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第二百三十一節 普法式打官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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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族老怒道:“宗寶,這不是你一個晚輩該說的話,我念你年幼無知,便不與你計較。”
“關有德,你說說這事怎么辦?”關伯益看了看關有德。
關有德走了出來,指著黃氏道:“我為這個家受盡了苦,我是拼了命才活到今天的,是她!不守婦道,給我戴綠帽子,把我氣成這樣的……”
關宗寶憤怒地吼了起來,“你還倒打一耙,不怕遭天譴嗎?”
關伯益也怒了,吼道:“住口!祖宗的顏面都被你們丟盡了,此事不許再提!”
另一個族老出面勸道:“過去的事情就過去了,說了也改變不了以前,便都不要再提了,今日只說往后的事情。”
關有德趾高氣昂地說:“從今往后,只要她肯對我好,往日的事情我一概不提。關宗寶,只要你叫我一聲阿爸,我還是認你這個兒子。”
黃氏道:“那我就對他好,只要他肯安安心心過日子,我也就原諒他這一回。”
關宗寶氣得直發笑,一句話都不想說。
關伯益見火候到了,對黃氏道:“我知你家生活困難,從今日起,每月由族中支援一百斤糧食。既然官家插手此事,也不能折了官家的面子。官家即將在本鄉開設一所農業技術學校,到時由族中出資,送關宗寶就學,如此安排可好?”
黃氏自然是千恩萬謝,關宗寶卻像一只泄了氣的皮球,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翌日,關宗寶偷偷去了九江大墟找到趙和寧,趙和寧聽了之后也是氣得不知所以,便拉著張家玉馬不停蹄地找到黃氏問她原委。
黃氏一副不想折騰的表情,哀怨地說:“我也是為了寶兒著想,即便我跟他離了,將來寶兒一樣要養他,出了什么事情還是寶兒受著,倒不如我幫他擋著。”
趙和寧道:“你要想避開他,簡直不要太容易,現在元老院治下河清海晏,你母子二人遠走高飛,就是去南洋討生活也餓不死你們。”
“哎,妹子,你不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黃氏說著說著又哭了起來。
“簡直……簡直……”趙和寧氣得有些語無倫次,“我今日方知‘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是何意!”
張家玉作為土著,倒是能理解黃氏的處境。但從內心而言,他還是希望黃氏能離開關有德開始新的生活。張家玉勸道:“嬸子的處境我能理解,但你的選擇實為不智之舉。關有德的性子已經養成幾十年,改不了了。”
“對呀,狗改得了吃屎嗎?你見過嗎?”趙和寧氣不打一處來,又無處發泄,便拉著張家玉狠狠地在他背上錘了幾拳,打得張家玉直咧嘴。
關宗寶問趙和寧:“那我阿媽的婚還能離嗎?”
趙和寧道:“離什么離啊!離婚是民事訴訟,需要有起訴人的,現在起訴人不想起訴了,難道還叫法官把他倆硬生生分開嗎?”
關宗寶嘆了口氣,直搖頭。
趙和寧用惋惜道:“你看著吧,她的苦日子還在后頭呢!”
任張家玉和趙和寧二人如何勸,黃氏也不為所動,態度甚至還越來越堅決。最后沒辦法,二人只好帶著及其悲涼的心情回去了。
趙和寧將經過一五一十地向張梟和李幺兒匯報了一遍,邊說邊嘆氣,“我真是搞不懂,她腦子里到底在想什么,腦子里裝的都是屎嗎?”
李幺兒道:“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和寧,經過此事你應該有所成長。改變一個人的思想何其困難,尤其是成年人,要一個活了幾十歲的人承認自己過去幾十年的堅持都是錯的,不啻于整個精神世界的崩塌!與其如此,不如一直錯下去,至死方休。”
“人就是這樣一種動物,不論自己做了什么樣的錯事,都能給自己找到借口,還要倒打一耙。”張梟又想起了之前劉大霖對陳子壯的評價,搖了搖頭:“哎,真是為婦者輕視斯人之水火,即能從夫而興,從夫而亡,其于婦道固未嘗不背也。”
又對趙和寧和張家玉道:“不過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是你們年輕人該做的事情,不必耿耿于懷。這世界上的不平和不公到處都有,不是靠著一腔熱血就能馬上改變的――改變世界是許多年許多人的努力。”
張家玉道:“學生受教了!”
