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清 第九百一十六章 土霸王還是工商?
第九百一十六章土霸王還是工商?
宋既話鋒一轉,先概述了西洋公司之所以能壓得莫臥兒皇帝低頭,割占孟加拉的背景。
莫臥兒王朝源自帖木兒帝國。帖木兒后裔巴布爾在兩百多年前滅亡德里蘇丹國,建起莫臥兒王朝,“莫臥兒”也就是“蒙兀兒”,意為“蒙古人”。其后二代皇帝胡馬雍被逐出天竺,之后卷土重來,三代皇帝阿克巴站穩腳跟,到五代皇帝時,都是一個強盛的大帝國。
到了代皇帝奧朗則布時,這位虔誠的穆斯林開疆拓土,王朝版圖擴至最大。但他窮兵黷武的同時還強硬推行政教合一,激反了印度本土勢力,以馬拉特王國為首的土邦勢力紛紛,莫臥兒王朝四分五裂,皇帝也淪為各方勢力的傀儡。從1707年到1720年,十三年里換了七任皇帝。
在此前后,葡萄牙、荷蘭、法蘭西和不列顛各國紛紛在天竺開設商館,英華吞并了緬甸北面,設立蒲甘省后,領土直接與天竺接壤。初期在吉大港立足,再跟不列顛三次錫蘭海戰,爭奪天竺的控制權。
東西兩方正為誰有權獨自圈下天竺大打出手時,莫臥兒王朝也迎來了又一輪悲慘命運。波斯帝國自西面入侵,圣道二十一年,也即是西元1739年,波斯權臣納迪爾沙占領德里,將印度河以西的土地盡數吞并,莫臥兒皇帝穆罕默德沙淪為波斯人的傀儡。
英華打敗不列顛之后,將加爾各答、馬德拉斯等不列顛據點收歸己有。同時為平衡法蘭西在天竺的勢力,英華也向不列顛讓步,保留孟買為不列顛的通商口岸,并且允諾不干涉錫蘭現狀。
兩方調整布局時,孟加拉土邦王不滿英華擅自趕走不列顛人,占據加爾各答,準備發動大軍驅逐西洋公司。可在西洋公司的銀彈攻勢,以及“從莫臥兒的暴政下解放孟加拉”的許諾下。土邦王之下各地諸侯紛紛倒戈,“反英”大業胎死腹。
圣道二十二年,西洋公司以千雇傭兵和一萬土兵,外加西洋艦隊協助。直取達卡,一口氣滅了孟加拉土邦王。
接著西洋公司與此時實質控制天竺大半領土的馬拉特土邦聯盟達成協議,西洋公司輸送槍炮,訓練軍隊,協助馬拉特聯盟對抗波斯,而代價是割讓孟加拉。這個條件由馬拉特聯盟經過上層運作,逼莫臥兒皇帝簽下了《德里條約》。1
宋既總結道:“我英華此時是不可能侵吞整個天竺的。只會觀望馬拉特人與波斯的爭斗形勢,相機而動,主要精力會放在孟加拉身上。孟加拉的土地制度以柴明達爾制為主,也方便下手。”
聽了宋既的介紹,李克載恍然,這柴明達爾制聽起來還真像是蒙古人所行的包稅制。
柴明達爾原是天竺舊時代對部族首領或者貴族王公的稱呼,莫臥兒王朝時期,漸漸成為田地賦稅的代稱。之后再衍變為地方包稅人的代稱,最后變成地方包稅權的代稱。
簡單說,柴明達爾最早是指由政府委托。直接向村莊和農民收稅的間人。莫臥兒王朝建立后,柴明達爾漸漸替代基層政府,行使征稅、司法、行政乃至軍事權。除了向土邦上繳定額賦稅外,多余的賦稅就是自己的。
這種權力可以繼承、轉讓和出售。但在法理上,柴明達爾所轄的土地并非是他個人的,而是屬于土邦王乃至帝國所有。
李克載的理解有對有錯,柴明達爾制正是典型的包稅制,但包稅制并不是蒙古人專有。幾乎所有古代乃至近代國家,都是以包稅制為賦稅根基,差別僅僅只是承包權的大小和變更方式。這也是金融技術和商業體系不完備的情況下。向社會基層征收賦稅的唯一可行之路。
包稅人不僅擁有征稅權,行政權和司法權,極端的包稅制下還有軍事權,柴明達爾就是這種極端。
華夏雖在郡縣制后確立了直接向自耕農征稅的先進體制,但實際執行手段,本質上還是包稅制。只是靠著官僚體系。將包稅人變成了職業經理人,而不是世襲承包人。隋唐時發展出科舉制度,完善了官僚體系,但所謂“父母官”的概念,其實跟包稅人沒什么本質差別。
而后幾經變革,包稅制的一些特質依舊沒有消除,例如行政司法難以分家,這可以說是華夏大一統的特征,但未嘗不是社會體制沒有完全步入現代社會的遺毒。
在整個天竺,除了柴明達爾制外,還有直接向自耕農征稅的萊特瓦爾制以及向整個村莊部族征稅的馬哈瓦爾制,但在孟加拉,柴明達爾制非常普遍也非常成熟。2
李克載問:“為什么說柴明達爾制方便我們管治孟加拉?”
