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魂 第三百七十七章 莫斯科,1920 (下)
第二卷:北洋之狼第三百七十七章莫斯科,192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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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大林所需要的一切都有了,現在,就是通過“正義的審判”把這些斯大林的“敵人”逐一清除掉了!
這些站在莫斯科法庭前的被告,都是名揚四海的人物。他們曾與列寧和托洛茨基一起發動俄國工人群眾進行十月,把尼古拉二世推翻下臺。
是什么原因迫使這些杰出的家突然間背叛了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政黨以及工人階級?是什么動機致使他們犯下了諸如間諜罪、叛國罪、破壞工業建設罪,直至大規模鎮壓工人等一系列不赦之罪?
沒有人知道,整個莫斯科都被徹底震驚了......
莫斯科審判使莫斯科人,以及紅軍將士面臨這樣一個抉擇:或者列寧的所有同志和親密助手都說變成了叛徒和反,或者斯大林是前所未有的陰謀家和劊子手。
各種駭人聽聞的罪名使人們惶惑,而當所有被告人都在審判中低頭認罪之后,這種惶惑更是有增無減。
人們越來越不相信類似的審判。
被告在法庭上的離奇行為,使人們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假設和猜測。他們可能是受了催眠術的影響才認罪的;或者,他們的口供是被酷刑逼出來的,或者,他們曾被強迫服食大量摧殘意志的藥品。
只有一方面是任何人連想也不愿想的,那就是斯大林是正確的,而列寧的老戰友們的確犯了滔天大罪,所以才供認不諱。
當然,斯大林也明白,莫斯科人不會相信檢察院空口無憑地宣布布爾什維克黨的這些奠基人投靠了白匪軍和帝國主義者,不會相信這些人會千方百計的要謀殺自己和把莫斯科拱手讓給城恩愛的敵人。所以,人們都期待著他會盡其所能地舉出客觀證據來使罪名成立,哪怕舉出一條這樣的證據也行。
然而,在三次莫斯科審判中,國家公訴人每次都沒出示任何一件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既無密信,也沒間諜性情報,甚至連一份政治宣言或者傳單也沒有。
可是起訴書卻說。被告被指控犯下的陰謀罪,其規模是很大的。但三次莫斯科審判都拿不出物證,這不顯得離奇?
起訴書說,這些陰謀涉及到了整個蘇維埃政權,而陰謀的參與者,據政府的猜測,還秘密潛往中國、美國、英國,在那些國家里秘密集會,討論殺害蘇維埃政府領導人的計劃。
這除了可笑以外,根本沒有任何解釋。
按照他們所說的,城外那些協約國的軍隊,早就不用那么費力的圍困莫斯科了,因為在城內他們有著大量的“幫手”......
斯大林最高蘇維埃會議上是這么解釋的:被告都是些富有經驗的秘密活動家,預先就把會給他們招來滅頂之災的罪證統統毀掉了。一貫自認為深諳暗探局和當今內務部偵緝工作的斯大林,私底里大概也免不了要嘲笑自己的解釋太可笑,太經不起一駁。
內務部與前的暗探局一樣,擁有各種各樣的情報渠道,并能依靠奸細獲得確鑿證據。順便指出,內務部比暗探局更能籠絡“耳目”,即告密者。
暗探局雖能千方百計地強迫者變節當好細,但卻不能在遭到拒絕時用死亡來威脅他。而內務部不僅威脅,而且確實可以殺害拒絕者,因為內務部這樣做并不需要法庭宣判。
前的警察局可以把者本人送去流放,但卻沒有權力流放或加害其家屬,而“”的內務部則擁有這樣的權力。
斯大林內心其實是非常不安的,雖然借助這次事件,能把自己的敵人全部鏟除,但是,如果不能使人民信服,那么莫斯科隨時都有可能被敵人攻陷!
他要公訴人戴夫斯基在下次開庭時當眾進行解釋:“
“我敢肯定,對有關陰謀事件的案子,不能提證據這樣的要求的......
公訴人就這樣括不知恥地表明,這種指控是無須任何能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
這樣,凡是有頭腦的人就必然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既然偵訊人員沒向被捕者出示任何罪證,那么,又有什么東西迫使老布爾什維克們供認犯過應判死刑的大罪呢?
如今坐在被告席上的這些人,曾經多次上過沙皇的法庭,對刑法的基本原理知道得一清二楚。
他們明白,他們沒義務證明自己有罪,相反,舉證責任應由公訴人承擔。對他們來說,最明智的對策是保持沉默,等待“案件”調查工作徹底失敗。
可是如今使整個莫斯科吃驚的是,這些被告人沒象以往那樣沉默,而是異口同聲地承認自己犯過一切被強加的罪行。
這種無法解釋的怪現象在三次莫斯科審判時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這些身陷囹圄的老布爾什維克,明知偵查機關沒有掌握任何有害于他們的罪證,卻偏偏愿意把唯一的、有損于自己名譽的,同時又是開庭所必不可少的依據提供給起訴人:
這依據就是他們自認有罪!