趙和寧嘟囔道:“我搞這么大陣仗,十里八鄉全都知道我這個婦聯特派員要幫婦女做主,她倒好,現在直接撂挑子,真是太氣人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張梟笑著說:“小和寧啊,別生氣了,生氣容易老。你們的宣傳還是很有成效的嘛,黃氏不來還有曾氏,曾氏不來還有宋氏、丁氏,咱們接著奏樂接著舞!”
說到底,黃氏的案子只是一個“典型”,沒有黃“典型”也有李“典型”,總有大膽的冀望改變命運的人。離婚案這類案子在廣東也不是頭一次打了。
張梟當即讓人到四鄉通知“放告”:定于六月十五日在九江墟進行縣巡回法院舉行案件審理。
巫蠱案之后,法院系統在廣東加強了司法建設。特別是“巡回審判”制度這兩年在廣東已經發展的非常成熟。南海、番禺兩縣的法院都建立了多個巡回審判庭。按照一定的周期在縣內各墟市上審理案件。
每到一地大約停留一周時間。主要是進行各種民事訴訟和輕微違法案件的簡易審判。審判公開透明,審判的案子多是和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相關的事務。加之馬錫五式審判法的廣泛運用,盡可能的貼近民情民生。所以一經推廣,很快就獲得了很好的效果。可以說元老院最初的“普法”就是從巡回法庭開始的,畢竟多數百姓看不明白各種“普法小冊子”,但是對審理案件的過程和最后法官的“總結陳述”卻是耳聞目濡,印象深刻的。
因為效果顯著,也給了梁心虎等人全面健全兩廣地區法制的底氣,畢竟現在各個法院的歸化民法官大多是三個月短訓班出身,只有極少數人是完小畢業之后又接受過兩年芳草地司法培訓班的法學教育的。
巡回法庭審理的多是民事案件,特點是案情復雜,很難簡單的套用法條――何況元老院修訂來得《民法典》又是鴻篇巨制,別說是三個月速成培訓班出來的歸化民法官,就是法學會的元老們也不敢說自己對這部抄來得法典成竹在胸。
在鬧出許多不大不小的笑話之后,巡回審判也漸漸上了正規。這一方面是借鑒舊時空的先進經驗,另一方面是梁心虎仿效當年朱元璋編《大誥》的法子,每月出版一次《典型判例》,這些案例有的是元老院在海南搞司法建設起累積下來的案例,有的是舊時空的案例。當然,具體選編哪些,主要是每個月對法官們審理的案件進行整理總結之后的結果,以確保案例能盡可能貼近現實。
就他們目前審理情況看,本地最多的民事案件是財產糾紛,尤其是土地方面的。包括分家析產、租佃糾紛、土地歸屬……
其中牽扯到土地的案情大多比較復雜,牽扯到許多“歷史問題”。尤其是相關契據,大多年深日久,要么殘缺不全,要么文字含糊,真偽難辨。這讓法官們十分撓頭。因為普通人對官府的契據所知甚少,全靠留用人員進行鑒別整理。
為了避免此類留用人員的借機舞弊,他們是作為技術人員被集中安排在新設立的司法鑒定中心的,只負責鑒定材料,不對接具體的案件。
盡管有了這個鑒定中心的幫助,涉及田產的案子依然是歸化民法官們最頭大的案子。就是梁心虎親自出馬審理也不見得好到哪里去。畢竟“以事實為依據”,但是這事實就是含混不清的,很多都沒有文字材料佐證,至于“人證”,實話說在鄉黨、同宗關系盛行的本時空實在不怎么可靠。有時候梁心虎和歸化民法官們也只能來個“自由心證”。
相比之下,離婚和析產這樣的案件就顯得“容易”多了,尤其是離婚案。一般而言,在本時空要打官司離異的,基本都是過不下去,可以說下了決心的。案情往往有很大的戲劇性,每次審理也特別受百姓們的矚目,故而案情雖然簡單,但是出于宣傳的目的,審判反而比較細致。以期獲得最好的“普法”效果。
巡回法庭來到九江前一周,便由當地歸化民干部貼出相關告示,欲打官司者提前準備相關的文字材料。此刻九江墟的街道上,茶館里、客棧中,隨處可見舉著“代寫訴狀”布幡的訟師們,競相招攬生意。
因為本時空的文盲率很高,而打官司必寫訴狀,所以訟師們隨著巡回法庭的足跡從原本的府城、縣城迅速的擴散到了鄉村地區。
這些訟師們雖然沒有學過“澳洲”法律,但是規則類的東西十分敏感,沒有經過任何培訓,幾年下來,居然能熟門熟路的書寫各種“澳洲”法律文書了。這讓梁心虎也覺得十分驚訝。
臨高啟明 第二百三十一節 普法式打官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