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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十堰森林公安局馬國新搶竊房縣野豬肉始末(14)

更新時間:2013-03-19  作者:十二歲的老師
商道天驕 n十堰森林公安局馬國新搶竊房縣野豬肉始末(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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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1日,全世界人民都在為“世界末日”的預測失敗而慶幸;可是,馬國新這個不學無術的中國執法界敗類,卻把一個事業的末日,慢慢的罩在了房縣下崗職工,50女工任明智身上;他先是狐假虎威的打電話給我,威脅我“再不開凍庫,就要強制執行!”我義正嚴斥的警告他:“請你出示市森林公安局的強制保存決定書,否則你就是違法!中國法律系統不會饒恕你!”說完,我和單位領導請了假,急忙朝家趕;回到家,看到馬國新向一個紅薯一樣,冷冷的站在門前,我心里有了底:“他這是碰僥幸!沒文書!”于是我就直接質問他:“請你拿市森林公安局的決定書來!”馬國新陰沉著臉站在那里:“沒有!”“老馬!你發瘋啊!你沒有決定,你這就是個人行為!你違法呀?”可是,這個已經在錯誤路上難以下臺,估計也沒那個認知水平下臺的野馬,指揮著估計和他一樣水平的一批暴徒,瘋狂的開始砸門,并狐假虎威的開始“執法!”

我的相機,一一攝下了這批暴徒的搶竊暴行!

11點,馬國新搶竊完畢,指揮一位暴徒,裝模作樣的簽出“強制保存通知單”,簽發人是“方群”,我問,“方群是誰?”這位暴徒無言已對:“無可奉告!”于是,我簽上了:“以上搶竊的行為是實!”的證明。

為掩蓋自己的犯罪行為,馬國新立即答應了“修理被砸壞的門!”可是,在陪償的費用開支上,馬國新這個國家隊伍的敗類,卻仍沒有忘記讓納稅人埋單;他指使他的下屬,巧言“須給一張同等金額的發票”,才能支付;筆者不得不給他了一張煙草發票,他才給我了賠償(證據現還保存)。

馬國新違法執法,給十堰市外的市民帶來滅頂之災,我想,這也僅是百里之外啊!張維國市長可能放過你,但是,周霽書記,這位看似倘有政治前途的明星,會讓你這頭害市之馬,毀了他的政治仕途嗎?

我倒要拭目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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