宋既答道:“我們是異族入主天竺,解決了上層的土邦王和高級貴族,就得依靠層的天竺精英幫我們統治本地。在工商一面是買辦,在基層和農業上就是柴明達爾。”
“西洋公司在這里只拿了少數地方的柴明達爾權,大部分柴明達爾依舊保留,甚至還進一步承認柴明達爾對治下土地的所有權,這就是扶起他們,讓他們跟我們共惠共利。”
異族入主……好熟悉的感覺,李克載將這感覺丟開,問到了關鍵問題:“天竺這里,到底有什么財富,而我們又要怎么榨取呢?”
宋既道:“這事要分兩層來看,一層是現成的財富,一層是理論上的財富。”
現成的財富有哪些?
首先就是田地賦稅了,西洋公司在這里行使國家權力,對英華而言,就是一個大號柴明達爾。除了殖民特許稅外,西洋公司還得向英華上繳固定賦稅。圣道二十四年的任務是一百萬兩。對應孟加拉大概百萬人口3,定額不算苛刻。
其次是礦產,金礦、硝石礦以及硫磺礦等戰略資源歸國家所有,其他礦產則歸西洋公司所有,但開發這些礦產也要向國家繳納礦產稅。
第三是關稅,孟加拉是法外領地,與扶南等殖民地性質不同,與國內商貨來往都算作進出口。西洋公司在關稅上與國家分成,同時海關業務還受英華海關總署監督。
這三項下來,預計英華每年直接在孟加拉所獲財富大約能到三百萬,相對英華國入而言。這個數字聊勝于無。
李克載更關心所謂“理論上的財富”,宋既捏著下巴道:“這就得從工商說起了……”
古林格姆縣,鐘上位忍著空氣里強烈不適的怪味,跟管帳目的算師聊了起來,方武讓他來當這個家,他得先把家底摸清楚。
他們承包的古林格姆縣柴明達爾權,由前主人留下的賬冊和稅單看。利益分為三部分,一部分是對若干莊園和耕地的直接柴明達爾權,大約包括三千戶人,田地還需要用英華制去重新測量,估計八百到一千頃之間,主產糧食,糧食又以稻米為主。
另一部分是代理萊特瓦爾和馬哈瓦爾的稅權,幾百戶自耕農和三十多個村莊不屬于方武的“產權范圍”。但西洋公司將收稅權委托給方武,稅額也算在任務內。可對方要么是高級種姓,要么特別抱團。要么人頭分散,征稅成本太高,能完成任務就不錯了,不可能賺到什么。
第三部分才是大頭,縣里一半的耕地,大約兩千頃都屬柴明達爾所有,服務于柴明達爾的首陀羅佃農有五千來戶。種什么的都有,稻米、靛藍、黃麻、甘蔗。也就是說,他們這幫異族是縣里頭號大地主。
看著賬冊里直屬地的田租分成比例,鐘上位瞠目結舌。三分之二……
當地的土地吠舍(經營田產買賣的介)還說,這個比例是很“仁慈”的,有些地方高到了八成,作為只比賤民高一級的首陀羅佃農,他們其實也被視為賤民,能吃飽肚子就很不錯了。
鐘上位心想。要放在國內,你敢收佃農三分之二乃至八成,一個“喪心病狂”栽在腦袋上是絕不冤枉的。不過話又說回來,國內哪去找什么賤民佃農呢,也就早些年的什么部曲才隱約像首陀羅佃農。
有這么高的田租,柴明達爾的利益還真是豐厚,完成定額應該很輕松,鐘上位就在盤算明年會有多少收成,算師卻提醒說,這里的畝產可比國內低多了,加上糧食外銷不暢,當地貨幣又很混亂,老板你最好是將心理期望多打點折扣……
后兩點鐘上位明白,前一點他就很難理解了,這里氣候溫和,土壤肥沃,河流縱橫,灌溉很便利,為何畝產不高?
