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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暴脾氣的德意志詩人(5K4)

更新時間:2023-11-08  作者:趨時
大不列顛之影 第二百五十二章 暴脾氣的德意志詩人(5K4)
清晨的倫敦,依舊像是往常那樣飄著如絲綢般細密的小雨。

倫敦南華克,道蒂街的街道上,堅硬的馬靴踩在磚縫間的積水潭里,濺起一陣水花。

硬質的牛皮高筒靴,緊身的鹿皮騎行馬褲,再配上一身恰到好處的沙漏型修身款藍黑夫洛克外套,一根帶有銀扣的腰帶,奶黃色的馬甲搭配上帶著花褶邊的深黑亞麻襯衫與領結。

柔順的白手套輕輕向上一抬,黑布雨傘微微頂起,露出了那雙藏在雨傘下帶著紅芒的黑色眼睛與高頂禮帽。

亞瑟的嘴里含著煙斗,鼻尖時不時冒出三兩團白氣,讓人分不清其中的主要成分到底是水汽還是尼古丁。

與亞瑟相伴而行的正是他的法蘭西警務秘書,或許是因為才加入蘇格蘭場沒多久,他對于警察制服的熱愛階段還沒有過。即便亞瑟要求今天便衣出行,路易·波拿巴還是穿了一套與平時執勤制服差不多的衣裳。

他今天的衣著與平日的唯一區別可能就在于,他把蘇格蘭場的深藍色燕尾服給換成了深黑色的。

二人一邊邁著步子,一邊閑聊著。

路易笑了笑:“長官,您……”

路易的話還沒說完,便看見亞瑟擺手道:“現在雖然是工作時間,但是咱們并不在蘇格蘭場,而且這次是便衣行動,所以你用不著叫我長官,叫我亞瑟就好。你知道的,我很喜歡和人交朋友,雖然我已經有了一個法國胖子當朋友了,但是我也不介意再結交一個瘦的。保證生物的多樣性不僅對于地球很重要,對于朋友也是一樣的。”

“那么好吧,亞瑟。”

路易撇嘴笑了笑:“不過你用生物多樣性這個詞兒來形容交朋友是不是太過分了,雖然我不介意和朋友開開玩笑,但是有的人可受不了這種玩笑。除非……伱平常還會和猴子交朋友?”

亞瑟叼著煙斗面無表情的點了點頭:“路易,看來你已經成為一個合格的偵探了。或許再過不久,我就能考慮交給你一些刑事犯罪偵查部的案件偵辦工作了。不得不說,你在當警察方面還是挺有天賦的。”

路易笑著問道:“亞瑟,你還沒回答我呢,你難道還真的會和猴子交朋友?你們該不會是在倫敦動物園認識的?”

亞瑟聽到這話,猛地停下了步子,他深吸了一口氣:“路易……”

“怎么了。”

“不要隨便給我的母校起外號!”

路易詫異道:“啊?我知道倫敦大學的教育理念十分寬泛,但是那里居然還招收猴子嗎?它是怎么混進去的?”

“我也不知道,或許是因為下院的籠子沒關牢吧。不過猴子念大學有什么大不了的,猴子這個物種向來勤奮,它們有事沒事還會自學波蘭語呢。”

為了佐證自己的論斷,亞瑟還不忘從懷里抽出那本馬丁送他的《伯尼·哈里森的奇妙之旅》。

他把那本書塞進路易的手里,開口道:“看到沒有,猴子還會寫書呢。”

路易·波拿巴一開始還沒反應過來,可當他看到伯尼·哈里森的名字,頓時笑出了聲,他開口問道:“既然如此,你干嘛不招只猴子在《英國佬》上刊登呢?亞瑟,你不是一直抱怨缺作者嗎?”

亞瑟聽到這話,只是嘬了口煙:“以前我們確實是有的,但是前陣子他回南美老家了。”

“南美老家?”

亞瑟聽到路易的問話,也知道這問題不能再繼續了。

此時《英國佬》正在想方設法的在不列顛樹立埃爾德的光輝形象呢,這個精心編織出的‘善意’謊言可不能從他的口中不攻自破了。

亞瑟打量了路易的衣裳一眼,轉換話題道:“怎么?蘇格蘭場的制服還沒穿膩嗎?就算說了便裝,你也只是挑了件款式差不多、顏色不一樣的。你是對于制服有什么特別的愛好嗎?”