不僅如此,他們還把這事辦得如此認真,使得莫斯科人百思不得其解,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每一次公審時,被告們都毫不猶豫地承認犯過駭人聽聞的死罪。他們罵自己是蘇維埃的叛徒、帝國主義的走狗。他們幫檢察長尋找最惡毒、最卑鄙的字眼。讓他用這些詞來評價他們的人格和行為.......他們還設法要在這場自我誹謗的競賽中超過同案犯,說自己是最猖狂的陰謀分子,是罪魁禍首。
總而言之,他們以不可理喻的心理扮演自我控告的角色。
就這樣,公訴人說什么,被告人就承認什么,甚至在公訴人大肆歪曲他們的生平事實時,他們也絲毫不予反駁。
老布爾什維克們絲毫不愿為自己辯護,這固然令人生疑。更令人驚奇的是另一方面,被告們在表示出對自我辯護絲毫無動于衷的古怪態度的同時,亦拼命為斯大林及其統治的英明唱高調,為斯大林炮制出來迫害他們的莫斯科一審判辯護。
彼得羅夫夫在最后陳述中說:
“黨發現我們在墮落,就對我們提出了警告。斯大林在一次發言中強調說,反對派的思想傾向會使我們頭腦發熱,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黨,可我們沒有聽取這一警告。”
被告人阿歷克塞在最后陳述中說:
“但無產階級的寬容是有極限的,我們現在就已到達了這一極限。”
曠世罕見的怪事!
這些老布爾什維克身臨死亡邊緣、罪責加身,非但不自救,反而盡力幫助斯大林,好象受死刑威脅的并不是他們。
哪怕是出于自衛本能,他們也應該在最后陳述中孤注一擲,為自己辯護,拯救自己。
可是他們不但沒有這樣做,反而把生命的最后一刻用來吹捧自己的劊子手。他們要讓周圍的人們相信,斯大林以前對他們太有耐心,太寬容,現在,他有權消滅他們......
在第二次莫斯科審判中,列昂尼德竟然這樣極力為斯大林的偵訊機關申辯,甚至好象做得過了頭。他在審判大廳里發言時說:
“從我被逮捕到現在,我一直在折磨審訊員。現在有人問我在審訊過程中是否受過折磨。我必須回答他,我的情況恰恰相反,是我在折磨審訊員,而不是他折磨我。”
何等少見的奇論!
老布爾什維克竟然為莫斯科人不相信他們有罪而萬分惱怒,他大發脾氣,居然是因為自己的人民和士兵還繼續把他們看作是正派人,是斯大林酷刑下的犧牲品;居然是因為人們根本不把他們視為間諜、叛徒和殺人犯。
眼看斯大林就要他們腦袋開花,他們卻還要為這個死敵大鳴不平......
莫斯科審判有一個特點,就是被告人、公訴人和律師三方面的說法如出一轍。他們都極力證明,蘇維埃人民所遭受的一切災難,如饑餓、農民的暴以及莫斯科的被圍困,這一切都是被告的罪過。
同時,他們還要證明,只有斯大林才是人民的救星,“世界的希望”。
被告的陳述與檢察長的起訴,其內容一模一樣。辯護律師的發言則純屬是對被告的攻評,其尖刻凌厲比諸國家公訴人的發言,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鬧劇,這一切都是徹頭徹尾的鬧劇!
斯大林的目的達到了,利用這些人的家人和各種殘酷而可怕的刑訊手段,他成功的控制住了這些“反”。而通過這些“反”,則揪出了蘇維埃最大的“毒瘤”:
托洛茨基以及他所領導的“陰謀叛黨集團”!
大審判以后就是大抓捕,托洛茨基已經“陰謀叛黨集團”中的所有人都遭到了逮捕,一切反對斯大林同志的“反”無一漏網!
可以這么說,整個莫斯科和蘇維埃都已經控制在了斯大林手里,但是只有一點,莫斯科以外呢?
在莫斯科城外,是幾十萬的協約國軍隊,即將清除出了所有的“敵人”,一旦莫斯科淪陷這又有什么意義呢?
但斯大林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對于政敵的清除,在他看來遠遠高于任何事情!
莫斯科,1920,這是嚴冬下的莫斯科!(!)
國魂 第三百七十七章 莫斯科,1920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