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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防衛過當(下)

更新時間:2014-04-13  作者:殘荷聽雨香
山神牧場 第十三章:防衛過當(下)
第十三章:防衛過當(下)

原告方律師站起來微微向法官以及眾位陪審團成員鞠躬,朗聲道:“在2008年3月14日發生的搶劫案中,姜志遠在面對我的兩位當事人攻擊時進行了武力反抗,但是在我當事人被其武力擊倒昏迷喪失反抗能力后,仍對我當事人進行武力攻擊,致使我當事人身體多處軟組織挫傷,腦部受到撞擊而產生輕微腦震蕩!我方要求判處被告姜志遠防衛過當罪名,并承擔當事人醫療費用25000美金,精神損失費50000美金,共計75000美金!”

“請原告方律師呈上證據!”

法官發了話,自有一名庭警將證據呈上來,原告方律師解釋道:“這是當時街道監控錄像以及醫院診斷證明書!”

“播放街道監控錄像!”

法官發話,眾人便觀看了街道監控錄像,錄像非常的清晰,從中很明確的可以看到姜志遠被尾隨,被偷襲,然后反擊的全過程,甚至連姜志遠的歌聲也隱隱約約的聽得到!但是高潮就發生在姜志遠一式‘兔子登鷹’反擊的時候,法庭上一片喧嘩,尤其是年輕人更是大呼‘kungfu’,法官以及陪審團也是看得津津有味,直到錄像播放完法官采用小錘連續敲打桌子發出清脆的響聲,將觀眾的議論聲壓制下去!

“被告方律師發言!”

街道監控錄像放完后,法官發話后貝莉站起來,深深吸了一口氣,辯護道:“法官大人、諸位陪審團大人,搶劫案中的迪姆和費恩兩兄弟在利文斯頓警察局的檔案中記載有多次犯罪記錄,其中1998年12月3日因持槍搶劫罪入獄服刑3年,2003年7月9日因入室盜竊罪入獄服刑2年,2005年12月7日因持槍搶劫罪入獄服刑2年,根據數據統計:迪姆和費恩兩兄弟在出獄后一年內基本都會再次犯罪,此次犯罪距離出獄時間不足4個月,而且在其搶劫和盜竊犯罪過程中多次開槍擊傷受害人,由此可見迪姆和費恩兩兄弟屬于極度危險人物。街道監控錄像顯示:罪犯迪姆首先對我的當事人發動了攻擊,而且一拳將我的當事人擊倒,并且聯合費恩試圖將我的當事人帶走,由此可見迪姆和費恩兩兄弟多么的兇狠!而且剛才的街道監控錄像以及警察局的審查都表明,當時費恩身上帶有一把PMR30自動手槍,不排除事發后對我當事人再次傷害,甚至是殺害的可能性!面對如此窮兇極惡的罪犯,我的當事人唯有全力應對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所以我當事人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請被告方律師呈上證據!”

同樣有庭警將相關證據呈上來,法官大人翻看后,轉交給眾位陪審團成員審查,發話道:“請警官托馬斯出庭說明情況!”

警官托馬斯出現在法庭中,宣誓過后簡單講述了當日所見,基本是實話實說,沒有隱瞞也沒有夸大!

“原告方律師、被告方律師,你們可以詢問案情現場相關的事情!”

法官準許問話后,原告方律師立刻跳了出來,詢問道:“托馬斯警官,您是第一位到達現場的警察,請問您到達時被告在做什么?”

原告方律師剛提出問題,被告方律師貝莉立刻大聲打斷道:“法官大人,我反對!防衛過當的標準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擁有反擊的能力,而不是受害人在做什么!”

“反對有效!”

法官表示同意,原告方律師立刻放棄,改問另一個問題,道:“托馬斯警官,請問您到達現場時,我的當事人是否已經昏迷?”

“我反對!原告方律師的這個問題有明顯誘供的嫌疑!”

貝莉又是一個反對,法官好像格外偏愛她一樣,一敲桌子,發話道:“原告方律師請注意你的措辭!”

“好的,法官大人!”

原告方律師微微躬身,又問道:“托馬斯警官,請問您到達現場時,我的兩位當事人身體狀況如何?”