路易搖頭笑道:“也談不上特別的愛好吧。不過我覺得制服的質量通常都不錯,色調搭配與款式看起來也很美觀。你知道為什么有那么多士兵愿意為拿破侖效力嗎?除了對他的崇拜以外,當兵能有一身體面、帥氣的制服穿也是個很重要的考量。

在拿破侖時期,一個最最普通的法國步兵的全身服裝也價值250法郎,如果當上了騎兵,那就更不得了了,那一身直接奔著五百法郎去了。如果做了重裝龍騎兵又或者是近衛軍,那一身行頭的花費可是高達2000法郎的。

就拿法蘭西帝國最精銳,也是最受我伯父信任的老近衛軍和近衛騎兵來說吧,你猜猜他們有多少套制服?”

亞瑟想了想,隨口報了個數:“五套?”

“五套?算你答對了一半,老近衛軍確實是五套。但近衛騎兵們則是十套。”

路易不無自豪道:“作戰服、行軍服、野戰服、常服、執勤服、廄務服、社交服、便服、閱兵服、盛大閱兵禮服,這些全都是單獨分開的。而且每支軍團的服裝都各有特色,這一點和你們不列顛一樣,第五團是帶檸檬黃織紋的白色上衣和天藍色馬褲,第七團則是穿帶水仙黃色織紋的綠色上衣和猩紅色馬褲的。

通常來說,君主們都對士兵們的服裝和儀容十分上心,普魯士的腓特烈三世是這樣,俄國的亞歷山大一世是這樣,不列顛的喬治四世也是這樣,而我的伯父又是君主里的個中翹楚。不過相對來說,法蘭西的軍服設計的要比其他國家的軍服更加合理。不列顛的軍服強調美觀有些過了頭,以致上衣被設計的實在太緊,有的士兵們連穿都穿不上,更別提操作火槍了。

不過在軍服方面,我也不能過于批評不列顛,畢竟雖然喬治四世執著于漂亮軍裝,但是威靈頓公爵后來及時糾正了他,他向國王抗議說‘士兵們穿著這樣的服裝甚至都不能呼吸了,這樣還怎么打仗’。而且在反法同盟當中,不列顛也不是最強調美觀而忽視實用的。

我聽我伯父說過,奧斯特里茨戰役時,俄國皇家近衛騎兵團的指揮官康斯坦丁大公下令全團在距離戰場兩英里的地方下馬修整,他們先是清潔了他們的軍服,隨后又給頭發上撲了粉并換上了剛剛從圣彼得堡運到的新馬鞍。雖然這樣的行為看起來有些多余了,但不得不承認的是,這樣的做法或許也激發了他們的戰斗精神。

在奧斯特里茨的漫天雪花中,反法同盟軍隊的失敗已經是不可避免的了,但是這支沙皇近衛騎兵卻表現出值得尊敬的戰斗意志,他們戰斗到了最后一刻,直至近乎全軍覆沒。”

亞瑟聽完這段話,微微點頭道:“非常精彩的故事。不過,路易……如果你能把這個故事留到待會兒再講就更好了,我們馬上要見的那位先生應該會喜歡這些故事的。”

路易·波拿巴皺眉道:“你……亞瑟,你說的那位先生,難道也是和伯特蘭先生一樣的波拿巴派嗎?他也是法蘭西人?”

亞瑟吐了口煙:“他如果是法蘭西人,那這事兒估計還沒有這么復雜。路易,我必須得說,拿破侖這個名字除了不受不列顛人的歡迎以外,他在歐洲的其他地方還是挺受尊敬的。波蘭人、意大利人、比利時人當中都有許多支持他的。不過咱們今天要見得那位先生,并不是來自這三個區域。”

路易·波拿巴聽到這兒,幾乎是第一時間猜到了答案:“那我覺得,那位先生多半是個德意志人?”

亞瑟點了點頭:“準確的說,他是個德意志猶太人,而且還和本杰明一樣,是個改了宗的猶太人。我們今天要拜訪的就是那個出身于杜塞爾多夫的搞事專家——海因里希·海涅先生。”

“海涅?”路易·波拿巴琢磨了一下:“我好像在哪里聽過這個名字。”

亞瑟開口道:“他那份《詩歌集》在歐洲各地賣的都不錯,你估計也在報紙上讀過三兩句。我的心胸似大海的波濤,深沉的鄉思牽動著我的心。啊!我好想念你,你那嬌好的身影!”

