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三百一十六節 路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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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午派伙計去驛站――澳洲人叫郵局去投遞。/哈掌柜的手條子上有得還注著“普”、“電”、“快”的字樣,林銘按照王興隆的關照,也一一寫在信封上。
他猜這些可能是某種商業暗語,本著不多事的原則他是從來不問的,不過王興隆卻很快就告訴他這只是標記的發信方式。
“所謂‘普’就是一般的郵路,走得是車船,正常按班發運;若是‘快’,便是加急,當日寄當日走,比‘普’要快上一倍……”
“猶如朝廷的一般公文和八百里加急?”
“正是。林兄比喻的是。只是官家驛站小民如何用得?也只有大官縉紳們能沾光。咱們商戶平日里用得都是‘飛腳’,速度倒是快,可惜價錢亦不便宜。像小弟這樣家在窮鄉僻壤的,‘飛腳’亦無處尋,要緊的消息只有派伙計自己去送信了。還是澳洲人來得體恤我們商家……”
“這澳洲人的驛站,還能給商戶用?”
“如何不能?莫說我們商戶,就是土里刨食的蒼頭百姓,只要付幾分錢也能郵傳書信――可惜只限在這瓊州一府之地。大明地界上郵路能到的地方甚少,還得發‘快’字件。”
林銘知道這驛傳是朝廷的極大負擔,為此朝廷還特意裁撤了天下驛站,驛卒失業鬧市,流亡為匪的事情,在廣東也發生過幾次。不過廣東畢竟是太平富庶之地,小打小鬧的起不了大風‘波’。很快也就平息了。
沒想到髡賊不但辦驛傳,還能為平頭百姓所用――真正不可思議。在他看來這樣做除了“收買人心”之外簡直毫無意義。
但是這話他不能明說,王興隆雖然不肯剃發。卻是個“髡粉”。平日里容不得其他人說半句髡賊的壞話,林銘冷眼旁觀,知道他對堂妹素有不軌之心,在大明地界大約是礙于禮法,不敢輕舉妄動,到了臨高這個“禮崩樂壞”的“化外之地”,這種事便完全無人過問。林銘在這里不過幾日功夫。便知此地謀生甚易,發財機會亦多,到處都有某人來臨高不過一二年便已發家致富的故事。因而對禮教規矩看得極輕。
“不知道這‘電’字頭又是合意?”
“‘電’便是電報。”王興隆興致勃勃,“說到這電報,真是奇事!這里郵局遞進一封書信,哪怕是千里之外。mhtxs.la[棉花糖]須臾功夫就已經送到收信的郵局。不知道澳洲人用得是何法!”
他說現在海興號的生意能做得如此興隆。很大程度就是靠了這個電報,設在廣州的總號通過香港的郵局和這里‘交’換各種山貨土產的行情,廣州什么價錢上漲,需求旺盛,什么庫存太多,價格下跌,一二天內就能知道。錢掌柜就可以依次安排瓊州各處分號的掌柜買進或者停收。
“便是錢財‘交’割亦可用這電報,比起銀票、匯票又要方便許多。”
林銘連連搖頭。無論如何也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之事。
“林兄不信,下次送電報的時候咱們一起去看看便是。”王興隆笑道。“開開眼界也好。”
林銘半信半疑,到了臨高之后,新鮮的事情太多,遠遠超出他的想象力。
正在閑扯,又有伙計送來一箱子郵件。這卻是王興隆的活了。
每天海興號要書寫發送許多書信,同樣也有大批的書信送達。王興隆專‘門’負責這塊,將各種書信拆閱,然后再根據書信的關鍵‘性’書寫成“節略”――錢掌柜事務繁忙,不可能逐一閱讀,便采取這種方法。有的信件事關價格變動情況,那就連節略也不用寫,只要填寫在專‘門’的畫滿線格子的“賬單子”――王興隆稱之為“表格”――上就可以了。
二人不再說話,各司其責的忙了起來。文案賬房只有他們二人,一時間滿室寂靜,忙到中午,照例有學徒送來洗臉水讓他們洗面洗手。接著又送來晚餐,有葷有素,菜肴不多,米飯管飽。林銘向來錦衣‘玉’食,這些日子卻沒怎么好好吃過飯。不要說吃好,連吃飽的機會都不多。不覺胃口大開,飽飽得吃了一頓。
王興隆吃得卻不多,只將菜肴吃凈,米飯卻只吃了一碗。看林銘胃口甚好,不由笑道:“看林兄的飯量,不像個讀書人,倒似武夫一般。”
林銘聞言一驚,趕緊道:“實不相瞞,這些年來就沒吃過幾頓飽飯……”
王興隆說:“小弟當年來臨高也是如餓死鬼投胎一般,見了這白米飯,連菜都不要了――想從前在萊州,家里也不是能頓頓吃得米飯的。”他說著搖著頭,似乎是感慨萬分,“澳洲人這里,便是販夫走卒、長忙短工,也能米飯粉條管夠。小弟還沒想到天下真有這樣的地方……”
這個問題林銘也有感覺,他在為民客棧住得那天,吃得是外面的公共食堂,長長的罩著玻璃罩子的柜臺里放滿了大瓷盤子,堆滿了食物,‘花’樣繁多:蔬菜、豆皮、粉條、‘肉’類、咸菜、海產、米飯、窩頭……食客自己拿個盤子,愿意拿幾個菜拿幾個,走到尾上就結賬付錢,所費不多,吃得卻很飽,最后還奉送一碗放幾片菜葉子,還有些油‘花’的高湯。
他雖然不懂匯率換算,但是心里大概也估計得出換成了在大明治理下的佛山類似的飯菜要‘花’多少錢。得出的結論就是在大明,類似階層的客人是吃不起的。
髡賊這里的糧食菜蔬價格如此之低,只能說明他們的產量很高。但是髡賊一貫是鼓勵工商業,任農戶進城做工經商,從無農民進城拋荒土地無人耕織的憂患意識。
看來,髡賊在種地上必有什么秘法。若是能取得這秘法獻給朝廷,豈不是大功一件?
