破之,斬孟等三千八百級,虜獲七百馀人。于是東南悉平,振旅而還。以撫為左馮翊。
永昌太守劉君世,鑄黃金為文蛇,以獻大將軍冀;益州刺史種暠糾發逮捕,馳傳上言。冀由是恨暠。會巴郡人服直聚黨數百人,自稱天王,暠與太守應承討捕,不克,吏民多被傷害;冀因此陷之,傳逮暠、承。李固上疏曰:“臣伏聞討捕所傷,本非暠、承之意,實由縣吏懼法畏罪,迫逐深苦,致此不詳。比盜賊群起,處處未絕。暠、承以首舉大奸而相隨受罪,臣恐沮傷州縣糾發之意,更共飾匿,莫復盡心!”太后省奏,乃赦暠、承罪,免官而已。金蛇輸司農,冀從大司農杜喬借觀之,喬不肯與;冀小女死,令公卿會喪,喬獨不往,冀由是銜之。
資治通鑒 ●卷第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