牛寶成正在指揮部下搬運西洋公司送的火槍,聽到鐘上位的疑問,插嘴道:“天竺人懶唄,這里還好點,越往南去,那懶勁越發讓人看不下去。每天能干三個時辰的活就不錯了,哪像咱們,起早摸黑地在田頭上使勁。”
算師倒是在幫天竺人辯護,說這里氣候炎熱,想勤快也勤快不起來,這話鐘上位覺得肯,他不是被滿腦子大業撐著,這鬼天氣里,保準日日高睡不起。
這個折扣打下去,鐘上位臉色就開始難看了。
收益算了,還要算成本。成本也是三大塊,一是為確保對當地的統治,必須得維持一支小型軍隊,方武準備按伏波軍的編制招募百土兵,因為這些土兵是要用來對付當地人,就不能用首陀羅,而必須用剎帝利,或者去更北面招募廓爾喀一類的外族人,衣食住行加薪金,算下來一年怎么也得兩萬英兩。
第二是建立法庭,供養基層辦事人員,乃至搞一些最基礎的公共建設,比如道路橋梁、醫療防疫、救災滅火什么的,總得挑政府的指責,一年起碼又得一兩萬。
第三項成本更嚇人了,作為柴明達爾,因為是分成地租,有義務給佃農提供貸款,或者以賒欠的方式,保證佃農不被餓死,算下來相當于要墊付四五萬進去成為死錢,每年的利息損失和呆帳死帳也夠肉痛的。
最關鍵的是,他們是異族,辦什么事都得找舌人轉達,不僅有人工成本,還有風險成本。
收益與成本相抵,鐘上位心頭打起鼓來,找到方武,擰著臉肉道:“我覺得……我們不該就盯著地租。”
方武當然不懂,就問那該盯什么。
鐘上位想也不想地道:“既然我們有這么多田,種點其他東西,有什么不好?何必為天竺人扛起父母官的擔子?”
方武皺眉,官老爺不當,就想著種田?
“靛藍!黃麻!”
鐘上位首先就想到這兩個,他的老搭檔李順在扶南不僅種香料,也在種染料。近些年國絲棉業大發展,染料的需求也越來越旺盛,扶南的染料供不應求,正到處找貨源。
而黃麻作為紡織業三大原料之一,雖不如棉紗和生絲價高,但用來編織麻袋等包裝物,需求量不比棉紗和生絲少多少。因為產地限制,就在暹羅和呂宋一帶有種植園,而且也是供不應求。
方武捏著下巴道:“老鐘啊,放著土霸王不當,你非要我們搞工商?”
兩人爭論起來,因為編造帳目而被掃地出門的算師掏出一本冊子,對兩人道:“我看西洋公司,不,國朝堂,其實也是這個意思,要把這里變作原料地。你看這些進出口稅則,靛藍和黃麻都是減免出口稅的特惠物……”
聽這算師似乎有見地,兩人靜下心來,聽他講課了。
算師悠悠道:“這得從我英華工商近幾年的發展說起……”()RQ
.蘇1
第九百一十六章土霸王還是工商?
草清 第九百一十六章 土霸王還是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