路易眼前一亮:“這首原來是他寫的嗎?不得不說,這首詩還真有點拜倫的感覺。”

亞瑟聞言也贊同道:“我也是這么認為的。海涅就像是拜倫勛爵的精神繼承人,但遺憾的是,他繼承的只有半拉子,就像是我們新國王的加冕典禮一樣。”

“這話是什么意思?”

亞瑟回道:“咱們都讀過拜倫勛爵的詩句,也都了解他那能編出幾百幕歌劇的混亂私生活。拜倫勛爵這個人一方面憤怒、好斗、爆裂的像火,另一方面,他又多愁善感有時候會哭哭啼啼的。”

路易聞言笑著問道:“但是這也談不上是什么缺點,畢竟他是個詩人嘛,詩人不都是這樣的嗎?我不覺得這有什么不好的。”

亞瑟回道:“路易,你誤會我了,我沒打算對拜倫勛爵說三道四的。我只是覺得,海涅先生雖然和拜倫勛爵有幾分相象,但是他對于拜倫的繼承只有一半,他并不喜歡哭哭啼啼的,他只是單純的憤怒、好斗,就像是個一點就著的火藥桶。”

“喔……”路易挑了挑眉毛:“聽起來還挺難對付的。不過他既然這么難搞定,咱們來觸他霉頭干什么呢?他是犯了什么事嗎?”

亞瑟聞言,并沒有將萊昂內爾·羅斯柴爾德那天和他在高爾夫球場的談話交代出去,而是糊弄的回著話:“就像我剛才所說的,海涅先生是個危險分子。雖然我不知道他為什么來倫敦,但是為了防止他在不列顛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我覺得還是最好先摸摸他的底細比較穩妥,這也是警務情報局的職責范圍,不是嗎?”

路易好奇的問道:“所以他到底干了什么出格的事?”

亞瑟也不說話,他只是從兜里摸出了一份剪報遞了過去。

路易接過剪報,那是一份來自巴黎的報紙,熟悉親切的法語卻書寫著令人忍俊不禁的文字。

——我聽說所有人都在高呼著自己熱愛自由,我在我路過的每一座城市,待過的每一個國家都聽到了這樣的論調。我一開始也為了這樣的現象感到振奮不已,我覺得全世界的人們仿佛都和我站在了一起。可隨著我在這些國家待得越久,我才越發現,雖然大家都說自己愛自由,但是他們熱愛自由的方式卻是不一樣的。英國人愛自由就像愛他的合法妻子,平時英國人對她不聞不問的,但是如果誰敢伸手,那他們就要跟誰拼命。而法國人愛自由就像是愛情人,想起來的時候熱情如火,巴不得天天和她膩在一起,沒興趣了就不聞不問,仿佛從來不認識這個女人。至于德意志人,大伙兒都知道,德意志人都很重視傳統,德意志人愛自由就像愛我們過世的老祖母,平時想不起來,想起來了就大哭一場!

——普魯士說:按照我們的稅法納稅,你就等于在物質上有了一個統一的德意志祖國。可我這個人比較奇怪,我偏偏想讓德意志各邦國在精神上也統一起來。這時候,我聽到奧地利的梅特涅首相在旁邊喊:你完全用不著擔心這個,精神上的統一由我們負責,因為奧地利會負責出版審查的!

路易看到這兒本來已經繃不住了,可當他的視線移到最下方時,那抹壓抑的笑容終于藏不住了,他就站在倫敦細雨的街頭捧著肚子大笑了起來,就連黑布雨傘都掉在了地上。

最后一份剪報也從他的手里飄到了地上,上面寫著的是海涅先生近期的一份詩歌作品。

《悲歌》

海因里希·海涅

因為如此,

我待了很久,

我流連異國他鄉,

等著心愛的姑娘,

直等到在教堂,看她披上婚紗。

干他媽的,我不是新郎!!

她是嬌艷的紫羅蘭,

在我記憶中熠熠生輝。

這輕狂的姑娘!我竟然從未染指過!

操他媽的,我怎么能這么蠢呢?!