林銘正胡思‘亂’想,王興隆已經起身告辭了――他要和堂妹出‘門’去――“逛街”。
“逛街?”林銘吃了一驚。明代的大多數的城鎮入夜之后不但城‘門’關閉,街上的柵‘門’也會關閉,一般還有宵禁。因為街道上沒有路燈,夜行很不安全。所以除了元宵之類的節日之外,平日里極少有人掌燈之后出‘門’。他趕緊勸告道:
“都已經到了上燈時分,外面黑漆漆的,你還帶著‘女’眷……”
王興隆笑道:“林兄你有所不知,這里夜間亦甚是繁華,夜行也無危險――你隨我到街上一觀便知。”
林銘將信將疑,隨他走了出來。天‘色’尚未完全落黑,店‘門’前的街道上,一根根他原先猜不出用途的鐵柱上已經點亮了燈火。明亮的火焰在玻璃罩后面跳躍著,不但比燈油燭火亮得多,即使最好的“澳洲洋蠟”的燈光都無法與之相比。
燈光一個接一個,沿著街道延伸出去,一直到他目力不及之處。放眼望去,街道一片光明。便是當街讀書寫字也無礙,更不用說走路了。
林銘頓時如喪魂落魄一般的揪住了王興隆的胳膊:“這,是路燈?”
“正是。”王興隆得意道,“小弟沒有說錯吧。”
“這一條街上……竟然有路燈?!”林銘頗有見識,知道京師宮廷之中和一些豪‘門’大戶人家的府邸之內,長道兩側設有石燈籠,入夜點燃照明。這已經是極奢侈的事情了。這些帶著玻璃罩子的鐵柱,他原本也疑過是路燈,但是始終不敢相信髡賊能有如此的財力,能用得起這么多的油蠟照明――再說夜里給街道照明又有什么用呢?
“豈止是這條街。整個東‘門’市,還博鋪、縣城各處市鎮,都有路燈,整夜不滅――有不少商號的買賣,要做到三更天乃至整晚的呢。”
因為海興號所在的街道不是鬧市,現在商鋪大多已經打樣,街上行人亦不多。但是看行人神‘色’悠閑,不似有宵禁。林銘定了定神,剛想張口說什么,只見王錦‘春’已經從鋪子的邊‘門’出來。她的打扮和昨日不同,雙鬟上系著粉‘色’的綢條,穿著‘女’假髡常穿得那種藍布連身長裙,外面卻罩著繡‘花’的絲綢比甲,下面的裙擺只到膝蓋,‘露’出穿著白襪子小‘腿’,腳上是一雙黑‘色’的布鞋。手中還提著一個草編的提包。
林銘連連暗呼:“奇裝異服!”王興隆卻已經滿臉笑意的迎了上去。
“堂哥,林先生也要一起去嗎?”
“不,不,林兄不去。他只是到街上看看夜景。”王興隆也不客氣,直接否定道。林銘暗罵:“輕薄好‘色’之徒!”口中卻道:“我久聞臨高夜景如畫,出來看看,你們自便,自便……”
王興隆已經無心敷衍,正要帶著堂妹走人,倒是王錦‘春’熱心:“林先生若是好熱鬧,不如去東‘門’大街走走――這里向東走,到第二個路口左轉就是。那里最為繁華,商鋪又多,便是不買什么,去走走看看也好。”
林銘唯唯稱謝,王興隆卻已經拉著堂妹去遠了,見二人居然牽手而行,不由暗呼:“傷風敗俗!傷風敗俗!”,
臨高啟明 三百一十六節 路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