“我到達現場制止了姜先生的武力反擊后,兩位罪犯當時倒在地上沒有動,當我上前將兩位罪犯銬住后,兩位罪犯就能勉強站立了!”

托馬斯警官的回答沒有讓原告方律師滿意,因為這并不是他想要的結果,所以又追問了一句道:“托馬斯警官,請問從你制止受害人停止使用無力反擊,到我的當事人勉強站立,大概多長時間!”

“不超過2分鐘!”

托馬斯警官略微思考了片刻,方才回答,這讓原告方律師很不滿意,緊跟著反問道:“托馬斯警官,你為什么思考這么久,是不是有什么顧慮?”

“我反對!”

貝莉又是一個反對,但是原告方律師飛快的解釋道:“法官大人,我懷疑托馬斯警官回答的公正性!”

“反對無效,托馬斯警官必須回答!”

法官點點頭,托馬斯一臉坦然的笑道:“法官大人,我在計算時間!面對當時的情況,我怎么可能看時間吧!”

“原告方律師可以繼續提問?”

法官點點頭表示贊同,反問一句,原告方律師無奈的敗退道:“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

“被告方律師有什么要詢問的嗎?”

法官又問被告方律師貝莉,被告方律師貝莉一臉嚴肅的問道:“托馬斯警官,請問您在抓捕迪姆和費恩兩兄弟時,費恩的手距離手槍有多遠?”

“法官大人,我反對!”

原告方律師飛快的反對,但是貝莉更快的陳述道:“法官大人,我在推測費恩拿到手槍開槍的時間,這對于罪犯是否有反擊能力的評斷十分重要!”

“反對無效,托馬斯警官必須回答!”

法官點點頭表示贊同,托馬斯思考了片刻回答道:“法官大人,罪犯費恩的右手好像就搭在槍套上,但是我不能確定!街道監控錄像上應該可以看得到!”

“放錄像!”

街道監控錄像顯示的非常清晰,當時費恩的右手就在槍套附近,而其右手還在不停的抽動著,至于是由于擊打身體引發的聯動,還是費恩本身自主意識就無法分辨了!

“法官大人,我反對!”

原告方律師飛快的反對道:“這可能是我當事人受到擊打而引起的手部活動!”

“對方律師有什么證據證明?”

貝莉非常犀利的提出一句原告方律師無奈的搖頭表示這只是推測,貝莉立刻興奮起來了,朗聲道:“對方律師在如此輕松的環境中尚且不能判斷罪犯是否想要使用手槍反擊,卻要求我的當事人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時候分辨罪犯是否想要使用手槍反擊,請問這合理嗎?您認為我的當事人是超人嗎?面對如此極度危險地罪犯,在無法判斷罪犯是否想要使用手槍反擊的時候,我當事人想要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所能做的只有繼續武力反擊!所以我的當事人正當防衛并無過當之處!”

面對貝莉的反擊,原告方律師華麗的敗退了,兩位當事人具有非常惡劣的犯罪前科根本無法得到法官和陪審團公正地對待,即使是拖上一年的時間也不會有好的結果,而自己只是提供法律援助而已,何必自找麻煩呢!

“請雙方律師總結陳詞!”

法官敲敲桌子宣布結束答辯后,原告方律師仍然堅持‘防衛過當’,而被告方律師自然堅持‘正當防衛’!

“利文斯頓初級法院,庭審姜志遠防衛過當罪現在宣判:經陪審團成員協商一致認定,姜志遠先生在面對搶劫時做出的反擊行為,屬于正當防衛,原告方承擔所有訴訟費用以及被告方律師費用!”

“我沒錢!”

迪姆和費恩兩兄弟的父親大聲反對,但是誰管他呢,就是他的律師在宣判后夾著公文包走了!

“今天辛苦你了,中午一起吃飯吧!”

姜志遠看到退庭的福王爺沖自己使眼色便笑著點點頭,又沖貝里邀請道。

“當然,你可是我的當事人,我幫你打贏了官司,而且律師費也由對方付了,你省了一大筆律師費,中午自然要你請客了!”

貝莉非常高興的接受了邀請。山神牧場 第十三章:防衛過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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