亞瑟停下腳步,望著笑得不能自已的路易·波拿巴,也捏著下巴品味著那份詩歌的余韻。

他自言自語道:“還真別說,這首《悲歌》讓我頭一回覺得,埃爾德距離偉大詩人好像也沒有那么遠嘛。”

正當他嘀咕著呢,他一抬頭忽然發現前方的旅館前傳來了一陣冷嘲熱諷的爭吵聲。

那是一個手里提著個酒瓶子、頭戴灰色氈帽的典型不列顛地痞,還有一個從頭到腳穿著一身黑,唯有襯衫是白的棕發青年人。

只見地痞吹了聲口哨,揚著腦袋譏諷道:“嘿!你知道嗎?我前不久去加勒比探險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小島,那個島上竟然沒有猶太人和驢子!你說奇怪不奇怪。”

棕發青年人一臉平淡:“我不覺得奇怪,只是覺得有些遺憾。”

“嗯?”地痞挑眉道:“為什么遺憾。”

青年人開口道:“沒有猶太人和驢子的小島是不完整的,所以不如你和我一起去這個小島上彌補這個缺憾吧。我今天下午就能動身,只是不知道,您什么時候能夠抽的開身呢?”

那地痞聽到這話,頓時瞪大了眼睛:“你……你這個猶太佬,你居然敢侮辱我?”

“我侮辱了您?”青年人高傲的揚起腦袋道:“是您把自己看得太扁了,我差點忘了問您,您為什么要對號入座去當驢子呢?”

地痞揚起酒瓶子嚇唬道:“你……你這個混蛋……你是不是覺得我不敢給你點顏色看看?”

青年無所謂似的聳了聳肩,他指著對方手里的酒瓶子,又指了指自己的腦袋:“對,沒錯,就用那個瓶子,給我狠狠地往這兒來!我最近還在發愁怎么才能扮的像是個正宗的不列顛人呢,您倒是給我出了個主意,您看,我的頭發還是挺茂密的,您一瓶子下去,估計我就離正宗的不列顛人不遠了。”

青年的挑釁顯然激怒了地痞,他抄起酒瓶子就要狠狠地朝青年的頭上砸下去,但是還未等出手,他的手腕便被人死死地攥住了。

地痞回頭一看,他的背后不知何時多了個高他一個頭的健壯紳士,甚至他的屁股后面還帶了一個跟班。

亞瑟一只手捏著混混的手腕,另一只手不慌不忙伸進懷里抽出插在腰帶里的文明杖,他拿著文明杖在地痞面前晃了晃:“認識這個嗎?”

地痞愣了一下,旋即沉重的咽了口吐沫,緩緩點了點頭。

亞瑟又問道:“那你應該知道我是干什么了的吧?”

雨點拍打在地痞的臉上,混著汗珠從他的側臉流了下來,一滴滴啪嗒啪嗒的落在地上:“當然,先生,您……您都把龍蝦鉗子伸出來了,我……我還能不知道您是干什么的嗎?”

亞瑟微微點頭道:“既然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了,那么我想問您,您是干什么的?”

“我……”地痞在臉上擠出一絲笑容:“您是新來的吧?這一片的老人都認識我,我是在道蒂街撿馬糞的漢森,我做的可是正經營生。今天這不是不趕巧,下雨了嗎?路上也沒有馬糞,我就想著隨便找個先生聊聊天,等這陣雨過去了,我就得開始工作了。”

路易見狀從兜里摸出一便士塞進地痞的手里:“漢森先生,那么就請您去路邊找個酒館喝杯酒暖暖身子吧。路上風大雨涼,站在大街上聊天可是很容易生病的。”

地痞聽到這話,趕忙順坡下驢道:“喔!謝天謝地,我今天怎么能碰上您二位這樣好心的先生。我聽您的,我馬上就離開這里,我想這種時候,我的確需要一杯酒來暖暖我砰砰亂跳的小心臟。”

亞瑟撒開手,地痞捏著一便士就像是撒開的兔子一樣,頭也不回的跑了。

亞瑟望著他消失的背影,正準備問候一下那位棕發青年人呢,豈料對方倒是搶在前頭開口了。

青年人打量了他們倆一眼,又抬頭看了看天,他終究還是友善的伸出手道:“感謝二位的熱心幫助。現在驢子去水槽里灌馬尿了,看在你們讓他停止打鳴的份上,雖然天色有點早,不過如果你們沒有工作要忙的話,不如我也請二位喝一杯吧?”

亞瑟問道:“馬尿?”

青年點頭道:“沒錯,最正宗的。我唯一能保證的就是,咱們喝的肯定要比驢子喝的風味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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